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否认诽谤法哈斯 准7000令吉及1担保人保外



(吉隆坡15日讯)一名50岁女子今日在推事庭否认诽谤商人拿督斯里法哈斯,获准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索菲雅丽妮被控于4月26日下午6时30分,透过一段视频发表诽谤法哈斯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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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指在视频中声称法哈斯如今是土耳其公民,并涉嫌偷取款项,再把资金转移至土耳其及非洲等海外地区,但她明知或有理由相信有关言论将损害对方声誉。
她在推事努鲁依莎里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且在轻轻摇头后平静地说:“我要求审讯”。
控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提控她,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由吉隆坡检控组主任拿督诺丁依斯迈主控,副检察司莫哈末法德里则从旁协助。
控方要求法庭让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舒甘拉曼则要求把保释金降至500令吉,因为其当事人已破产,目前没有固定的工作,且没有潜逃风险。
他指出,其当事人目前已因另一宗案件获反贪会批准以1万令吉保释,现有资金皆已用于该保释金。
“控方建议的保释金超出她的经济能力,金额过高,实际上将令她无法办理保释。”
他说,保释金不应具有惩罚性,而应仅作为确保被告出庭的措施。
他指出,其当事人今日是主动到庭面控,并在整个调查期间充分配合执法单位。
舒甘也告诉法庭,其当事人患有高血压及糖尿病,自丈夫于2025年去世后一直与母亲同住,目前需独力扶养一名儿子。
对此,莫哈末法德里则认为,考量到控罪的性质,控方建议的保释金其实属于合理的。
他说,若保释金过低,被告潜逃风险将会提高。
推事努鲁依莎在听取双方陈词后,批准让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将案件展至8月28日过堂。
舒甘在休庭后表示,他不确定其当事人的儿子是否有能力筹足保释金,虽然对方原本打算担任担保人。
“这笔保释金对他们一家而言,仍然超出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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