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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

中学时,几乎什么运动都会一点的体育老师,教会了我们好几种球类。除了英式篮球,我们练习最多的,还有排球和曲棍球。可班上的女同学最喜欢的,始终还是英式篮球。每逢体育课,大家便抱着球往球场跑,一路喊着:“老师,今天不要打排球了,什么球都不要了,打英式篮球吧!” 那股兴奋,像风一样先抵达球场。 起初并不懂规则,只觉得节奏很快,奔跑之间有种近乎失控的畅快。后来才慢慢明白,这项运动从来不是一个人的运动。每队7人,各有位置与界限:射球手、攻击手、守球手、中锋、后卫等。不能运球,接球即止,只能依靠传递与跑位,将球一步步推进射区。 那时候才意识到,球一离手,便必须相信接应会在下一刻出现。 最特别的,是那没有篮板的球框。投射没有回弹的可能,成败只取决于那一瞬的准确与手感。球有时在篮框边缘轻轻一转才落下,我们会失声欢呼;稍有偏差,便只能看它空空坠地。那几秒的停顿,像被拉得很长。 同学常自行组队。人数齐了便开赛,余下的人坐在场边观看。我跑得快,投得也准,总被拉进不同队伍。还未站稳,便有人喊:“来这边。”那些拉扯与奔跑,如今回想,仍带着年少时的轻快。 在我的记忆里,早上的阳光斜斜落在球场,白线已被脚步磨得斑驳。哨声一响,我们在球场上奔跑、传球、换位。有人切入,有人补位,球在手与手之间穿行,最后被抛向那个没有篮板的球框,轻轻落下。网囊微晃,欢呼随之而起。 那些声音,穿过岁月,仍在耳边回荡。 英式篮球少有身体碰撞。防守必须保持距离,判断与速度取代了力量。谁该移动,谁该接应,往往只凭一个眼神。球从掌心离开时,总以为对方一定会接住。因为无法独自推进,每一次得分,都像一次默契的完成。有时回想,最深的记忆并非胜负,而是那种毫无迟疑地把球交出去的时刻。 最佩服的,还是我们的体育老师。正式比赛共有4节,每节15分钟,而体育课只有短短40分钟。老师总能灵活调整节奏,让我们在有限时间里完成一场完整的比赛。下课铃响起时,我们仍不愿离场,喘息未定,笑声未散,最后才匆匆换上校服,带着一身汗味回到课室。 后来进入师范学院,又有机会继续这项运动。每班7人组队,在课余间对战。 有一场比赛,缺少裁判,我临时被推上场。哨声一响,争议随之而来。有人认为误判,有人替我辩解。有些人不明白,许多时候,人们看见的并不是同一瞬间。 此后,我便再未担任裁判。 多年以后,再见那种没有篮板的球框,仍会想起那些奔跑的身影。阳光、白线、呼吸与欢呼,一并浮现,也想起那些并肩流汗的人。 原来有些青春,并不喧哗,只是静静留在某一个球场之上。
1天前
当主裁判吹响全场比赛结束哨音的那一刻,曼市轰然倒下,而阿申纳得以提早一轮,夺下这个赛季的英超冠军。在屏幕这端,隔着几千公里的南洋深夜里,40岁的我笑得像个孩子,笑着笑着,眼眶就湿了。 这一刻怎么能不激动?阿申纳整整等了22年。 二十多年前爱上它时,不败夺冠的烟火照亮了整个伦敦,鲜衣怒马那是一个打遍天下无敌。而那年的我年方18,也觉得自己青春无敌。追随着枪手的脚步,眼里尽是红白相间的英雄豪杰:看前锋亨利大步流星,看维埃拉铁血拦截,看坎贝尔一夫当关,看主帅温格如再世诸葛亮,在绿茵旁指点江山。 那时候真觉得世界就在脚下,等待我们的未来,是多么的美好!只要跑起来,风都会为我们让路。感觉自己和阿申纳就像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那么的雄姿英发,仿佛在羽扇纶巾的谈笑间,樯橹就能灰飞烟灭! 可谁曾想,命运竟然开了那么大的玩笑。迎接阿申纳的,不是一个王朝的诞生,而是二十多年的漫长没落。 这期间,枪手经历了太多。不败赛季后,球队为了偿还新球场的贷款,于是只能年复一年地卖掉当家球星,连队长也留不住。千年老四的调侃如影随形,吞下过被曼联8-2血洗的耻辱,对上其他强队也只能任人蹂躏。其他队球迷在不断嘲笑,也只能默默忍耐。 而我呢?也终究告别了青春。背负起了房款车贷,在柴米油盐中逐渐丢盔弃甲。后来结了婚,生俩孩子,每天为了奶粉钱四处奔波。曾经在球场上不知疲惫地奔跑,如今也伤了膝盖、断了半月板。以前场场看球都不落下的铁杆,现在熬一次夜看球,隔天身体就如散架般酸痛。 这22年,生活在磨砺我们,而这代枪迷,陪着这支球队走过了最漫长的黑夜。在这段看不见光的时间里,阿尔特塔临危受命,戴上队长袖标转会前来,在泥泞中撑起球队。到后来退役了,又在阿申纳最危难的关头接过教鞭。 生活,不也是这样打磨我们吗?在各自的战场上一次次倒下,一次次再站起来。阿申纳努力挽回昔日光辉之时,我也在奋斗着,学着带伤前行。过程不容易,多少次想要放弃,但还是咬着牙坚持到底。 热爱永不过期 岁月如潮水无情,卷走了阿申纳的锐气,也卷走了多少人的少年狂。阿申纳跟我的人生,竟出奇地相像。 今夜,阿申纳夺冠了!那个18岁意气风发的少年魂,在我近40岁的躯壳里重新燃起。阿申纳夺冠,我并没有前线那样付出血汗,只是像千百万个球迷那般,默默地在等待。22年我都可以等,那生活再苦,我也一定可以坚守下去,而且热爱永不过期! COYG(Come On You Gunners)!继续前进吧,枪手们!
