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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
星云
消耗品和艺术品之间的距离/戴彣菁(峇株巴辖)
一直很喜欢把生活中那些不起眼的消耗品,在还没真正用上之前,当作艺术品来看待。它们被整齐地排列着,尚未磨损、尚未减少,处在一种介于“存在”与“消失”之间的安静状态。那时候的它们,不急着完成使命,只是静静地待在角落里,成为生活背景的一部分。 或许正因为它们终将被用尽、被替换,我反而更愿意为它们花点心思。如何摆放才不显得凌乱?怎样让清洁用品、纸巾、洗手液自然地融入空间,而不是像被随手丢在那里的杂物?这种过程本身,并不是为了炫耀秩序感,而是一种温柔的整理:整理物件,也整理自己的思绪及生活节奏。 朋友曾提到,在日本买厕纸是可以试摸的。第一次听到时忍不住笑了出来,但细想之下,却觉得那样的服务相当人性化。毕竟,厕纸是最贴近身体、最直接参与日常生活的物品之一,让人在购买前确认触感,反而显得格外诚恳。那一刻,我突然理解了日本文化中那种对细节近乎偏执的尊重:不是所有东西都需要宏大的意义,但每一件东西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连杂物都有它的尊严 在日本,许多原本无趣的物件,总能被赋予一点点可爱或贴心的设计。便利贴的边角、雨伞的收纳扣、包装袋的撕口方向,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细节,却在不经意间照顾了使用者的感受。它们让人意识到,生活并不只是由重要事件构成,而是由无数重复、琐碎、却真实存在的瞬间堆叠而成。 也许正因为如此,我才会对那些消耗品产生某种近乎审美的情感。在被使用之前,它们完整却被动,不喧哗、不索取,只是安静地参与我的日常。我愿意为它们腾出位置,让它们看起来“不像杂物”,其实也是在对自己的生活表达一种态度:即使是平凡、短暂、终将消失的部分,也值得被好好安放。 这种对日常的凝视,并不会让生活变得多么戏剧化,却会让人慢慢变得柔软。原来,美并不一定存在于被永久保存的事物之中,也可以存在于那些注定会被用完、被替换、被遗忘的小东西里。只要在某个时刻,我们愿意认真看它们一眼,生活就已经悄悄变得不一样了。
2星期前
星云
星云
蹬珠鞋、着花衣/卉卉(文德甲)
逛商场时一眼相中一双米色,上面点缀五彩珠子的鞋子。平时买鞋的预算在15块以下,可是我居然花了三十多块把这漂亮的凉鞋拎回家。 姑姑与妈妈看了我的新鞋,竟异口同声说:“嗳呦,你为什么买女子鞋来穿?”我蹙眉回答:“这哪里是什么女子鞋?男女都可以穿。”可是在她们的认知里,点缀彩珠的鞋专属女性,压根不适合我这个Ah Boy。 蹬着珠鞋去上班,头家瞪着珠鞋对我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也有顾客在背后议论我穿“女子鞋”。蹬着珠鞋行于公共场所,尽管偶尔也收获异样眼光,心里有一丁点不舒服,可我依然爱穿着这双漂亮的珠鞋四处趴趴走。 社会上怎么那么多人爱对他人的穿着打扮评头论足?男子戴耳环搽唇膏被视作妖怪,女生穿迷你裙超短裤上街遭批不检点。拜托,都什么时代了,别少见多怪好吗?许多受万人追捧的娱乐圈小鲜肉不都涂口红戴耳珰么?就算某一天,广大男性大大方方穿上裙走在公共场合,那又何错之有?裙子非女性专属。古时候许多国家的男子也都穿裙。 异样眼光下的自由 随慈亲至二手服饰摊闲逛,相中3件漂亮的花衣裳,慈亲却阻止我购买这些在她看来只适合女性穿的“女子衣”。可我执意把这3件衣服买回家。堂堂七尺男儿要把花花丽丽的花衣裳披上身真是需要莫大勇气。 早些年中国曾掀起男性穿上东北大花装的热潮。我曾在我家附近的茶餐厅目睹一位戴墨镜的男子穿着东北大花装悠闲自在与其妻儿用餐。我冒昧上前夸赞他的花衣裳好好看。对方微笑点头回我一声谢谢。 该男士的勇敢鼓舞了我,所以我也大胆地把繁华如簇的花衣裳披上身。我没办法阻挡别人对我投以异样眼光,他们也没办法制止我随我所爱、爱穿什么就穿什么的决心。 4月5日那天,我蹑珠履、披花衣出席位于Paradigm Mall的马来西亚素食嘉年华 (MALAYSIA VEG FEST) 。一名顶着爆炸头、身披夹克、酷酷的印度大男孩友善地用英文称赞我这一身打扮很可爱,还用手拍拍我的肩头,鼓励我要坚持穿出自己的风格。 天呐!我居然被一名素昧平生却亲和力十足的小伙子称赞,真是此趟行程意外收获!原来我并非孤芳自赏,这世上还有人懂得欣赏!顿时我心里乐开了花,心花比衣服上的繁花更绚烂。
