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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

翻出一本初中时用单线簿写的短篇小说,以当时李克勤的一首歌命名。这本“著作”还被用心设计包装过。用军蓝色的纯色纸,贴个载着出国深造理想的小飞机贴纸,然后写上“后会有期”四个字。感觉有点酷,浩浩荡荡追梦去。以假乱真,年纪轻轻就“出书”了。 稚拙的字迹写着几个人物的中学生活到毕业离别。其中当然少不了恋爱情节啦。呃……应该用单纯来形容还是懵懂呢?读着读着……如果当时有人看见,还以为我在阅读“笑话篇”呐。 什么鬼东西?全书最激情的情节部分竟然也只是牵牵手,轻轻吻之类的。什么轻抚她的背,不停的安慰。忍不住用力把她拥入怀里。两人互相凝视后大笑。这是吊人胃口还是经验不足啊? 拥入怀里的真情 只因为它是自己的“著作”,才会拿着阅读,才有特别的感触。如果早在那个精力、欲望和资源丰盛的青年时期重遇此作,也许本子已回收循环再生去了。恰好它刻意在我中年时与我邂逅,容许我这个被岁月浸泡过的人,把思绪带到此时和人生的下半场。 现在依我看,那年少时写下的也许是超前的预言。连“书名”也仿佛透露着年老寿终若有转世的期许。 那部小说里的所谓不温不火的激情情节,何尝不是中年人特殊的浪漫及与伴侣最舒服的一小撮。那句:“忍不住把她拥入怀里”,现在才明白,那是彼此在交换脆弱。年老气衰后若还能“用力”把她拥入怀里已经是很激励的激情了吧。那些没说出口的我懂,我在,我在乎的真情流露,也许就是老来最激昂的激情了。 当年那架载着理想的小飞机,此时飞回来,机舱里装的不是什么成就,是几页的提示词句。那些少年的纯粹、笨拙和毫无技术性的激情,是中年人的奢侈收藏吧。
1天前
四百里的赫贞江, 从容地流下纽约湾, 恰像我的少年岁月, 一去了永不回还。 这江上曾有我的诗, 我的梦,我的工作,我的爱, 毁灭了的似绿水长流, 留住了的似青山还在。 这是胡适1938年4月从奥尔巴尼返回纽约途中写下的诗。抗战正酣,胡适奔走于美国、加拿大各地演讲,争取国际社会支持中国抗战。4月18日,他与法律界名人林行规前往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会见州制宪会议主席弗雷德里克·克兰法官,并旁听会议。次日乘火车回纽约。沿着赫贞江南下时,20年前的往事涌上心头,写下这首诗。 Hudson River,一般译作哈德逊河,胡适译作赫贞江,比音译多了一层古意。赫贞江发源于纽约州北部山区,向南流入纽约湾,再汇入大西洋。它并不只是纽约的一条河流,更像一条时间之河。许多人的青春、理想与际遇,沿着这条河展开,又随江水远去。 1987年大学本科毕业时,我曾借用其句式,在马大中文系毕业纪念特刊写下感言:“这圈圈曾有我的诗,我的梦,我的理想,我的欢笑。在阻拦不及的时光里,我悄悄留下河沙似的记忆。”年轻人的感伤,且行且珍惜。 再早两年,我写过一篇文章记录进大学之前的临教生涯,借用诗中意思,取题〈消逝了的似青山还在〉。许多事已经过去,后来明白,有些东西并未消失,它们留在书页里,留在记忆里,也留在某些曾经到过的地方。消失的,只是年轻的自己。 纽约于我是有吸引力的,却非曼哈顿的繁华,而是赫贞江,以及曾经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胡适。 胡适在纽约前后住了超过15年,1915年他利用暑假,发愤尽读杜威哲学著作,后来如愿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研究所师从杜威。他到哥大另有原因。在康奈尔大学念书时,“应酬往来,费日力不少”,他认为只有芝加哥或纽约这样拥有数百万人口的大城市,才“可以藏吾身矣。”他选择纽约,是为大隐于市。 1949年春天,胡适重返纽约,住进曼哈顿上东区东81街104号5楼H室,这也是他1942年辞去驻美大使后住的地方。纽约街道以号码命名,不易迷路。我和家人从中央火车总站转乘地铁和巴士,到80街下车,步行10分钟,胡适故居便在眼前。 