1星期前
1星期前
每次看见储藏室里布满签名的这粒足球,就想起那场球赛。那场在雨中的足球比赛,至今仍记忆犹新。 那一天本来晴空万里,午休时间刚过居然下起雨来。不过老天爷总算识趣,滴滴答答了一阵,不下了。甘榜民众会堂旁的草场虽然有些潮湿,却不妨碍我们这班小鬼踢球。 那一年我们这班小鬼在年尾学校长假之际商量了一下,决定两个班级来踢一场比赛。下过雨的操场难免有些湿滑,开场没多久,双方均有队员滑倒,但大家对此毫不在乎,似乎满身污泥也玩得不亦乐乎。 草场湿滑,不太容易控球,不过大伙踢了一会慢慢也适应了。在传球和运球上不再像刚开始那样控制不住,速度和节奏也渐渐地上了手。开场几十分钟后,我接住了队友的一技传球,终于破门成功。我方先下一城,顿时势气大振,队员们愈踢愈猛,传、接球也合作得天衣无缝非常到位。 从头到脚都是泥巴 这时天公又不作美,下起雨来。不过这并未浇灭我们这班小鬼的热情,尽管从头到脚沾满泥巴,我们还是却踢越有激情。我方第二粒入球了,由我的死党阿杰带球突破,单刀破门。敌方球员也加强了防守。在他们的努力之下,在一次反击中由隔壁甘榜的阿明抢头领先,也终于打进一球。然而10分钟后我们也不甘示弱,又分别由阿杰和我再各打入一球。最后胜利的是我们,我们高声呼喊,兴奋极了。对方也认赌服输,请我们到附近的茶室喝下午茶,而每位伙伴都在球上签名留念。 此时我不经意地望向草场外,才发觉偌大的草地已空无一人,原本在树下看我们踢球玩耍的左邻右舍也都走了。我真为我们这班滚打在足球场上的伙伴们高兴。我们对足球如此地热爱,绝然不在乎天上飘洒的雨水和脚下的泥泞。在那个年代,我们不是为了输赢踢球,而是因为我们受世界杯影响,对足球充满了崇高的热爱。这可能也是我们对体育的激情与活力的诠释。 那时候的我们知道,足球并非我们的理想,再过不久我们这班朋友就要各奔东西,有的为升学而忙碌,有的就此步入社会工作而从此与足球无缘了。我们其实都割舍不下这份足球情结——这颗伴随我们许久的足球,令我们挥洒了太多的泪和汗水,更承载了我们甘榜朋友之间的友谊。这是一份斩也斩不断的青春羁绊,而我们以足球燃旺了青春之火,绽放过,便足矣。
1星期前
后来再有人问我为什么打球,我已经答不上来了。只记得当时是一个普通的下午,和同班好友聊天时,被他口中诉说的飞天遁地的动作吸引,天真的我便随着他一同走到了排球场。 第一次触球时,觉得球是那么的重,落在地上,却又可以弹得很高。尽管是第一次打排球,但我觉得垫球其实也不难掌握。经过几天的训练,我很快就学会了基本垫球,并开始学习下一步——托球。我看着视频中的教学,在球场上开始了实操。或许是我的手比常人大一些的关系,我惊讶地发现连学长们都掌握不好的基本托球,我第一次便做得不错。这极大地加深了我的信心,天真地认为自己天生便是打排球的那块料。 可随着练习时长的增加,我才发现其实我要学习的东西多的是。一传、跑位、开球、扣球、托球的每一个点位,都需要我耗时间逐步掌握。即便如此,我依然乐在其中,只要能够打排球,不管多累,对我来说都是快乐的。当时根本没想过能参加比赛,只是跟着学长们练习。 被通知担任首发球员的那一刻,一切就截然不同了。站上场我才发现,原来首发并不只是把球打好那么简单。初次比赛的我缺乏经验,惊慌之下扭伤了脚。当时队内并无替补,简单包扎后,我还是硬撑着打完了比赛。我们还是以一分之差输给了对手,留下了深深的遗憾。 可之后情况好像变了许多,打球虽然同样让我感到快乐,但我的目标渐渐只剩下比赛。练习似乎就是为了去比赛,拿下一个又一个的奖牌,以此证明自己。当我以比赛为目的去打球,我的快乐便在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对自己的不满与压力。我常会在失误后不断责骂自己:“这样的技术怎样去打九独中?怎样去打外面的那些学校?会不会连明年的学联赛都输掉?” 心底似乎有块大石头,为了不辜负学长们,为了圆毕业生未完成的梦,我给自己更大的目标。虽然中间确实取得了成果,但依然不是我最想要的。 可人一旦被胜负困住,就很难再像从前那样轻松。好胜心太强,扛着压力的比赛,竟然在一场球队落后的情况下,我情绪和行为失控。那天离开球场时,我第一次没有回头。不仅没能与队友突围八强,自己也因此被学校禁赛。 从那天后,我的心似乎沉寂到了谷底,很大的原因是无法参加比赛,无法与队友一同在场上挥洒青春的汗水。同时,看到队友没有了我的存在,表现得更好,心也不免有些酸涩。 那之后我心里便有个问题——打球到底是为了什么?比赛?荣誉?还是证明自己?但我想,也许都不是。或许是为了打球那一瞬间的快乐,是扑救后重新爬起来的那份勇气,得分瞬间的呐喊。 夜深人静,我还是会想起当初微信群聊里的那几句。 “打球吗?” “五到七?” “走!”
2星期前
母亲节刚过,看到一篇文章提到:如果妈妈没有选择现在的人生,没有选择生下我,她可能过着一个更精彩的人生。 我想起阿婆是个爱漂亮的人,她和我一样喜欢追星,想当年为了效仿她的偶像——紫罗兰,还特地把所有积蓄拿去买了一条漂亮的连身裙,据我妈说,想当年阿婆这件裙子是很拉风时髦,前卫到让人咂舌的。 当然后来阿婆为了养活舅舅和妈妈,一直埋头努力工作,慢慢远离了她向往的生活。 我妈妈是个喜欢到处去——去南非看广阔草原、去印度看民生、去欧洲喝咖啡的人。生下我和妹妹之后,她把所有心思拿来陪伴我们培育我们,牺牲了自己自由自在的时光。 我也好奇的问了家婆小时候的梦想,是当老师和护士,很多女生都非常向往的工作。但后来结婚生子,生活重心都放在了孩子身上,没有再继续往自己喜欢和的路发展下去,想到这里不禁感叹,如果妈妈们没有伟大的生下我们养大我们,她们大可把钱和精力放在自己身上,增进知识,到处去玩,探索那个梦想中的自己;而现实中,她们把所有时光给了我们。 如果可以,我真的很希望有种青春药水,像眼药水一样,睡前让妈妈们滴一滴,就可以梦里回到青春时期,做不一样的选择,体验她们向往却没有经历过的人生。 最重要不限次数,让妈妈们可以一直体验不同的人生,但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会失去我们。 想一想是有点疯狂,但科技赛跑的时代,谁知道呢,搞不好真的被发明出来,那以后母亲节最畅销的估计就是这种药水了。 更多作品: 李英子 / 老鼠判官 李英子 / 清明的月光派对 李英子 / 心灵保护胶囊  李英子/交换衣柜 
