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伟康 | 一拳揍出执法慢半拍,也照见被忽视的精神病患


精神病患需要被接住,社区居民也需要被保护,这两件事并不冲突。若制度要等到事情发生之后才开始运作,那公众只能祈祷——下一个到警局做笔录的人,不会是自己。

搞创作的人面临瓶颈时,往往会把自己的故事写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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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是在哪里听过这套说辞,正好对近期时事缺乏灵感,不如就把日前遭遇写来赚点精神补偿费。
两周前的周四,因身体不适,下班后我回到住处附近的诊所就诊,喜提一天病假。病假正好落在周五,连着周末可以连休三天,这对打工人来说可谓美事一桩。然而,窃喜没五分钟,一顿重击把本就昏沉的脑袋打得更懵了。
事情是这样的。从诊所步行回到住处的路上,一名陌生人在与我擦肩时出拳殴打我的后脑勺。虽说是陌生人,但那张面孔我并不陌生,他常光着脚丫在我居住的社区游荡,举止也能明显看出其疑似精神异常。彼时,他在攻击我后仍非常亢奋,握紧拳头用马来语问我“要去哪里?”
莫名其妙被人打,我的第一反应当然是想揍回去。然而,体格上的差距让我很快意识到,自己无法在肉搏上占优势,且可能受到更多伤害。权衡利弊后,我决定无视挑衅,并采取相对文明的措施——报警。
这毕竟是专栏,总不能只停留在自己的故事和情绪宣泄上,还是得上升至公共讨论。何况,这看似只是个人遭遇,实际上却是任何人都可能面临的问题。
那么接下来,我们来谈谈执法慢半拍导致的社区安全隐忧,以及我们身边那些长期被忽视的精神病患。
先从警方这边说起。
在临近警局完成报案后,警方要求我到另一处警局说明情况。报一次案还得奔波两地、反复阐述事发过程,这在我的工作范畴属于“用户体验不友善”。
我并没有对一个疑似精神病患诉诸法律的想法,只要求警方采取行动。接手案件的高级曹长告诉我,若对方确定为精神病患,且已经出手伤人,他就不适合与公众一起生活,必须将其隔离。警方会先确认对方是否持有OKU卡,若有,便会将他安置到相关机构;若无,则先送往专业机构评估。
报案过程并非没有阻碍。由于事发地点没有监控,加上我担心掏出手机拍摄会引发对方应激反应,导致警方在掌握加害者身份上面临难度。故此,高级曹长告知,目前只能在事发地点加强巡逻;同时,他也说,因为警方已有备案,只要日后再见到加害者,即便对方未展开攻击,也可以直接拨打999要求警方出动。
听起来警方的应对机制没什么问题?即让患者得到治疗,也维护了社区安全?来,我和你说隔天发生的事。
隔天中午,我照旧步行到临近餐馆用餐,马上就见到那位加害者。我按照高级曹长指示拨打999,却被接线员告知,得拨到报案警局通报。注意,从第一步就已和高级曹长说法不一。后续,无论是接线警员或出动的巡警,似乎都以对方“是否骚扰他人”为执法标准,在得知对方并未造成骚动后,语气都显得消极,甚至告知“若对方没有骚扰他人,可以不用报警。”
报案时警方说法看似美好,执行层面却出现严重脱节。是执法体系本就缺乏清晰一致的SOP,还是前线人员选择了最省事的处理方式?无论答案为何,结果都是同一个:制度选择了不介入,把不确定的风险留在街头。
先前提到,报案过程面临的困难,乃警方无法掌握加害者身份,可即便我在事后明确通报警方,加害者在几点几分进入哪家便利商店,并告知店内设有监视器,警方也没有答复是否取证或处理。直至近日,依然可见那名加害者在社区附近游荡。
《精神健康法令2001》赋权警方,在合理怀疑某人精神失常且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危险时,可将其带离现场并送往核准机构进行精神评估。然而,在已有报案记录的基础上,警方依然以该人士是否构成骚扰为执法基准,这种被动执法问题,更暴露出警方“预防胜于治疗”的观念缺失。
要知道,精神病患的行为本就难以预测,谁都不知道他们何时会发作,这无疑是将风险转嫁到社区居民身上。今天虽然是我在该地被攻击,下一次是否会有人在同样地点面临相同遭遇?万一他手上握有武器呢?
必须强调的是,我并非有意一杆子将所有精神病患标签为危险人物,他们不是天生的加害者,但社区居民也不该为风险买单。
值得检讨的,并非只有执法层面。当前社会对游荡于的街头精神病患之应对,几乎只剩下两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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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抓人;没出事,祈祷不要遇到。走在路上,我们不时能见到精神病患出没,却鲜少见到任何主动介入的机制。
《国家精神卫生策略2020-2025》披露,我国精神科床位数量长期偏低,现有住院资源不足以应付不断上升的精神健康需求。此外,时任卫生总监诺希山曾在2021年透露,我国的精神科医生仅500名,与病患的比例约为1比10万人。在人力与床位双双吃紧的情况下,精神病患被留在街头,或许就是资源长期不足下的必然结果。
必须承认的是,在成为受害者之前,我对他们同样抱着“看见却不理”的态度。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其实,拨个电话呈报相关单位,如警方(虽然他们不一定会有作为)、非政府组织或议员,就已经是对社区与患者的帮助。当然,对社会工作有热忱者,也能积极投身相关活动,在制度看不见的街头,为一个个精神先一步崩塌的人们提供实际援助。
与此同时,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污名化也是个问题。我有个亲戚因中风引发焦虑症,家人苦口婆心劝他接受治疗,可连他也对自己的病症有偏见,仿佛就医等于承认自己“不正常”;他更不敢向友人透露病情,担心自己会因此被歧视。
可见,社会偏见会实实在在地影响个人求助意愿,若身旁亲友也抱有不正确观念,不仅耽误治疗,更会加重病情。到头来,受影响的不只是患者个人,也会让原本就脆弱的公共医疗体系与社区安全承受更大的压力。
写到这里,我已经不太在意那一拳本身了;撰写此文,也不是为了妖魔化精神病患,更不是要把他们驱逐出公共空间。精神病患需要被接住,社区居民也需要被保护,这两件事并不冲突。若制度要等到事情发生之后才开始运作,那公众只能祈祷——下一个到警局做笔录的人,不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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