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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箭

世界杂乱无章,有一种本来的太平盛世已经烟消云散。有人说是因为大马的改朝换代,也有人说是亚洲大国的崛起威胁了本来的世界平衡。世界的纷纷扰扰对于一个贫民百姓的我不过就是一场舞台上的大戏,就像那远赴战场的杨四郎又像是那奸诈狡猾的陈世美,如果没有智勇双全的包黑脸,又有谁能断其中是非。哀哉,即便沉冤得雪,逝者已逝,又有谁是赢家? 身为老百姓,生活离不开材米油盐,比起国家谁执政、世界谁领头,我们更在意的是米缸的深与浅,日子的苦与闲。 坐在咖啡店里面,身边总有不少人会对当今的社会说三道四,有的有理有据,有的天花乱坠,我是不清楚这些奇人异仕的讯息来源,他们是怎么知道那么多国与国之间的内幕交易和其中关系的,我只是知道他们除了能够道出那些无从考证的小道消息之外,他们还会为了咖啡涨了30仙而哭诉、会为了汽油限购而口沫横飞。 原来,知道了那么多内幕的人也是人,他们也要为了三斗米折腰,也会为了一分半豪斤斤计较。 我自认没有左右政局的能力,更没有影响世界战火的自信,我能够做的就是老孟(孟子)说的“独善其身”。每个时代都有穷人富人,每个城市都有能人庸人,想要在这个社会活得像一个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独善其身。 觉得钱赚得少,就努力一点多读书多学习,多观察别人是怎么赚钱的,当然作奸犯科的事我们避而远之,但是“唯利是图”的心态却是赚钱的首要原则。当我们能抛开颜面、低声下气的去把钱给赚了,钱就会越赚越多了。 远离那些只会空口白话的人,少看一些只会煽动情绪的视频,与其浪费时间陪着叫苦连天,不如找份兼职多做一天。我们先认真的把自己的生活先过得安稳了,等到不会因为咖啡涨价30仙而心疼时,再来思考如何“兼济天下”。 人善人欺天不欺,用得其法的努力,终究不会是白费的力气。
3星期前
到深圳旅行,兼陪着孩子去参加比赛,你说孰轻孰重,其实那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家人在一起,去看看不一样的世界,去体会不一样的民情,去感受不一样的文化。然后一起分享,一起讨论,这样的欢乐时光,足矣。 走进一家商场,寻找着可以填饱肚子的美食。在来这里之前就上网搜索,深圳有什么值得吃的美食,其中一道菜就是猪肚鸡。什么是猪肚鸡?菜肴的材料就在菜名里,就是猪肚和鸡一起熬出来的汤。说来也巧,儿子说要上个厕所,我便在厕所外面等他,回过头,墙上的广告就是那一家网上说的猪肚鸡。广告标语还写了一段特别感动我的话:“小时候家里有汤,长大后汤里有家”。简简单单的14个字,勾起了我非它不吃的欲望。 七拐八弯地找到了那家餐馆,门口排队的人潮像是搬运食物的蝼蚁,我们沿着队伍走出了商场,又走进了商场。那天傍晚还下着绵绵的细雨,排着队的人却没有抱怨。我们拿着号码牌,服务员说要等3个号码,但这是6人座的,其他4人座、8人座的有多少个牌子就不得而知了。 孩子们饿了,看着这个无尽头的队伍,不知等到之时会是什么光景,这一天我们只好另觅新食,将就地吃了还不错的猪脚饭。那里有免费的腌菜,随意添加的白饭。我们一家人坐在一起,吃得起劲,吃得开心。你还别说,这随意的猪脚饭还真吃出了惊喜。 第二天早上,我们兵分两路,妻子去机场接我的岳父母,儿子去参加比赛,我和女儿还有同行的叔叔及他女儿4人去景点。说好了,晚餐时间,叔叔和他女儿二人先去餐馆排队拿个号码,我们则去接比赛结束的儿子再前往餐馆,这样就不用等待太长的时间。 到了餐馆,经过了服务员的介绍,弄清楚了菜单才明白,这里的猪肚鸡吃的是火锅,以猪肚鸡汤做汤底,再按照个人喜欢去添加菜品。我们点了餐,服务员便熟练地端来铁锅,和一个沙漏,等汤开了,再把生鸡肉倒进锅里,把沙漏翻了一下;还说等沙漏漏完,鸡也就熟了,便可以享用。一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那一句“汤里有家”的期待,是不会从这一锅汤里得到的。因为,我小时候的鸡汤是经过几个小时炖煮的猪肚鸡,和眼前这个一个沙漏6分钟煮熟的鸡,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没有任何的悬念,当我喝了第一口汤,吃了第一块鸡肉,我的预感变成了现实——那一锅汤寡淡无味,那一块肉就是开水烫白肉,甚至连一碟酱油都没有。我们勉为其难地,把眼前的火锅当成了减脂餐进食,一桌人就这样随意地吃完了那一餐。大家客气地说还不错,但是我心里对自己说了“真难吃。” 那一天晚上,我在酒店的床上回想记忆中的猪肚鸡——把新鲜的猪肚清洗干净,用姜葱水汆烫一遍,再多洗一遍;尽可能保持猪肚的完整。再来一只甘榜鸡,同样清洗之后用葱姜水汆烫一遍,也是保持鸡的完整,备用。之后先用干锅把胡椒炒一炒,加入姜片、开水,把猪肚先煮上一个小时,再把鸡放进锅里,用小火慢炖一个小时。有材料并且喜欢的可以加一点鱼鳔,一起炖好后放凉,等到要喝之前再把猪肚拿出来切片,放回锅中,开火把它烧开。调味不用多,加点盐巴就很好。这个时候的鸡肉软烂入味,猪肚嫩滑可口。那个汤汁入口鲜香,滑入肠胃,温暖人心。根本就是人间极品。 自己的家才最重要 什么时候会喝到这一锅汤呢?就是每年的年夜饭上,姨妈辛辛苦苦地劳心费神的杰作。在满是美味佳肴的团圆饭桌上,这锅汤其实一点都不起眼,但是当守夜到凌晨肚子饿的时候,弄热这锅汤,喝下一口的那种温暖,却又是让人回味无穷的美味。这才是小时“家里有汤”最真实的写照。 长大后,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机会喝到家里的汤了,反而是有了自己的家,开始给家人熬汤。现在很方便,有很多的预制汤,但我偶尔还是会给自己一个机会,花上大半天的时间去好好熬一锅汤。也不是为了展示我有多好的厨艺,就是想要找回一点点小时候的味道,也想让家里的人尝一下属于这个家的味道。 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长大了舌苔变得迟钝,不管我怎么熬,外面的汤水怎么喝,我都找不到“汤里有家”的那种味道。长大后家里的汤,也许只能停留在回忆里,永远也没有办法回去。长大后家里的汤,也许只能在自己的汗水里尝到那一点点的苦涩滋味。长大后家里的汤,是我为了心爱的家亲手熬制的味道,是我对家人的爱,当然无法和当初父母给我的爱比较。想到了这里才发现,原来再也尝不到那种味道了。 我并没有执著于要找回那个味道。我知道那不可能,只是偶然看到了广告的标题,幼稚地相信了奇迹,就像小时候的自己一样天真无知。失落、失望都是因为自己有所期待,过了也就好了。 现在长大了,甚至可以说开始慢慢变老了,外面的汤里有没有家,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还有我的家,我可以为了我的家,熬上一锅色香味美的好汤。