公寓共六层。上面五层有八窗,入门一层有六窗。上面四层是红砖墙。下面两层是水泥墙。张爱玲1955年11月到访时,说那是一排“白色水泥方块房子”,此刻所见已不是旧貌。铁门上部装有玻璃窗,门外两边墙上各有灯一架。楼外有纽约常见的铁制消防梯。 公寓是私人产业,无法入内。我站在街对面看了一会,十年、数十年,在一个城市里不算什么。租客来了又走,栖身的人无暇顾及历史。也许业主知道这里住过一位中国有名的学者,也许不知道。 除了有一段时间担任普林斯顿葛思德东方图书馆馆长外,胡适在纽约主要的收入来自不同大学的短期讲学。唐德刚在《胡适杂忆》中说在纽约当寓公的胡适生活不堪,他的“有限的储蓄和少许的养老金”,难以填补无底深渊的生活费。他虽然住在“大使级的住宅区”,公寓却是“破烂的”,没有基本的防盗设备。有一次,胡适外出,太太江冬秀在厨房烧饭,一个彪形大汉自消防楼梯破窗而入。江冬秀临危不乱,她下意识地走向公寓大门,把门打开,反身对那悍贼大叫一声“Go!”那位大汉愣了一下,真的转身离开了。 赫贞江畔的时代回望 胡适在公寓看书度日,为《胡适杂忆》写序的夏志清说,当时毫无名望的张爱玲和姜贵送书给他,他不仅读了,还认真写了评语。夏志清叹道“他有时间读他们的赠书,表示他手边没有急急要办的正事。” 我们在楼下逗留不过10分钟。然后在街角喝了一杯咖啡,再乘巴士到张爱玲住过的救世军女宿舍。张爱玲在〈忆胡适之〉中写过一次送别。她与胡适站在门外台阶上说话。冷风从赫贞江方向吹来。胡适望着街口露出的灰色河面,久久没有作声。张爱玲写道,那一刻的胡适,“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而她自己也望向河面,觉得仿佛有一阵悲风,从遥远的时代深处吹来。催人泪下的叙述,我希望安排行程的女儿会理解,为何这是我在纽约想一睹的景点。 我们沿着赫贞江散步一阵。胡适当年感慨的是20年前的岁月,张爱玲感受到的是一个时代的苍凉。我从他们身上想到自己从年轻到老去的过程。赫贞江仍在那里。河水依旧从容地流向纽约湾。
1星期前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是吗?何况是二八年华的女孩。 清晨的校园人潮渐多,但办公室那里却因为没有教室,所以人烟罕至,除了我,经过时惯性地随手摁下插座,唤起走廊末端的一室阒静。厕所内,空气里隐约漂浮着昨日的异味,多数人不会特地走到那个角落去。 一天,我正专注地洗着手,依稀感觉到一个在门外踯躅的人影。还来不及走出去辨别真伪,她已一闪而入,躲进厕格内,“砰”的一声反手上锁。虽受了点惊吓,但至少让我知道她是个人。渐渐地,我们碰面的次数多了起来。那是一位女孩,一位背着粉色书包的女孩,每天几乎准时出现。白色口罩的标配,罩住了大半张脸,两粒眼珠子像两只小蝌蚪横贴在脸庞上。一年了,我仍不曾看过她摘下口罩的样子。只知道她纤瘦高挑的身形,走起路来弱不禁风,幸亏室内无飓风。中分的娃娃头套在小巧的脸蛋上,那比例有点怪异。既粗且硬的发质,不至于像钢丝,倒与未浸水的粉丝几分相似。 好几次,我和她打个照面,她缓缓地向我鞠躬,不敢正眼瞧我,背起书包就匆匆离开,鬼祟得叫我平淡的生活里泛起了余韵。我开始注意起她。只要我一步入厕所,她一定马上撤离,惊慌失措地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其实在她发现我之前,远远地,我就瞥见她在镜子前左顾右盼。纤纤的玉指扫过头顶,抚过鬓边发丝,指若削葱根,当栉也当梳,反复穿梭在乌黑的发丝中。 恍惚间,我竟错觉那是只白色的小猫,温柔地梳理着毛发。奈何,青春期的狂躁里有抑制不了的躁动,那些极力按压的发梢深藏叛逆的因子,不是几滴水珠就能妥协的小事。于是,她盛在手心的水又多了些,从轻轻地抚摸到加大力度地摁压,不听话的那几根末梢终究会在晨风吹起后,再度起哄。她的气急败坏写在眼眸,想当年少,我那些毛躁的发丝何曾臣服过? 半罐杀虫剂逼我剪短发 小学时期,我迷上了窝在发廊的日子,几乎每个月都会准时报到。