4星期前
活到一甲子,头一回去看了一场演唱会。说给人听,恐怕会成为笑柄。 年轻时省吃俭用,也曾经有过追星的情怀,却从没赶过任何巨星排面的演唱会;没承想七老八十了,揣着一张票,坐在云顶云星剧场里,像个初出茅庐的后生,心里头竟有些忐忑。 足以容纳6000名观众的剧场里,座无虚席。灯光暗下来那刻,我忽然想:那些年轻人若瞧见我们这些公公婆婆模样的歌迷,会是怎样的观感呢?大约是觉得稀奇吧。一群华发丛生的老人,期待着心中的偶像出现在舞台上,那场面,想来确实有点不可思议。 但此刻谁顾得上这些呢。台上站着的是叶丽仪,78岁的她,粉丝群竟也是我们这些公公婆婆级的观众。剧场里零星可见几张年轻面孔,仔细端详,也多是中年人。这倒也好,像是老朋友的聚会,不必拘谨,不必伪装,大家都是在同一条岁月河里泡大的粉丝,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珍贵。 〈上海滩〉的旋律响起来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眶有些热。1980年,我还是个20岁的青春小伙子。那时候追剧,那份痴迷,怎一个“迷”字了得。 每周守在电视机前,片头曲一响,浑身的血液都跟着沸腾起来。“浪奔,浪流,万里滔滔江水永不休”——黄霑的词,顾嘉辉的曲,叶丽仪的声音,三者合一,成就了一个时代的印记。那声音里有江湖的壮阔,有命运的跌宕,有爱恨的缠绵。四十多年过去了,这旋律竟一点没老,还是当年那般荡气回肠。倒是听歌的人,老了。 叶丽仪选唱了很多经典老歌。〈明日天涯〉是离愁,〈给我一个吻〉跳脱俏皮,〈情人的眼泪〉婉转低回,〈相思河畔〉缱绻温柔,《不了情》的插曲〈梦〉苍凉通透,〈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又是另一种风情。粤语的、英语的,一首首怀旧金曲,像一把把钥匙,把记忆深处那些落了灰的匣子一个个打开。 那个少年还在心里头 台上的她,嗓音不复当年那般锐利,却多了岁月的沉淀,像陈年的酒,愈久愈醇。台下的我们,脊背不再挺直,脚步不再轻快,却听得比任何时候都认真。每一首歌,都有人轻轻跟着哼唱;每一个音符,都有人默默红了眼眶。 我忽然明白,我们赴的,不只是一场演唱会,而是与自己青春的一场重逢。那些歌里,住着我们的少年意气,住着我们的爱恨情仇,住着那些回不去的日日夜夜。她在台上唱,我们在台下听,隔着四十多年的光阴,各自怀揣着各自的故事,却在同一个旋律里,找到了共鸣。 散场的时候,灯光大亮。老人们慢慢地起身,慢慢地向外走,脸上都挂着一种奇异的满足。没有人高声喧哗,没有人争抢拥挤,大家都安安静静的,像是刚从一个长长的梦里醒来,还不舍得惊动那些残存的温暖。 我回头望了一眼,她的背影正消失在舞台上。由衷的感谢叶丽仪。谢谢你用歌声,陪我们走过了那么长的路。谢谢你让我们知道,哪怕到了这把年纪,心里头那个20岁的少年,还在。
1月前
1月前
新加坡中正中学,我的母校! 每当来到新加坡,我总会情不自禁抽出一点时间,走进这所位于加东区月眠路的校园。仿佛是在与一位阔别多年的老朋友重逢,也像是在岁月深处,再次拾起那些属于青春的记忆。 当年离开这里,一晃就六十多年了!六十多年的沧海桑田,校园虽然不至于面目全非,却早已今非昔比。几座旧建筑重新粉刷,那座以已故前任校长命名的庄竹林楼,里面建造了一座可容纳两千人的现代化冷气大礼堂。礼堂红柱绿瓦,古色古香,外形宛如中国宫殿,气势庄严而雄伟。 当年被称为“蒙古包”的校舍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宽阔的足球场。那片曾经风光旖旎、波光潋滟的中正湖,也被填去了大半,只剩下一小片湖光水色,静静躺在校园的一隅,仿佛仍在守望着往昔的岁月。 站在湖边,看着这片既熟悉又陌生的景色,我不禁想起50年代那段风云动荡的日子,也想起当年发生在中正湖畔一段惊心动魄的往事。 50年代初,我在关丹中华学校完成初中课程。由于学校没有开办高中,而当时整个彭亨州只有文冬公教中学设有高中。毕业后,同学们有的前往文冬升学,有的则南下新加坡继续求学。 那时的新加坡有两所著名学府——中正中学与华侨中学。加上新马货币汇率相近,又有“东海岸旅星同学会”照顾南来的学生。在几位学长学姐的引导下,我们一群年轻学子也踏上了新加坡的土地,开始了人生另一段求学旅程。 当年的中正中学,是马新地区规模最大的华文中学。学校由“虎标万金油”创办人胡文虎先生创立。全校分上、下午班,学生人数高达6000人,在当时堪称空前。 学校实行“小先生制”,由成绩优异的学生担任“科目小先生”,在课余时间义务辅导同学学习,分为数学、文学、英文、舞蹈等组别。我有幸被选为文学组负责人。班上常举行小组讨论会,探讨时事与社会问题。学生会也组织夏令营及各种文娱活动,使校园生活显得格外丰富而活跃。 当时校园里弥漫着一种浓厚的理想主义气息。许多学长学姐热心向我们讲述革命烈士的事迹,也教我们唱一些当时流行的歌曲,如〈东方红〉〈团结就是力量〉〈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同学们的队伍无比坚强〉等。他们也鼓励我们阅读来自中国与苏联的一些文学作品,例如《刘胡兰》《母亲》《牛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并要求写读书心得。在这样的氛围中,我的思想逐渐觉醒。从一个原本内向沉默的青年,慢慢变成一个满腔热血、充满理想的年轻人。 然而风云突变。当时林有福政府担忧学生运动日渐高涨,下令取缔学生组织,并逮捕多名学生领袖,同时开除上百名学生。