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尤丁滥权洗钱案| 诺帕依扎:通过10支票 “600万汇土团户头无异常”


第3控方证人:大马银行华联分行助理经理

(吉隆坡11日讯)大马银行华联分行助理经理诺帕依扎确认,在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11月17日期间,600万令吉通过10张支票汇入土团党在大马银行的户头,而有关交易操作透明,未发现任何可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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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被控4项滥权及3项洗黑钱案今日续审。45岁的诺帕依扎是此案第3名控方证人。她曾在大马银行AMCORP MALL分行任职。
控方此前在开案陈词时指出,证据将显示,若非慕尤丁当时同时担任土团党主席及首相,土团党不可能获得此案中所提及的献金。
诺帕依扎在主控官诺拉丽斯副检察司的引导下,确认志期2018年9月18日,土团党在大马银行AMCORP MALL分行的开户表格,户头号为“8881028867041”,属非个人户头。
她确认土团党的样本签名卡副本,用于收集户头持有人的签名,以办理大马银行来往户头的开户手续。
指注册局不曾查询交易

此外,诺帕依扎接受辩方律师拿督阿米尔韩查的交叉盘问时 ,同意后者所指,即开设户头的目的之一就是确保有完整记录,以便在日后出现问题时可随时查证。
他也同意阿米尔韩查所指,即土团党户头的资金流动完全透明,没有任何隐瞒或掩饰的行为,所有交易均会记录在大马银行的系统中。
询及是否曾接到社团注册局或国家银行对该户头的查询时,诺帕依扎表示,从未收到来自社团注册局的询问,但不记得是否曾接获国家银行的任何指示或查询。
她进一步供称,本身只是就该户头的使用情况,接受反贪会的一次录供。
她确认,反贪会向她录供时,并未询问任何关于可疑交易报告的事项。
须土团两组人签署确认
诺帕依扎表示,关于户头管理机制,土团党的户头由两组人管理,当中包括了慕尤丁、土团党副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法依沙、土团党秘书拿督莫哈末苏海米耶雅等等,确保户头并非由单一人士控制。
“户头的每笔交易需至少由两组人当中的各一人签署确认,没有人可单独掌控户头。”
她也说,大马银行并无权处理支票支出问题,如遇支票问题需联系发出支票的银行,而该户头所有支票交易均未出现任何问题。
诺帕依扎接受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的复问时确认,土团党的户头未发现任何问题或可疑情况。
“上述10张支票的交易,均未出现任何问题,也没有被银行拒付或停止支付。”
600万令吉通过10张支票汇入土团党在大马银行的户头
| 日期 | 支票数额(令吉) |
| 2022年2月21日 | 100万 |
| 2022年2月21日 | 100万 |
| 2022年5月30日 | 50万 |
| 2022年10月31日 | 50万 |
| 2022年11月8日 | 50万 |
| 2022年11月8日 | 50万 |
| 2022年11月8日 | 50万 |
| 2022年11月8日 | 50万 |
| 2022年11月17日 | 50万 |
| 2022年11月17日 | 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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