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网络管制面对制度、执行与自由考验


今天的網絡世界已不再是單純的交流平台,反而是詐騙、色情、極端思想與鼓動仇恨的溫床。在這樣的背景下,要求平台承擔更大的法律責任,並不違背公共利益。但政府必須注意,批評政府、諷刺政策、尖銳政治言論,是否應被歸類為“極端”?

ADVERTISEMENT
政府宣布自2026年起,凡是在我国用户数达到800万的网络即时通讯与社交媒体服务供应商,将自动注册为“应用程式服务供应商”,并须遵守相关法律规范。
换言之,过去以“跨国平台”、“科技中立”为理由,游走在监管灰色地带的WhatsApp、脸书、Instagram、Telegram等大型平台,未来都必须接受与本地媒体、通讯服务相近的法律责任。
全国总警长莫哈末卡力发文告表示,警方将全力配合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的政策,取缔色情、诈骗及极端言论内容,以确保网络安全。
这项政策,是政府面对网络犯罪、假讯息与极端言论日益严峻下的强硬回应。然而,制度设计只是第一步,真正的关键在于执行力,以及政府是否有能力在“公共安全”与“言论自由”之间划清界线。
网络风险升高,政府应有作为
今天的网络世界已不再是单纯的交流平台,反而是诈骗集团、色情产业链、极端思想与鼓动仇恨的温床。从投资骗局、爱情骗案到假冒政府部门的钓鱼讯息日益增多,受害者遍及各年龄层与社会各阶层。
根据警方的官方统计,2025年首11个月发生近7万起诈骗案、造成的27亿令吉的金钱损失。更严重的是,某些即时通讯平台的封闭性与加密特性,导致执法单位事后追查困难,所以诈骗金额与次数会更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求平台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并不违背公共利益。毕竟,平台既能借由用户流量赚取庞大利益,在出问题时就应该承担社会成本,不能置身事外。
今天的问题不在于政府“要不要管”,而在于“怎么管”。法令规范若缺乏执行力,一切只是纸上谈兵。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法律条文写得再完整,若执行时充满灰色地带、资源不足,政策最终只是雷声大雨点小。网络平台的问题尤其如此——执法不只是删帖或封帐号,更涉及技术能力、跨国合作与司法透明度。
说淸楚言论自由的界线
若政府仅靠行政指令要求平台“配合”,却无法建立明确的申诉机制、审查流程与时限规范,结果可能是平台为了自保而过度删除内容,形成寒蝉效应。最终受影响的,除了诈骗犯或极端分子,也波及一般用户的言论空间。
言论自由不能毫无限制,但限制必须精准。诈骗、儿童色情、恐怖主义宣传,属于“非法内容”是全球普遍共识,取缔并无争议。然而,“极端言论”的定义若模糊不清,极容易被滥用。
政府必须回答一个核心问题:批评政府、讽刺政策、尖锐政治言论,是否会被归类为“极端”?若界线不明,社交媒体平台在压力之下,往往选择一刀切,牺牲公共讨论空间以换取合规安全。
放眼国际,许多国家已踏入“平台问责”时代,但路径各不相同。欧盟的《数字服务法》(DSA),要求大型平台迅速处理非法内容,同时设立透明的内容下架理由、用户申诉权利与独立监督机制。平台不只是“听命行事”,而是制度性地纳入公共责任体系。
英国的《线上安全法》侧重于“风险管理”,要求平台主动评估自身服务可能带来的危害,并定期向监管机构交代。这些国家在强化管制的同时,也同步强调司法审查与比例原则,避免行政权过度膨胀。
也有部分国家的网络管制成为政治工具,结果不仅未能有效打击犯罪,反而加深社会不信任,甚至导致地下平台与加密社群更难监管。这正是我国必须避免的前车之鉴。
政府与平台有共同责任
将大型平台纳入法律框架,只是网络改革的起点。政府同样必须接受监督,包括取缔标准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政治选择性执法,以及是否提供透明数据向社会交代。否则,任何“为了安全”的说法,都可能在缺乏信任下失去正当性。
此外,打击网络犯罪不能只靠删内容,更需要金融监管、跨部门合作与公众教育同步推进。否则,帐号封了一个,骗局换个包装又卷土重来。尤其是不看报纸的民众,网络犯罪已经翻了天却不自知。
网络管制不是万灵丹。别想单靠一纸注册规定,就能换来乾净的网络空间;也不要以牺牲言论自由,换取表面的秩序。真正有效的治理,必须建立在清楚的法律界线、可被检验的执行力,以及对公民权利的基本尊重。
若政府能把这次政策视为制度升级,而非权力扩张,那么它或许能成为我国迈向数位成熟的重要一步;反之,若监管变成模糊而强硬的工具,最终受伤的,将是整个公共讨论空间,以及人民对法治的信心。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