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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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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3日讯)柔佛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拿督嘉福尼指出,柔州政府调查发现新山与古来近期发生的闪电水灾事件,导因是发展商未遵守技术规格与排水控制,已正式向两家涉案发展商发出14天的停工令。 他说,有关地方政府已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133号法令),向两家发展商发出立即停工令,有效期为14天。 “有关的发展商必须立即停止所有建筑工程,直至全面修复与缓解设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嘉福尼昨天在脸书贴文表示,州政府高度关注新山与古来部分地区的闪电水灾。经过鉴定,这些水灾是由于相关发展商在进行发展工程时,未能履行技术要求及排水系统的控制措施。 “柔佛境内的任何发展项目必须百分之百遵守既定的技术条件和要求,包括排水管理、沟渠系统、侵蚀控制及有效的防洪措施。” “未能遵守这些规定不仅会破坏环境,还会对人民的生活带来威胁和负面影响。优质的发展应该是平衡、具韧性且不干扰社区生活。” 他也说,虽然柔州政府支持推动经济与吸引投资的发展计划,但绝不会在损害人民利益与安全的前提下做出妥协。 “所有发展商务必遵守一切指南与审批流程。凡是导致闪电水灾的开发项目,都将面临立即停工14天的处分,直到缓解工程完成并确保不再重演。” “州政府将透过地方政府持续加强监控。若发现有违规行为,我们将毫不犹豫采取更严厉的法律行动,包括终止项目、开出罚单,甚至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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