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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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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8日讯)狮城女子嫁给工程师丈夫五年因没能生育,五年内先后领养了五个孩子,但却没有好好照顾他们,还对其中四人施虐。丈夫难忍妻子恶行,入禀法院申请离婚获得批准。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新加坡高庭今日发出的离婚判词,事件中的丈夫是一名53岁专业工程师,也是三家公司的董事,月入9160元(新币,下同;约2万9164令吉)。妻子是一名55岁妇女,没实际工作,但在丈夫和朋友成立的公司挂名当董事,每月可领6000元薪水。 领养五个孩子 妻子独爱其中一人 判词显示,他们在2008年3月初结婚,2013年因无法自然受孕而开始领养孩子,至2018年的五年里,先后领养了五个孩子,目前年龄介于7岁到12岁,判词并未说明所领养孩子的性别。 然而,女子却独疼11岁的孩子,对其他四人稍有不耐烦就虐待他们。丈夫为此多次申请对妻子的限制令,包括孩子的监护权和个人保护令等。 最终,他对妻子的行为忍无可忍,入禀法院申请离婚,获得法官批准。 四名孩子被送入儿童收容所 根据判词,因虐待事件的频繁发生,儿童保护署介入带走被虐待的四名孩童,将他们安置在儿童收容所。 丈夫在儿童保护署的同意和安排下继续享有四个孩子的自由探视权,妻子则被拒于门外。 妻子钟爱的11岁孩子,则获准在家里和夫妻同住。 丈夫提出离婚后,妻子原本还愿意接受调解或应讯,但今年4月份起就闹失踪,不再出席任何法庭聆讯,关于婚姻资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等审讯也一概缺席。 丈夫要妻子净身出户 这起离婚官司除了牵涉子女抚养权,也牵涉两人的婚姻资产。根据丈夫公开呈报的个人资产大约284万元,妻子则因没有出庭而未呈报任何资产。 不过,丈夫和朋友合作生意之余也合伙购买一栋房产,并将房产登记在各自妻子名下,两人各持房产的50%权益,但都是由各自丈夫出钱。 这栋房子目前价值超过734万元,法庭最终根据丈夫所呈报妻子的公积金存款和房子估价,裁定妻子名下资产总计大约803万元,两人的联合婚姻资产因此累计约1087万元。 夫妻俩曾于2022年签署“离婚协议”,同意让第一个领养的孩子继承丈夫20%资产;妻子也承诺如果2023年6月前无法改善和长子关系,就得净身出户,让丈夫独自抚养五个孩子。妻子还同意,双方如果离婚,不会要求任何赡养费。 负责家里绝大多数收入来源的丈夫透过代表律师透露,出此下策是希望能改善妻子和长子得关系。丈夫也说,妻子不用工作和坐享舒适生活,却在家里虐待孩子,甚至要把孩子送回原生家庭,让他不得不身兼母职,疲于奔命。 法官根据呈堂证据,裁定妻子不但对家里贡献少之又少,还是家庭纠纷的始作俑者,判定丈夫对家庭的直接或间接贡献为94.9%,妻子仅占5.1%。 按此比例,妻子可分得约55万元财产。不过,她还得把名下房产和公司权益转回丈夫名字,至于丈夫则须归还她当年用来买房的30多万元公积金。 离婚后,法官也支持丈夫将孩子带回家同住,丈夫也承诺妻子把公司股权转给他失去每月6000元的收入后,他仍会照顾她的生活,按月提供6000元。
7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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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一个家庭因为生了几个孩子养不起,就把他送给别人;一对夫妻无法生育,托人收养了一个,给了钱拿了一张“报生纸”即可。一些夫妻收养孩子后有了亲生孩子,有的还一样视如己出,有的把所有爱都给了亲生的,忽略了他。 有的人觉得这些或许是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其实现实生活中多的是,只是没接触到。在马来西亚竟有数以万计这样的孩子。 “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被带到这里?我不是他们亲生的,又是谁生的?” 这是一个被领养孩子的心声。 近两年,因为马华这平台,接触到了几个因为没有进行正规领养手续而带来更大问题的个案,借此与大家分享处理时的心得。 接触到的个案中,就有一位孩子被养父母收养了,在申请身份证时,被发现肤色与养父母及妹妹不一样,当场就被没收了“报生纸”。 事后或许其养父母有想帮她申请公民,但申请手续繁杂,一直到她长大,到了适婚年龄,都没有帮她拿到公民。她是一个无国籍人士,现在有了小孩,她的孩子同样是无国籍。目前她的丈夫在想尽办法帮她申请中。 另一个个案比较幸运,一对夫妻收养了一位孩子,同样在申请身份证时因为肤色差异,被没收了“报生纸”。但其养父母非常积极帮他申请公民权。10年后的今天,他终于拿到了公民权,目前正在申请身份证。 有些夫妻因为种种原因想要一个孩子,想领养,却不愿、不能或不会走正规领养手续。他们通过私下渠道收养,以为只要能给孩子一个家,就已经足够。可是,他们没想到,孩子的“身份”不仅是一张纸,而是一生的根。 没有合法身份的孩子,上学成问题,不能工作,不能结婚。当他们长大成人,连最基本的社会权利都被剥夺。有的孩子甚至生下下一代,也延续了“无国籍”的悲剧。这一切原本可以避免。 一个合法的身份对成年人来说,或许只是一个手续,但对孩子而言,却是一道通往世界的门。他们不是物品,当你需要时就想尽办法得到他,当你得到了,却又不珍惜,保护和给他应有的身份,他不是可以随意传递的“人球”,他们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梦的生命。 据了解,想要领养一个孩子,第一步骤是向高等法院申请,申请人必须符合国家领养规则,提呈孩童亲生父母的同意宣誓书及所需文件。如领养手续办好了,拿到了报生纸,接着就要向国民登记局登记申请公民。拿到公民权才算是真正给孩子一个合法的身份。说得容易,真正执行是非常费时费力的。而且,申请公民权最好在孩子19岁前拿到。 如果没有正规收养孩子,当孩子申请身份证时被发现不是亲生孩子,接下来的手续就更麻烦了。 孩子是国家未来的主人翁,是国家的栋樑,是为我们族群传宗接代的接班人。有些夫妻想要孩子却得不到,有些夫妻没有能力却生了有几个。 有缘自来,无缘莫求;得之惜之,不得安之。 与大家共勉之。
7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