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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召车司机

1星期前
2星期前
(新加坡13日讯)狮城模特儿申诉搭电召车时向司机讨纸巾,对方先表示没有,后来又拿湿纸巾给她,结果下车时跟她讨2元(新币,下同;约6令吉),还一度锁上车门,直到她付钱后才让她下车。 《新明日报》报道,女模兼演员智欣福斯(Fiona Fussi)于上周五(10日)在社交媒体TikTok上传一则视频,视频一开头,她就说这是她最糟糕的Grab经历。 她在视频里指出,当时坐上电召车后询问司机是否有纸巾,对方直接回应“没有”,她也觉得没关系,只好作罢。 后来过了约5分钟,司机却说他有湿纸巾,她感谢对方好意并拿了湿纸巾。岂料,抵达目的地时,司机突然转过身跟她收2元,称是湿纸巾的费用。当时她在视频中也显示出讶异的表情。 她在视频里解释,不是2元的问题,这并不贵,但这是原则问题,对方没说过是要收钱的。“我以为他只是出于好意。” 她也指出,司机甚至把门上锁,直到她付2元。 她在视频中对司机事前未说明收费,却在抵达目的地后向她索取2元的做法表示质疑。 媒体昨日已联系智欣福斯,但至截稿前都没有回复。 Grab:将跟进调查 视频引发网民讨论,吸引超过11万人次观看,422则留言。 Grab Singapore也在视频下留言,对智欣福斯的经历感到抱歉,并表示会进一步查询此事,同时希望智欣福斯提供当时的资料。 有网民认为乘客只须支付打车费用,但也有网民称就连餐厅也会未通知就收湿纸巾费用,并指没东西是免费的。 不过有自称是电召车司机的网民留言,他一向来都提供免费纸巾给乘客。媒体已就此事向Grab询问,以解更多详情。
3星期前
1月前
(新加坡16日讯)新加坡一名电召车司机1个月内两度与他人起纠纷,一次是被打后还击,另一次是遭质问后竟松开刹车,任由车子逼向肉身挡车的女司机。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张健庆(54岁,音译)面对3项控状,包括滋事、鲁莽行事,以及鲁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 他昨日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第一起事件发生在2024年7月2日午夜时分,当时是电召车司机的被告,在当地小印度一座商场接了乘客,准备前往马里士他路的一家酒店。 当被告驾车驶出商场时,他超车越过另一名41岁男子的汽车,此举引发对方不满,一路紧追在后。 约14分钟后,被告抵达目的地酒店,男子随即将车停在被告车后,并上前质问。 两人越吵越凶,男子甚至率先动手打人。被告被打倒在地后,起身边反击,边与对方扭打在一起,直到酒店经理闻讯赶来拉开两人。 随后,被告还走到男子的车旁拔走车钥匙,以防对方逃跑。 女司机肉身挡车 要被告下车对质 接受调查期间,被告再次与另一人起冲突。 2024年8月1日早上7时52分,一名36岁女子正开车准备离开露天停车场,发现前方的被告未开警示灯突然倒车,于是鸣笛提醒。 然而,被告不加理会继续倒车,企图将车停进车位等待乘客,导致女子不得不倒车以防对撞。 女子认为被告不为他人着想,因此肉身挡住被告的车子,要被告下车对质。 被告见状竟松开刹车,任由车辆缓缓向前移动。 女子见状,双手拍打引擎盖喝止;她也朝被告比手画脚,喊着要他下车。 被告随即下车出言恐吓,扬言她若继续叫骂就要撞她的车,随后转身上车准备驶离。 不过,女子不放弃,继续站在被告车前,同时致电丈夫求援。 被告则再次松开刹车缓缓往前行,撞上女子的脚,但她仍不退缩,边把手放在引擎盖上边报警。 法官:非先动手 判拘7天吊照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在两起案件中非先动手,女子也把自己放在险处,最终判处他7天短期拘留,吊销各级驾照3个月。 第一起案件中的男子在滋事、蓄意伤人导致他人重伤等罪行下被控,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第二起案件中的女子和丈夫则接获12个月的有条件警告。 控方指被告虽非先动手的人,但都对对方造成伤害,且第二起案件是在他接受调查期间发生的。 法官下判时说,第一起案件中,被告的伤势比男子还重,另一起案件的女子在被告松开刹车后选择不躲开,继续站在车前,认为被告罪责和造成的伤害都低。