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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

我的文学启蒙老师,是增江中学华文学会的顾问——郑秋萍老师。十多年以后,我回头才发现,是她在我的文学之路还没站稳的时候,用一种几乎看不见的坚持,在那条路上点亮了一盏小小的灯。 那几年,增江国中华文学会很活跃,常常举办各种文学活动和讲座。郑老师也是在其中一场写作讲座里发掘了我和其他同学。后来,她不懈地带我们参与各种写作比赛和文学营活动,把我们这些还懵懂的学生,一次又一次带到马华文学的现场。 2006年我在某个全国现代诗比赛中获得优秀奖。她也邀了我妈妈当监护人,一起到颁奖仪式的会场见证我的光辉时刻。到达场地之前,我记得那里的冷气马力十足,穿着单薄白衣衬衫配蓝色校裙的我因为冷风而不住发抖。 后来,我们经过购物广场,刚好看见有一个区域摆放各种颜色的冷衣。她停下脚步,陪同我妈妈一起选了一件暖黄色的长袖外套。衣服的布质柔软,而且厚度足够让我在冷气太强时保暖。当我穿上这件外套,终于不用再为室内的温度紧绷发抖后,我最记得的是老师对着我妈妈微笑点头,带着安心的感觉。 又过了几年,妈妈尝试在巴刹开一个小档口,售卖素食的椰浆饭和一些粉面。身为长女的我,必须凌晨5点半就开始帮她把食物和其他东西搬到档口,也为光临的顾客舀上菜肴和主食,装进一个个小小的便当盒里。那时才十四五岁的我,第一次这样走到外面的世界。 她早知道我会继续写 后来,郑老师来了。她不知道这是我妈妈的档口。她只是看见一个可以买到素食早餐的地方。我一眼就认出她,心里猛地亮了一下,很礼貌地叫她:“老师!你要点什么?” 她抬头看我,说:“嗯,是呀。你妈妈在这里卖素食,这样方便多了。” 她点了什么,我已经忘记。只记得自己忽然变得很紧张,手心出汗,想要表现得好一点,却在舀食物时不断出错,让饭菜从便当盒边缘漏出来。那双手好像突然不再听话。 我有点尴尬地对老师笑。她只是微微点头,付了钱,拿着食物转身离开。 后来,她没有再来。 我们家里还没有电脑。我所有的稿子都是一篇一篇用手写在纸上,再交给老师,由她安排人帮忙打进电脑的。那些文字要先经过我的手,再通过别人敲击键盘,才能走进比赛的世界里。 有一次,我因为写得太急,字迹变得潦草。老师把稿子退还给我,提醒我要重新誊写一份清楚的。她说,这样不只是为了不要给负责打字的人增加负担,也是为了应付将来SPM的写作卷。那种考试,很看重字是否端正,是否能让人愿意读下去。 她说这些的时候语气很平静,那不是责备,而是一种把我当成“会继续写下去的人”看待。 过了不久,我中五毕业了。我开始拥有了自己的笔记本,很常在网络上继续书写我的小说和散文,也偶尔通过脸书看看老师和同学们的近况。有一天,我看见一向很少更新的郑老师发了一则贴文。 她说自己在医院,正和家人一起面对癌症,希望大家不要打电话询问,也不需要来探望,让她和家人安静地走完这段过程。如果她离开了这个世界,也希望不要被打扰。 我心里酸了一下。在中学向来比较孤僻的我,也没有老师的联系方式,这种后知后觉的无能为力让我很难受。但她已经说得那么清楚了,我只能把那份想靠近的冲动悄悄收回心里。 没过多久,她离世的消息由家人通过她的脸书发布出来。那一刻,我感觉我的世界空了一下。我的文学领路人,她离开了这个世界。遵从她的意愿,我没有去打听,也没有去打扰。我能做的,只是把自己的脸书头像换成一片黑暗,为她做一次属于我的道别。
4小时前
翻出一本初中时用单线簿写的短篇小说,以当时李克勤的一首歌命名。这本“著作”还被用心设计包装过。用军蓝色的纯色纸,贴个载着出国深造理想的小飞机贴纸,然后写上“后会有期”四个字。感觉有点酷,浩浩荡荡追梦去。以假乱真,年纪轻轻就“出书”了。 稚拙的字迹写着几个人物的中学生活到毕业离别。其中当然少不了恋爱情节啦。呃……应该用单纯来形容还是懵懂呢?读着读着……如果当时有人看见,还以为我在阅读“笑话篇”呐。 什么鬼东西?全书最激情的情节部分竟然也只是牵牵手,轻轻吻之类的。什么轻抚她的背,不停的安慰。忍不住用力把她拥入怀里。两人互相凝视后大笑。这是吊人胃口还是经验不足啊? 拥入怀里的真情 只因为它是自己的“著作”,才会拿着阅读,才有特别的感触。如果早在那个精力、欲望和资源丰盛的青年时期重遇此作,也许本子已回收循环再生去了。恰好它刻意在我中年时与我邂逅,容许我这个被岁月浸泡过的人,把思绪带到此时和人生的下半场。 现在依我看,那年少时写下的也许是超前的预言。连“书名”也仿佛透露着年老寿终若有转世的期许。 那部小说里的所谓不温不火的激情情节,何尝不是中年人特殊的浪漫及与伴侣最舒服的一小撮。那句:“忍不住把她拥入怀里”,现在才明白,那是彼此在交换脆弱。年老气衰后若还能“用力”把她拥入怀里已经是很激励的激情了吧。那些没说出口的我懂,我在,我在乎的真情流露,也许就是老来最激昂的激情了。 当年那架载着理想的小飞机,此时飞回来,机舱里装的不是什么成就,是几页的提示词句。那些少年的纯粹、笨拙和毫无技术性的激情,是中年人的奢侈收藏吧。
1天前
