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考古研究/02】遗址数量逾千处 大马考古潜力深厚



身为考古学家,马来亚大学高级讲师苏招月常常被问到:“马来西亚也有考古研究吗?”许多人显然对考古学仍十分陌生,要么认为考古研究与日常生活毫无关联,要么误会考古学家专门研究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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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马来西亚的考古学其实蕴藏深厚而丰富的发展潜能。目前全国已知的考古遗址超过1000处,而且本地的考古工作并非近年才起步,有记录可查的相关研究,其实早在一百多年前便已展开。
报道:本刊 梁慧颖
照片:本报 辛柄耀
马来西亚的土地上散落着许多大小不一的考古遗址,每一处皆记录人类活动与文明演进的轨迹。截至目前,全国有6个地方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遗产,其中两处属于考古遗址,足见我国在考古与文物遗产方面拥有深厚的底蕴。
国家文物遗产局总监莫哈末慕达指出,截至2025年10月,国内已记录的考古遗址总共有1171处,其中1012处位于陆地,另有159处位于水下,“所有这些遗址均被确认具有重要的研究潜力。”

大马考古研究历程4阶段
我国最早的考古研究可追溯至19世纪60年代,第一份考古报告就是在那时候产生,而被研究的地点是槟城瓜革巴。
马来亚大学人类学与社会学高级讲师苏招月指出,理科大学国际考古研究中心前主任谢明训教授曾将我国考古研究的历程分为4个主要阶段:
●早期殖民/古物研究时期(1840-1900)
●博物馆建立时期(1900-1940)
●二战后/独立时期(1945-1970)
●本地考古学家崛起与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1970-2014)
在殖民年代,无论马来半岛或婆罗洲的早期考古工作,主要都是由外籍学者主导,博物馆也多由外国人担任馆长。直到国家独立后,才有更多本地学者投入考古领域,并建立起自己的研究路线。

| 本地考古研究大事记: | |
| 1861年 | 马来亚首份考古报告——槟城瓜革巴。 |
| 1878年 | 英殖民官员埃弗雷特(Everett)探索砂拉越洞穴。 |
| 1880年 | 学者L.雷(L. Wray)首次记录洞穴中的古代遗迹,他在霹雳州Gunung Pondok发现人类居住的痕迹。 |
| 1883年 | 西马首座博物馆——霹雳博物馆(今为太平博物馆)成立。 |
| 1886年 | 砂拉越博物馆以临时博物馆的形式在古晋设立,1891年正式向公众开放。 |
| 1917年 | I.H.N.埃文斯(I.H.N. Evans)受委为博物馆馆长,促成《马来半岛民族学与考古学论文集》于1927年出版,这本论文集之后成了考古学者非常重要的参考资料。 |
| 1927年 | 第一次系统性考古发掘作业在霹雳州Gunung Pondok展开,由卡伦菲尔(Callenfels)与I.H.N.埃文斯带领。 |
| 1938年 | 纽约卡内基基金会向莱佛士博物馆提供了大量资金,用于马来亚史前研究,为多个地区的考古研究立下基础,例如吉打的华玲;彭亨的文冬、淡比灵河;玻璃市的朱宾山;吉兰丹的话望生。 |
| 1947年 | 汤姆·哈里森(Tom Harrison)被任命为砂拉越博物馆馆长,首次考古发掘在山都望展开。 |
| 1951年 | 马来亚首次进行放射性碳测年,样本来自霹雳州老虎洞穴。 |
| 1953年 | 考古学家M.W.F.特威第(M.W.F. Tweedie)将马来亚史前分为旧石器时代、中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与金属器时代。 |
| 1958年 | 砂拉越尼亚洞发现了人类头骨“深头骨”(Deep Skull),是马来西亚截至目前最古老的人类遗骨。 |
| 1987年 | 马来西亚考古人员协会成立,促成《马来西亚考古期刊》自1988年起出版。 |
| 1995年 | 理科大学成立马来西亚考古研究中心。此中心于2009年升格为国际考古研究中心。 |
| 2005年 | 《国家文物遗产法令》出台,取代《1976年古物法》。 |
| 2012年 | 玲珑谷遗址被列为世界遗产。 |
| 2024年 | 尼亚国家公园洞穴考古遗产被为世界遗产。 |
| 2025年 | 截至5月,总共有22人向国家文物遗产局注册为考古学家(AAB)。 |