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14日讯)七旬电召车司机撞飞违规过马路的印尼妇,事后他罔顾乘客劝阻,坚持先将乘客送达目的地,随后竟又接载了另两组乘客,直到事隔4小时后才去自首。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车祸发生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6时46分,地点是格兰芝路(Grange Road)与乌节路的交界处。 被告刘初胜(72岁,音译)面对四项包括不小心驾驶导致他人重伤、车祸发生后没有停车以及未施予援手等的控状,他昨日承认其中三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处他坐牢8个月以及吊销各级驾照5年。 案发时,被告是电召车司机。伤者是印尼籍妇女维查亚晨(45岁),事发两天前才和儿子飞抵新加坡。 调查揭露,事发当天清晨,被告在海格路接载了一名30岁女乘客前往华丽坊(Valley Point)商场。当沿禧路(Cairnhill Road)往格兰芝路方向行驶时,被告虽见交通灯亮绿灯,却未察觉正在横穿马路的印尼妇,结果在毫无减速的情况下将对方撞飞。 猛烈的撞击力导致印尼妇整个人飞撞到轿车的挡风玻璃上,随后重摔在地。巨大的冲击力不仅导致被告车子的挡风玻璃出现裂痕,印尼妇的一撮头发也卡在玻璃裂缝中。 现场路人见印尼妇倒卧在血泊中陷入昏迷,且头部流血不止,立即电召救护车。   此时,被告不仅没有停车施救,反而驾车扬长而去。车上女乘客见状,要求他立刻掉头查看,被告却一意孤行,坚持要先送乘客去商场。 当他返回事发地点时,救护车和救护人员已到场,但他并没有停车帮忙或表明身份,还继续载送两组乘客,最后于上午10时47分到交警总部自首。 妇女伤势严重成植物人 印尼妇女伤势严重,事发后处于植物人状态。 根据新加坡中央医院的医疗报告,伤者脸部严重淤青、后脑勺头皮擦伤、右手肘变形红肿、颅内多处出血,髋骨和脊椎也遭遇骨折。截至2025年1月31日,她仍深陷昏迷,家属随后要求将她转送回印尼医院继续治疗。直到2025年4月,她依然处于植物人状态。 控方指,被告即便被乘客要求掉头查看伤者,被告仍选择继续把她送到目的地,事后甚至继续接单载送其他乘客,拖延了4个小时才自首。 不过,考虑到案发时伤者违规跑过马路,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被告的罪责。控方最终促请法官判他坐牢8至11个月,并吊销各级驾驶执照5年。 晨跑发生意外 印尼妇丈夫之前受访时表示,妻子事发当天出去晨跑,不料却发生意外,让他难以释怀。 根据之前报道,伤者丈夫温亚万(45岁,自雇人士)表示,妻子原本是要到伊丽莎白医院(Mount Elizabeth )做一些身体检查,于12月15日抵达后入住希尔顿酒店。 事发后,他赶到新加坡守在妻子身旁。两人育有三名孩子。 被告: 事发突然感害怕 懊悔没施援 被告称事发突然,他感到非常害怕,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但最终仍到交警总部自首,对于没有施于援手感到非常懊悔。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伤者当时违规跑过马路,而被告并没有超速驾驶或酒驾,事发地点灯光昏暗,周围有许多高大的树木遮挡,导致他难以看清路况,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下判时说,此案凸显了只需一瞬间的疏忽,就可能夺走一条人命。即便被告在事发后受惊,也理应立即停车施予援手,这是每一位肇祸司机不容推卸的责任。  
3月前
(笨珍12日讯)2名年龄分别18岁和17岁的无业情侣涉嫌在笨珍抢劫并致伤一名电召车司机后,驾驶抢来的汽车往新山方向逃逸,最终在马六甲被警方逮捕。 笨珍警方将两人从5月12日延扣7天至18日,以协助调查。 笨珍警区主任哈兹拉胡欣发文告表示,警方于5月10日早上8时51分左右,接获丹绒比艾国家公园发生抢劫致伤案的投报。 他说,警方根据线索,于5月11日早上11时至下午2时,在马六甲峇株安南(Batu Berendam)展开突击行动,逮捕了涉案男女。 警方进行背景调查时,发现男嫌犯有6项刑事犯罪和1项毒品犯罪记录,女嫌犯则没有犯罪前科。 他说,警方在行动中起获了失窃的一辆寳腾赛佳、1条绳子、1个黑色背包、1个汽车远程遥控钥匙、1把折叠刀、受害人的钱包和个人证件、4部手机,其中2部属于受害人、以及2名嫌犯在干案时的著装,所充公的物品总价值3万令吉。 “男嫌犯的尿检结果显示对冰毒呈阳性反应,女嫌犯在尿检结果对毒品呈阴性反应。” 男女嫌犯在警方审问时,承认用绳子勒著受害人的脖子后将他拖出车外,并开走受害人的电召车,随后将汽车遗弃在士都兰一家快餐店的停车场。 哈兹拉胡欣透露,受害人头部受伤颅内出血、背部擦伤、右耳膜穿孔、右膝有撕裂伤,同时也澄清受害人的伤势并非由利器造成,头部的伤势有可能是他被勒住脖子拖出车外,试图重新回到车内时,头部与汽车碰撞所致。 “受害人目前在新山苏丹后阿米娜医院接受治疗,目前情况稳定。”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94条文(抢劫致伤他人)、379A条文(偷车)和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滥用毒品)进行调查。 他补充案情内容时表示,两名嫌犯是在金海湾的公寓参加一场私人派对后,通过应用程式召了一辆由受害者驾驶的电召车。男嫌犯以回乡取钱的借口,邀请女嫌犯一起乘车前往笨珍实叻角(Serkat)。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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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前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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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30日讯)新加坡一名电召车司机遇到车祸后到当地警局报案,警员查看他手机里的车祸照片时,无意中发现手机存有不雅影像,进而揭发他两个月前趁一名16岁女乘客醉酒昏睡时,非礼对方并拍下照片和视频的罪行。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黄书英(60岁,音译)面对3项包括非礼与偷拍的控状,他今日承认其中一项,法官在将另两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入狱15个月,以及额外坐牢两个月替代鞭刑。 越南籍的受害人案发时仅16岁,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她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9年至2022年4月驾电召车谋生,他案发时已婚,育有两名孩子。 2022年2月25日晚上约11时,受害人身穿抹胸连衣裙,与友人一同参加派对。她在席间喝得大醉,隔天凌晨约2时42分离场,并通过电召车平台叫车回家。 被告接单后前往指定地点载人,受害人上车不久便在后座沉沉睡去,被告也很快察觉受害人明显醉酒。 被告于凌晨3时许抵达目的地后,发现受害人怎么叫都叫不醒。 在观察一段时间后,被告起了色心,掀开受害人的衣物,拍下受害人的胸部和私处,甚至录下自己非礼受害人私处的视频。视频时长约为2分钟54秒。 被告得逞后回到驾驶座滑手机,受害人十多分钟后苏醒,支付车资后离开,完全不知自己遭被告偷拍和非礼。 2022年4月6日晚上,被告在新加坡兀兰12道出车祸,他拍照存证后,隔天下午约2时到盛港邻里警局报案。 警员查看车祸现场照片时,发现手机存有上述不雅视频,于是将案件转介相关部门的警员展开调查。 被告在同一天被捕,手机也被扣押。 控方指出,被告身为公共交通服务者,却趁受害人醉酒熟睡、毫无反抗能力时犯案逾12分钟,还为满足私欲拍下影像,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14至17个月。 由于被告年过50岁豁免鞭刑,控方因此要求判被告额外坐牢2至3个月替代鞭刑。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已深感懊悔,也因此妻离子散、失去工作和房子,恳请法官轻判。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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