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巴生路逆向行驶加重刑罚 司机监3天改判3个月



(吉隆坡21日讯)高庭今日将本月初在旧巴生路逆向行驶的电召车司机监禁刑期加重,从原本的3天增至3个月。
高庭法官拿督阿斯兰谕令32岁的被告王国江(译音)即日起服刑,并维持推事此前判处的其他刑罚,即罚款6000令吉及吊销执照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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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早前,副检察司主任莫哈末诺丁要求法庭加重刑罚,认为原判的3天监禁,并不足以起到警戒作用,无法有效遏止类似的违法行为。
“我认为刑罚不足,应加重刑罚,以确保民众驾驶时尊重法律,尤其是在吉隆坡的繁忙路段。”
他说,被告当时并未受毒品或酒精影响,完全清楚自己的行为。
被告的代表律师杰佳拉斯米则认为,原本的刑罚已合理,并表示其当事人已认罪,节省司法时间,且是初犯。
她也呼吁法庭不受社交媒体舆论的影响。
“我的当事人已服完3天监禁并缴付罚款,延长刑期将影响他,因他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还需要照顾患病的父亲。”
她说,其当事人的收入,也因吊销驾照5年而受影响。
推事沙兹瓦尼4月6日判处被告,监禁3天及罚款6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替代,并同时吊销其驾照5年。
被告被控于4月5日早上9时44分,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在旧巴生路鲁莽及危险驾驶,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鲁莽及危险驾驶)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罚款最高1万5000令吉,以及至少5年吊销或禁止持有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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