理发店里,我贪婪地阅读架子上过期的《风采》、《姐妹》、《新潮》……都是些家里不会添购的杂志,但书中的景象为我打开了通往世界的门窗,除了图书馆里的童话与中国传统民间故事,我更迫切地想要知道外面的天地是圆是扁?无论社会上的奇闻轶事,都市传说还是荒野鬼古,我统统都想涉猎。坐在木凳子上,尽管它硬得我屁股发疼,但却无碍我刨书的雅兴。心底多么希望理发店里的人潮再多一些,那么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慢慢阅读。这些精神食粮可以充当我作文功课里的资粮,也可以是我参与家里大人说话时的谈资。能够在大人们的对话里插上一嘴,我体验到长大的滋味。尤其是我家那种传统的家风,插嘴可是容不得的,但由于我的言之有物,所以大人们自然也是容许我发表一下拙见。 当然,我也喜欢理发。清爽的短发让我省却很多打理秀发的烦恼。曾经,我两条粗大的麻辫子被同学传染了虱子后,被母亲用杀虫剂伺候。其实,我们大可以到政府诊疗所去领取药水回家涂抹,但是诊疗所距离我家甚远,于是母亲只好另觅他法了。既然杀虫剂可以灭蚊杀蟑螂,头虱体积那么小,应该也可以见效。根据这么推算,母亲毅然地把我抓来——坐定——“噗斯”——我一口气憋得肺都快爆掉了,她眼明手快地拿起毛巾就裹住我的头发。像理发店里妇女们烫头发那样,她们都戴着个大头盔在焗着,我也是。厚实的毛巾焗死了我满头的虱子。半罐杀虫剂,要了我头上虱子的祖宗十八代,但是为了永无后患,我还是被带到理发店去剪掉两截粗如麻绳的鞭子。 这一剪,不是清汤挂面,而是开耳帅气的男子头,完全断绝了虱子的后路,也斩断了我还想绑头发的念想。那些花花绿绿的头饰被装进匣子里,等我再把头发留长时,已经是大学的事了。然而,帅气短发加上魁梧的身材,我经常被当成男生。有一次买鞋子,小贩看我连连拎起女生包鞋观察,气得举起手中撩货的棍子赶我:“去去去,这是女生的鞋子,想不到你年纪轻轻竟然学人扮女生!”这样的奇耻大辱还不止一次发生,次数多了,再强大的心态终于举白旗。 于是,我带着清汤挂面头,正式迈入青春期。在没有发夹的年代,每天晚上如何压住头发睡觉是一门功夫。首先摆好枕头,躺下后再把头发梳理整齐,然后再捋一捋边边角角,确保全部发丝都各就各位,以期第二天睡醒,它们都是柔顺听话的。甚至,看了杂志上介绍的方法,千方百计跟姐姐弄了条丝巾,然后垫在枕头上睡觉,相信它会有神奇的效果,让我的头发在一夜的翻滚摩擦后,还是纹丝不动。 话虽如此,那几年睡觉都不敢轻举妄动的日子的确有够压抑的。本是最放松的时刻,我却总是担心那几根青丝不听话而竭尽所能地控制着自己的动作,连翻身都计量着弧度。第二天上学时,头发依旧时而听话,时而失序。尤其是乘搭敞开窗口的校巴,一路到站,那头乱发已不是手指梳子能解决的大事了。不过,几年的训练下来,我意外地改正了睡觉时左出拳右划腿的功夫,规规矩矩地像一具裹上被单的僵尸,一觉到天亮。既不占位,又不伤人,表堂姐妹们都喜欢和我挤一床,这绝对是意外的收获。 那阵子,我也喜欢顾影自盼。无论走到何处,从窗口、车镜到地上的一滩水洼,都可以让我停下脚步。人说“一白遮三丑,一胖毁所有”,我既没有白,也没有瘦,胖乎乎的一无所有。没有暗恋的对象,更没有成为被仰慕的对象,爱上照镜子,纯粹是浅意识里的爱自己。那时没听过希腊神话里的纳克索斯,更不知道水仙花为何物,只知道打理好自己的仪容,就是对自己最大的尊重。然而后脑勺那撮不听话的发梢就像一支插在椰壳勺子上的镰刀,它随风摇曳,碍眼、难看、突兀、惊悚!曾几何时,我也常常盛了一掌心的水抹上去,尽管服帖只有十数分钟,但是那颗悬着的心着地了,课堂上老师的话,似乎也变得顺耳几分。 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这样的日子在含苞待放的青葱岁月里,持续了好多年,直到人生历练的积累给足我生活的底气后,我才没了时刻抚镜的兴致。没有人告诉我,这就是青春的过程,虽然我也发现,当年厕所里和我一样动作的同道中人多不胜数。大家甚至交换梳子、小镜子、有的人连发胶、慕斯也带去上学,但就是没有人告诉我,这些烦恼终将随着毕业,与青春同逝。 那么,我该告诉她,那个可爱的小白猫姑娘,这只是青春的样子,不必介怀吗?也许会,也许不会吧,美好的青春何必捅破呢?
