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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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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8日讯)一名45岁女子入禀法庭起诉保险公司,指公司以“隐藏条款”为由,拒绝了她超过10万元(新币,下同;约30万6501令吉)的脑部手术保险索赔。 《8视界新闻网》报道,案件今日开审,原告蔡云虹(译音,Cai Yunhong)于2023年因脑动脉瘤破裂中风,并接受微创血管内手术治疗,她随后也向保险公司索赔,但申请于同年9月被拒。 原告蔡云虹指,保单中仅承认“开颅手术”属于可赔范围,但她所接受的血管内修复手术却不在保障内。原告认为,相关条款被刻意被“埋藏”起来,并指保险公司操控合约内容以牟利。 她也表示,当年购买保单时,被告知产品保障范围广,但相关限制并未清楚说明。 原告要求全额赔偿约10万8500元(约33万2554令吉),同时要求退还2023和2024年缴付的保费,并豁免未来保费,总额约1万2000元(约3万6780令吉)。 保诚保险否认指控 不过,保险公司否认有关指控,强调保单条款已清楚列明,只有进行开颅手术的脑动脉瘤病例才可获赔,相关定义在销售过程中也已解释清楚。 保险公司指出,原告所接受的手术类型不符合保单定义,因此索赔不成立并要求法庭驳回诉讼。 保险公司在陈词中表示,原告的立场应该以确诊结果作为理赔依据,而非根据治疗方式,尽管保单条款已明确列明相关条件。 “从本质上来说,蔡云虹的主张是希望合约条款按照她的理解来诠释,而不是依据双方书面同意的内容。这一立场在法律和事实层面上都站不住脚。” 他们补充,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已特别向原告说明保单中的利益说明和产品摘要,包括可获早期重疾保障赔付的疾病定义。 案件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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