2月前
偶然看到了一幅画,叫作《特兰凯塔耶的铁桥》,画这幅画的人叫梵谷。就是那个画了星空的疯子。其实,我并不觉得他疯了,他只是看到了我们看不到的世界,甚至,他才是那个在众生皆醉之时,却依然清醒的人。 “铁桥”这幅画,我怎么看它都很粗糙,你真的要说他有什么深厚的画画技巧,我是完全看不出来的,如果画这一幅画的人不是梵谷,它也许只会在哪一个画室的角落长灰,又或是在谁的家中泛黄。 我是从书中看到了这幅画,书中的文字却给了我,不对,是给了画一种新的意义。书的作者问了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梵谷要画桥?然后,作者自己给了答案:因为有人需要“过去”,从上面过去,而不是下面。随后,作者开始了他想要讲的故事,我却停留在了“因为有人要过去”。我站在这句话的右边,用感性的右脑控制的左半身更靠近一点,然后重新看着画里的桥。画里的一些细节就开始变得有趣了。 最靠近我的那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那一对在河堤边的两人,还有在桥上那些如绿豆的人影,那两艘帆船,仿佛就映射了不同人的现状,还有他们的选择。到底是要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过去,到底要不要过去,都成了我思考的一部分。 无独有偶的是,不久前才飞到香港一趟,在飞机上看了一部电影《无名之辈》。电影有一章节我特别喜欢,具体的台词我不记得了。那个画面是马嘉旗和胡广生在天台上对话,马嘉旗问为什么有桥,胡广生说,因为路走到了尽头,需要有桥才可以走过去。有的人是从桥上走过去的,有的人却一辈子都只能停留在桥的这一头。 我不知道饶晓志导演有没有看过梵谷画的铁桥,才会写出这样的感悟,但是我相信对生命有观察的人多多少少会有类似的感受和想法。毕竟人生都是大同小异的,有谁的一辈子没有走过十字路口?又有谁的一辈子没有面对过一两座桥? 有些人过桥,为的是给爱人送一碗米线,有的人过桥是为了找一份生活。大家过桥的目的都不相同,自然的心情也不会相似。有些人过桥气宇轩昂友朋相伴,有些人过桥微微颤颤形单影只,这些都是常态,是不公也是自然。昂首挺胸的不必目中无人;唯唯诺诺的也无需低声下气,只要一步一脚印地走,终归还是会过去的。 过去了,还有没有路我们不得而知。过去了会不会更好我们也无法知晓,但是这一个答案终究要过去了我们才会知道。在没有过去以前,所有的以为都只是幻想,只是自己的一个念头一个想像,就像是夕阳的红光照在河面的波澜,五颜六色不停地变换却始终没有办法确定是什么颜色,所以纠结,所以迷茫。看久了眼睛会花,感知会晕眩,一个不小心还会掉进水里,那是更为难过的感受。水的冰凉刺骨,让身体渐渐失温,浪的波动,不停地操控挣扎的四肢,让人身不由己。 既然走到了桥头,就已经是路的尽头,如果还有路,那么过桥就只是一种选择,没有必要过度纠结,想过去的就过去,不想过去的就拐个弯继续走路。会站在桥头徘徊的,都是走投无路的人,他们除了过去,似乎就没有选择了。若有谁可以往回走,那也是一种自由,只是人没有过去,而是把自己留在了过去。当你不停往回走,到哪一天你回过头,就会看到那座桥,它也许就会是你的遗憾。而遗憾的美与丑,取决于你回头时的节奏和脸上的笑容。 为什么画家要画桥,那是为了告诉看画的人,他是怎么看待桥的;为了告诉看画的人,有些人是怎么过去的。为什么写书的人要写桥,那是为了记录他们是怎么过去的,他们过去以前的过去,还有过去以后的体验。 不是每一座桥都是铁桥,也不是每一座桥都像港珠澳大桥那样需要横跨一片大海,所以过去的节奏和速度都是我们自己可以掌控的。有的人一路狂奔,想要憋一口气就闯过去;有些人喜欢边走边看,看看桥上的风景按按自己的心;有些人喜欢走走停停,和路过的人一起闲聊几句,并没有谁说过在桥上不能停,停下来也是一种可以选择的权力。 这座桥谁都可以过去,不同的是我们怎么过去。就像来时路,我们也是跌跌撞撞的一路前行,所以回头看时才会觉得疼痛才会觉得美丽,才会佩服自己一路走了过来。 桥不会自己出现,一定都是人为的,既然已经有前人给我们造了桥,那么走过去又有什么值得恐惧? 相关文章: 龚万辉/到不了对岸 赖殖康/续女儿书 吕育陶/电路板上的时光
2月前
电影《How to Make Million before Grandma Dies》(也有人叫它《姥姥的外孙》)有一段很经典的画面一直在我脑里挥之不去:男主角M和堂妹在聊天,M想知道到底要照顾阿嬷到什么程度,阿嬷才会把房子留给他;堂妹问了他一句:你去你阿嬷家时有没闻到什么特别的味道?M说有,堂妹直接了当地说,你要照顾她到你闻不到那种味道为止。 可能没有多少人理解那是一种什么味道,但是家里有一个需要照顾的老人的家庭一定会闻过那种味道。那是老人身上独有的味道,我叫它——老人味。等人老到了一种程度,这个味道就会出现。其实它和婴儿体香是一样的,只是婴儿的体香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慢慢消散,老人味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加浓烈。 这种味道是什么呢?是老人家因为害怕自己走路不稳,不敢一直冲凉,所以身上累积的汗臭。