2星期前
中午,下城里。 偶遇一对盲人夫妇,丈夫推着坐轮椅的太太,问路。我下意识陪他们走了一段路,把他们领到轻快铁站。 放下他们夫妇俩后,我沿着人行道往城中的老书店走去。那是一条熟悉却又有些疏离的路线,走过很多次,但每一次的心境都不一样。轻风拂过,树影轻轻晃动,一块块明暗交错的光斑,在行人道上摇曳。 就在这时,一阵鼓声从左侧传来。起初我以为只是街头音响,或远处施工传来的节奏,但那声音越来越清晰,带着规律的拍点,一下一下,像有人正在认真练习,也像某种仪式开始前的预演。我不由得停下脚步,侧耳去听。 循声望去,声音是从不远处的小山岗上传来的。 那里是母校的位置,隐约还能看见几栋熟悉的建筑轮廓。其中一栋新大楼,从我们就读时原有三层楼的位置拔地而起,被树木半遮半掩。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这并不是城市的噪音,而是来自校园的鼓声——学生们正在为某个活动排练。也许是祭祖大典,也许是华乐团演出前的合奏准备。 时间像被轻轻拨了一下。 我忽然站在原地,没有继续往前走。车流仍在右边流动,世界没有停下,但我却像被那鼓声拉回了另一段时间。 少年时代的画面开始浮现。 操场的午后,阳光很亮,空气里有尘土与汗水的气味。钟声曾在某个时刻响起,宣告课程开始或结束,也曾在无数平凡的日子里,悄然穿过我们的青春。那时的我们并不意识到它的意义,只是习惯性地回应它。 而如今,这些声音从远处重新归来,以另一种方式穿入左耳,直抵心坎里。 我忽然想起方才那对盲人夫妇。 他们看不见光,却比谁都更依赖声音来认路、认人、认日子。而我呢?我有一双完好的眼睛,却在这座城市里行走了这么久,从未真正留意过这座小山岗上沉睡多年的鼓声。 原来我们都没看见 原来,有时候真正闻而不觉的,并不是失去视觉的人,而是我们这些习惯了“看见”的人。 鼓声仍在继续。一下一下,不急促,也不犹豫。它不像是在表演,更像是在与某种传统安静地对话。那种节奏让人慢慢沉静下来,也让人无法忽视:时间其实一直都在无声地叠加。 我伫立人行道边,忽然有一种很清晰的感觉:人其实一直都在被某些声音保存着。我们以为自己已经离开某些地方,其实只是换了一个位置继续生活。那些声音并没有离开,它们只是沉了下去,藏在岁月深处。直到某一天,在城市某个寻常的转角,被再次轻轻唤起。 而这座小山岗,在城市版图上或许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坐标;对我而言,却是一直没有真正离开过的“乡”。它不是田园,也不是故里,而是青春曾经驻扎过的地方。每一次鼓声响起,都像一次从“乡”而来的召唤。 我掏出手机,记录下这一刻。不是为了留下什么证据,而只是想确认:这一切确实发生过——在一个普通的行走途中,在通往老书店的路上,我被一阵来自母校的鼓声,轻轻拦住了。 然后,我才重新继续往前走。
2星期前
1月前
有些人的青春是一场不知疲倦的奔跑,而我的青春,被定格在陵南高中的蓝色7号球衣上。其实,我曾是个与球全然无缘的人,个子矮小,最怕迎面飞来的球,性格也喜欢独来独往,在热闹的集体运动面前总显得格格不入。直到《灌篮高手》里的仙道彰出现,彻底打破了我内心的恐惧。他虽非主角,却活成了无数人手里的白月光。在很多人眼里,他是完美的“天才”。作为狂热的“夺分机器”曾在对阵湘北时狂砍47分,后来为了球队改打控球后卫,展现出强大的传球视野与大局观,在两场大战中合计送出11次助攻。 然而,我最着迷的,偏偏是他在顶峰时的那份通透与执著。他不把“称霸全国”挂在嘴边,更像是把篮球当成钟爱的游戏,唯有更强的对手和挑战能带给他人生的快乐。他看起来慢热,甚至会因为跑去海边钓鱼而迟到。可唯有读懂他的人才知道,他高级的球商里藏着对挑战最纯粹的渴求。在对阵海南最后5秒的绝境下,他竟然在瞬间构思出故意放慢速度,让牧绅一追上自己、企图通过得分加制造犯规,来完成“2+1”惊天绝杀的疯狂剧本。虽然这个剧本留下了遗憾,但那种生死关头的超高球商与领袖气质,让安西教练都直言,流川枫现在还不及仙道。 那一刻,屏幕前同样喜欢独来独往的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仙道用他的强大与从容无形中告诉我,独来独往并不是孤僻,而是一种内心的笃定与底气。即便结果并不完美,也依然要在逆境中保持不服输的钢铁意志。 时光荏苒,如今的我已成长为一名教员和团队领导。