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wire
Newswire
Newswire 登入
Newsletter|Newswire Newsletter 联络我们|Newswire 联络我们 登广告|Newswire 登广告 关于我们|Newswire 关于我们 活动|Newswire 活动
快讯
Newswirer 登广告 互动区 |
下载APP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言论自由

2天前
3天前
2星期前
4星期前
2月前
3月前
3月前
3月前
4月前
4月前
4月前
4月前
5月前
最近,网红律师洪伟翔、争议性传教士黄伟雄等右翼网红被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限制流量,引发了一场关于言论自由的大讨论。 争议的焦点在于,曾经高喊言论自由、抨击前朝政府压制声音的政党,如今成了执政者,却似乎也开始采取限制言论的手段。对于许多人而言,这看起来像是一种讽刺。当反对党时高举原则,一旦执政,却也难免走上相似的道路。 然而,如果把时间轴稍微往回拨,这样的情况其实并不陌生。若这类事件发生在过去由国阵执政的年代,恐怕很多人反而不会感到意外,甚至讨伐的声浪也未必如此强烈。 讽刺的是,魏家祥近日甚至批评说,团结政府做了连国阵政府都不敢做的事。只是,这番话说出来时,他似乎脸不红,耳不赤。 当年在国阵执政时期,压制言论的例子并不少见。行动党超人丘光耀拥有七十多万粉丝的专页曾被关闭;霹雳一名果农因为批评马华总会长而被扣押多天;甚至彭亨一名商人也因批评马华副总会长郑联科而被警方找上门录取口供,还是笔者陪同。类似事件在当时并非孤例。时间再往前一点看的话,内安法令,紧急法令底下被扣留,企图让言论噤声的做法更是国阵时期的“政绩“。 事实上,我国的言论自由早已在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十条中清楚阐明:每一名公民都拥有发表言论与意见的自由。这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基石,也是一个社会能够持续进步的重要条件。 但同一条文也清楚说明,这种自由并非毫无限制。宪法第十条(2)、(3)、(4)款赋予国会在特定情况下限制言论的权力,例如涉及诽谤、煽动或影响公共秩序时。换言之,公民可以畅所欲言,但前提是不得侵犯他人名誉、不得煽动仇恨,也不得破坏社会秩序。 问题真正的关键,其实不在“能不能说”,而在“怎么说”。 理性的批评,任何成熟社会都应该欢迎。批评政策、质疑政府、监督权力,本来就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然而,如果一些评论在事实未明的情况下就带动情绪、无论政策好坏都先入为主地带风向,那么所谓的“言论自由”,就开始出现灰色地带。 如果批评者本身带有明确的政党立场,那无可厚非,政治本来就存在立场之争。但若打着“独立评论人”的旗帜,却不断输出明显带有方向性的论述,那么至少应该问一问自己:是否真的对得起“独立”二字? 对我而言,我尊重每个人的言论自由。正如法国思想家伏尔泰那句广为流传的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但与此同时,我也希望言论自由不会被滥用,不会被当作操弄舆论、刻意带风向的工具,更不会在喧哗之中失去了应有的理性。 日前,杨美盈上个星期抛出了一个问题:“我们成了曾经鄙视的政府?” 这其实不只是执政者需要思考的问题,也是所有公共论述参与者都必须面对的自省。 我们当然希望,这个国家最终能够走向一个更自由、更开放、更理性的公共空间——一个接近理想的社会。只是要走向那个乌托邦,除了政府需要克制权力,发声者同样也需要对自己的话语负责。
5月前
5月前
5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