是老人家生理机能退化,开始有点尿失禁,所以衣服总会残留排泄物的尿骚。这是老人家内脏开始衰败,以至于那些代谢物会随着汗水、口水、呼吸、尿渍排出体外的腐败。 无法逃避的老人味 这味道来自老人家逐渐萎缩的社交圈,天天只能收集旧物,哪怕旧物已经发霉、破败,却依然收藏在自己身边所发出来的霉味。这个味道也是老人家因为身体不舒服,不停往身上涂抹不同的药油,吃下不知道是什么的药物,所散发出来的古怪药味。 小时候我也和阿嬷一起生活过。那个时候年纪小不懂事,也没有察觉有什么特别的气味,反正一直都是那个味道。阿嬷走了,那个味道消失了,我也不以为意。直到时隔多年,我长大后到老人院做义工,才又闻到了那个熟悉的味道。我对那个味道并不排斥,只是它让当时的我感觉到不舒服,我想,可能时间相隔太长了,我的嗅觉已经不习惯了。 现在我也成年了,家里的父母都老了,每次回到老家,和他们见面时已开始闻到那种老人味。家里的小孩会问我那是什么味道,我都会小心地和他们解释,确保他们不会有过激的反应伤害了老人,也希望他们不会讨厌这种味道。我知道以后的我也会有这种味道。 从老人的眼神中,我可以看到他们对于自己变老的伤感;也可以看到他们对生命尽头的恐惧。我不知道他们是否也闻得到自己的老人味,但是这个味道却提醒着我,留给我们的时间,其实不多了。
3月前
Petrichor,一个听起来特别陌生的名词,但是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闻过这种味道。它往往出现在暴雨来临之前,又或是大热天下起小雨的时候。 妻子在厨房里凉衣服,那个时候天空还是晴朗的,却刮起了大风。我在空气中闻到了一种“潮湿”,就告诉妻子,衣服还是晾在室内吧,快下雨了。妻子听了我的建议,就把衣服又收了进来,挂在了室内。没多久,天空就飘起了细雨,雨渐渐地越下越大,然后变成了倾盆大雨。 文学描写的雨天香 这样的事情在我家经常发生,以至于妻子总是叫我张伯温。意思就是嘲讽我像那个神机妙算的刘伯温一样,能够预判变幻无常的天气。 真的要说,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只不过我对佩特瑞克的气味比较敏感而已。我尝试和妻子解释那种空气中潮湿的气味,这种气味闻起来很清新,还很舒服,但是又不适合多闻,闻多了反而会有恶心胸闷的感觉。我一直把识别这种气味的能力当成是每个人都懂的常识,可是当我特意询问了一圈身边的朋友,才发现知道这种气味的人屈指可数。不是他们没有闻过,只是他们不会把这种气味和天气的变换联想到一起。 我尝试上网查了一下这种气味的由来,才从科学的角度理解这种气味的名称,就叫“佩特瑞克”。它是由土壤中的放线菌(也有人叫它土臭素)、植物油分的释放,还有臭氧混合在一起散发出来的味道。这些味道会随着空气中湿润的水分挥发,然后混入空气之中。为什么大雨之前会有这种味道,主要还是因为这场雨已经在不远处开始下,这些味道就会迅速传播,特别是当我们面朝风吹来的方向,它就会更加的明显。 资料里说,这种气味中的成分,对一些有过敏和哮喘病症的人来说会引起呼吸道的不良反应,但是对正常人来说却是无毒无害的。甚至还有专家研究,这种气味会引发人类的怀旧情绪,有助于纾解压力。许多影视剧里面的台词,又或者是文学里面的用字,都会提及到雨天的味道,我想,他们形容的就是这种佩特瑞克的味道吧。 平常想闻一闻这种味道,可以在清晨的时候去公园散步。它们真的会令我们放松,减轻生活的压力,清晨散步还有益健康。 现代的科技那么发达,不知道有没有人能通过科技手段,把这种气味提炼成精油,收藏在瓶瓶罐罐中。这样就可以在想要舒缓压力的时候拿出来,闻一闻那一股雨后春笋般清新的佩特瑞克。
3月前
农历七月十四是华人传统的鬼节,很多华人会在路边摆放供品、焚烧元宝蜡烛,以拜祭孤魂野鬼。他们相信,这个月份是这些阴间游魂出来“放风”的日子。有一些阴魂还有人记得,有人会在每年的清明给它们焚烧供品,可是有一些游魂已经被世人遗忘,只能仰赖这些好心人的供养,来过阴间的生活。 我想说的不是祭祀,而是元宝蜡烛的味道。 我是天主教徒,却生活在佛道家庭里。为什么说是佛道,因为姨妈一家人分不清自己是佛还是道,但是也不重要,做人,最重要的是保持善良,待人以诚,对人尊重。不管你是什么宗教,都可以和平相处。 从小到大,每次家里有什么特别的节日,姨妈都要准备一桌的菜肴和供品。就比如新年、清明、中元节、观音诞、拜天公之类的,每一次我们都会一家人在那里忙着折元宝,然后焚香烧纸钱。当时的我很单纯,总是觉得,只要我烧得足够诚心,家人就会过得顺遂,所以从我懂事开始,我就会帮忙烧金纸。 我一张一张地烧,哪怕烈日当空,我也不曾抱怨。焚烧时产生的气味,我也早就习以为常。对我来说,这个气味代表着祝福,是一种我为家人向上天索取祝福的味道。 生活好坏无关烧香焚纸 后来阅读了很多宗教、哲学和心理学的书籍,渐渐觉得这种虚无缥缈的祈祷和祭祀并不实际。就开始衡量、评估,与其把时间浪费在这些虚无的行为举止,不如多花一点时间去做一些实际的事情,比如多学习、多工作、多赚钱。慢慢地,那种元宝蜡烛的味道就离我越来越远,远到我开始淡忘。 远离这个味道之后的生活,其实也没有变好,反而压力越来越大,生活越来越苦。一直到某一天我经过一间寺庙,里面传出那种熟悉的味道。吸入那种味道时,烦躁且压抑的心情突然得到一丝的安慰,整个人一下子就轻松了下来。我走进了寺庙,上了一炷香,跪在蒲团上,祈求平安顺遂。 生活的好坏和这些烧香焚纸的举动无关,但是这个祈祷、祭祀的动作却可以让人得到宁静。当我们一路为了更好的生活打拼,每日清晨的一炷清香,晚上睡前的一场祷告,其实就是在安抚我们脆弱的心,好让我们可以从压力烦躁的情绪抽身,更平静地去面对自己的挑战。我又开始时不时地烧起了高香,诚心地祈祷。 小时候生活过得好,那是因为有大人为我们遮风挡雨;如今自己也是大人了,就要学会为下一代披荆斩棘。元宝蜡烛的味道,除了让我觉得平静,它仿佛也是一种提醒,提醒自己还有家人需要我努力为他们祈福。
3月前