(昔加末26日讯)昔加末峇都安南莪玛里园坵中央小学创于1950年代,1966年全盛时期学生逾180人。1967年园坵将橡胶园改种油棕后,劳力需求减少,华裔居民陆续迁离,学生人数逐年下滑。 学校最低潮时仅剩一两名学生,几近停办,幸赖历届董家协坚持守护,得以延续至今,目前仅有5名学生。 董家协曾多次申请迁校未果,直至前年10月再次提呈申请,并于同年12月获教育部批准,创下最快获批迁校纪录,预计2028年迁往新山Eco Flora花园,延续育英培才使命。 Newswire《大柔佛》社区报访问多名中央小学早期校友,分享〈这些人那些事〉的珍贵回忆。 1964年四校合并前,中央小学仅设一至四年级,学生须转往峇都安南化南小学升读五、六年级。 昔华中学退休教师赵作春(又名赵大树,74岁)就是转校的其中一人。他于1958年6岁提早入学,记得班上同学有的十多岁,有的甚至20岁,相信当时正值学校创校初期。 他保存的一年级成绩册显示,校长为黄玉兰,学校印章为“金马里胶园中央学校”。全班共有17名学生,不少属于超龄生。 隔年,他7岁重读一年级,同学包括余秋火、黄有及蓝宝全等。其中,黄有的母亲是园坵知名“超级保姆”,专门照顾胶工子女,高峰时期一人照料二三十名孩童。 他说,随着学生增加,校方增聘老师黄锦梅,马来语则由园坵胶工阿兹士兼任授课。 1962年升上四年级时,全班仅剩4名学生,包括他、锺天好及两名印裔同学;翌年,他与锺天好转往化南小学完成五、六年级。 根据中央小学校史,该校于1964年与莪玛里园坵另外3所华小合并。 中央小学位于园坵中央(Central Site),校名因此译为“中央小学”。 [vip_content_start] 赵作春表示,中央小学由园坵经理罗宾逊、建筑承包商余德荣,以及园坵承包商彭祖谋、胡焕文、叶庆茂、彭华龙等负责校务。 他说,当年园坵其他地区,包括瓜拉金马士第一区(Kuala Gemas A,KGA)、第二区(Kuala Gemas B,KGB)及三角洲区(Delta Division,俗称3号公司),各设一所华小。 其中,KGA小学由园坵承包商袁发武负责校务,KGB小学由园坵承包商罗瑞光负责,三角州小学则由杂货店东主罗德林及园坵承包商冯镇源共同领导。 他指出,由于第四区(Gemas Division,俗称4号公司)没有华人聚居,因此未设华小。 马华丁能支会主席郭永强(71岁)来自莪玛里园坵瓜拉金马士第二区,1961年6岁提早入学就读KGB小学,1964年四校合并后转入中央小学。 他回忆,当年校长为谭洁馨,1965年由张兴国接任;每逢国庆日,中央华小都会与中央淡小联办运动会,两校学生同场竞技。 他说,表姐李和妹等校友自上世纪80年代起,每年都会召集校友聚会或返校活动,曾到马六甲探望校长谭洁馨,也曾邀请她到昔加末聚餐。 近年,校友固定于每年5月1日在昔加末聚餐,由热心校友全额赞助,每年约三四桌人出席,校长张兴国及老师尤培琼都会赴会。 他呼吁校友踊跃参与聚会,详情可联络他:013-206 6899。 退休校长张兴国表示,他当年通过报章广告应征,于1965年受聘为中央小学校长,薪金由政府支付;在此之前,学校教务经费则由园坵管理层负责。 他说,当年教师包括谭洁馨、尤培琼、郑清纯、黄锦梅及何兰妹。校舍上午由中央淡小使用,中央华小则于下午上课。 金马士客家公会会长邓亚林(72岁)1961年7岁时就读KGB小学,住家距离学校仅约20公尺;1964年四校合并后,他改为骑脚车约半小时或搭校巴往返中央小学。 他说,父母都是园坵胶工,当时园坵尚未改种油棕,他在中央小学就读时,每班有二三十名学生。 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次放学搭校巴返家途中,新司机因不熟路况,巴士失控冲入沟渠并侧翻,华裔跟车员当场身亡;他和同学马上赶回学校通知校长。
3天前
晚上,距离会周公还有一点时间,大伙儿聚在房间里——有人阅读,有人看手机,也有人叠玩具砖。家里的“二当家”阿二拿着我的手机,突然指着一张旧照片,扑哧一声笑出来:“妈咪,你看这张照片,你拍到阿三的小裤裤了!” “来来来,给我看一下!”我接过手机一看,差点笑出声。 照片中,“三当家”阿三还是个4岁的小娃儿,她举着双手,从滑梯上一溜而下,笑得见牙不见眼。腰间那一小截红色的小裤裤,从衣服和裤子之间悄悄探出头来,成了照片里最意外的焦点。 那一天傍晚,我们全家陪同“大当家”老大去一个俱乐部参加活动。等待的同时,其他几个小当家早已在公园里各自探索。才两岁的阿四踉踉跄跄地跑在前面,我在后面追。他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越跑越兴奋,以为我们正在玩追追。我还得一心二用,眼睛偶尔瞄瞄阿二的方向。阿公则全程陪伴阿三。 阿二笑得整个人东倒西歪。我连忙解释:“这不是我拍的,你阿公拍的。” 阿三依旧笑嘻嘻,却一本正经地说:“这不是阿公的错,是我自己没把裤子拉好。” 看着她小大人般的模样,我忍不住笑了。空气安静了一秒,随即,全场爆笑。阿二笑得更大声,我也笑到停不下来。 平日里的阿三,也常常让我们看到她想要自己处理事情的一面。上大号时,她不允许任何人跟她一起在厕所。当问及原由,她说怕便便把我们给臭晕了。 有时候,我会同时交代她两三件家务事。她按照自己的节奏,一件一件完成,再跑来向我报告。 一张旧照片,记录的不只是童年的糗事,也留下了那个年纪才有的坦然。原来,孩子成长的轨迹,常常藏在这些琐碎里。 多年以后,也许我们不会记得那一小截红色的小裤裤,却会想起那个笑着面对糗事的小女孩。
1星期前