此举引起学生与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数千名学生齐集月眠路中正总校,展开纠察抗议。 当日校门外聚满了前来声援的工友、文教界人士、小贩与群众。大家手挽着手,高唱〈团结就是力量〉与〈同学们的队伍无比坚强〉,歌声响彻校园,士气高昂。 六十余载难忘母校情 校门外数百名荷枪实弹的军警严阵以待,气氛剑拔弩张。到了凌晨,军警突然发难,命令学生解散。纠察队员紧扣双手,排成人墙,誓死守住校门。 军警以铁器砸开门锁,蜂拥而入,挥舞警棍,对手无寸铁的学生进行殴打。一些同学被打得头破血流,哭喊声与怒吼声交织在一起,场面混乱而惨烈。随后他们发射催泪弹。浓烟弥漫,呛鼻刺眼,泪水与鼻涕止不住地流。同学们惊慌失措,四处逃散。我也随着人群跳入中正湖,用湖水拼命冲洗双眼——那种刺痛,至今仍记忆犹新。 这场罢课事件后来演变成一场震动全岛的反殖政治运动。数日之后,学潮才逐渐平息。 近70年过去了,那些惊心动魄的往事早已沉入历史的尘烟。然而,每当我再次回到这里,往事依然会在记忆深处悄然浮现。中正湖的湖水依旧静静躺在校园的一隅,仿佛仍在守望着那段风云岁月。 有一件事始终令我们中正人深感骄傲:中正中学经历了半个多世纪动荡时代的洗礼,今天依然保留着原有的校名,也依然守护着中华文化的精神。这一切,有赖许多先贤与前辈们的坚持与守护,让这座文化的堡垒依然傲然矗立在新加坡的土地上。 直到今天我才明白,为什么时隔六十多年,我对这所只培育我3年的母校,依然如此难以忘怀。因为当年在这里点燃的那一团火,从未熄灭。它一直静静燃烧在我的心中,照亮着我们这一代人的记忆。
2月前
2月前
遇见5700年前被埋在贝冢中的槟城女子(Penang Woman)那天,我同时遇见三十余年没联络的学姐。抵达Guar Kepah考古博物馆,前座的女生下车后盯着我问,你是槟华生吗?你是NC1的吗? 相认的过程需要许多共同记忆来核对,记性稍微不好就没办法完成。幸好年纪越大,失去的记忆大部分属于昨天,而非昨年。 犹记得某次出差到某城,联络多年不见的友人,她随即启动核对程序——“告诉我中学时我们和谁坐一起?”很聪明的问法,因为中学时我们并没有坐一起,我们坐在前后,我虽然很矮却还是坐在最后一排,旁边没有坐人。 我很快就认出眼前的人。不只如此,还顺势抖落一连串发生在豆蔻年华的事,那时我才13,她17,是圣约翰救伤队(NC1)一个小组的组长,而我是她的组员。当时她劝我当操步的口令员,为此给我写长信。她的中文字很美,看过就一辈子记得,我的口供就是证据。 “那时候还很浪漫。”学姐好像忘了写信这回事,听我提起,感觉难以置信。我不确定写信算不算浪漫,但我最后接受了当口令员的建议,一周好几天站在操场旁练习喊口令。 父亲严正反对我加入任何制服团体。迈入中年后回顾,父亲反对的理由简单粗暴——制服团体要操步,操步的女生走起路来脚开开太丑;而且买制服要钱,家里没有多余的钱。“有那么多其他选择,为什么要选这个?”他问;就好像“有那么多华人,为什么要嫁马来人?”一样。 我觉得自己叛逆的原因才称得上“浪漫”。我的执著都是为了NC1里那个长得很帅、有一颗小虎牙的女生。我看到她时脸变得滚烫心跳变很快,她那时已经是高中最后一年。 小虎牙很快就毕业。我们的所有交集,就只有我经过九弯十八拐后拿到她的电话号码,趁家人不注意的饭后时刻,偷偷摸摸打了几次电话去骚扰人家。 学姐隔年也毕业了。我对学姐的记忆,是她后来去了台湾。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沉迷于电影,成天流连在电影院,有天碰到她和一个男生从电影院出来,男生帮她拎着一个好小的侧肩包。这么轻也要别人帮忙?也许印象突兀,以至于深刻至今。 活得短不用经历更年期 至于NC1,我对救伤是一点印象都没有,更多的记忆是团队与家庭之间的难为,比如活动需要穿长裤,看着别人都有牛仔裤,而我只有巴刹阿姨那种四分三的束裤,长期感到自卑。以至终于求得一条牛仔裤时,流下快乐的感恩的眼泪。又如周末的活动没有校车载送,每次开口就得背负“加重家里负担”的自我批判。因为最终不曾拥有过制服,于是我合理推测,在强制购入制服之前,我就退出了NC1。 埋在贝冢中的回忆,和槟城女子一起出土。和槟城女子一样,除了下半身被意外铲坏,头颅几近完整,局部牙齿都还在,眼窝黝黑深邃地望向我,据说她享年三十余岁。三十余年正是我与学姐失联的年月,槟城女子则完成了一生。古时代的人活得短,等不到眼睛老花或白内障、等不到牙龈收缩吞咽困难、也等不到关节硬化,应该没有现代人经历身体逐渐失控的焦虑感。那时候的女性也和自然界中大部分哺乳动物一样,不会经历更年期。这样听起来,好像也不无美好。 “据分析显示,槟城女子生前吃了很多鱼和贝类,有摄取足够的蛋白质。”诚然,槟城女子最后被埋葬在贝壳与鱼骨头堆里。贝冢的高度,据说有7公尺。
2月前
7月炎炎暑夏,雨水阔别多时,连清风也久违。孩子汗迹斑斑的校服挂在日头下,左胸口那方崭新的校徽才贴上去没几日,就逼仄得哈腰垂首。 搂着晒得滚烫的校服,另一边手却也没闲着。我翻箱倒柜,橘色月饼盒被架空太久,一时半刻竟遍找不着。外头的日光浪一波接一波地荡了过来,感觉自己快窒息在满额满脸的汗流中了。不知怎么的,幼时虎背熊腰的母亲背着我穿针引线的那幕,竟然在蒸腾中乍现。她身边那个铁盒不知何时出现在缝纫机上,面目全非的嫦娥、混身铁锈的玉兔,中秋的温馨逐年进化成惊悚。 在我家,铁制月饼盒等同于针线盒。母亲的铁盒装载的是七十余年的历史,沉且重。家里的女孩一拨接一拨长成,彼等臂力的强弱扭曲了它原来的轮廓。指甲抠在盒子的边缘,刮尽了绣迹,留下一条铮亮的边。然而家里最频繁打开铁盒的,当属母亲。她担起一家十余口人的吃穿用度,咽下的委屈与怨气要不就嗝个屁,要不都注入铁盒里,于是,那些说不出口的心事倍速的腐蚀了它的外貌。 印象中,母亲的针黹功夫并不出众,平行的针脚行距时而宽时而窄,我因而多次遭到同伴嗤笑。一年级那年,不知谁买了一个迷彩布料的书包给我。