记得有一次一群朋友一起吃饭,一个女性朋友忽然神色紧张,不停地四处张望。我们奇怪地问她发生了什么事,殊不知她忽然冒出了一句:“我闻到我前男友的味道。” 当时我们都很好奇,什么叫前男友的味道?她解释,她的前男友喜欢用香水,刚才她就是闻到了那一种香水的味道。我们开玩笑地说,既然是香水,那么走到哪里都可能有人用类似的香水,不用那么大惊小怪。她笑了笑补充:香水是一样的,但是喷到不同人的身上味道会有差异,不过我看了一圈,应该不是他。然后就继续我们的废话连篇。 事隔好几年,我读到一篇有关男女朋友之间体香的文章,内容说的是,人类身上有一种叫作“费洛蒙”的东西,是从我们的汗水中排出体外的。这种费洛蒙也叫信息素,它代表了我们的身体情况,简单地说就是味道身分证。在这个味道里面,包含了我们的血型、基因、性格与身体健康情况。很多动物都会通过散发费洛蒙来吸引异性,以促成良缘,繁衍后代。 越深爱体味越好闻 在科学的解释里,人类更容易被MHC(Major Histocompatibility Complex Theory)差异较大的人所吸引。用白话来说,就是两个人的基因差别越大,就越容易被对方吸引。当然,这个基因差异还是属于同类的范畴。就是狗吸引狗,人吸引人。 在情感上,两个人越深爱着对方,就会觉得对方的体味特别好闻。哪怕那种味道在别人的感觉里是一种酸臭味,但是在爱人的鼻腔里,那种味道就会让人心旷神怡。我在想范蠡当时一定觉得西施特别香。而香水的发明就是为了通过人造的味道去吸引异性,好让两个陌生的灵魂有擦出火花的机会。毕竟人与人之间,还是要接触过才会知道对方是否适合自己。香水就像一张漂亮的面具,掩盖真实的自己,去引诱自己喜欢的猎物。 可惜我知道得晚了,当初就应该问一问我的那个朋友,她闻到前男友的味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是想起了他们当初的美好时光,或是觉得那是特别可怕的阴影。当然,现在我还是可以去问一问她,只是她已经是别人的老婆、小孩的妈,我如此突兀地去问她前男友的问题仿佛有点违背人情世故。我想,这个无聊的好奇还是留在自己心底就好。 我不知道这个费洛蒙的资讯可信程度有多少,但是我闻着我老婆孩子的味道,心里还是觉得幸福的;哪怕有时候,两个小孩不洗头的味道会让我有点招架不住。
3月前
可能有些人不知道什么是臭臭,臭臭就是陪伴我们睡觉的小物品。它可能是一个小枕头、抱枕、小熊、任何造型的绒毛玩具,也可以是一件陈旧的衣物。它有一个非常专业的名称叫作“慰藉物”,顾名思义,就是可以慰籍我们的物品。这个名称过于专业,有点冷血,我更喜欢统称它们为臭臭。 我曾经也有个臭臭,它是一个枕头,软软的躺在上面很舒服。我小时候睡觉会流口水,时间长了枕头上就全是我的口水印,虽然枕头套每个月都会拿去清洗,可是枕头本身还是会有那个味道,和那个印记。该怎么去形容那一种味道呢?大概就是我闻了精神爽朗,别人闻了感觉够呛吧。 那个枕头跟了我近10年,家里的大人一直要给我换一个新的,可是我就是不愿意,它们也就拿我没有办法。就在我中二的某一天,姨妈骗我那个枕头里面有虫,说要割开给我看,我也稀里糊涂地相信了她的话,让她割开了。枕头里面没有虫,有的只是破败不堪的人造海绵。黄褐色的海绵,已经变得稀碎,用力一捏还可以变成粉末。等我反应过来,那一个陪伴我多年的臭臭已经不复存在。它被塑料袋装了起来,“抛尸”在门外的垃圾桶。 一直陪着不离不弃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只能对着空气唱林峯的〈爱在记忆中找你〉。 我姐姐也有一个臭臭,是一个用碎布做成的小抱枕,陪伴了她廿多年。为了确保它的安全,姐姐上大学的时候并没有把它带着,反而留在家里,千叮万嘱不让我们对它有任何的处置。一直到姐姐结婚,那一个臭臭才从此不了了之。 和身边的朋友分享这一段往事的时候,发现好多人都有这样一个臭臭,有的甚至一直陪着,哪怕身边的伴侣嫌弃,依然对臭臭不离不弃。臭臭到底有什么样的魅力,能够让人欲罢不能?我想那是因为一种熟悉感,因为长时间的陪伴,那一件物品有着自己熟悉的味道、触感,而这样的味道让人有安全感。 虽然没有了臭臭并不会影响我的生活,反而还会让我多了一些便利和自由,但是有些时候,那一股臭臭的味道却是我一直会想念的,一直让我回味。那是一种寂寞的时候心有所依,在无助的时候有岸可靠的味道。又或许,那个臭臭代表的是自己的小时候,特别是已经离开小时候太久的我们,对于它会更加的向往。
3月前
晕车、晕船、晕飞机,这是每一次我乘搭长途交通工具都需要和同行的人重复说的话。哪怕他们早就知道我有这个毛病,但他们就是喜欢重新问我为什么要吃晕车药,然后问我要不要尝试不吃,看看自己的晕眩问题有没减缓。难道我自己的身体我还不知道? 清明节需要从新加坡飞到吉隆坡扫墓,因为晕机,每次就会感觉到压力。起了一个大清早,其实是一夜没有睡好,天未亮就搭上巴士前往机场。巴士摇摇晃晃,呼吸有点难,从口袋里拿出驱风油,涂抹在鼻子和太阳穴,顿时感觉好了很多。 风油味陪我入睡 你问驱风油真的这么有效吗?其实,那不过是让我安心的味道。 小时候和姨妈一起睡觉,涂抹驱风油就是她的习惯,每次临睡她就会涂一涂,所以房里都会有驱风油的味道。那个时候她哄着我睡,手掌温柔而有力地拍在我的屁股上,有规律有节奏,我就这样安心地入睡。 年龄稍长,变得调皮,总是不愿意入睡的时候,姨妈就会拿着驱风油薄薄地涂抹在我的眼睛四周,眼睛会被熏得睁不开,只能闭着。渐渐地,人就变得安静了,渐渐地,就步入了梦乡。 发现我会晕车,她就会在她的车上,还有我的书包里放一小罐驱风油。每次晕车就会拿出来给我涂涂揉揉,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就会好一点,虽然大多时候还是会吐得一塌糊涂,但是涂抹后的那一段时间,真的会减缓那种不舒服的症状。 后来到新加坡读书、工作,身边也总是会备着一小瓶驱风油。而这一小瓶驱风油却让我拥有好几次奇妙的经历。同事不舒服的时候,我有;老板娘不舒服的时候,我有;在地铁站有人晕倒了,我有。意外地帮助了他们之后都会换来感激和讶异的眼神:你一个大男生,为什么会有老人用的驱风油?我就当作那是一种褒奖了。 有了孩子后,身边的驱风油更是派上了大用场,蚊虫叮咬、晕车呕吐、环境恶劣,都可以用驱风油来对付。妻子有时还会嘲笑我,别人用的是香水和精油,而我就是一瓶驱风油走遍天下。 对他们来说可能很突兀、是个奇葩,只有我知道,这一瓶驱风油是我姨妈对我的关爱,不管遇见了什么状况,它的味道总是能让我暂时得到平静与心安。