2星期前
星云
星云
一种花色/郑睿婷(古晋)
男友是一个不爱买新衣的人。除去出席重要场合之类的理由,能让他主动添置几件新衣的日子,便只有农历新年了。他对时尚与审美的感知并不强烈,总是选择基础又单一的款式。“理论上来说,这就是新衣服啊。”是的,这便是他对辞旧迎新的理解。我对他总是保持“改头换面”的期待。或许这便是勉强。 将其称作坚持则更好听一点。在我制定的“温水煮青蛙式”长期作战计划中,植入式分享的成效最为显著。即便男友并没有成为举一反三的好学生,也依赖上了我的授课。那天,我陪他去买新年要穿的新衣,并为他讲解各个单品所对应的风格。 看起来陈旧褪色的牛仔裤,是人工巧妙塑造的复古效果。任何一种时尚风格都不会只代表那个年代的主流审美,它也是一种修饰外表的工具。我向来依赖外表的雕琢,来弥补不善言辞的个性短板,并以此表达态度。或者说,姿态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语言。 我向男友解释:“稍微褪色、发白的效果,通常被称为‘水洗色’。在此基础上,若褪色的部分呈现黄色,则称为‘水洗做旧色’。”两者之间存在细微区别。前者看起来像反复洗晒过的旧裤子;后者则像渗透泥灰,难以清理干净的裤子。单以审美来看的话,我们倾向选择后者。 “退而求其次的话,或许水洗色比较适合吧。”我说。 男友不解地等待我补充理由,我却踌躇起来。因考虑到长辈的目光,不敢勇于抉择。 “其实没关系。”他说这话时样子轻松。“他们不是很在意这些的。” “可总归不是什么好的寓意。” 接受他的穿衣自由 我感觉自己的坚持也在褪色。每当他穿着那条宽松的水洗做旧牛仔裤,一种不合身的姿态总隐约束缚着我的身体。油然而生的愧疚出于心虚。实在不敢承认,自己传染给他一份反叛心理。我尽量使自己脸上的表情褪去,即刻申明中立。 他不善于隐藏。按常理来讲,疼痛并不赞同裸露的勇敢。最终,他父亲的目光落到那条裤子上,仿佛一枚即将引爆的定时炸弹。“这条裤子真好看。”它引爆了,却只是欢庆的彩花。我又被爆竹吓了一跳,次次都这样。 他反应寻常,这确实是他习惯的。 他依旧是一个不爱买新衣的人。这一次,我打从心底接受了。
3星期前
星云
VIP文
许国伟 | “粉”不可怕,怕的是没血性
当将领的长相如何,从來不是问题,有无血性和精神气,才是关键。 中国电视剧《逐玉》热播,让人无语失笑的,是“粉底液将军”爆火。 剧中张凌赫饰演的武安侯谢征,妆容精致,清俊白净,打起仗尘土不沾。 结果,不但中国官媒批评缺乏阳刚气,偏离了军人形象,网友也纷纷加入吐槽。 网民脑洞大开,制作了不少AI短剧嘲讽“粉底液将军”打仗的糗事,包括六点打仗四点起來化妆、侦察敌情时先照镜子、出击前掏出粉底补妆…… 网友的群嘲,多少会让粉丝受不了,直呼这是古偶剧,男主要是五大三粗,瞪着铜铃般巨眼,挺着将军肚的张飞模样,谁爱看啊? 其实,古典小说里的将军形象不乏帅哥美男。 例如,《三国演义》里,吕布和赵云都是大帅哥。 描写吕布:“见此人,身高七尺开外,细腰扎背膀,双肩抱拢,面似傅粉,宝剑眉合入天苍插额入鬟,一双俊目皂白分明,鼻如玉柱,口似丹朱,大耳朝怀,头戴一顶亮银冠,二龙斗宝,顶门嵌珍珠,光华四射,雉鸡尾,脑后飘洒。” 至于赵云,“其人身长八尺,浓眉大眼,阔面重颐,相貌堂堂,威风凛凛。” 赵云的帅,较符合传统审美观;“阔面重颐”用今天的话來说,就是国字脸,下巴还厚重,但演不了古偶剧男主。 吕布受封为温侯,本身不缺钱,他这外貌和打扮,跟《逐玉》剧中武安侯谢征想來也差不多,相当符合古偶剧的男主颜值要求。 中国历史上长相俊美的武将不少,其中最漂亮最出名的,当属北齐的高长恭。 高长恭有多帅? [vip_content_start] 史书说他貌柔心壮,音容兼美,意思是高长恭不仅是大帅哥,声音也很好听。 