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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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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8日讯)新加坡政府持续严厉打击电子烟,一名26岁男子因多次在社媒上传持有或吸食电子烟的视频与照片“炫耀”,并承认拥有电子烟,被法庭判罚款1万4000新元(约4万9000令吉)。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卫生科学局发文告指出,这是当局首次针对在社交媒体发布吸电子烟内容的人士提控上庭。 法庭资料显示,被告卡里法共面对21项控状,涉及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滥用电脑法令》及《监狱法令》等。他承认其中9项控状,其余12项则在判刑时一并纳入考量。 在电子烟相关控状中,被告两项持有电子烟罪名各被罚款1000新元,另3项因在社媒“为电子烟打广告”罪名,各被罚款4000新元,合共1万4000新元。由于被告无法缴付罚款,须以42天监禁替代。 案情显示,卫生科学局人员于2024年11月14日晚上8时左右,接获通报后前往被告住家搜查。当时虽未发现电子烟,但进一步调查揭露,被告长期在社交媒体上传持有或吸食电子烟的内容。 被告供称,他发布相关内容是为了与他人分享和互动,但法庭认为,这些贴文实质上构成鼓励使用电子烟的广告行为。 调查发现,被告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9月期间,通过名为“Rapperboya”的账号,在YouTube、Instagram及TikTok共上传9个视频和照片,内容显示他在公共场所或住家吸食或持有电子烟。卫生科学局也公开其中一张TikTok视频截图,画面可见被告手持红色电子烟。 卫生科学局指出,当局过去一年已加强网上监察与执法。202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共有38名在社交媒体发布电子烟照片或视频的违例者被查获并受罚。 卫生科学局烟草管制组组长张威麟表示,在社媒上推广电子烟,可能使电子烟行为常态化,尤其诱导青少年尝试电子烟,当局对此采取零容忍态度,并将持续严厉执法。 根据《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任何鼓励使用电子烟的内容,均可被视为为违禁烟草产品打广告,初犯者最高可被判罚款1万新元、监禁最长6个月,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警方也公布另一宗与电子烟相关的案件。警方星期三发文告指出,一名31岁男子涉嫌吸食含有依托咪酯(俗称“丧尸烟弹”)“的电子烟”后危险驾驶并酿成车祸,将于星期四(18日)被控上法庭,成为新加坡首起相关案件。 案情指出,该男子于7月14日傍晚下班高峰时段,在市区多处道路逆向行驶,并在勿拉士峇沙路与另一辆汽车发生碰撞。警方到场后发现其口齿不清、反应迟缓,尽管酒测呈阴性,但在车内搜出3支电子烟及一包漏税香烟。 经卫生科学局验血,证实男子血液中含有药用麻醉剂依托咪酯,警方随后将其逮捕,并以滥用依托咪酯及危险驾驶等罪名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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