3月前
“我身骑白马呀,走三关,我改换素衣哟,回中原……”一首〈身骑白马〉把徐佳莹送进了2010年的金曲奖,入围了最佳年度歌曲、最佳编曲等奖项,还荣获了最佳新人奖。这一匹白马真的是难得一见的好马。它不仅诉说了王宝钏的忠贞不二,薛平贵的至死不渝,也让许多在感情上挣扎的人有了奋不顾身的勇气,是徐佳莹的歌唱实力给了它这股魅力,还是这首歌曲给了徐佳莹这个机遇? 马从远古社会,就是人类的交通工具,为什么是马而不是猪狗牛羊?因为马比牛速度快,比羊有胆识、比猪有魄力、比狗更健硕。马可以骑、可以拉,还可以驮货,长得比驴还帅,有自信有风度,性格还稳定,试问还有什么动物比起马更适合当交通工具?唐朝诗人杜甫,爱马的程度,就像舒马赫,除了爱它的外观,还懂得什么是好马,这一点可以从他写的〈房兵曹胡马〉可以看得出,“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能够轻描淡写的就把千里马的特征给描绘出来,谁又能说他不懂马? 汗血宝马闯文坛 2025年的我,运气不错的得了两个和文学有关的奖项,一个是“人间烟火年度散文”的佳作奖,另外一个就是“金笔奖”的荣誉奖。虽然这两个奖项都不在前三甲,但是对我而言也算是一种小小的认可。我很肯定的是,能够得奖并不是因为我,而是我的那两篇作品受到了评审们的青睐。人家是父凭子贵,我是凭作品而沾的光。 在两个颁奖礼上,都让我接触了新马两地文学界中的佼佼者,看见了不一样的世界,也算是打开了我新世界的大门,获益良多。我的这两篇作品,就像是我的汗血宝马,带着我闯入了一个新的文学世界,至于最后能不能够在这一片土地建功立业,名留青史,就要看我能不能够持之以恒,自强不息了。 就像徐佳莹那样,用一首歌让自己被音乐界关注,然后再用自己的努力在音乐节创出一片天。在新的一年,我希望我可以提升我自己,成为一个爱马也懂马的人,同时也养好我的“马”,让它带我去闯荡文学界,争取夺得更多的荣耀,争取在文学史上留下我的名。
4月前
当有谁和我说,活着真的是太好了,我就会问“好在哪里呢?” 朋友去旅行回来,和我分享他在那里看到的一切,说到激动的时候还会双眼发亮,手舞足蹈。他去的地方我没有去过,但是听着他说,我又觉得没什么特别,我就回他:“好玩在哪里呢?”他像是被泼了一盆凉水,从兴奋一下子回到了平静,甚至有些失落。他顺势从包里拿出一个会变脸的熊猫钥匙圈,示范给我看那一只钥匙圈有多么的可爱,我接过后又问了一句:“可爱在哪里呢?”更狠的是我还补上了一句:“我在网店也买得到,你不用大老远给我带回来。”气氛一下子降到了冰点。 年底拿了花红,同事们正开心地聊着,同事一调侃同事二说:“你就好啦,可以拿满一个月的花红,不像我才刚进来,只能拿半个月。”同事二也调侃我说:“我哪有他好,工作了10年,还多拿了一个月。”说罢每个人都向我投来了羡慕的目光。我只是轻轻地回答:“好在哪里呢?花红每个人都有,而且我工作了10年薪水也和你们的差不多吧?每个月钱一进户头,第二天就不见了。年底的花红也不过刚好够家里的保险和明年的学费。” 同事三努力想扳回一城:“这样也比没有花红来得好吧?”我回答:“是比没有花红来得好,但是比起能够换新车的老板,我真的不知道我们的花红到底好在了哪里?”本来热络的氛围,好像也忽然消失无踪。我还是坐在了我的工位上,没有再多理会。 圣诞节前夕,带着一袋礼物回家,大大小小的十几件,伴侣看到了羡慕地说:“你就好啦,收到那么多的礼物。”我板着脸回答:“好在哪里?这些礼物基本上没有一件是实用的,除了那些能吃的零食,零食吃多了还会胖。”伴侣接着说:“至少证明了你的人缘好,那么多人给你买礼物。”我依旧板着脸:“好在哪里?这些礼物都是换回来的。如果我没有先给他们准备礼物,你觉得他们会回礼吗?换一个角度来说,我就是花了一笔钱,给自己买了一堆我不需要的东西而已。”伴侣识趣地走开,她知道继续聊也聊不到一块儿去。 当所有人都睡着了之后,我走到了走廊边,这里可以看得到月亮。天色很好,月明星稀,我不能自控地问自己:“好在哪里呢?天气又闷又热,还失眠。”感觉有一点自讨没趣,所以又保持了沉默。月亮还在那里,我也还站在那里,不知所以。 我慢慢地问了自己一句:“好在哪里呢?把自己活得那么封闭那么扫兴到底好在哪里呢?如果说不迎合别人能够换来自己的快活也罢,问题就在于不停地否定自己的人生只有不断的伤害。这个就像是给自己下的诅咒,然后努力地把诅咒实现。到底好在哪里呢?” 哪怕有人给我推荐了林清玄的短文,内容提到了“常想一二,不思八九,则事事如意”。原文想表达的是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而我们就应该常想那一二,只要心中欢喜,便可以事事如意。我看完心里想的,却是维尔弗雷多·帕累托(Vilfredo Pareto)提出的财富二八定律法则。全世界那八九的财富,都掌握在了那一二的手里 ,而我不过就是那八九中的芸芸众生。 有人说着单身的自由,可以四处游走不问缘由,他们享受其中,只是单身又有什么好的呢?有人着急忙慌地想不如结婚,让自己安逸地躲在围城之中,享受妻儿老小热炕头的幸福,只是结婚到底又好在了哪里呢?并不是我故意抬杠,就只是因为我心里总会有一把声音,就像是摩西在山顶上听见的那样,只是他听见的是指引是福音,而我听见的是一次又一次的质问:这样的事情到底好在哪里呢? 我知道这样的行为很讨人厌,遭人烦,但是这却是我真实的感受与想法。那些鼓吹我们要做自己的人,我好想问一问,我如果做自己却遭人烦,那么做自己到底好在哪里呢? 不美好也值得珍惜 这个世界其实都不美好,甚至可以说没有任何一件事是好的。就好像毛虫和蝴蝶的关系,蝴蝶给花草传播花粉,对植物是好的,但是毛虫把树叶啃光对植物却是残忍的。当一件事情对某一部分立场是好的时候,那么它对另一部分的立场多半是坏的,所以这个世界好在哪里? 好在哪里并不是因为我喜欢抬杠,而是我想要找到比起好,有没有什么东西是更值得我们去珍惜的?还是说,哪怕不好的东西,其实也值得我们去守候。就好比我花了钱换回了一堆我不需要的圣诞礼物,那些礼物其实并不好,但是那些和人交流的过程,那种有来有往的过程却是让我享受的。它留不住看不见,它只是我心里的一点点感觉。就好比那个钥匙扣,它并不是不好,就是我拿着也没有什么用,比起那一个钥匙扣,我更享受的是他在旅行时记得要跟我分享,给我写一张明信片,也许更为有意思。 好在哪里?这是一个疑问句,说出来的目的不是为了扫兴,更不是为了挑衅,而是为了寻找。这个世界一点都不美好,所以我一直寻找着它好在哪里。好在,我遇见了懂得我的家人,他们珍惜我,哪怕我一点都不好。我也在努力地珍惜着我所拥有的,不管它们好不好。 好在哪里?它一直都在个人的心里,没有标准,无法衡量。