考古界当前面临数挑战
国际考古日定于每年10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今年的这一天,马大人类学与社会学系联合国大历史、政治与国际事务研究中心,在马大校园主办“马来西亚的考古学:过去、现在与未来”活动。
莫哈末慕达致词时谈到我国考古界当前面临的各种挑战,例如气候变迁、各类开发计划,以及非法和不科学的发掘活动。
与陆地考古相比,水下考古的情况往往会更加艰难,尤其像填海工程和非法打捞活动,都会使本已困难的水下考古工作雪上加霜。虽然《2005年国家文物遗产法令》为考古遗址提供一定的保护,可是莫哈末慕达说,这项法令的权限仅限于12海里海域,而许多重要的水下考古遗址却位于更远的地方,使到保护效力鞭长莫及。
在法令的保护下,目前我国有5处水域被列为保护区:
●马六甲乌贝岛与五屿岛水域
●彭亨刁曼岛水域
●登嘉楼比东岛水域
●联邦直辖区纳闽水域
●森美兰丹绒端水域
自198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半岛海域发现了多艘古代沉船,部分沉船的年代甚至可回溯至14世纪。
虽然国内有不少值得探索的水下考古遗址,可是国家文物遗产局考古部门主管罗姬雅指出,我国仍缺乏受过专业训练,能在水下作业的考古学者。不仅如此,水下考古从打捞到保存文物都需要大量经费,而我国缺乏这方面的资金投入。
目前,马来西亚未有大学在本科/学士阶段开设考古学学位课程。若学生想专攻考古学,往往需要等到上了研究所,在硕博阶段才有机会正式投入这个领域。


国家发展遗址保存微妙拉锯
考古遗址保存与国家发展之间,常常还存在着一种微妙的拉锯。遗址既无法迁移,也难以重建;可是当国家发展迫切需要土地时,矛盾便会随之浮现。莫哈末慕达指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思考:究竟应否为了国家进步而牺牲文化遗产?还是能在发展与文物保存之间找到平衡点?
在保护考古遗产方面,他说,马来西亚已透过政策与法律建立起相当完善的制度,确保遗址和文物受到保护。其中最主要的法律工具是《2005年国家文物遗产法令》,这项法令授权政府将陆地和水下考古遗址列为国家遗产。一旦被列为国家遗产,相关遗址与文物便会受法律保障,免于非法侵占和其他可能造成破坏的干扰。
具体而言,这项法令规定所有涉及挖掘的考古活动,都必须取得遗产专员签发的执照;同时,所有新发现的文物或宝藏,都必须向当局申报。法令还允许政府在遗址周边划定保护区,以防止遗址遭受人为破坏。
为了提升考古人员的专业水平,国家文物遗产局还建立了“注册考古学家(AAB)”制度。莫哈末慕达说,注册考古学家需确保所有考古发掘工作皆遵循正规、科学和国际认可的方法进行。他们同时也肩负顾问和专业审查角色,负责评估开发项目对考古的影响,确保文物遗产在现代发展中得到妥善保护。
他强调,考古遗产的管理必须具备以下特质:
·全面——因为文物遗产管理牵涉法律、政策、教育、科技与社会各个层面。
·整合——因为单靠任何一方都无法独自维护文物遗产。
·适应性——因为我们必须灵活应对气候变迁、全球化与数码化转型等新挑战。
“考古遗址宛如民族的一面镜子,它不只是石块或古老的器物,更承载着我们的故事、文明的根系,以及我们在世界历史长河中曾经存在的印记。”在他眼中,考古不仅是探索过去,更是为了让丰富的历史得以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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