岁月不饶人,我的中学老师,有的已经逝世,那些还健在的大多75岁以上了。 我在1974年上国民中学,从校长到班主任,每个人开口都是英语。上华文课,一听到熟悉的母语,心里便涌起一股亲切感。 预备班的华文老师是李老师,后来他还当了我高中的图画老师。他如何教我华文,印象不深,倒是对他指导我画画的情形还有点印象。 预备班的华文课本,我记得有一课是冰心的〈往事〉,“父亲的朋友送给我们两缸莲花,一缸是红的,一缸是白的,都摆在院子里。”作者写了母亲是荷叶,她是红莲。我读了想起我的母亲,她不仅是荷叶,更是像香蕉叶那么大,遮盖我们兄弟妹。 除了李老师,当年教预备班华文还有个爪哇籍老师。虽然我不曾上过他的课,但那个时代,非华裔教华文非常罕见,因此对他印象特别深刻。 傍晚放学,我们在路旁等巴士,他骑着脚车经过,有人喊了他一声,他回过头来,朝我们微微一笑。斜阳映着他黝黑的脸庞,也映着一口洁白的牙齿。那一幕,至今仍留在我的记忆里。 中一的曾老师,长得高头大马,开始的时候我们有点怕他。后来发现他谈吐幽默,爱开玩笑,很有亲和力,我们不再怕他,反倒把他当作朋友。他喜欢坐在桌子上讲课,把原本枯燥的课文讲得生动有趣,同学们都听得入神。 曾老师分作文簿子,点评我们的文章,一有毛病,他用整叠簿子敲学生的头。簿子越多,敲得越重,奇怪的是,看到这滑稽一幕,全班同学都笑了起来。被敲头的同学,总是笑眯眯的,换了今天,家长早就投诉,老师恐怕要惹上官司。 那一年,我读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和鲁迅的〈秋夜〉。曾老师讲得很投入,恍惚间,他仿佛率领我们去荷塘欣赏月色;离开荷塘,又带我们去看秋天的枣树。 中二我被分配到最后第二班,龙蛇混杂,上课的气氛没中一那么和谐。班主任张老师担任华文老师。我们上华文,班上的土著学生去上木工,由于华文班人数不多,与隔壁班合班上课。 张老师身材高大,微胖,讲话却细声细气,举止斯文,从不骂人。那时我们读下午班,天气炎热,他偶尔穿短裤来上课。那时候,学校对男老师的服装或许还没那么严格。 有一次休息时间,另一班的同学跑过来,紧张兮兮地问我: “张老师是不是没穿裤子?我从底楼望去三楼的课室,发现他的双腿是裸露的!” 唉,你看到是小腿罢了,何必大惊小怪。 那一年,我读了顾颉刚的〈怀疑与学问〉: “学问的基础是事实和证据。事实和证据的来源有两种:一种是自己亲眼看见的,一种是听别人传说的。” 那几句话,我一直记到今天。后来无论教书、写文章,我都提醒自己,凡事要讲求事实和证据,不可人云亦云。 中三的时候,终于换了一位女老师教我们华文。她是中二曾经教我们国语的邓老师。我喜欢上她的国语课,因为听得懂她的国语。她教书很有耐心,我的国语本来很差,那一年经过她细心指导,略有进步。 老师播下的种子 邓老师年纪比前几位老师长,她很慈祥,语气温和,讲述课文有条不紊。她讲华语的时候,我们会想到她教的peribahasa,如今却教文言文〈为学〉。我挺佩服邓老师,精通多种语文,真不简单。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人之为学有难易乎?学之,则难者亦易矣;不学,则易者亦难矣。” 求学,不只在于家境如何,更在于是否肯下苦功。 邓老师只教了3个月,便因故离开了,接手的竟是预备班教过我们的李老师——时隔两年,我们又成了他的学生。 面对初级教育文凭考试,英文和国语是我的弱项。由于家境不好,没条件上补习班,只能靠自己苦撑。校长在周会上,一再强调,我们的英文和国语一定要及格,不然前功尽废,拿不到文凭,我听了暗暗心惊。至于华文,虽然是我最有把握的一科,也不敢掉以轻心,免得阴沟里翻船。 初级教育文凭的成绩放榜,我在家里,妹妹在学校上课,她好不容易挤到布告栏,抄了成绩给我,却没抄到科目名称。我看了成绩,最好的是2,我猜想一定是华文,其他科目我没什么信心。 隔天当我返回学校领取成绩单,才发现拿2的居然是图画,华文反而是6,我有点失望。后来我才知道,平时成绩不错的同学,有的连6都拿不到,7、8分的大有人在,还有人不及格,原来华文那么难考。 我上了高中,放弃了华文,选修图画。我并非对华文失去信心,因为华文安排在课程表以外,我家距离学校颇远,交通不方便,只好割爱。 高中的华文老师是余世贤老师,可惜我没有机会上他的课,只能听到读华文的同学,讲述上他们华文课的情形。他们不但上华文,还参加华文学会的活动。听到他们举办辩论会、说相声、猜谜游戏等,我只有羡慕的份儿。那是我中学生涯的最大遗憾——不曾参加华文学会的活动。 我也没想到后来当了老师,还教了三十余年华文。当年没机会参加华文学会,我却当了华文学会的顾问,举办了辩论会、说相声、猜谜游戏等活动。看着学生积极地参与华文学会的活动,我总觉得他们是幸福的一群。毕竟在国中的环境,能够顺利学习母语,传承文化,确实不易。 学生大概不会想到,他们的华文老师,其实只读到初中三年级。中学毕业后,为了弥补大马教育文凭没有华文科目的遗憾,我自修华文,去报考单科华文,后来去考高级教育文凭。 我想,如果当年在高中能够选修华文,后来我教高中的文言文,应该没那么吃力。虽然如此,我还是很感激初中的华文老师,他们为我打下了扎实的语文基础,也让我对文学萌发了兴趣。 我后来能够教华文、写散文,并不是偶然。那些在课堂上听过的〈往事〉〈荷塘月色〉〈秋夜〉等课文,早已像种子一样,悄悄埋进了我的心里。 我已经退休了7年。最近,听到我表弟的两个女儿,已经师范学院毕业,都当起华文老师,我心中欢喜。原来,当年老师播下的种子,并没有停止生长,而是在犀鸟乡这片土地上,一代一代地生根、发芽,绵延不息。 后记:写完这篇文章,很想亲手交给几位老师,希望他们还记得当年那个算不上优秀,却一直热爱华文的男生。 我还想等他们看完后,轻轻问一声:“老师,这篇作文,您打几分?” 可惜曾老师已经不在了,不然,他大概又会拿起一叠作文簿子,轻轻敲我的头吧。