在面对无数指标与考核的现实职场中,我常常会感到迷茫与焦虑。学士毕业、在教育前线教书14年之后,我才终于迎来重新深造的机会。现在的我,正一边努力教书一边全力攻读着硕士学位。平时5天里,我要面对繁忙的教学与行政职责,而到了周末,我还要不知疲倦地从柔佛奔波跨州去到森美兰上课。 硕士路上最强支柱 这种双重身分的重压与长途跋涉的劳顿,常常让我感到精疲力竭。但每当焦虑袭来,我总会转头看看书桌上排列整齐的仙道手办。我告诉自己,我要用他的心态去面对人生的挑战。作为教员与领导,真正的领袖不需要时刻充满压迫感地逼迫下属,而是要像改打控卫的仙道一样,用更高的大局观去为团队“做球”,在大家迷茫时,用一个温和的微笑稳住全队心态。 面对眼前艰辛的硕士之路,我更应该具备一种跳出功利得失的“游戏心态”,把生活中的每一个难关都看作是一场好玩的挑战。虽然辛苦,不过只要像仙道彰那样,淡淡地笑笑,这场人生的拉力赛总会安全地读完的。谢谢你,仙道,让我找到了源源不断的力量。
1月前
2023年过年期间,《灌篮高手》在马来西亚上映。当那首带着满满回忆的BGM《直到世界的尽头》在社交媒体上刷屏时,眼眶不由自主地湿润了。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我又回到了那个属于篮球、属于青春、属于一群兄弟的年代。在听到这首歌的瞬间,那些尘封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原来有些东西,从未走远,只是藏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那时的中学,每天下午3点放学的铃声一响,我和几位死党就会立刻冲回宿舍换好运动服,一路小跑到学校那个没有遮雨棚的篮球场。炎热的午后阳光刺眼,阴晴的雨水有点凉,但只要站在那个水泥球场上,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打球!不穿球鞋在炙热和积水的场地奔跑,篮球撞击篮板的回响,汗水滴进眼睛的刺痛等等,那都是我们生命中最纯粹的热血时刻。我们不在乎输赢,不在乎比分,只知道每一次跳跃、每一次投篮,都是在挥霍着年轻的力气和梦想。 球鞋还新 体力却过期 最难忘的球赛莫过于高二那年班级篮球赛。我们每一天打球的伙伴,主要是我们高二这班和高三另一班的学长。为了兄弟情谊,我们这帮人竟有计划地在小组赛里输给了对手,就是要把对面的“正盟”打下,好让我们这群朋友都获得第一、第二。那年最精彩的莫过于这场比赛,差一点还输了,不过故事还是按照我们的剧本走下去。之后的半决赛毫无悬念的是“正盟”赢下,而决赛就成了我们这群“副盟”一起玩玩的比赛。赢了也好,输了也罢,重要的是我们一起在场上挥洒汗水的那一刻。那份默契,那种心照不宣的情谊,比任何奖杯都珍贵。 毕业后,现实如洪水般袭来。深造的深造,做工的做工,大家都朝着各自的方向奔忙。刚开始的那几年,还偶尔会约着一起打球,聊起当年的趣事。但慢慢地,成长的代价显现,球场上的身影越来越少,直到最后,那个曾让我们魂牵梦绕的橙色圆球彻底的消失。 近几年,我所在的地区开始积极推动篮球运动,我竟然也心血来潮,特地去买了一双球鞋,甚至报名参加了当地的新春比赛。然而,生活的琐碎终究还是占据了上风,那次比赛后,球鞋再次被送进了鞋柜深处。如今,我忽然发现鞋柜里的那双球鞋,鞋底纹路依然清晰,鞋胶却早已脱落。就像那些年少时炽热的日子,明明记忆鲜明,却早已回不到从前。每当路过篮球场,看着场上挥汗如雨的陌生人,看着一场场热火朝天的比赛,心中总会泛起复杂的感慨。我知道,我的身体已经跟不上那份节奏,那双脱胶的球鞋或许也将迎来它的终点。不知道会否在某个熟悉的街角,突然有一个人冲我大喊一声:“Oi,打波喇喂!”
1月前
1月前
1月前
