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连才.6岁入学不应是“选择题”



教育政策可以有弹性,但方向必须坚定;碍于客观情况,可以有过渡期,但不能没有期限。
ADVERTISEMENT
对于教育总监莫哈末阿占指出,允许6岁儿童入学一年级的政策并非强制,而是开放给“已准备好”的孩子,并由父母自行评估后提出申请的谈话,我们倘若纯粹从弹性与人性化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做法也许可以被解读为“释放善意”,同时展现教育部对不同家庭的情况,与个别孩子发展差异方面,所做出的友好回应。
然而,我们认为即便如此,教育部仍然有必要清楚指出,这项措施的当下条件,充其量只能被视为一种变通的临时政策,而不会是教育部长期甚至常态化的制度安排。
我们知道教育是重要的国家政策,而其核心原则必须是规范、统一与公平。如果一年级入学年龄可以同时存在6岁与7岁两种标准,实质上等同于在同一教育纲目下,允许存在两种不同的起跑线。长远如此,不仅容易造成制度混乱,也可能在无形中转化成家长之间的焦虑与攀比,甚至让“是否提早入学”演变为社会课题。
诚然,我们身处数字科技时代,部分孩子在认知与学习能力上确实较早成熟;但同时也必须承认,城乡学校在师资与空间分配上的现实差异,可能是当局放宽政策的重要考量之一。但正因为如此,这类决定更应被视为过渡性安排,而不可以长期依赖“父母自行评估”来作最终裁决。
“父母自行评估”在理论上听起来似乎合理,但在实践中却问题重重。这是因为不同家庭的教育认知、资源条件与期望值差异极大,评估标准难以统一,而无法做出客观且统一的判断。国家教育制度如果长期依赖这种方式,则无疑是在将本应由制度承担的责任,转移给众多对教育系统没有具体认识的个别家庭。
有鉴于此,我们觉得更为合理的做法,应该是政府在明确的时间框架内,正视并解决师资短缺与学校空间分配的问题,通过增建课室、优化资源配置或调整学前与小学衔接机制,从而确立单一清晰,以及全国统一的入学年龄标准。
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何当下允许家长自行决定,这或许是权宜之计,但我们同样有理由坚持,这样的做法不应成为明年的“惯例”。作为国家的教育体系,我们是无法接受长期并行的两种入学年龄制度。孩子的教育起点,必须建立在清楚、公平且稳定的制度之上,而不是持续处于“由父母决定”的模糊状态。
教育政策可以有弹性,但方向必须坚定;碍于客观情况,可以有过渡期,但不能没有期限。因此,我们只允许6岁入学一年级的“灵活性”是暂时性的调节,但是一旦成为常态,那便是对国家教育纲目的无视了。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