我一个梳着孖辫的小胖妞,背着迷彩书包列队,在队伍里总是轻易被认出。不巧的是,班上还有一位小男生也和我背相同的书包,于是那些戏谑与嘲讽都成了钝拙的刀刃,一划一划地寸磔着我稚嫩的心灵。天知道我是多么羡慕其他小朋友的书包,那些金发碧眼的王子公主,那些被拟人化的卡通,即便是单纯的褐色侧背邮差包,都足以让我投以歆羡目光。因此,我的愿望就是背后的书包早点破损! 心机应当是那时养成的。上课时悄悄地撕开边线,有时也掰一掰布料,一天一小步,数周后,书包已经呲牙咧嘴,状似乏力回天了。一天放学,我把文具书本全放进同学善意施舍的塑料袋里,拎着书包上交母亲摊牌。她悠悠地瞥了我一眼,打开后门便走了出去。我杵在那里,任由思绪揣飞,邻桌粉色的白雪公主书包、排队时在我前头不住晃动的米奇老鼠图案也怪可爱的,就算是底裤外穿的超人,我也做好心理准备,绝对会照单全收,贪寠的想像竟让我兀自雀跃得坐立难安。 再次进来,只见她拎着一叠十数个打了十字结的塑料袋,胳肢窝还夹着铁盒。我认得,那是红毛丹牌的米袋。放下——抽出——摊开,毫无犹豫的,小刀利落地将两个米袋轻轻划开。母亲反复比划尺寸后,翻出了铁盒就要来开工。她一生鲜少接触书本,除了那本背得滚瓜烂熟的万字图,几乎连连续剧都不看。家族浩繁,她必须时刻保持耳清目明,谨小慎微地过日子,因此穿针引线从不需假手于人。垂首昂头之间,黑色的丝线已稳当地穿入针孔里。腥膻的汗水从她脖子后的发梢开始汩汩涌出,乃至最终汇流成河,蓝色背心被加深了一个色调。 塑料米袋被内衬在迷彩书包里,那些被我有意无意磨损的边边角角都被米袋填充了缝隙。想起自己处心积虑磕绊破坏的迷彩书包在母亲的手起针落间,竟迅速恢复原状,泪水老实地潸潸而下。黑色的丝线像一条邪恶的蛇,蜿蜒匍匐在书包的边缘。它的色彩如此显眼,间距或大或小,更甚的是,母亲为了加固针脚,竟然用了3股丝线来缝合。我只想换个书包,有这么难吗?噙着泪,我抱着它跑回房里,把书本一股脑地丢进去。一番乱石崩云后,米袋还因而蓄满了一袋咸湿的泪,那是成长期间要而不得的遗憾之一,终究无法跳脱欲望的层次。 初一那年,学校开始上生活技能课,针黹是必修学科。我们缝制桌布、在素白的桌布上刺绣,还缝制围裙、给音乐盒缝外套等。我终于也拥有自己的铁盒。与母亲不同的是,我的铁盒是个紫色的巧克力盒。它其实被我觊觎已久,打从听说上中学后会有缝纫课开始,我就央求母亲把它转送给我。那天放学后,我拿着老师列下的清单,踩上老铁马便到附近的店铺采购,想像自己即将被裁进青春的皱褶缝隙里,迫切渴望转大人的心思在轮子一圈又一圈的转动中,终于落了链。 我的巧克力铁盒虽小却五脏俱全,从裁布剪、纱剪,到点线器、三角形软蜡划粉、软尺、拆线器、大头针等,俨然一个准备出师的小裁缝。反观母亲的铁盒里,工具并不多,除了黑白两色丝线,就只有剪刀、针盒与纽扣。除了缝线补丁,印象中的她似乎不曾做过衣裳。那时候,我总是懊恼身上蓝色校裙松松垮垮,同学间偶尔也会有一两句不中听的话,不合身的裙子与丰腴的身材都是话题里的边角料。于是,我开始吵着母亲,把校裙的扣子再往里缝,让裙子更紧一些,龟毛得缝隙可以塞下一指尚稍嫌宽松。 母女为了校裙而争执 每日上学前,母女俩都会为了校裙而争执。她想让我穿得舒服,我却碍于面子,执意要她修改。有几次,她举起铁盒“啪”的一声,将怒气硬是摁进铁盒里。错愕间,我这方也将它举起掷下,不同的却是力道的拿捏。拉响了青春的礼炮,叛逆便顺着火引一路烧开。在撒落一地的针线中,我负气地逃离现场。修与不修劈里啪啦地燃烧着我青春期躁动的抗争,也将她怅然若失的无奈烧成灰烬。 那阵子,我经常懊恼着母亲笨拙的双手怎么无法像同学的母亲般灵巧,她们那些叫人惊艳的作品,唰唰地打脸我的自尊,滋养着与日剧增的自卑。我把自己的不济归咎为遗传自母亲的手拙。无数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在灯下拆线、穿针,铁盒子布满年少轻狂的痕,或戳或撬,或凿或掐,修修补补间,那些挣脱轨道的针脚始终无法循规蹈矩于每一步针眼下达的指令,终于悟了天赋与我无缘的道理,和母亲的纠葛也就随风飘逝了。 婚后,得知我怀了小宝宝,母亲比任何人都高兴,方才卸下的肩头又扛起了大旗。她张罗了几匹布,为尚未见面的小孙子做尽各种打算。那些我曾经要而不得的可爱图案和温暖色调的布料,唤醒了我蛰伏已久的深层渴望。每一趟回娘家,母亲都有不同的作品展示。从娃娃尺寸的四件套、睡衣、袜子、手套到豆袋……每一样都是车工细腻、针脚工整的上等佳作。我执拗地怀疑她的深藏不露源自对我不够的爱。“以前家务繁重,哪来那么多时间慢慢缝啊?”她低着头,握针的手不曾稍歇。过堂风轻送,赤焰焰的热气,烫红了她脸庞,深蹙的眉头似乎夹杂着弥补与心虚。 宝宝弥月那天,母亲一早就提着潮州大花篮来到。她颤颤巍巍地倒了点风油在手,摩擦搓热后,轻轻地覆在宝宝凸出的肚脐上。随后,再小心翼翼地将一件迷你肚兜顺势围了上去。那是件由数十片三角形组成的百衲肚兜。酣睡的稚子又怎么知道,外婆的手如久旱的大地,短并钝,干并粗,周而复始的龟裂密合,靠的是一卷红色的胶布,那卷收在铁盒里的救命膏药,才能缝成如此一件独具匠心的迷你肚兜。赠与宝宝的一切,撑起母亲十指的,只有铁盒知晓。 成家后,自己又置办了一个橘色铁盒。不同的是,新颖的月饼盒为了节约成本,已以纸质代替铁皮多时,所谓“铁”,不过是薄薄一片磁石,比之母亲沉甸甸的铁盒,少了人生的历练与生命的厚度。捧在手里,似乎也就只为现代女人减替几分佳节繁琐祭祀、制糕饼送礼的功夫。曾经那些叫不出名堂的工具也不过用那么几回,当了妈后,过往一切绚烂回归原点,遵循着母亲的路,橘色铁盒里边也只放针线利剪,仅此而已。缝缝补补间,围裙揽腰一挂,人间的纷扰似乎也就只关乎一桌温饱罢了。 步入中年,镜片的厚度已被老花与近视左右,散光困扰我视觉多时。于是,针黹于我,似乎渐行渐远。母亲早就不碰针线,她的铁盒子更已被锈迹封印,若非得强行撬开,恐怕会抖落一室的唏嘘。不知道我遍寻不着的橘色铁盒会不会也遁入历史?也许只能待到我想为孙辈缝补时,才会在电闪雷鸣时灵光乍现吧?