高长恭有鲜卑人血统。鲜卑人肤白碧眼,有记载说他像女人般漂亮(貌若妇人),是又高又白又帅(体身白哲而美风姿)。 从文字记载來想像,张凌赫饰演的谢征,差不多就是这般模样了。 只是,高长恭不喜欢自己长得这么帅气俊秀漂亮,他每次上战场都要戴青面獠牙、长相狰狞的面具,让敌军感到害怕。 武将外貌俊秀,甚至漂亮,从來不是问题;武将也不一定要虎体熊腰,膀大腰圆,才是阳刚猛气。 说到底,关键在于,这武将有没有一股精神气? 民国时期著名教育家罗家伦先生写过一篇《恢复唐以前形体美的标准》,指陏唐之后审美观改变,连带民族体格也衰弱了。 他列举了开国皇帝画像是身材雄健气宇轩昂,之后一代代瘦弱下去,到小白脸出现时,就是末代子孙,王朝即将覆灭。 这种从环肥雄健是美,换成纤细白瘦才是美的审美观变化,用一句话来形容,就像从能跳胡旋舞的杨玉环,到葬花吐血的林黛玉这般变化。 罗家伦写这篇文章时,正值中国抗战艰难时。 表面看,他担心的是审美观的改变,会影响年轻人的生活方式,进而导致体格变得瘦弱,其实他更担忧的是,年轻人流行的靡靡风气,没了精神气萎靡不振,可能真会亡国。 这股精神气,就是血性。 外表魁梧阳刚的,未必一定有血性;看起來柔弱斯文的,也未必就没有血性。 再说个故事。 1647年,年仅17岁的美少年夏完淳经历三年抗清失败被捕,临刑前毫无惧色,大骂投降清廷的洪承畴,慷慨就义。 据说,连杀人无数的刽子手,看着这名面容白皙、神色无惧的翩翩美少年,心中不忍只能闭眼咬牙行刑…… 这就是血性,是精神气,这是一个人,乃至整个民族的脊梁骨。 所以,当将领的长相如何,从來不是问题,有无血性和精神气,才是关键。 没有血性和精神气,脊梁骨早就断了,往往就先跪了。
3月前
VIP文
星云
罪美/燕林(怡保)
在韩国生活的日子里,我常常被一句看似平常却锋利的话击中:“你应该去微整一下。”起初,这让我感到震撼与不适,但渐渐地,我开始理解这背后所承载的文化逻辑与社会现实。 在韩国,美不仅关乎自信或喜好,更被视为一种社会资本。朋友说得直白:“外貌很重要。人漂亮了,工作顺利,上司也会对你好一点。”他们所谈论的美,不是自然原生的样貌,而是经过雕琢、被定义、被验证的“标准美”——小脸、高鼻、亮眼、白皙肌肤,甚至身材比例都像遵循着某种数学公式。这样的审美,不只是流行,而是深入日常、影响人生轨迹的存在。 这种对外表的执著,早已超越了整形的范畴,渗透进每个人的日常流程。第二重要的,便是那繁复精致的护肤品与化妆品。从十几岁的少女到年长的职场人,几乎每个人都遵循着一套严谨的护肤流程,妆扮得体更被视为一种基本礼仪。地铁里、咖啡厅里,随处可见女性娴熟地补妆。在这里,一张完美的“面具”不仅是美的追求,更是一种社会生存技能——它代表着自律、尊重,以及对自我的严格要求。 有些韩国父母在孩子十几岁时,若觉得他们“五官还不够精致”,就会考虑微整。对他们来说,这不是奢侈,而是对孩子未来的投资——为升学、就业、人际关系铺路。美貌,在这里不是附属品,而是一种现实资源。 然而,在我成长的文化里,“心善”比“好看”更为重要。我们相信真正的美是从内心开出的花,一个人的价值不该仅由外表决定。而在韩国,这样的价值观似乎常被现实边缘化。我不断被提醒自己的“不够好”,仿佛如果不变“漂亮”,就会错失机会、被另眼相待。 整容确认书制度 有趣的是,当韩国人如此执著于外在美的同时,他们对“内在养护”也同样重视。这便不得不提到韩国引以为傲的人参文化。据说,韩国极低的胃癌发病率与他们长期食用人参的饮食习惯密切相关。在韩国,高丽参确实最为著名,根据生长年限分为三年参、四年参、五年参和六年参等。其中,六年参因其营养成分最丰富、药效最佳而备受推崇,价格也最为昂贵。这些珍贵的“六年根”对土壤和气候要求极高,种植过程需要极大的耐心与技艺,一如韩国人对美的追求——既讲究天然基础,更相信精心培育的力量。 这种拉扯让我陷入两难:一方面不愿为他人标准改变自己,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现实的压力。而我心底最具体、最原始的恐惧,其实来自于对疼痛的想像。当手术刀划开皮肤的那一刻,我要承受的,究竟是怎样一种具象的痛楚?