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罚单上限调高至500 陆兆福:设过渡期 2029年生效


(吉隆坡23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交通违规罚单最高上限调高至500令吉的措施,预计将于2029年1月1日生效。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6年陆路交通法修正案二读时说,法案建议将部分交通违规,例如未按规定展示车牌、未持有效路税、无照驾驶、超速驾驶、未定期验车、未遵守交通指示等的罚单上限从30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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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强调,罚单上限从30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不意味着所有违规者都会自动被罚款500令吉。
实际罚款视严重程度而定
“对于可罚款处理的违规行为,这项修正案只是提高罚单的最高上限,而实际罚款金额仍将根据违规类别、违规严重程度、缴付罚单的期限,以及既定程序来决定。”
他表示,政府建议设定过渡期,让道路使用者意识到必须改变驾驶态度,在道路上更加谨慎。
提高守法意识 非增加政府收入
他指出,这项修正案的目的是提高守法意识和遵守程度,而非加重人民负担或增加政府收入。
他说,违规行为本身没有改变,但交通部将检讨和调整相关处罚,以确保其符合当前情况,并加强执法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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