中学时,几乎什么运动都会一点的体育老师,教会了我们好几种球类。除了英式篮球,我们练习最多的,还有排球和曲棍球。可班上的女同学最喜欢的,始终还是英式篮球。每逢体育课,大家便抱着球往球场跑,一路喊着:“老师,今天不要打排球了,什么球都不要了,打英式篮球吧!” 那股兴奋,像风一样先抵达球场。 起初并不懂规则,只觉得节奏很快,奔跑之间有种近乎失控的畅快。后来才慢慢明白,这项运动从来不是一个人的运动。每队7人,各有位置与界限:射球手、攻击手、守球手、中锋、后卫等。不能运球,接球即止,只能依靠传递与跑位,将球一步步推进射区。 那时候才意识到,球一离手,便必须相信接应会在下一刻出现。 最特别的,是那没有篮板的球框。投射没有回弹的可能,成败只取决于那一瞬的准确与手感。球有时在篮框边缘轻轻一转才落下,我们会失声欢呼;稍有偏差,便只能看它空空坠地。那几秒的停顿,像被拉得很长。 同学常自行组队。人数齐了便开赛,余下的人坐在场边观看。我跑得快,投得也准,总被拉进不同队伍。还未站稳,便有人喊:“来这边。”那些拉扯与奔跑,如今回想,仍带着年少时的轻快。 在我的记忆里,早上的阳光斜斜落在球场,白线已被脚步磨得斑驳。哨声一响,我们在球场上奔跑、传球、换位。有人切入,有人补位,球在手与手之间穿行,最后被抛向那个没有篮板的球框,轻轻落下。网囊微晃,欢呼随之而起。 那些声音,穿过岁月,仍在耳边回荡。 英式篮球少有身体碰撞。防守必须保持距离,判断与速度取代了力量。谁该移动,谁该接应,往往只凭一个眼神。球从掌心离开时,总以为对方一定会接住。因为无法独自推进,每一次得分,都像一次默契的完成。有时回想,最深的记忆并非胜负,而是那种毫无迟疑地把球交出去的时刻。 最佩服的,还是我们的体育老师。正式比赛共有4节,每节15分钟,而体育课只有短短40分钟。老师总能灵活调整节奏,让我们在有限时间里完成一场完整的比赛。下课铃响起时,我们仍不愿离场,喘息未定,笑声未散,最后才匆匆换上校服,带着一身汗味回到课室。 后来进入师范学院,又有机会继续这项运动。每班7人组队,在课余间对战。 有一场比赛,缺少裁判,我临时被推上场。哨声一响,争议随之而来。有人认为误判,有人替我辩解。有些人不明白,许多时候,人们看见的并不是同一瞬间。 此后,我便再未担任裁判。 多年以后,再见那种没有篮板的球框,仍会想起那些奔跑的身影。阳光、白线、呼吸与欢呼,一并浮现,也想起那些并肩流汗的人。 原来有些青春,并不喧哗,只是静静留在某一个球场之上。
2月前
当主裁判吹响全场比赛结束哨音的那一刻,曼市轰然倒下,而阿申纳得以提早一轮,夺下这个赛季的英超冠军。在屏幕这端,隔着几千公里的南洋深夜里,40岁的我笑得像个孩子,笑着笑着,眼眶就湿了。 这一刻怎么能不激动?阿申纳整整等了22年。 二十多年前爱上它时,不败夺冠的烟火照亮了整个伦敦,鲜衣怒马那是一个打遍天下无敌。而那年的我年方18,也觉得自己青春无敌。追随着枪手的脚步,眼里尽是红白相间的英雄豪杰:看前锋亨利大步流星,看维埃拉铁血拦截,看坎贝尔一夫当关,看主帅温格如再世诸葛亮,在绿茵旁指点江山。 那时候真觉得世界就在脚下,等待我们的未来,是多么的美好!只要跑起来,风都会为我们让路。感觉自己和阿申纳就像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那么的雄姿英发,仿佛在羽扇纶巾的谈笑间,樯橹就能灰飞烟灭! 可谁曾想,命运竟然开了那么大的玩笑。迎接阿申纳的,不是一个王朝的诞生,而是二十多年的漫长没落。 这期间,枪手经历了太多。不败赛季后,球队为了偿还新球场的贷款,于是只能年复一年地卖掉当家球星,连队长也留不住。千年老四的调侃如影随形,吞下过被曼联8-2血洗的耻辱,对上其他强队也只能任人蹂躏。其他队球迷在不断嘲笑,也只能默默忍耐。 而我呢?也终究告别了青春。背负起了房款车贷,在柴米油盐中逐渐丢盔弃甲。后来结了婚,生俩孩子,每天为了奶粉钱四处奔波。曾经在球场上不知疲惫地奔跑,如今也伤了膝盖、断了半月板。以前场场看球都不落下的铁杆,现在熬一次夜看球,隔天身体就如散架般酸痛。 这22年,生活在磨砺我们,而这代枪迷,陪着这支球队走过了最漫长的黑夜。在这段看不见光的时间里,阿尔特塔临危受命,戴上队长袖标转会前来,在泥泞中撑起球队。到后来退役了,又在阿申纳最危难的关头接过教鞭。 生活,不也是这样打磨我们吗?在各自的战场上一次次倒下,一次次再站起来。阿申纳努力挽回昔日光辉之时,我也在奋斗着,学着带伤前行。过程不容易,多少次想要放弃,但还是咬着牙坚持到底。 热爱永不过期 岁月如潮水无情,卷走了阿申纳的锐气,也卷走了多少人的少年狂。阿申纳跟我的人生,竟出奇地相像。 今夜,阿申纳夺冠了!那个18岁意气风发的少年魂,在我近40岁的躯壳里重新燃起。阿申纳夺冠,我并没有前线那样付出血汗,只是像千百万个球迷那般,默默地在等待。22年我都可以等,那生活再苦,我也一定可以坚守下去,而且热爱永不过期! COYG(Come On You Gunners)!继续前进吧,枪手们!