4月前
麻坡是一个小地方,地方虽然小却小得很可爱。这里有和善的居民有趣的人,最重要的是,这里有我童年的记忆,这里是我成长的地方。 说到麻坡的美食,很多人想到的就是乌达,那是一种用咖哩粉和各种辛香料再加上不同的海鲜所制作出来的美食。很多从外地来的旅客都喜欢带一些麻坡的乌达回去做个手信;再不然很多人想到麻坡就会想到芭东的烤鱼,那种自己秘制辣椒酱铺在魔鬼鱼上,再用香蕉叶包裹,然后拿去烤的鱼,呈上桌时香气扑鼻、一口吃下香辣爽口,带有嚼劲的魔鬼鱼让香味可以在嘴里停留的时间更长,让吃的人可以更加仔细地去咀嚼其中的美味。 虽然麻坡有很多不同的美食,但是最让我想念的就是罗惹,而且是一间非常不起眼的罗惹。 可能看不出来,我小时候是学过电子琴的,那个时候的老师来自峇株巴辖,姓廖,他戴着一副眼镜长得很像美国已故巨星罗宾·威廉斯。他教琴的方式很放松,而且很随性,记得有那么一次,上课上到一半他忽然之间问我附近是不是有一间卖罗惹的房子?(为什么是房子,因为那个老板把摊位设立在他家的院子里)我说我知道,他就直接开车载我去买了两包,师徒俩就这样一人一包在课室享受着那风味独特的罗惹。 说到这个罗惹,它有什么特别呢? 我说的这一家,他卖的是素罗惹。传统的罗惹是用虾膏、酸梅水、阿萨姆(罗望子)汁、酸甘汁、糖调味,然后加入鱿鱼丝、黄瓜、黄梨、沙葛、油条、豆包和芒果,再把这些材料和酱料拌匀,最后加上一堆的花生粉,一份香喷喷的罗惹就完成了。这一家的罗惹,他用素的虾膏(基本上就是发酵的大豆、海藻、和一些调味料做成的酱料)代替了真虾膏,用豆芽和空心菜代替了鱿鱼丝,而且还会用一点点香茅碎做提味。吃起来少了传统罗惹的腥味,反而多了一点点清香。 这个老板长得很像台湾本土剧一哥王识贤,面对客人点餐的时候笑容和蔼可亲,但是当他认真在那里“炒”罗惹的时候,眼神中的杀气就像是一位久经沙场的黑道大哥,特别有威严,让人望而生畏。我和老板不熟,没有聊过天,我只是知道,他已经在同一个地方卖罗惹卖了三十多年。哪怕他过去真的有过什么黑暗的历史,能够那么安分守己的为民服务而且味道不变,就证明了他的恒心和毅力。如果只是我个人想多了,那么就当作我为这一份素罗惹添多一分的神秘,让它吃起来更有故事,更耐人寻味。 大杂烩里的真滋味 说到罗惹,有人欢喜有人嫌,喜欢他的人会想念它,就像现在的我一样,想到它就会不禁满口津液。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回到麻坡,更不记得上一次吃素罗惹是什么时候了。生活在外地,这里的罗惹味道和麻坡的相差甚远,不是太甜就是太腥,感觉不到罗惹的灵魂。他们的配料没有办法融合在一起,吃起来更像是拿着水果沾酱吃。 当然也有不喜欢罗惹的人,我的妻子就是其中一个,她说味道很奇怪、有一种不知道在吃什么的感觉,而且那种甜味让人感觉很腻。当然,她的不喜欢是她的事,不会影响我喜欢罗惹的心情,当然也不会影响我们俩之间的感情。罗惹这道菜,本来就是可以一个人享用的食物,它不适合分享,它就是适合一个人一份,慢慢的品尝。 罗惹这个词来自于马来文里面的rojak,基本的含意就是大杂烩,把所有的食材混合在一起均匀地沾满着酱汁,就是它最美好的面貌。哪怕这些食材都是一些不起眼的食材,就像是黄瓜、沙葛一样;哪怕这些食材都是平凡且到处可见的,如黄梨、豆芽一般,只要他们都合理地搅拌在一起,就可以变成一道即可填饱肚子又可以满足口欲的美食。 这个就像是马来西亚一样,这里什么族群的人都有,只要合理公平让每一个人都雨露均沾地得到这个国家的资源,那么这个国家就会呈现出它最好的面貌,惊艳整个世界。哪怕我们是那么的平凡,哪怕我们是那么的不起眼,只要各施其职地协作,就能创造出不一样的马来西亚。 吃饱了撑的,思路又被带偏了。其实小小的一盘罗惹并没有那么复杂且深刻的意义,这些都是我们这些食客赋予的情感。毕竟食物本身的意义就只是给人填饱肚子,有力气为了明天而努力。只是话说回来,如果没有这些小人物,一直坚守最淳朴的味道,让我们这些人在失去自我的时候可以找回一些初心,那么我们那么努力地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还是说,会不会在我们努力的道路上越走越偏执,然后在不知觉间就走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下一次回到麻坡,一定要去买一包罗惹尝尝。如果老板有时间,就去和他拍一张合照,因为不知道自己下一次吃又会是什么时候了。
5月前
在外头吃饭,兄弟姐妹们聊着天,聊着聊着就说到了妈妈做的饭。我最想念妈妈做的咖哩杂菜,我最想念妈妈做的糖醋猪脚,当然少不了黄姜炒米粉配上参巴辣椒。这些都是我们小时候的记忆,都是我们在异乡生活的时候想念的家乡味。 我是在姨妈家里长大的,她待我亲如己出,我自然也不客气地称她为妈妈。我们两姐弟加上她的亲生孩子,就有7个兄弟姐妹,从小就生活在一起。从我懂事起,最大的几个哥哥姐姐已经出外工作,或是读书,家里就剩下我们姐弟俩,后来大哥也回到了麻坡工作,就这样一家五口生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平日的饮食很简单,几条甘榜鱼,一碟炒青菜,还有一碟菜脯炒豆干就是我们的午餐。但是一到了周末就会很不一样。在外地的几个哥哥姐姐都回家了,妈妈就会准备很丰盛的菜肴,来慰藉他们的思乡苦。周五的晚上10点多,有时候是11点多,要看当时的路况,如果车辆特别多,就会迟一点。哥哥姐姐们一到家就会有热乎乎的炖汤可以喝。暖暖的四川菜汤下肚,那种舟车劳顿的辛苦就会烟消云散。 妈妈会做的菜肴很多,只要是她在外面吃到了什么好吃的,她稍微问了问老板,回家后都可以复刻出七分像的美食。