1星期前
3星期前
我与球的接触跟大我5岁的六哥有很大的关系。 小时候,我的六哥很喜欢阅读《Newswire》的体育版。他阅读时我总是坐在他身边,探过头与他一起阅读。什么默迪卡足球赛、汤姆斯杯羽球赛、全国乒乓赛、全国篮球赛等,我一年级就懂。 那时候我们住在乡下,没有电流供应,家里没有电视机,想听直播就得靠爸爸那大大架用干电池的收音机。我和六哥遇到默迪卡足球决赛时,就守着收音机聆听直播。我们是柔佛人,当然支持柔佛。 至于汤姆斯杯羽球赛,要等马来西亚打进决赛,才会有直播。1967那年,马来西亚打入决赛,对上印尼。我们兄妹俩紧张地准备听电台直播,爸爸难得也来凑热闹。那天夜晚,我们就在客厅桌子旁就着煤油灯的照耀,紧张又专心地聆听赛事。那时候是陈奕方当第一单打,对上梁海量,输了。我觉得伤心,但梁海量是六哥的偶像,他竟然拍手说好。 第二单打尤清和也战败。我心情沉重。幸亏两支双打不负所望,拿下宝贵的两分。第一晚,马来西亚和印尼打成平手:2比2。第二晚,马来西亚以4比3领先时,马来西亚的双打受到印尼球迷的干扰而无法比赛,结果主办单局决定把比赛改在纽西兰举行;印尼弃权,马来西亚最终以6比3夺得汤姆斯杯。 我们就靠收音机和《Newswire》见证这历史性的赛事。当马来西亚捧着汤姆斯杯回到吉隆坡,《Newswire》大篇幅报道。我把新闻读了又读,高兴了好几天。 后来全国各地掀起打羽球热潮,六哥便在庭院用竹片嵌在土里当边线做了一个羽球场,还用竹竿做成两根柱子来挂羽球网。他根据标准尺寸制作,几个哥哥在傍晚进行羽球比赛,而我只有帮他们拾球的份。他们比赛结束,我便要求六哥教我打羽球,疼爱我的六哥当然不会让我失望。不过那个时候学校没有举行羽球比赛,我所学的羽球技术没有得到发挥。 我靠刀法学削球 下雨天时,哥哥们无法打羽球,就把客厅里的桌子和餐桌合起来打乒乓。我没有机会下场,只能当观众。不过六哥在收桌子之前会教我打。他教我削球时告诉我,学削球一点也不难,就像拿菜刀斜砍菜头一样。于是我就学会开削球和接削球两招。那一年我就读的新加兰中华小学买了两张乒乓桌,还主办校际比赛,我打进四强。不过我由于刚打完八强赛,没有得到休息便下场,太累打不出水准,结果只拿到第四,和奖品擦身而过。我读的中学没有乒乓这项活动,我的乒乓球技便被埋没。 后来我竟然嫁给乒乓教练。他只教学生,没有时间教我;我需兼顾家庭和职业,也没有时间学习。不过我对观看球赛和阅读《Newswire》体育版的热忱,丝毫没有减少。
4星期前
世界杯开打了。 一大早,我拎着环保袋到熟悉的巴刹去。快一个月没来了吧。自从家附近开了迷你巴刹,买菜方便许多,也就少了特地过来的理由。今天却忽然想来,想买新鲜的三文鱼,或者鱼虾。经过牛肉档,看见人不多,也顺手买了些牛肉。 熟悉的嘛嘛餐厅,不知什么时候开启了好几台大电视,人客不多,却专注。薄薄亮亮的智能屏幕,在播放昨晚的球赛。 世界杯开打了。 说实话,我从来不看足球赛。直到今天,我还是搞不清楚,为什么那么多人要那么费劲在追着一颗小小的球,在那么大的球场上跑来跑去。二哥告诉过我:踢足球不能用手,只能用脚,用肩膀,用胸口,用身体每一寸力量去控球。我对规则这事儿,从来就不上心,也不懂什么叫越位。可是,我竟然坐了下来,叫了一份托谢,一颗瓦爹,一杯热热的无糖酸柑水,抬头望着电视大屏幕。真好看!我说的不是足球赛好看,是屏幕上的色彩好看。绿油油的草地,像刚下过雨的田野,深绿浅绿交替成条纹,整整齐齐地铺展开去。观众席是一片红色,包围着绿草场,喜气洋洋,像过年,又像一场盛大的嘉年华。 球场上的球员,一队穿红衣,一队穿白衣。红衣队是加拿大,白衣队是哪个国家?名字好像是B字开头。我这个地理白痴根本没记住,也不在意。红色、白色、绿色。那么鲜明,那么热闹。球员们奔跑、急停、转身,足球像有生命似的,在脚尖和身体之间来回跳跃。那么多人,只为了一颗小小的球,却能那么利落,那么漂亮。我看得入神。 小时候是黑白电视机的年代,家里只有一台电视,放在客厅。那台声宝牌电视机,有两扇木拉门,平时都锁着,钥匙在奶奶手里。每逢足球世界杯,二哥就会疯狂地追足球,追巴西球队,追球王比利。二哥从小功课不算顶尖,但反应快,总有办法把事情弄得有声有色;他天生就是运动的料。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只要是球,到了他手里,仿佛都活了起来。他跑得快,跳得高,身手敏捷,浑身上下都是运动细胞。 我一直觉得奇怪。那个年代,资讯那么不发达,没有网络,没有手机,连电视频道也没几个,二哥到底是怎么知道世界杯什么时候转播?还有他说的美国时间和马来西亚时间,我似懂非懂。他读书没怎么厉害,是怎么从电视机里传来沙沙沙的杂音,听出眉目的?还教我!哪一队赢了,哪个球星厉害,他都知道。更厉害的是,电视柜的钥匙明明在奶奶手里。可到了半夜,他总有本事把钥匙偷出来。 10年后才看懂二哥 黑漆漆的客厅里,只见二哥踮着脚,轻轻把拉门打开。“咔哒。”电视亮了。雪花闪了几下,黑白的球场出现了。灰色的草地,灰色的球员,灰色的观众。我那时还小,应该是二年级;二哥中二。大半夜,二哥有办法弄来电视柜的钥匙,偷开电视,还不忘偷偷把我摇醒。“喂,起来起来,世界杯!”我揉着眼睛,一百个不愿意。他却兴奋得很,硬是把我拉到客厅。 二哥坐在电视前,眼睛亮亮的。“看到没有?这个前锋很厉害!”“这个守门员刚才扑得漂亮!”“哎呀!差一点就进球了!”他讲得眉飞色舞,手脚并用,恨不得自己也冲进电视里踢上几脚。