2月前
1.苏亚峇 1965年,我踏入瓜拉吉地综合中学(英校),念的是预备班。那时的校园并不宽阔,却安静而朴素。每个星期,课表上只有一节华文课,但正是这一节课,在我心里留下了绵长而温热的回声。 我们的华文老师——谭老师,是从20里外的双溪大年名校依不拉欣中学调来的。他是道地的吉地人,风尘仆仆,却总是神情温和。除了教课,他更喜欢给我们讲一些振奋人心的故事,像是在荒原上点起一盏灯,让年轻的心知道前方并不只是迷雾。 有一天,他在黑板上郑重地写下3个字——苏雅峇。粉笔落下的声音很轻,却在我心里敲出回响。老师告诉我们,苏雅峇是他在依中教过的一名学生,品学兼优,却出身贫寒。每天清晨,他都得先帮父亲卖菜,等担子卸下,汗水未干,才匆匆赶到学校。 老师说,他的作文写得极好,常常投稿到报章,用微薄的稿费补贴家用。后来,父亲因病去世,生活的重担更沉了。为了撑起家计,他开始代理《学生周报》,在求学的路上,一步一步负重前行。 我至今仍记得那一天。窗外下着雨,雨丝斜斜地织着灰白的幕布;课室里微微发凉。谭老师站在讲台前,语气低沉却真挚地说:“我们应该帮帮他。谁愿意在我们学校义务替他卖《学生周报》?” 终于见到仰慕已久的人 话音刚落,我几乎没有思考,手已经举了起来。“老师,我可以。” 就这样,一个无声的约定开始了。每个星期天,雅峇都会把周报托往返大年和瓜拉吉地的巴士司机送到老师父亲开的“宏阳”咖啡店——每次50份,每份3角钱。 我负责售卖,一卖就是4年。如今想来,实在有些可笑:4年的时间里,我从未与雅峇见过一面,却早已在心中把他当作敬佩的人。 后来,我升上了Form 3,因为初级文凭考试成绩不错,被录取进入依中纯理科班。那时,雅峇还没离开校园,他正在念大学先修班。 转校前一天,华文老师拍拍我的肩,对我说:“到了依中,记得去找苏雅峇。” 我带着期待,也带着一种久别重逢的激动,终于见到了那个我仰慕已久的人。现实中的雅峇,眼神沉静而坚定。他是依中华文学会的主席,策划了许多出色的文艺活动:作文比赛、演讲与歌唱比赛、文学特刊……一项一项,都赢得了很好的赞誉。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老师当年写在黑板上的,不只是一个名字,而是一种力量——在贫困中不低头,在风雨里仍坚持热爱文字、热爱学习的力量。 而那场雨中的举手,也悄悄地改变了我看待世界的方式。 苏亚峇,也就是我国知名的作家苏清强。 2.张亚苟 一份周报,一生的缘分。 我与张雅诰的缘分,也是始于一份《学生周报》。 那是上世纪60年代,《学生周报》几乎是所有中学生的精神家园。它内容丰富,像一扇通往更大世界的窗:有文学专题,有文艺版,有学生创作,有时事动态,也有文学辩论、电影评论与音乐资讯。在那个资讯并不发达的年代,它让年轻的我们学会思考、感受与梦想。 我几乎期期必读。而在众多作者之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音乐版上一位署名为张亚苟的作者。 他写得极勤,仿佛从不缺席;而更特别的是,他几乎每一期都写同一个主题——口琴。在别人看来或许单调,但在他的笔下,口琴有温度、有灵魂,有呼吸。他写音色、写情绪、写人生,也写青春的孤独与热烈。那一支小小的口琴,在他的文字里,仿佛能吹出整个世界。 后来,我升上了Form 4。某一期翻开周报时,忽然发现——张亚苟不见了。再翻几期,依然没有他的名字。仿佛他从地球上消失了一样。 此后许多年,只要偶然谈起《学生周报》,我总会想起他。那个只写口琴的人,那个曾陪伴我度过中学岁月的陌生又熟悉的名字。张亚苟,成了记忆里一个未解的谜。 直到2005年。那一年,我加入了文化协会,第一次参加代表大会。会上,有人向我介绍一位气质沉稳、神情温和的前辈——当时的文协副总会长张雅诰。介绍的人特地补充了一句:“他是世界口琴冠军,是世界级的口琴家。” 那一瞬间,我的心猛地一跳。 口琴。 张雅诰。 张亚苟。 一个几乎荒唐、却无法忽视的念头在我脑中闪过:会不会是同一个人? 我按捺不住,还是冒昧地把他拉到一旁,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请问……你是不是张亚苟?” 他先是一愣,随即露出难以置信的惊喜,反问我:“我就是张亚苟。你怎么会知道?” 我只说了4个字:学生周报。 那一刻,时光仿佛折叠。几十年前的文字、口琴的旋律、少年时期的阅读记忆,在那一瞬间全部回来了。 从那天起,我们成了好朋友。不是点头之交,而是无所不谈的知己。原来,有些缘分,早在青春时期就已悄悄写下,只是要等上半生,才终于翻到那一页。 一份周报,一支口琴,牵起了两段人生。有些人,从未真正消失;他们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继续在世界上发声。 后来,他担任马来西亚华人文化协会全国总会长,我也被选为署理总会长,两人携手踏上了文化之路,共同为发扬华人文化而努力。
2月前
“我觉得你的头发有点无聊。”理发师站在我的左侧,将我的头发拉到肩,随即注视着镜子里的我。最初,她用“单调”形容我的过腰长发,直到将我的头发梳理好,她才不加掩饰地告诉我身后的长发其实没有特色。6年来,这头逃离体制宣判的长发不断蓄长,年年打破我的发长纪录。加上本身不喜欢上理发店的性格,贴近我腰部的烦恼丝经常予人一种长、厚、重的感觉,就连一出生就没见过我短发,不知道我名字的侄儿也唤我作“longhair姑姑”。 长发,是我安静蓄留的一处私密领地,一种不随波逐流的偏好。理发师询问我是否有意改剪更有层次感的发型,并且向我展示了几张正背面的效果图。“如果你真的不能接受,我们剪light的就好。”当下,我实在无从理解她口中的“light”意思为何。初次光顾这家理发店遭遇审美打击,那种赶不上潮流的挫败感,让我觉得自己是被时代抛下的旅人。事实上,我本身就不是太趋时的人,与生俱来的怀旧情操使我易于和老去的事物沟通,写散文更是深深地触发我对过去的、慢节奏的、即将被淘汰的事物的感伤与怀念。我享受停滞,如同这缓缓生长的头发,经常能让我沉浸于时间的流逝。然而,这套理念显然与大部分追求快节奏的理发店产生冲突。 幸而理发师尊重我,让我稍作停顿再做决定。对我而言,理发和看牙医一样是人身大事,我全身上下最碰不得的便是头发和牙齿,我非常害怕陌生人碰它们,即便是专业人士,我也会想方设法拒绝他们的改造。理发师不仅没有催促我,反倒安排小妹帮我洗头,延长我做决定的时间。