真的要说她做过的菜,出版一本食谱是绰绰有余。那个年代没有网络,没有短视频,更没有预制菜,每一道菜的制作都是靠着她的记忆和手艺,实打实地呈现给我们这些孩子。 从小我就喜欢在厨房玩闹,最喜欢的游戏就是和我姐姐扮家家酒,也就是角色扮演,可以是理发院的理发师和顾客,也可以是学校的学生和老师,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餐馆的厨师和顾客。 每一次看见妈妈在厨房做饭,我就会跑过去“鸡婆”一下,顺便给她当跑腿打个下手。一下子帮她拿个鸡蛋、一下子帮她洗个菜。每一次我想要掌勺,她都会以年龄太小不让我做,一直到我10岁那年,我才开始有机会自己完整地做一道菜。那个时候我最厉害的就是炒饭,各式各样乱七八糟的炒饭我都糟蹋过。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厨艺还算是有所长进,特别是后来结了婚,当了父亲之后,厨房就变成我的舞台。我喜欢把时间花在厨房面,家里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我负责做饭,妻子负责打扫。她觉得做饭很难,有恐惧感,可是她的手艺绝对不在我之下。 那天晚餐,我忽然问起两个孩子,他们最喜欢吃我做的什么菜。他们想了半天,竟然说不出来,只能简单地说“肉”,什么肉,他们完全叫不出来。当我问他们最喜欢吃什么食物的时候,他们却可以信手拈来地说出了一串又一串餐馆的名字。当时的我只能哭笑不得。 小时候,我们的生活哪有现在那么方便,想要外出吃饭都要等待特别的日子,即便有时候外出打包,也只是到路边摊买一包鸡饭、一包云吞面就解决了。而妈妈每天给我们变着花样准备的美食,却总是会在我们的味蕾留下深刻的印记,甚至几个兄弟姐妹为了多吃一碗半碗地在那里争执,都是我们美好的记忆。 冷冻猪脚煮不出记忆 我还记得,当时做饭的条件也没有现在方便,煮一个糖醋猪脚,要大清早去巴刹买猪脚,老板会帮你砍好。回到家要自己给猪脚清洗、去毛、汆烫去血水,要自己炒糖色、拍生姜老姜南姜。调味用的醋就是普通的黑醋,妈妈会自己凭着记忆去添加糖、盐和各种其他的调味料,而且调味料都是那些几十年的老品牌。如此完整的工序,确保了每一次煮出来的糖醋猪脚都是家里的专属味道。 现在我也会煮糖醋猪脚,只是用的就是现成的糖醋调味料。猪脚也是在超市买的冷冻猪脚。糖色就用黑酱油替代。每一次煮出来的味道都有细微的差异,其中的差异就是我当天的心情。有时候太酸,有时候偏甜。说难吃倒是不会,毕竟每一个吃过的人都说不错;说好吃嘛却没有让孩子留下了还想再吃的印象。 在城市生活,朝九晚六地上班,又有多少时间可以给我拿来天天给孩子们做饭呢?好在现代人生活便利,出现了冷冻半成品和预制菜,也就是过去的罐头,只是现在的技术比起罐头好吃了不少。有很多时候回到家,就是简单炒两个青菜煮个饭,用气炸锅弄个冷冻虾枣再弄一包预制汤,就是丰盛的三菜一汤了。这也难怪孩子们都记得这些品牌的名字,而不记得我给他们弄过什么样的家常菜了。 这样的变化到底好不好,我不知道。可能若干年后他们的记忆里,小时候的味道随时可以买一包预制菜来填补,而不像现在的我们,哪怕再想念小时候的家常菜,怎么煮也找不回过去那幸福的味道了。
7月前
我不记得我有多久没收到这样的询问了。翻看了通讯记录,里面除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讯息,便是网购的货物已经抵达,请去领取的消息。 那些很常联系的,大都是一张早安图,不然就是逢年过节的预制图,已经很久没有哪一个朋友是主动给我发个消息,随便聊一聊天的了。以至于当我看到一篇文章讨论着,我们如果收到了“你还好吗?”的问候,我们都会自动地回复:“我很好”,我才察觉,很久很久没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了。 人到中年,如果成就很一般,日子就会越来越安静。没有了酒局、没有了客套,有的只剩通知。一张简单的早安图,既是告诉对方自己还活着,也是告诉对方自己还记得他。礼貌上地回一张早安图,也是只在回答对方,自己还在,您的问候我收到了。然后呢?双方继续过着没有交集的日子。 该带孩子的带孩子,该上班的上班,生活里再也没有波澜,甚至连抱怨的欲望都没有了。因为明白了生活都一个样,抱怨也不能改变什么;如果真的想要改变什么,多说也无意义,直截了当地就去做了。做成了就安静的享受成果,没有做成就继续苟且的生活。真的想要聊些什么,都会浓缩成最简短的词语,就比方,“国庆节快乐啊,有假期就多休息啊。” 很久很久以前还会听见,应该说是看见,对方说的下次喝茶。其实双方心里头都清楚,那个“下次”,如果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基本不会出现。最近几次和朋友见面的原因,不是生日就是白事,简单的见个面,闲聊了几句,也就兴致缺缺的离开了。 年纪大了,时间感觉就少了。或许不是时间少了,只是动作慢了。多慢呢?就是那种想要出门玩的冲动还来不及反应,就被耽搁了。 现在出不出门,去什么地方玩,都习惯了权衡。衡量着这趟门出得性价比高不高,还是说家里是否还有一些未完成的事。出门不再是为了找乐子,而是为了寻找一种出师有名,一种心安理得。寻找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成为了出门的起点,如果找不到,那么就更情愿待在家里,哪怕无所事事。 安静里藏着的小矛盾 其实我好不好?也还好,日子过得很安静。没有了喧闹,可以听见更多自己的声音。不去为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烦心,但是多出了很多空间去胡思乱想。像一个哲学家,空想而且没有结论,没有行动,对自己的人生也掀不起任何的风浪。一方面不停的劝自己,珍惜自己拥有的,然后不停的羡慕别人拥有的;另一方面断断续续的提醒自己平凡是福,然后患得患失的感叹璀璨的人生。 感觉自己就特别的矛盾。 矛盾一点地好,在安静的生活里面如果没有了自己心里面的那一点点矛盾,那么就安静得太可怕了。