2月前
2月前
每次看见储藏室里布满签名的这粒足球,就想起那场球赛。那场在雨中的足球比赛,至今仍记忆犹新。 那一天本来晴空万里,午休时间刚过居然下起雨来。不过老天爷总算识趣,滴滴答答了一阵,不下了。甘榜民众会堂旁的草场虽然有些潮湿,却不妨碍我们这班小鬼踢球。 那一年我们这班小鬼在年尾学校长假之际商量了一下,决定两个班级来踢一场比赛。下过雨的操场难免有些湿滑,开场没多久,双方均有队员滑倒,但大家对此毫不在乎,似乎满身污泥也玩得不亦乐乎。 草场湿滑,不太容易控球,不过大伙踢了一会慢慢也适应了。在传球和运球上不再像刚开始那样控制不住,速度和节奏也渐渐地上了手。开场几十分钟后,我接住了队友的一技传球,终于破门成功。我方先下一城,顿时势气大振,队员们愈踢愈猛,传、接球也合作得天衣无缝非常到位。 从头到脚都是泥巴 这时天公又不作美,下起雨来。不过这并未浇灭我们这班小鬼的热情,尽管从头到脚沾满泥巴,我们还是却踢越有激情。我方第二粒入球了,由我的死党阿杰带球突破,单刀破门。敌方球员也加强了防守。在他们的努力之下,在一次反击中由隔壁甘榜的阿明抢头领先,也终于打进一球。然而10分钟后我们也不甘示弱,又分别由阿杰和我再各打入一球。最后胜利的是我们,我们高声呼喊,兴奋极了。对方也认赌服输,请我们到附近的茶室喝下午茶,而每位伙伴都在球上签名留念。 此时我不经意地望向草场外,才发觉偌大的草地已空无一人,原本在树下看我们踢球玩耍的左邻右舍也都走了。我真为我们这班滚打在足球场上的伙伴们高兴。我们对足球如此地热爱,绝然不在乎天上飘洒的雨水和脚下的泥泞。在那个年代,我们不是为了输赢踢球,而是因为我们受世界杯影响,对足球充满了崇高的热爱。这可能也是我们对体育的激情与活力的诠释。 那时候的我们知道,足球并非我们的理想,再过不久我们这班朋友就要各奔东西,有的为升学而忙碌,有的就此步入社会工作而从此与足球无缘了。我们其实都割舍不下这份足球情结——这颗伴随我们许久的足球,令我们挥洒了太多的泪和汗水,更承载了我们甘榜朋友之间的友谊。这是一份斩也斩不断的青春羁绊,而我们以足球燃旺了青春之火,绽放过,便足矣。
2月前
后来再有人问我为什么打球,我已经答不上来了。只记得当时是一个普通的下午,和同班好友聊天时,被他口中诉说的飞天遁地的动作吸引,天真的我便随着他一同走到了排球场。 第一次触球时,觉得球是那么的重,落在地上,却又可以弹得很高。尽管是第一次打排球,但我觉得垫球其实也不难掌握。经过几天的训练,我很快就学会了基本垫球,并开始学习下一步——托球。我看着视频中的教学,在球场上开始了实操。或许是我的手比常人大一些的关系,我惊讶地发现连学长们都掌握不好的基本托球,我第一次便做得不错。这极大地加深了我的信心,天真地认为自己天生便是打排球的那块料。 可随着练习时长的增加,我才发现其实我要学习的东西多的是。一传、跑位、开球、扣球、托球的每一个点位,都需要我耗时间逐步掌握。即便如此,我依然乐在其中,只要能够打排球,不管多累,对我来说都是快乐的。当时根本没想过能参加比赛,只是跟着学长们练习。 被通知担任首发球员的那一刻,一切就截然不同了。站上场我才发现,原来首发并不只是把球打好那么简单。初次比赛的我缺乏经验,惊慌之下扭伤了脚。当时队内并无替补,简单包扎后,我还是硬撑着打完了比赛。我们还是以一分之差输给了对手,留下了深深的遗憾。 可之后情况好像变了许多,打球虽然同样让我感到快乐,但我的目标渐渐只剩下比赛。练习似乎就是为了去比赛,拿下一个又一个的奖牌,以此证明自己。当我以比赛为目的去打球,我的快乐便在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对自己的不满与压力。我常会在失误后不断责骂自己:“这样的技术怎样去打九独中?怎样去打外面的那些学校?会不会连明年的学联赛都输掉?” 心底似乎有块大石头,为了不辜负学长们,为了圆毕业生未完成的梦,我给自己更大的目标。虽然中间确实取得了成果,但依然不是我最想要的。 可人一旦被胜负困住,就很难再像从前那样轻松。好胜心太强,扛着压力的比赛,竟然在一场球队落后的情况下,我情绪和行为失控。那天离开球场时,我第一次没有回头。不仅没能与队友突围八强,自己也因此被学校禁赛。 从那天后,我的心似乎沉寂到了谷底,很大的原因是无法参加比赛,无法与队友一同在场上挥洒青春的汗水。同时,看到队友没有了我的存在,表现得更好,心也不免有些酸涩。 那之后我心里便有个问题——打球到底是为了什么?比赛?荣誉?还是证明自己?但我想,也许都不是。或许是为了打球那一瞬间的快乐,是扑救后重新爬起来的那份勇气,得分瞬间的呐喊。 夜深人静,我还是会想起当初微信群聊里的那几句。 “打球吗?” “五到七?” “走!”
