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咏盛.神庙悲剧的法律反思:责任、监管与制度的三重审视



马来西亚有不少神庙都面临青黄不接的情况,年轻人不再参与,长久下去就没有香客上香,更何况是老旧失修的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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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少女在神庙打扫时,不幸遭坠下的横梁击中而当场身亡。这起悲剧,不仅令人震惊,更引发社会对于宗教场所安全的议论。
法律上,庙方是否需要对该事件承担责任?政府是否有权力介入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建筑物构造问题?神庙如何从制度中得到援助来维修老旧的建筑物?
从适用于我国的普通法体系出发,原则上该神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侵权法(Tort Law),建筑物或神庙管理者拥有对所处在该神庙范围内的所有人士附有“占有人责任”的义务。
这意味着,如果管理层存在疏忽,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建筑物老化却长期不修,横梁腐蚀却不处理,甚至没有在危险区域拉起警戒线,这些都属于管理层的疏忽(negligence)。
但是,这并不代表庙方管理层就一定需要背罪。倘如经过调查发现该伤害是源自第三方的疏忽而造成的,例如承包商施工不当,那么责任则可能转移到第三方。
那么究竟政府有没有权力介入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建筑结构问题?
根据1974年道路、排水及建筑物法令,宗教场所符合第3条文对于公共场所的定义,明确列明地方政府对宗教建筑物进行安全管辖的权力。
为了确保大众的安全,地方政府有权采取行动,要求限期维修或拆除。根据该法令第83(1)条文,地方政府在调查后发现建筑物损坏,有倒塌风险,或威胁到内部人员的情况下,可以发出通知,要求庙方在限定日期内修复缺陷或拆除该建筑物。
在此期间,庙方需竖立安全围墙或围栏。更严重的情况,地方政府有权力发送通知要场地占有者撤出该建筑物。
根据该法令第85a条文对于规模更大的宗教场所(属于超过5层的建筑物),该法令则强制规定,业主需从自获得合格证书起算满10年,每隔不超过10年,有责任自费聘请专业工程师对建筑物进行全面的结构安全调查。
如果调查结果不符合要求,地方政府有权力在评估报告后下令业主在规定时期内采取整改措施。
在严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甚至可以直接下令关闭并拆除该建筑物。若违反指示,业主将面临高达10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5年的监禁。
但是,许多普通庙宇势单力薄该如何找到维修基金呢?
事实上,我国已有相应的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拨款辅助计划。联邦政府层面则有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于2026年推出的全国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维修与保养援助计划(e-RIBI)。
根据官方指示,申请者需准备社团注册证书、宗教场所土地地契、银行户头结单、相关维修的照片、维修报价单或工程估价表等等文件。
在州政府的层面,各州设立不同的机制,如砂拉越政府特别设立其他宗教事务单位(UNIFOR),砂民众可通过砂拉越其他宗教事务管理系统(ORSEM)来申请拨款,而槟州则设有槟城和谐机构(HARMONICO)。
此外,沙巴、森美兰、霹雳、雪兰莪及柔佛等州属,也通过不同形式的委员会或专项拨款支持非伊斯兰宗教场所。
不仅如此,拥有延续传统文化的庙宇(如教舞狮、练武术或举行大型活动)则可以向旅游、艺术及文化部申请拨款,以确保拥有足够的基金来修复庙宇。庙宇可申请该部门的文化领域配对补助金。
马来西亚有不少神庙都面临青黄不接的情况,年轻人不再参与,长久下去就没有香客上香,更何况是老旧失修的庙宇。
神庙,是一个时代的印记,它们在守护着我们,我们也需要守护回它们。因此,神庙的构造安全问题必须被正视。
(作者就读于牛津布鲁克斯大学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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