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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

(麻坡31日讯)两个私会党因纠纷引发蓄意伤人及破坏案件,涉案的8名青少年今日分别被押上麻坡地庭及推事庭面控。 在推事庭面控的7名被告分别为李志平(19岁)、郑杰威(20岁)、刘海成(21岁)、林志兴(23岁)、林志安(27岁)、吴文修(20岁),以及一名17岁少年。 7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承认两项控状。 第一项控状指他们于本月25日凌晨12时30分,在新加旺一间福利俱乐部,涉嫌破坏一名58岁男子的财物,抵触刑事法典第426条文,并与第34条文同读,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他们于同日凌晨1时,在麻坡香妃城商业区一间神庙进行破坏,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295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针对上述两项控状,法庭判处刘海成、林志兴及林志安各罚款73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10个月代替。 李志平、郑杰威及吴文修各获准以4500令吉保释,17岁未成年被告则获准以2500令吉保释。 他们的案件定于11月17日过堂,以提呈社会福利局的社会及品行报告。 7名被告由马来西亚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郑欣然代表出庭。 另外一名被告叶顺权(23岁)今早也在地庭,被控于本月25日凌晨12时30分,在麻坡达迈路一家餐馆内持巴冷刀砍伤一名38岁男子,导致对方重伤,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罚款或鞭笞。 惟被告在法官莫哈末凯里哈仑面前否认有罪,法庭将案件展至9月14日过堂,同时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人名皆译音) 针对上述案件,麻坡警区主任拉益慕克里兹昨晚在文告中指出,警方于7月25日接获投报,一名38岁本地男子在新加旺达迈路的一间餐馆被人持利器攻击,导致腿部严重受伤。 他透露,伤者在案发后被送往麻坡苏丹后法蒂玛专科医院,再转送私人医院治疗;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械重伤他人)展开调查,于26日及27日先后逮捕两名各18岁和23岁的本地男子。 他说,警方随后再接获两起投报,希拉路一间宗教场所和新加旺一间福利俱乐部会所的大门、窗口和多个设施被人毁坏。 “调查发现,两宗破坏案相信是对持利器伤人案展开的报复行为,3宗案件与两个私会党之间的纠纷有关。” 他透露,麻坡警区刑事调查组联合柔佛州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及东甲警区随即于27及28日,在麻坡展开除暴行动(Ops Cantas),共逮捕15名15至28岁的本地男子,并起获10台手机、7根藤条及一把相信被用来干案的铁锤。 “17名被捕嫌犯当中,10人曾有暴力、偷窃、赌博和毒品犯罪前科,所有嫌犯都被延扣至今天以协助调查。” 他强调,警方绝不向任何涉及暴力活动、私会党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集团妥协,同时呼吁民众勿揣测案情或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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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銮28日讯)明吉摩州席行动党候选人徐宝仪指出,其竞选团队近日发现部分竞选旗帜及小型看板遭人破坏,插旗队伍昨晚也与“对手”发生小推撞,因此她呼吁对手让支持者克制,并表示将就事件向警方备案。 徐宝仪今日与诚信党马哥打州席候选人莫哈末祖汉、竞选团队插旗组组长林金海,在中华路的事发地点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志工今日发现一排希盟旗帜和看板被人拔起折断,丢到沟渠内。 另一边厢在和平花园,也出现类似事件。 徐宝仪说,竞选宣传品是许多志工花费多个夜晚,甚至熬夜至凌晨三四时赶工完成的成果,如今遭人随意破坏,是对志工付出的不尊重。 她表示,希盟在过去任期内并没有做出对不起居銮人民的事,因此不应以破坏宣传品的方式表达不满。 她也呼吁对手约束支持者,以理性、尊重的态度面对选举。 “如果今天没有人站出来讲,是不是接下来到7月11日投票日之前,我们的旗帜都要这样被对待?我们绝对不会这样对待别人。” 她强调,团队将马上报警,寻求找出破坏者。 莫哈末祖汉也表示,若竞选期间出现肢体冲突或暴力行为,将对选举秩序构成危险,执法单位必须严正看待,并对涉事者采取行动。 明吉摩行动党竞选团队插旗组组长林金海指出,团队在协助插旗时,曾遇到疑似对方阵营人员阻止及推撞的情况。 他说,事发地点在新日升园的一处路旁,当时他准备在距离对方竞选布置约50公尺外插旗,对方却声称“这是我的地区,你不能来插”。 林金海表示,他当场向对方解释,自己并非要将旗帜插在对方的宣传品前,而是在合法及符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竞选布置。 “竞选期间,所有竞选活动都是公平的。不存在所谓‘这是我的区,你不能来’。这是很错误,也很不公平的竞选思维。” 他指出,自己参与竞选插旗工作近20年,首次遇到被对方竞选团队人员推撞的情况。 “他用双手推我,他的团队有人拉住他,阻止情况进一步恶化。他还说,你插(旗),等一下我就丢掉。” 林金海说,由于事发突然且场面混乱,当时并没有拍下照片或视频。他表示,团队会继续按照选举委员会及警方规定,合法合规进行竞选宣传工作。 另一方面,明吉摩州席马华候选人行动室主任刘梦娜在受询时表示,他们严厉谴责任何破坏民主公平竞选的违法行为。 “无论是准候选人未正式提名就派发竞选宣传品、蓄意破坏竞选宣传品,甚至抹黑污蔑、自导自演栽赃操作选举,都是玷污民主选举的可耻行为。” 她也建议包括对手在内的所有候选人,面对违法选举行为时,应立即向选委会投诉及向警方举报,把当事人绳之以法,才是最恰当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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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4日讯)六旬男子到邻居家恶作剧,拆邻居家门外的监视器,从12楼高处抛下,还用一个玻璃球砸窗,导致邻居踩到碎玻璃割伤,又数次在邻居家门外扔黄色粉末。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陈添庆(译音,62岁)面对七项包括恶作剧、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全、失信,以及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等控状,他承认其中四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居住在新加坡勿洛北一带的组屋。今年4月8日早上,一名74岁的男邻居发现自家大门外的监视器不翼而飞。邻居随后查看具有录像功能的电子门铃,赫然发现一名身穿全黑衣着的男子,在当天凌晨5时38分强行拆走监视器,并直接从12楼高处扔下。画面证实男子正是被告。 邻居愤而报警,并走到被告家门前理论。不料,被告竟从屋内朝走廊猛掷一个玻璃球,结果砸碎了自家的窗户,导致玻璃碎片洒满走廊。邻居在返回住家时,不慎踩到这些碎玻璃,导致脚趾被割伤。 警方接到报案后,于同月15日逮捕被告。隔天警员向其录取口供时,被告还一度拒绝在口供书上签字。 控状进一步揭露,这并非被告首次骚扰邻居。今年3月18日、21日和25日,他曾先后三次在这名邻居的家门口丢掷黄色粉末。 患妄想障碍 愿接受治疗 被告在今年4月17日被转到心理卫生学院接受精神评估,他被诊断案发时患妄想障碍,病情与罪行有部分关联,但评估也显示被告并未精神失常。 被告前日通过视讯认罪,他求情时说已知错,会好好接受治疗,希望法官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接受强制性治疗。 法官随后指示控方准备相关报告,以评估被告是否符合强制性治疗的条件,案件展至6月26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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