【如意安详】百老汇一百十六街附近/何国忠



2026年4月我在康涅狄格州沃特伯里小镇住了10天。临行前,朋友问此行落脚何处,我对沃特伯里一无所知,也无心做功课,只知道它离纽约一个多小时车程,我干脆说去纽约。纽约,很多朋友到过。他们听后点头,没有附加问题。
ADVERTISEMENT
10天里,我三次进入纽约。严格说,两次。第三次是飞回吉隆坡,前往肯尼迪机场途中,在法拉盛唐人街停留两个小时,吃了一顿简单的港式晚餐,不算专门进城。
1964年,24岁的杨牧到爱荷华大学攻读硕士。第二年暑假,像许多中国留学生一样,他涌进纽约找暑期工。张惠菁在《杨牧》中写,当地学生带着他们沿唐人街一家家餐馆问工,无非是端盘子、洗碗、打杂。餐馆老板态度粗暴,杨牧很快断定,自己待不下去。
他在〈赫德逊河的浮光〉中记纽约印象:“陌生的城市,熟悉的恐怖,20世纪西方文明的代言者,美和丑的熔炉,罪的温床,永恒的心脏。”离开时,他回望河口港湾和自由神像,觉得“海水悠悠,不禁出奇地脆弱了起来”,两周盘桓,“指点出许多生命的悲凉。”杨牧没有爱上纽约,却让我对纽约有相对感性的印象。
胡适信心备受打击
让我不断走近纽约的,却是胡适。杨牧有一句我一直记得的话:“百老汇一百十六街附近,早年的留学生住在有厅有房的公寓里,挥霍他们按月支领的庚子赔款……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的长阶,犹沉闷地流动着前一代学子的阴影。”
那一代留学生里名气最大的是胡适。一百多年前,24岁的胡适由康奈尔大学转入哥伦比亚大学。他对哥大有期待。他在康奈尔5年,“大学中虽有贤豪,然何其寥寥也?哈佛与哥伦比亚似较胜”。在哥大,他成为杜威的学生,真正信服实验主义。他说实验主义是他做学问的思想基础,《先秦名学史》、《中国哲学史》,乃至文学革命的主张,都深受其影响,连《尝试集》这个书名,也带着实验主义的意味。
胡适后来搬到哈芬大道29号,与卢锡荣同住。公寓离哥大不远,环境幽静,窗口可以望见赫贞江。有一天中午,他坐在窗前吃午饭。窗外树林间,一对黄蝴蝶飞起,一只忽然远去,另一只盘旋片刻,才慢慢飞去寻找同伴。那一瞬间,他心中生出难以言喻的寂寞。这一幕化作中国新诗史上一首著名的小诗: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诗原题〈朋友〉,后改为〈蝴蝶〉,收入《尝试集》卷首。多年后胡适在《四十自述》透露写诗心情,“朋友”二字藏着背景。文学革命酝酿期,留美同学多反对白话诗,梅光迪尤烈,说白话文只适合写小说和戏剧,他指出胡适的白话诗只是“白话”而非“诗”,缺了含蓄与暗示。文学革命尚未开始,胡适已经站在风口浪尖。
将〈蝴蝶〉放在当时的时空里读,轻易就能触及诗中孤单。胡适的信心备受打击。〈文学改良刍议〉登在《留美学生季报》上,反响不大,后来他寄给陈独秀,刊于1917年1月号的《新青年》。陈独秀发表〈文学革命论〉声援,两篇檄文掀起新文化运动的浪头。
我的博士论文研究胡适,站到哥大校门口时,心中藏着读来的故事。写论文时,我曾想过是否专程到纽约查阅资料,后来觉得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图书馆和总图书馆的馆藏已够用,便打消念头。
读本科时,我和同学几乎把《中国现代小说史》翻得卷了边,其作者夏志清当时就在哥大任教。后来研究胡适,又无数次读到他在哥大的行迹。这座校园,我十分熟悉,只是一直停留在纸上。
唐德刚在《胡适杂忆》中说,有人替胡适画了一幅油画像,送给哥大中文图书馆。结果被收进地下室烂书堆,1962年迁入新大楼后,地方宽敞,四壁空空,接管图书馆的唐德刚坚持将它挂在阅览室,他说“这是今日海外唯一的一张挂出来的胡适油画像了”。
我在书上看过几回胡适油画像,想见真迹。但没有提前申请访客证,未能进入校园,想想也就算了,画中人的眼睛不会追问来者是谁。更何况我已经先后游览过普林斯顿、耶鲁及哈佛,四缺一,还好。
在哥大校门口拍了照,然后步行15分钟,把剩下的时间给中央公园。散步时心情平静,不过是抱着打卡心态,年纪大了有好处,不会斤斤计较景点,没能参观哥大,我知道自己不会觉得遗憾。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