我赶紧掏出手机,检索每一个理发师提出的术语,任小妹在我的后脑勺挤了一堆洗发液,随她揉捏搓洗。此刻,我必须做艰难的取舍——要维持现状,还是突破自我? 小妹把我的头发洗干净之后,理发师也回到我身后。她和小妹分工合作,一人负责我各半边的长发,我忽然感觉自己像宫廷剧的公主。吹洗结束之后,理发师再次试探我的决定。我表露迟疑,抿着嘴唇许久,她试图安慰我别害怕接受改变。踏进理发店之前,我其实也在社交媒体简单研究了时下流行的发型。好不容易选了一个心仪的发型,然而就在理发的前一刻,畏于改变的心态再次爬上我的心理,“还是修一修算了”。留长头发至今,我的改造计划一直无法启动,原本以为这次也会表现得和过去一样坚决对任何理发手术说不。不料这回,我居然被她的笃定说服了。 15岁想反抗学校体制 我倒抽了一口气,理发师却表露出一副自信从容的样子。我比划了自己想剪的长度,还偷偷保留了一点(过往的理发经验显示理发师都会剪得更短),她再三保证不会剪过我要的长度,更不会削薄我的头发,只会做小小的改造。我闭上眼睛,不敢直视自己的决定。 长发或许具象化了自己保守的心态吧。回顾我的成长岁月,我几乎每隔6年就得改变造型,这身不由己的改变,无形中助长我对短发的排斥。升小一那年,学校尚未革除发禁,我拖着百般无奈的心情任邻居姐姐剪去我的长发,没有人在乎我的感受。“好看哇!看起来多伶俐呢!”不知道妈妈是安慰还是她更喜欢短头发的我,一直称赞这头衣领以上的头发。我噘着嘴,不吭一声。开学后,我带着一股怨气踏入新校园,心想这是什么鬼学校,还没入学就逼我把头发剪得那么短。怎么知道,更讨厌的事情还跟在后头。下午班副校长经常看我的头发不顺眼,明明我已经把头发剪得比校规说的还短了,她还是一直揪起我的衣领说我犯规,还拉着我偏黄的头发质问7岁的我是不是偷偷跑去染发。 那一年,我拼命闪躲副校长的目光,像极了一只怕猫的小老鼠。所幸副校长在小一结束之前就退休了,后来学校的发禁也正式革除,悬着的一颗心终于得以放下。时光飞逝,我长到了人生的第二个6年。为了升上国民型华文中学,我被迫把头发剪到耳垂以上5公分的长度。升中一那天,我仿佛回到了初升小一的时候,我永远无法忘记自己被纪律老师盯上头发的那一幕。念华中最大的困扰就是每隔两个星期就得把头发剪短,青春期头发生长速度飞快,不一会儿头发就超长了。我经常一边剪头发,一边谩骂不太人性的校规,这股不满来到15岁便升华为想抵抗体制的冲动。管他有没有华文念,我恨不得把自己转到没有发禁的国中。 从小听遍了长发的荒唐言论,什么短发比较像学生,长发会吸走营养,后来更是听说长发容易招惹负能量,毫无根据的说法让我觉得大人根本乱扯一通。校方严格执行的发禁不仅阻止不了学生早恋,也没有让我长得更高。考完大马教育文凭的那天,男孩女孩们终于冲破了岁月的分界线。 第三个6年,我终于扳回一城。一年后,身后的短发逆袭为长发,我感受到身后仿佛有人怀抱的感觉。最近我发现自己有个小动作,不打字的时候,我喜欢轻摸自己的发尾。某日看见自镜子反射的自己,忽然觉得长发像极了我的贴身保镖,给我带来深厚的安全感。身边的人纷纷认为我的头发太长了,继续以儿时听惯的说法劝我剪头发,最离谱的是,他们说我的头发长得跟鬼一样。 这可有趣了,我心里刚好也有和鬼一样的疑惑。近年特别爱看灵异题材视频,每看完一集我都在想为什么鬼一定是女生(没有男鬼吗)?为什么女鬼一定要是长发(没有短头发的女鬼)?为什么留长头发以后,大家喜欢用鬼比喻我的长度(迪士尼明明有长发公主)?无聊的闲言闲语让我反感,一时之间,我难以接受这些教我不要对他人品头论足的人,偏偏喜欢指着我的头说三道四。 理发之前,我告诉自己不要因为别人的目光做出决定。睁开双眼,碎发落下,理发师已经剪走不健康的发尾。“很快就好蛤”,理发师认真地比对左右两把头发的长度,我看了一头剪了但没剪的头发,心里很是满意。时隔多年,我终于鼓起勇气细微地改变了造型。发型师深深体会我的顾虑,真的把头发剪得很light。镜子里的我维持一样的厚度和长度,本是单调的长发多了一个层次。我的双眼顿时发亮,忽而觉得理发师顺道把自己的灵魂都剪得更轻、更有层次了。付钱之后,我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出理发店。望着自拍镜头里的自己,我忽然有了新的领悟——即使是别人无法接受的造型,我也要好好喜欢自己的头发。
3月前
我在某中学执教的时候,有一个高中的女生,向我推荐席慕蓉的诗集《七里香》。她怎么知道我还没读过这本诗集? 她微笑说道:“老师,您一定喜欢!” “……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摘自席慕蓉〈青春〉) 读着这几行诗句,心中一动,我的青春已经飞逝,眼前的女生,焕发青春的气息。这种年龄,与缪斯打交道,给青春加上绚烂的色彩。那是卅年前的往事,如今该女生也步入中年,青春,太仓促了,早已成为发黄的记忆,令人感叹。 2025年9月,我在内蒙古的赤峰旅游,沿着最美草原公路“达达线”,来到了白音敖包景区。参观白音敖包沙地云杉博物馆,讲解员谈起辽阔的内蒙古草原,提到了席慕蓉写的歌〈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 “今天你们看了草原,明天你们就可以看到了母亲的河。”她笑着说。 我知道她说的是希喇穆伦河。 我们的导游在巴士上问:“你们听过席慕蓉吗?读过她的〈一棵开花的树〉吗?” 巴士正穿越草原,这是丘陵草原,与平地草原不同,丘陵起伏如波浪。我安静地坐着,默想诗人的诗句。 “……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一幅美丽的画面,在脑海浮现。 “……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这个画面却暗淡地落下,盼望变成了失望,留下了遗憾。虽是遗憾,但在诗人眼里,少女情怀,凄美动人。 这就是人生的经历,追求理想,却经历挫折,诗句安抚我们受创的心灵。 窗外的草原已经由绿转黄。内蒙古的秋天,草原不像夏天绿得像铺开的地毯,却变成一幅萧瑟的油画,呈现另一种深邃、成熟的美。 隔天,我终于看到了希喇穆伦河。车子在桥上经过,我急忙站了起来,隔着玻璃窗,拍了几张照片。这是赤峰的母亲河。母亲,在孩子的心中,永远是最美丽的名字。 50岁重回父亲乡 这条大河,一边河岸是平地,另一边则是斜坡,长得稀疏的绿色植物,河里还有一只鸭子在戏水。这水的源头,是来自哪一座冰山?它流淌了多少年?