我却听得一头雾水。看着那群灰灰白白的人跑来跑去,只觉得困。二哥大概很想教会我,很想让我跟他一样厉害,一样热血,一样为一颗球而欢呼。可是我总是提不起兴趣。偷偷看过一两次。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那阵子,奶奶明明知道二哥半夜偷看电视,却总是假装不知道。她最疼二哥。二哥的嘴像抹了蜜,一句“阿嬷你今天特别漂亮”,就能把奶奶逗得眉开眼笑。所以,偷开电视这种事,奶奶大概知道,只是不说破。而我始终不明白,一颗球,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魔力?六个兄弟姐妹中,就只有二哥那么爱追球。成家后,还是一样。 10年前,二哥离开了。直到今天才想起,原来我和二哥一起看过世界杯。在那个黑白电视的年代;在半夜偷偷打开的客厅里;在电视机沙沙作响的夜晚。只是那时候,我不懂;不懂足球,也不懂二哥。可是今天早上,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坐在嘛嘛餐厅里,捏着小搓的托谢,喝着“是这杯”,看着红色、白色和绿色在眼前流动时,我忽然觉得——二哥就在身边。他还是中学生的模样,头发有点长有点乱,眼睛亮亮的,身上永远有一股运动后的汗味。他兴奋地指着球场,告诉我哪一队比较厉害,哪个球员踢得漂亮。而我还是听不懂。我还是觉得,一群人追着一颗球跑,实在有点莫名其妙。 可是这一次,我并没有觉得无聊。我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陪他看。或者说,是他陪我看。我忽然想起,那时候的黑白电视里,球员是灰色的,草地也是灰色的。我一直不知道,二哥到底在看什么看得那么兴奋。直到今天。我坐在明亮的餐厅里,看见红色的观众席,绿色的草地,白色和红色的球衣,在阳光下鲜艳得像一场盛会。我忽然明白——原来,当年二哥看见的,从来不是黑白。他心里,一直都是彩色的。而那片色彩,绕过了半个世纪的时光,在世界杯开打的这个早晨,轻轻地,落进了我的眼里。
4星期前
三十多年前,我在肯德基家乡鸡用套餐,得到了一个直径约25公分的充气塑料地球仪。它品质良好,至今不漏气不硬化、颜色亮丽字体清晰。 有次妻子随她姐妹去中国旅游,我留守在家。适逢母亲来访,问你老婆呢?恰好当时我与女儿在玩地球仪,我童心突起,拿起球指着北京答:在这。母亲没上过学,登时蒙圈。于是我借此机会向她解释,我们脚下其实是一个超大球体,称为地球,而我手上的球,是地球的模型。她说知道了,惟依旧一脸迷茫。可能在思索,明明地是平坦的啊。同样的,那3岁小儿也满脸疑惑,将球翻来覆去检视,妈妈怎么能走进这个小球?这一老一少的表情,是我美好记忆里的重要篇章。 此球乃儿子小时的至爱。泡澡时带上它和小黄鸭,他就会乖乖地接受冲洗。稍大后,他喜欢模仿运动员将它当足球踢,当篮球抛。球极轻,电子秤显示它仅55公克重,比鸡蛋还轻。因此我们从不担心小孩家具摆设会受到损伤。再者,它重量轻体积大所以速度慢,挺适合正在学习身体协调、反应慢的小孩。也因为这个人畜无害的特点,妻子发娇嗔时,除了枕头,地球仪乃她用来掷我的最佳道具。 儿女初次接触世界地图时,我借地球仪让他们认识与了解地球的真实样貌,以辅助他们的地理历史课程。地球仪的“立体”图像比课本上的平面图更具体、精确。例如阿拉斯加和苏联最靠近的距离仅4公里,但在大多数平面世界地图上,它们一东一西在两个极端。又如平面地图的经线是平行的,但地球仪上的经线皆汇合在南北两极。所以在平面地图上,靠近两极的地方被过度拉宽,也因此南极洲的形状与面积,是不准确的。女儿曾凭这知识,在地理课上轻松解答这个问题,得到老师的赞赏。她放学抵家时,急不及待地向我们报告。她雀跃不已的样子,我至今不忘。 老夫老妻的珍宝 在那没有手机的年代,每当妻子出国旅游或公干,我常拿起地球仪,凝视她的目的地,祈望她安全,吃得惯穿得暖,思念之情会稍微得到纾解。妻子知道我这个习惯后,每次出国前夕,会递地球仪给我,然后拍拍我头。一切尽在不言中。 如今我与妻子已是老夫老妻,形影不离鲜少打情骂俏,儿女也成人了,且一切资讯都在手机里,于是地球仪功成身退。但它仍旧是我的珍宝,因它承载祖孙三代的温馨回忆。说不准它还能传承下去呢,所以我把它锁在书柜的最上层,以免不时来访的熊孩子们将它损坏。
4星期前
14岁那年,轻信朋友的话以为女生喜欢打排球的人,于是我义无反顾加入排球学会。 对排球懵懂实则另有所图的我第一次到布满坑坑洼洼的球场报到。顶着毒辣的太阳和炽热的风,球场没有女生的倩影,除了几个同样被骗进来的朋友。来都来了,我们就初次尝试打排球,那天苍穹很蓝,排球很硬,结果大家的双手都一起肿胀得像红烧猪蹄,手抖得握不住笔。就在大伙要集体反悔时,朋友又来蛊惑说不久会有靓丽的学姐来教球,大家的眼睛突然又亮了起来,并大喊要让排球发光发热(果然死性不改)。 朋友诚不欺我,来是来了,却是几个牛高马大凶神恶煞的学长……当我仰望与学长四目相对时,那一股好像欲置我于死地的杀气让我彻底失去了反抗的勇气。在学长们软磨硬泡的“淫威”下,我和好友们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踏上了打排球的不归路。 初始,每天下午的练习是做齐最基本的捡球、接球、升球、扣球、拦网等的训练,而学长们就在树荫下用最锐利的眼神和最毒辣的嘴监督我们,那简直是对我们的肉体和精神最无情的折腾。