2月前
母亲节刚过,看到一篇文章提到:如果妈妈没有选择现在的人生,没有选择生下我,她可能过着一个更精彩的人生。 我想起阿婆是个爱漂亮的人,她和我一样喜欢追星,想当年为了效仿她的偶像——紫罗兰,还特地把所有积蓄拿去买了一条漂亮的连身裙,据我妈说,想当年阿婆这件裙子是很拉风时髦,前卫到让人咂舌的。 当然后来阿婆为了养活舅舅和妈妈,一直埋头努力工作,慢慢远离了她向往的生活。 我妈妈是个喜欢到处去——去南非看广阔草原、去印度看民生、去欧洲喝咖啡的人。生下我和妹妹之后,她把所有心思拿来陪伴我们培育我们,牺牲了自己自由自在的时光。 我也好奇的问了家婆小时候的梦想,是当老师和护士,很多女生都非常向往的工作。但后来结婚生子,生活重心都放在了孩子身上,没有再继续往自己喜欢和的路发展下去,想到这里不禁感叹,如果妈妈们没有伟大的生下我们养大我们,她们大可把钱和精力放在自己身上,增进知识,到处去玩,探索那个梦想中的自己;而现实中,她们把所有时光给了我们。 如果可以,我真的很希望有种青春药水,像眼药水一样,睡前让妈妈们滴一滴,就可以梦里回到青春时期,做不一样的选择,体验她们向往却没有经历过的人生。 最重要不限次数,让妈妈们可以一直体验不同的人生,但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会失去我们。 想一想是有点疯狂,但科技赛跑的时代,谁知道呢,搞不好真的被发明出来,那以后母亲节最畅销的估计就是这种药水了。 更多作品: 李英子 / 老鼠判官 李英子 / 清明的月光派对 李英子 / 心灵保护胶囊  李英子/交换衣柜 
2月前
活到一甲子,头一回去看了一场演唱会。说给人听,恐怕会成为笑柄。 年轻时省吃俭用,也曾经有过追星的情怀,却从没赶过任何巨星排面的演唱会;没承想七老八十了,揣着一张票,坐在云顶云星剧场里,像个初出茅庐的后生,心里头竟有些忐忑。 足以容纳6000名观众的剧场里,座无虚席。灯光暗下来那刻,我忽然想:那些年轻人若瞧见我们这些公公婆婆模样的歌迷,会是怎样的观感呢?大约是觉得稀奇吧。一群华发丛生的老人,期待着心中的偶像出现在舞台上,那场面,想来确实有点不可思议。 但此刻谁顾得上这些呢。台上站着的是叶丽仪,78岁的她,粉丝群竟也是我们这些公公婆婆级的观众。剧场里零星可见几张年轻面孔,仔细端详,也多是中年人。这倒也好,像是老朋友的聚会,不必拘谨,不必伪装,大家都是在同一条岁月河里泡大的粉丝,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珍贵。 〈上海滩〉的旋律响起来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眶有些热。1980年,我还是个20岁的青春小伙子。那时候追剧,那份痴迷,怎一个“迷”字了得。 每周守在电视机前,片头曲一响,浑身的血液都跟着沸腾起来。“浪奔,浪流,万里滔滔江水永不休”——黄霑的词,顾嘉辉的曲,叶丽仪的声音,三者合一,成就了一个时代的印记。那声音里有江湖的壮阔,有命运的跌宕,有爱恨的缠绵。四十多年过去了,这旋律竟一点没老,还是当年那般荡气回肠。倒是听歌的人,老了。 叶丽仪选唱了很多经典老歌。〈明日天涯〉是离愁,〈给我一个吻〉跳脱俏皮,〈情人的眼泪〉婉转低回,〈相思河畔〉缱绻温柔,《不了情》的插曲〈梦〉苍凉通透,〈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又是另一种风情。粤语的、英语的,一首首怀旧金曲,像一把把钥匙,把记忆深处那些落了灰的匣子一个个打开。 那个少年还在心里头 台上的她,嗓音不复当年那般锐利,却多了岁月的沉淀,像陈年的酒,愈久愈醇。台下的我们,脊背不再挺直,脚步不再轻快,却听得比任何时候都认真。每一首歌,都有人轻轻跟着哼唱;每一个音符,都有人默默红了眼眶。 我忽然明白,我们赴的,不只是一场演唱会,而是与自己青春的一场重逢。那些歌里,住着我们的少年意气,住着我们的爱恨情仇,住着那些回不去的日日夜夜。她在台上唱,我们在台下听,隔着四十多年的光阴,各自怀揣着各自的故事,却在同一个旋律里,找到了共鸣。 散场的时候,灯光大亮。老人们慢慢地起身,慢慢地向外走,脸上都挂着一种奇异的满足。没有人高声喧哗,没有人争抢拥挤,大家都安安静静的,像是刚从一个长长的梦里醒来,还不舍得惊动那些残存的温暖。 我回头望了一眼,她的背影正消失在舞台上。由衷的感谢叶丽仪。谢谢你用歌声,陪我们走过了那么长的路。谢谢你让我们知道,哪怕到了这把年纪,心里头那个20岁的少年,还在。
3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