是否曾经流过成吉思汗的金帐? “然后,就在第一页,就在第一张相片上,就是那一条河,就是外婆把年幼的我抱在怀中说过了许多次的那条河流——在一层又一层灰紫色的云霞之下,在一层又一层暗黑起伏的丘陵之间,希喇穆伦河的波涛正闪着亮光发着声响浩浩荡荡横无际涯地向我奔涌过来。”(摘自席慕蓉〈在那遥远的地方〉) 后来,我听斯琴高娃朗诵,腾格尔演唱的〈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腾格尔独特的高亢嗓音,把诗人的乡愁及对乡土的热爱,发挥得淋漓尽致,穿透听者的心灵,不禁泪流满面。 父亲的草原是乌兰布统草原,母亲的河是希喇穆伦河。人家说父爱如山,草原的儿女却说,父爱如草原宽阔,母亲的爱,像河水那么温柔,永远流淌在我们心中。 我也是高原的孩子啊/心里有一首歌/歌中有我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啊/父亲的草原啊 /母亲的河/虽然己经/不能用不能用母语来诉说/请接纳我的悲伤我的欢乐 席慕蓉在46岁那年,第一次踏上父亲的故乡——内蒙古草原,开始寻根之旅。由于父亲不舍得回来,她代父看望故乡。她最终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原乡,心中藏了四十多年的乡愁如火种般燃烧起来,于是有了〈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这首歌曲传遍了草原,也传遍全世界。漂泊在海外的游子,听了这首歌,仿佛听到家乡的呼唤,心情激动无比。 先父来自广东省陆丰市陂洋镇双坑乡,我读中学就帮父亲写唐山信,信封上的地址,不知写了多少遍。50岁那年,我有幸到父亲的家乡做客,村里的人们,大都有血缘关系,中老年人的脸孔是陌生,却仿佛都有父亲的影子。那儿没有草原,更没有大河,却曾留下父亲童年及少年的足迹。 父亲17岁就离开故乡,远赴异乡,落地生根。他生前只曾回过一次家乡,那时祖父已经离世,父亲始终无法见他最后一面,深感遗憾。父亲受的教育不多,没读过席慕蓉的诗歌和散文,我相信如果他听到〈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这首歌,一定也像我一样,心头激动,热泪盈眶。 故乡,即使相隔千山万水,只要身体健康,行动方便,还是有机会回乡探亲,只可惜父亲已在2020年7月去了一个更美的家乡。人生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来不及细读,就匆匆合上。 希喇穆伦河依旧流淌,日日夜夜,生生不息。它的波涛闪亮发光,浩浩荡荡,像一首永远唱不完的歌。
3月前
我想选一匹能穿梭时间的马,带我全速冲回2013年。我想骑着它,去拦截那场即将发生的“灾难”,去挽救一段本该灿烂却被恶意揉碎的青春。 在那场名为“青春”的偶像剧里,我的同桌本该是主角。长相甜美的她,在当年的社交网络上已有些小人气,抽屉里总塞满了高年级男生送来的五彩斑斓的零食与情书。然而,这种美好在某一个午后戛然而止。我骑着记忆之马,重见那天厕所门板上肮脏的涂鸦,那些扭曲的针对她的咒骂像毒藤一样爬满每一扇门板。那是霸凌者的宣战,也是恶意蔓延的开始。 霸凌,这个词在13岁那年显得太过沉重。高年级女生闯进课室,翻乱她的书包。最令我揪心的,是她们趁我们上实验室课时,把水泼在她的作业本上。她偏爱用水笔,深蓝色的墨迹遇水即刻晕染,那些工整的字迹瞬间变得模糊斑驳。我坐在她身边,看着她面对一摊湿漉漉的墨迹发怔。 那种恐惧是会传染的,但我还是本能地从抽屉里翻出纸巾默默地递过去。那是整场风暴中,我们之间最真实也最微弱的联结。我曾尝试问她发生了什么,劝她告诉家长或老师,可她总是摇头,把委屈咽下。 霸凌者的火苗很快也烧到了我身上。只因为我是她唯一的朋友,我的书包和课桌椅也开始莫名消失。霸凌者围过来警告我:“不准和她做朋友,不然不会放过你。”就像那种短剧视频土味小说里邪恶的男主妈妈,拿着100万逼迫女主离开她儿子。但可笑的是我没有拿到100万,反倒落得遍体鳞伤。 在那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中,13岁的我也成了风暴中心的受害者。在那个极度渴望归属感的年纪,被全班孤立的恐惧是没顶之灾,霸凌者的行为严重打乱了我从小学起满怀期待的初中生活。为了不让我被彻底卷入深渊,她开始主动疏远我。我们之间的话题缩减到了仅剩学习上的只言片语。每一次沉默的擦肩而过,心底其实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拉扯,像是那种想要为别人撑伞却发现自己也淋在雨里的无助感,成了我青春里最早的一道遗憾。我想这大抵就是时代的悲剧。她眼里透着那个年纪不该有的枯竭与恐惧,却依然在霸凌者的警告声中,选择了沉默地保护我。 我想骑着马,看着那个在实验室里孤单的身影,和那个因为惹祸上身而手心冒汗、被迫沉默的自己。 13年后的她笑得灿烂 13年后,我在社交网上看到她结婚生子的照片。屏幕里的她笑得灿烂,似乎早已与往事握手言和。可看着近期新闻里接二连三发生的校园霸凌悲剧,无论是Zara事件还是那些令人揪心的少年坠落,都像一记重锤,砸开了我尘封的记忆。虽然当年没有发生最极端的悲剧,但留下的疤痕是真实的。这种阴影伴随我出社会,让我习惯了小心翼翼地活着,害怕“站错队”,害怕做错事被职场霸凌,总是在看人脸色。这种长久的道德拷问让我总在想:当年的我,是不是还不够勇敢? 我想骑着马回到那个夏天,以便能清醒地意识到,我们谁都没有上帝视角,无法在13岁的时候就拥有30岁的笃定与果敢。我们也无法苛求一个13岁的孩子,在没有保护伞的环境下,拥有逆流而上的决绝。在那种极端的压迫下,一个同样身处风暴、同样感到惶恐的孩子,能递出一张纸巾、能陪她坐完那个学期,已是那个当下所能撑起的全部力气。真正该感到羞耻的,从来不是那个手心冒汗、被迫沉默的孩子,而是那些躲在暗处施暴的人。 这匹马无法改变历史,却会给我一次与过去对质的机会。我想下马,抱一抱那个在黑暗中发抖的13岁女孩。我想告诉她:“你那时候也还只是个孩子,你已经尽力去支撑过她了,你可以放过自己了。” 我愿这世上的孩子都能遇见一匹勇敢的马。如果不幸遇见风暴,愿他们能被温柔待之,不必在年少时就独自面对那些无法承受的沉重。
3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