偶尔学长突然“大发慈悲”就会给我们特训,而我最怕的就是“一夫当关”。我必须背靠着大树做半蹲接球状,而孔武有力的学长就在我的前面两米处狠狠地扣杀,那心里油然而生的毛骨悚然,但又不得不睁大眼睛去接球的残暴训练,好几次把我的眼镜打飞掉,那不争气的眼泪只能逼着自己往肚里咽下,因为我相信流泪只会助长他们的嚣张和轻蔑。 另外,雪上加霜的是母校的排球场破烂不堪,水泥地布满深浅不一的坑洞,而坑洞里又有许多尖锐的小石子,所以每次的训练都会增加我的新伤口。每当洗澡水触及伤口,那痛入心扉的刺痛涩感时时刻刻提醒我再不变强大,以后的伤口会更深,嘲笑会更多。 一年后打败学长队 当这条坎坷路的地利与人和都不利于我时,最令我感动的是当初一起被哄骗进去的朋友们并没有离开。仿佛有一种默契,是一种执著,是一种不妥协的精神,让我们在互相鼓励之下忍气吞声,同心协力,同甘共苦地闯过了学长所设置一道又一道的训练关卡。最后我们成功在一年后打败学长队,一洗颓气。打球的时光总是刻骨铭心,我们曾垂头丧气地围坐在一起检讨败因,曾在雨天躺在球场任由雨水洗涤我们的疲劳和委屈,曾在赢了球赛激动得抱在一起狂叫狂跳;那是我们9个人一条心的铁证,这段坚固的友谊是排球留给我日后最珍贵的礼物。 如今,我44岁了,当年的队友只剩我还在打排球,因为我当老师后管理学校的排球学会,命中注定我还可以继续热爱排球。再次站在母校的排球场上,依旧是破烂的场地,依旧是热闹的训练,依旧是教练的叱喝声,唯有与好友们当年在球场上的点点滴滴变成我眼前的物是人非了。 我,带着回忆,独守球场。 最后,此文真挚地献给球队里已经离世的两位好友——叶成国和菲利沙。
4星期前
10年。 原来,时间真的可以走得这么快。 这些年,我很少主动提起妈妈离开的事。不是因为放下了,而是渐渐明白,有些痛不适合反复诉说。它更像一处藏在身体里的旧伤,在某些夜深人静的时候,仍会隐隐作痛。 失去亲人,最难面对的,从来不是眼泪,而是那种真实到无法回避的崩塌感。它很近,近得像伸手就能触到,却又无法改变分毫。 不舍、无助、遗憾——原来这些情绪本身,就是痛。 很多夜里,我没有逃避,也没有埋怨。我不向人倾诉,因为我知道,生离死别这件事,没有人能真正替你分担。那些安慰,总像风一样掠过,短暂,却无法填补空缺。 后来,我学会一个人面对。 一杯红酒,一首反复播放的歌,或循环播放的佛曲。 我允许自己流泪,也允许自己沉入回忆之中。用时间缓冲伤痛,用安静去覆盖起伏的心情。 但我始终知道,这不是消极,也不是自我放弃,只是换一种方式,学习和自己独处。 很多人说:“时间久了,就会走出来。” 时间带不走的思念 可我一直觉得,失去至亲并没有所谓“走出来”。有些人,是用一生去与之共存。 而我,也从不逼自己离开那些记忆。 一个画面、一段旋律、一阵气味,都能轻易把人拉回过去。那些以为已经平静的时刻,总会在某一瞬间重新浮现。 既然如此,不如就在这些回忆里,好好记住她。 想起她在厨房忙碌的背影;想起她手背上明显的老人斑,想起那些即使染过,仍遮不住的白发;想起以前在老家,我总和她抢着洗碗,也喜欢看她在客厅慢慢整理头发。 那些平凡的日子,如今都变得格外清晰。 这个过程听起来,也许有些过于平静。 但对我来说,这是一种不打扰任何人的方式。每个人都在继续自己的生活,那些无法言说的情绪,我选择独自消化,在无数个夜晚里,一年又一年地走过。 如今,第十年。 回望过去,像一场缓慢醒来的梦。 我已经很久没有真正听见她说话的声音,也很久没有看见她的笑。 但她仍会在梦里出现。 有时唠叨,有时沉默不语,只是站在那里。醒来时,心里总会有一种说不出的踏实感,短暂,却真实。 冬天风很冷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以前在老家,她会悄悄把房间风扇调慢,因为知道我在伦敦住久了,变得怕冷。而怕热又怕蚊子的她,却常常一个人睡在客厅。 这些细小的事,如今都变成了最深的记忆。 6月的伦敦,慢慢走向夏天。 门前的黄玫瑰又开了。 一年一年,它像是在替我记录时间,也见证我如何走过这些年。 有时会想,也许她选择在花开的季节离开,是想轻轻提醒我: “又一年了,你还好吗?” “记得别太晚睡,别喝太多酒,照顾好自己。” “我会在遥远的地方,一直守着你。” 10年后,我终于明白:真正的告别,从来不是遗忘。而是带着这些记忆,好好生活。
1月前
布秧谷。在尚未踏足这片土地之时,就已在课本之中略窥其面貌。就在今日,有幸用一双脚真实地踏上课本所形容的古老遗迹。引擎启动,大巴驶向北方,一路掠过的山河美景都是在为这古老的遗迹铺垫。 不知时间流去了多久,这辆钢铁巨兽终于停下脚步。我随众人的目光缓缓上抬,眼前的美景难以用照片概括,更难以用文字形容——山河之壮阔,瀑布的壮丽,令人肃然起敬。简直难以想像,在这土地下竟藏有古老的历史等待挖掘。就在晓谦老师带领讲解之时,才终于了解这个遗迹的面貌。而让我深刻铭记却又微不足道的小事,即将到来。 在那遗迹展览馆的一处,似乎藏着宝藏。我走着走着,感觉心神被牵引,跟随指引来到此处,那里竟有一张贩卖的假钞!那张假钞的售价只有20令吉,但其面值却有50哩!这让我脑筋大动,想到一个好点子。在未将这点子道破之时,我将弟弟唤来,对他说:“你想不想用20块赚50块?稳赚不赔叻!” 弟弟的好奇因子被勾起,跟我来到此处。发现这“假钞”后,那无语的表情也随之浮现,仿佛在说:“我很想打你,你知道吗?” 这令我的满足感油然而生,也让我记着这份微不足道,却十分有趣的小事。虽然微小,却是可以增加我与弟弟对这片土地的共同回忆啊!以后重游,或许还会会心一笑哩!