多了一些小九九,才能够在那么安静的生活有点热闹。 会想起曾经有过一段时间,那个时候自己刚刚静了下来,偶尔还会有人来找我说说话。他们开头的第一句也是,“你还好吗?”那个时候的我也有趣,老老实实的回答:“我还活着。”然后他们好似被电触了一般,停下了言语,一秒钟、两秒钟,才说了一句:“活着就好。”本来想要说的话又收了回去。我没有追问,他们也没有继续的说,那对话就这样搁浅在了岸边,既上不了岸也回不到大海里。时间长了,岸上就都是这些搁浅的话语,不知道是该去清理的好,还是就随它去的好,不想思考就顺其自然吧。 也许就是这样的顺其自然,所以今天的我把手机放在几案上,慢慢的沏上一壶茶,看了日出、赏了日落,它也没有动静一下。就这样安安静静的陪我感受这日夜的变化,听那落叶的声响。 也许这世道它就是这样,不爱听真话,偶尔听到了真话就觉得突兀,一觉得突兀就不知道该怎么往下接,感觉就像是上了台,唱错了词儿,然后下不来台。一次两次之后就不再找这个人玩了,因为玩下去就不舒服。 也不是说谁对谁错,人各有所好。喜欢跟谁凑在一块儿都行,只要对方也愿意,这就是所谓的合拍。就像当初的俞伯牙和锺子期,他们没有朋友满天下,但是却能够遇见了对方,多么的难能可贵。如果真的找不到知音如此,那么就和自己待着,多和自己说说话,也算是给自己图一个清净,享一份安宁。 那么你还好吗?我很好。
7月前
新的一年,我最想删除的一句话是:“这是我的钱还是你的钱,不用你管!” 要说到这个故事,它发生在我11岁那年。那是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我哥(其实是表哥)载我去上游泳课,换做是平时,载我的是我爸(其实是我姨父),可是当天我爸有事不在家,而我哥刚好有空,就这么顺理成章的让他载我了。我从小就是姨妈带大的,所以我称呼他们一家人就和亲兄弟一样,让我很骄傲的是哪怕我亲生父亲在我小时候就过世了,可是我依然有爸可以叫,并且除了我的亲姐姐以外,还多了5个特别疼爱我的哥哥姐姐们。 当天我需要买一个新的泳帽,就和我妈拿了50块钱去和老师买。我哥陪我下了车,去到老师面前,帮忙问了问价钱。老师拿出两种泳帽,一个要价40,一个要价9块。我二话不说就选了40的,不为什么,就是因为老师自己的泳帽就是同款的。我哥就多问了我一句,让我买9块的就好,不要浪费钱。 欠哥哥一句道歉 说来也惭愧,当时的我年少气盛,直接回怼了我哥:“这个是我的钱还是你的钱?不用你管。”我哥当下无语,点了点头就看着我把交易完成了。我开心了,却忽略了我哥的心情。 后来,不记得什么情况下,我听到我哥说,我当时的那句话伤了他的心,让他很难受。可是,我也没有正式和他道过歉,这件事情就这样的不了了之。 我们的兄弟情依然很好,一直到那一年意外的发生,他离开了我们,我才又想起了这一件事。我欠他的这一句道歉,好像再也没有机会和他说了,而这一件事就成为了我这一辈子的遗憾,永远都没有办法抹去。那一年,我27岁。 他出殡的前一个晚上下起了大雨,我就坐在他的灵柩边上,继续为他烧纸钱。风吹得呼啸,吹倒了一些花圈,有一种难以自控的悲伤就这样席卷我的心灵。从那之后,每次遇见这样的雨天,特别是夜晚的雨天,我的心情就会特别的难受,会想念,会内疚,会感慨。总会有一种手足无措的失落感,可能是一瞬间,有时是一整夜。 今年我40了,不说新的一年我想删除这一句话,而是我想回到当初那个下午,去阻止自己说出那一句话。可是我很清楚的知道,这不可能。我只能不断地提醒自己,在以后的日子里,不管说出哪一句话,都先想一想,这一句话是否该说,会不会又伤了对方的心。当然,这里的对方势必是那些生命中重要的人。 最可笑的是,那一个40块的泳帽没多久就坏了,后来那个9块钱的泳帽却用了好几年。有些时候并不是别人要管谁,只是愿你给自己在乎的人提个醒,哪怕我们不愿意接受,也不用说一些重话,回复一句“谢谢你的提醒,但是我还是喜欢这一个。”也许就不会抱有这样的遗憾。
1年前
“你说,如果我们人死后遗体不下葬的话还可以用来干什么?”朋友偶然的一句话,开拓了我的思路。 曾经看过一个美国老太太,她把自己的遗体捐赠给医学研究,遗体最终被切片成2万7000份。科学家通过仪器扫描这些薄片,然后通过科技把这些数据变成“数据人”,以作为往后的医学研究。我很佩服老太太的豁达,愿意让自己的遗体为医学做贡献。 就在不久前,新加坡也有一位老人为自己注册了遗体捐赠。他的遗体将会交给国家的医学院作为研究用途。个人也为这样的行为感到万分敬佩。 很早很早以前,我也想过,如果可以,我希望死后,身上如果还有可以用的器官,我都愿意捐赠出去。就比如眼角膜、心脏、肝脏之类的,让那些身患疾病等待器官的病人有机会健康地活下去。但是科技的进步,仿佛已经有办法通过三维打印技术把所需的器官打造出来,不用再苦苦守候,虽说这项技术还不成熟,但确实是病人的福音。 早点思考和讨论死亡 生命真的很神奇,我到现在都没有办法明白,两个连肉眼都看不见的东西,通过结合和孕育就可以长成一个一米几的大个子,身体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成长然后衰败。到了最后留下一堆的血肉。 我们在生的时候,已经体验了人生的喜怒哀乐、尝遍了生活的酸甜苦辣,这一辈子也算是功德圆满了,那么剩下的这一堆血肉是不是也应该归还给这个世界,尘归尘、土归土?如果真的有谁还愿意用这一堆血肉去发展人类的文明、去拯救他人的性命、去喂养花草动物,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或许是被传统的熏陶束缚,或许是信仰的不允许,又或许是我们对于死亡的未知和恐惧,我们总是不愿意思考和讨论我们对于死亡的看法和安排。其实,如果人生只有一件必然的事,那么就是死亡。既然它一定会来,我们为什么不早一点和身边的人聊一聊?至少告诉他们,关于我们留下的那一堆血肉,我们希望得到什么样的对待。 人生短短几十年,多给家人一些陪伴,也给他们多做好一些思想准备。别离的时候一定会有,先道别,莫等时候到了匆匆一去,留下一群不知所措的他们。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