1月前
2023年过年期间,《灌篮高手》在马来西亚上映。当那首带着满满回忆的BGM《直到世界的尽头》在社交媒体上刷屏时,眼眶不由自主地湿润了。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我又回到了那个属于篮球、属于青春、属于一群兄弟的年代。在听到这首歌的瞬间,那些尘封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原来有些东西,从未走远,只是藏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那时的中学,每天下午3点放学的铃声一响,我和几位死党就会立刻冲回宿舍换好运动服,一路小跑到学校那个没有遮雨棚的篮球场。炎热的午后阳光刺眼,阴晴的雨水有点凉,但只要站在那个水泥球场上,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打球!不穿球鞋在炙热和积水的场地奔跑,篮球撞击篮板的回响,汗水滴进眼睛的刺痛等等,那都是我们生命中最纯粹的热血时刻。我们不在乎输赢,不在乎比分,只知道每一次跳跃、每一次投篮,都是在挥霍着年轻的力气和梦想。 球鞋还新 体力却过期 最难忘的球赛莫过于高二那年班级篮球赛。我们每一天打球的伙伴,主要是我们高二这班和高三另一班的学长。为了兄弟情谊,我们这帮人竟有计划地在小组赛里输给了对手,就是要把对面的“正盟”打下,好让我们这群朋友都获得第一、第二。那年最精彩的莫过于这场比赛,差一点还输了,不过故事还是按照我们的剧本走下去。之后的半决赛毫无悬念的是“正盟”赢下,而决赛就成了我们这群“副盟”一起玩玩的比赛。赢了也好,输了也罢,重要的是我们一起在场上挥洒汗水的那一刻。那份默契,那种心照不宣的情谊,比任何奖杯都珍贵。 毕业后,现实如洪水般袭来。深造的深造,做工的做工,大家都朝着各自的方向奔忙。刚开始的那几年,还偶尔会约着一起打球,聊起当年的趣事。但慢慢地,成长的代价显现,球场上的身影越来越少,直到最后,那个曾让我们魂牵梦绕的橙色圆球彻底的消失。 近几年,我所在的地区开始积极推动篮球运动,我竟然也心血来潮,特地去买了一双球鞋,甚至报名参加了当地的新春比赛。然而,生活的琐碎终究还是占据了上风,那次比赛后,球鞋再次被送进了鞋柜深处。如今,我忽然发现鞋柜里的那双球鞋,鞋底纹路依然清晰,鞋胶却早已脱落。就像那些年少时炽热的日子,明明记忆鲜明,却早已回不到从前。每当路过篮球场,看着场上挥汗如雨的陌生人,看着一场场热火朝天的比赛,心中总会泛起复杂的感慨。我知道,我的身体已经跟不上那份节奏,那双脱胶的球鞋或许也将迎来它的终点。不知道会否在某个熟悉的街角,突然有一个人冲我大喊一声:“Oi,打波喇喂!”
1月前
自小与球结缘。个子高大虎背熊腰,小学时被老师训练去参加抛铅球。一路从区赛获胜到代表州学联队。中学时期作为校队田径主力,每每出赛老师总说,简你身负重任,努力加油啊。几年中学生涯,课后往另一训练中心全年无休地训练,州队报捷后到国赛及代表国家学联队出征东南亚学联田径赛。集训时与队友的互动、与其他教练老师的接触,到异地出赛开拓视野增广见闻,那一段与铅球共度的日子,给了我很多的回忆。 因自己也曾是运动员,深刻明白训练与课业兼顾的不易,执教鞭后担任学校田径队总教练,便常告诉学生:训练与参赛过程虽艰苦,但这是别人不能从你身上拿走的回忆;无论有没得奖,都是求学时期最美的一块拼图。 大专时期及执教鞭后依然活跃于球类运动。田径队为主,球类为辅,篮球、英式女篮、手球等都一一下场,同学、同事常说,简你怎么不会劳累。我说,活动、活动,人要活就要动蛤。 执教鞭后代表教师团体等参与英式女篮及篮球赛事,课余或周休时运动也不曾停歇,和同事及少年人打羽球,参与走半岛大山、山中露营等。执教十多年,球也陪伴十多年,直到某天膝盖突然疼痛不已,寻医去时专科医生语重心长:老师你必须马上停止所有球类运动,只可以游泳或踏脚车。 素来旱鸭子一只,隔天立马将家里老铁马菜篮车维修一下,开启骑车运动之门。无意间发现骑车旅游太有趣,自此开启单车骑游之旅。本国异地,长假短休,10年时间,在尼泊尔、印度、印尼、中国、东南亚各地等皆留下骑迹。虽再没与球类为伴,实际上仍然离不开球——每一届世界杯足球赛不曾错过。 第一次看足球是小学。由酷爱足球的老爸带着看。看队形排列、看两队战术、看球员个人盘球能力的强弱、看灵魂球员10号的举足轻重。1986年墨西哥世界杯大决赛,蓝白球衣的阿根廷打败德国,上帝之手马拉多纳的身影历历在目。那时住在新村,清晨转播的球赛结束后,随父亲往新村咖啡店去,听叔叔伯伯化身最佳解说员,口沫横飞叙述前一晚的赛事如何如何,谁又下注多少赔了多少。当年还不流行嘛嘛档大荧幕,球迷多是在家看国家电视台的转播。 赛前做功课集锦 父亲常说世界杯要看,因人们为国家而战,充满激情。自此每一届世界杯未曾落下。从各大洲的入选赛(要判定多少席位)到赛事正式开打,十六强、八强、四强、半决赛、决赛;哪一个球员中红卡、黄卡、停赛、判罚何谓越位等,如数家珍。赛前做功课,找资料做集锦簿,各大赛场球员教练等,家里房间还有一张麻将纸的海报,细细画上晋级的赛事结果,也收集市面上的足球特辑。走笔至此,仿佛看见久远的年代,大个子小女孩与父亲在电视机前目不转睛,注视着荧幕的专注。父亲总说,简你生错女儿身了。足球是男生喜欢的运动啊。 多年后父亲离世,自己仍一样看球。若有电视直播就在家看。赛事多是清晨半夜,我调闹钟确保自己能起身观赛。若没直播,就到住家附近的嘛嘛档准时报到。点一杯拉茶,和一众球迷或拍掌或叹惋,或恨铁不成钢。 纵然如今因年纪渐大未能熬夜,近两届的赛事从八强才开始看,或看隔日优管的赛事精华版。书写我与球,宛如也在梳理人生长河的回忆。细细数算自己与球的缘分,心中委实感恩。
1月前
白色羽球在灯光下疾速来回。它忽高忽低,时而贴网,时而被高高挑起。比分胶着时,全场静得只剩鞋底摩擦地面的声音。我坐在观众席,盯着那道不断来回的白影,恍惚间,又回到1992年,那个汤姆斯杯决赛的夜晚。 那一夜,我们一家挤在电视机前,看马来西亚对垒印尼。每一次杀球,全家都会跟着喊:“杀!”最后一球落地的瞬间,整条街忽然沸腾起来。窗外汽车鸣笛此起彼落,有人挥舞国旗,有人高喊“Malaysia Boleh!”,还有人唱起〈Negaraku〉。 多年以后,我早已忘了当时的比分,却仍记得那晚空气的温度——一种滚烫的骄傲,在城市上空缓慢流动。原来,一颗小小的羽球,真的可以让一个国家的心跳一致,真的能让整个国家暂时忘记彼此的不同。 从那以后,住宅区忽然冒出许多的“临时羽球场”。两户人家之间的铁丝篱笆,就是现成的球网。我和邻居球拍一挥,就觉得自己也站在世界级的赛场,为国家的荣耀而战。连一向最重视学业的母亲,也难得松口:“如果书读不成,会打球也不错。”年少的我,竟真的把这句话听进心里。 后来学校甄选羽球队,我胆粗粗跑去报名。规则很简单:只要接得住校队球员发来的球,就有机会入选。轮到我时,对方只是轻轻一挥拍,我甚至来不及看清。白色羽球像一道光,从我球拍旁擦过去,落地。我拼命追,却始终慢了半步。 原来有些差距,并不会因为你特别努力,就忽然消失。我果然不负众望,一球也接不到,彻底杠龟。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再碰球拍。我怕别人问我:“后来有没有进校队?” 能留下 也算赢 直到有一天,我在家翻出一颗旧羽球。球身已经泛黄,羽毛也有些散开,上面还留着用蓝色水笔写下的“Malaysia Boleh”。字迹早已晕开,像很多年少时深信不疑的东西,到后来都慢慢失去了轮廓。我顺手把球轻轻往上抛。抛太高,接不住;抛太低,又觉得不过瘾。反复试了很多次,终于找到一个刚刚好的高度。球离开掌心,在半空划出一道安静的弧线,然后稳稳落回手里。 年少时,我们总以为,只有赢的人才值得欢呼。长大后才发现,很多人光是留在场上,就已经拼尽全力。更多时候,我们只是跌跌撞撞地,把那些快要落地的东西重新接回去。 还在接,就够了。 现在,我偶尔还是会打打羽球。球技依然水皮,多数时候还是捡球的那个。只是,我已经不在意了。 球场上忽然传出一阵欢呼,把我从回忆里拉回来。一记漂亮杀球落下,全场掌声雷动。 另一边,那个扑救失败、正扶着膝盖喘气的人,过了一会儿,也慢慢重新站回场中央。 对面的人已经准备发球。
1月前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独自握住方向盘,任由车轮慢条斯理地碾过时光,一路向东。 这场“冒险”起于老友阿伦的评审邀约。起初,我还假装用榴梿利诱在家“猫”论文的儿子当司机,没想到他竟变身成循循善诱的讲师,温柔地鼓励我:“妈,你又不赶时间,新车性能也好。既然本来就会开车,何不给自己一个机会,试试这场与自己独处的冒险呢?” 说得一点也没错!身为一名有的是时间的退休行者,确实不该只龟缩在舒适区(平时搭免费巴士搭到跟司机变麻吉,或是搭ETS往返,连忘了带身分证都能买到半价票……)。于是,在正午12点那如碎金般的阳光下,我先绕路投递了环保回收,清空了琐碎,背起装着睡衣牙刷和隔天行头的背包,正式踏上这段寻找自我的旅程。 驶上通往云顶的高速公路,我以80至90公里的匀速悠然前行。视线穿过挡风玻璃,我想起年前跟孩子俩横跨北海道自驾的日子,那时天空蓝蓝,空气凉凉,山色静静。但这次只有我一个人,我反而喜欢身边流动的车群,那规律的车流像是一种无声的陪伴,给了我一份恰到好处的安全感。 直到那座横亘山脉、衔接东西部的隧道跃入眼帘。昔日带领毕旅团队时,我曾无数次坐在巴士里,以旁观者的姿态穿过幽暗;如今,我成了自己的掌舵者。这辆被谑称为“国民媳妇”的Myvi灵敏异常,一进隧道,头灯自动感应亮起,帅气地划破沉寂。那一刻,涌上心头的不仅是驾驭新车的新奇,更是一份将生活重心重新握回手中的踏实。 接近云顶与法国村的分岔路口时,熟悉的标志宛如钥匙,打开了记忆的大门。 那辆陪伴了我12年的丰田七人车,承载了太多岁月。它是疫情后的首航,也是先生远赴“西方世界”后,我和兄姐们第一次重拾山河的勇气。那时大哥二姐北上跟我会合,再去怡保接大姐,一车子塞得满满当当。车里有重病初愈的体谅,也有人生转折点的陪伴。“挤在一起”的喧哗与体温,曾是生命中最温暖的慰藉。 我还记得大哥在士林河“飞车”换来的罚单,害我得亲自跑交通部学着“求情”;也记得姐夫灵敏的耳朵,帮我们避开了下山时的小意外。那时的一车大人,还会兴致勃勃地投注全垒打的车牌号码,那是属于那个阶段的热闹与烟火气。 如今,老车“嫁”了出去,换成眼前这辆轻巧灵动的新伙伴。负担轻了,灵活多了,生活的主题曲也从“合奏”转为“独奏”。 与“大车”告别的旅程 东海岸的高速公路不似南下那般平缓,它依山而建,忽而爬升如仰望,忽而俯冲如探幽。转个弯,便又是一幅大开大合的山水泼墨。我看着窗外深深浅浅的绿,远山在蔚蓝天空下披着黛青。抵达劳勿出口时,错落的屋顶闪过,仿佛一首节奏明快的散文诗。 这场东游记,是我与过去那辆“大车”的深情告别,也是与现在这辆“小车”的交心对话。穿过隧道,山川依旧,心境却因这份独处的留白,变得愈发宽广而平静。 我依然是那个爱看风景的人,只是这一次,我眼里的风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亮!
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