那绝非护肤品带来的轻微刺痛,也不同于妆容脱卸后的疲惫,那是身体被强行改造后,神经末梢发出的尖锐抗议。我想像着术后从麻醉中苏醒,那如潮水般涌来的、一波强过一波的胀痛与刺痛;想像着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会牵动伤口,每一次吞咽都可能引发新一轮的颤栗。 朋友们对此总是轻描淡写:“忍一忍就过去了,大家不都这样过来的吗?”在他们看来,这短暂的剧痛与未来几十年可能因美貌而获得的便利相比,是一笔再划算不过的交易。可对我而言,这恰恰是最残酷的部分:我不仅要承受身体上切实的、难以忍受的痛楚,还要在这场疼痛中,与自己那份不愿被改变的意志进行搏斗。 更让我感到冲击的是,整容在韩国已经普遍到连身分认证都有配套措施。朋友笑我天真:“医院会开整容确认书,海关都认的。”原来,改变外貌到连护照照片都不同,在这里并不是稀奇事。那一纸证明,像是社会对新身分的默许,却也让我感到一丝心酸——当一个人需要文件来确认自己是谁,美与身分之间的界限,已变得模糊而复杂。 韩国作为医美大国,整容、微调、皮肤管理,技术和产业都走在世界前端。街头巷尾,美容诊所林立,广告铺天盖地,仿佛世界上没有不完美的容颜。然而,在这些光鲜背后,是无数人因不够美而生的焦虑,是被统一审美压抑的自我表达。 我逐渐明白,这不只是整或不整的选择题,而是关于文化认同、自我价值与社会压力的深层反思。在这个审美高度统一的社会里,我不断自问:我能否坚持自己?能否依然相信,美有千万种样子,而不必只有一种模板? 也许未来某一天,我会选择改变;也许我会维持原样,用另一种方式赢得尊重。但无论如何,我希望自己能记住:美可以被追求,但不该被绑架;外貌或许能打开某些门,却不应定义你是谁。 在韩国的这段经历,对我而言不仅是关于变美的思考,更是一场关于自我、文化与存在意义的漫长对话。我愿意慢慢寻找答案,也愿意在这条路上,继续拥抱属于我的模样——无论它是否符合某个社会的标准。
4月前
星云
星云
致我们终将唤醒的文艺/张丝蕙(居銮)
近来我总在社交媒体刷到文学创作比赛的征文公告——本地的,中国两岸三地的,都有。我虽对参赛意兴阑珊但仍点进去看看,只见章程无一例外提到:严禁抄袭或人工智能生成。 比赛自是讲求公平竞争。我想,历经百年、千年,文艺的发展即使多元丰富,仍难以动摇“创作本质”的底线。 抄袭就不必说了,我其实一直不太明白人工智能代写的逻辑。文艺离不开生活的体验与思索,是对自我价值的发现与升华。既然如此,找人工智能这个所谓的“枪手”代劳,并非自己写的东西又有什么意思? 我想要看的,想要感受的,想要了解的,始终是“人”。 年近不惑,我已不如年少时那般,对所有可接触到的文艺作品照单全收。我有自己的审美与品味,有自己的喜好。或许正因如此,我察觉自己愈发没有耐心,例如阅读,不是这篇文字读不下去,就是那篇不好看。 我起初归因于自己心浮气躁,沉不下心阅读。后来大扫除整理旧书时,因对《老残游记》不复记忆,我便翻书重温。发现自己手不释卷,耽误断舍离,吓得我才读到一半便连忙将其放下,与其他古典文学名著一同放进收纳箱,“封箱”收起来珍藏。 原来,我依然是那个能够阅读的自己。 这些年甚少阅读,书柜尚有许多未拆封的书等着我。我置之不理,最近却意外读到一个人的文字,甚是喜欢。他的文字平实,不时流露遗憾与悲观,还一直自嘲愚笨,说自己平凡而不独特。他所有情绪感受写到结尾都悬在半空,未获“解决”,也找不到出口。我一口气读了好几篇,尽管几乎都是如此异曲同工的抒发,仍令我一再回味。 作者显然是有社会历练的成年人,虽然没有令人惊艳或出其不意的文采,却非常打动我。透过他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一个没有梳子而头发凌乱,不会用熨斗所以衣服皱巴巴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站在我面前,自卑地低着头,始终不敢看我的眼睛。 眼前的小男孩,唤醒了我内心深处的柔软——我想给他梳头发,为他熨烫衣服,再牵着他的手去乐高游乐园。最后,我要带他到公园荡秋千,和他一起在温柔的星空下找《小王子》的B612星球,因为他的文字有喜欢那本书的痕迹。 这或许就是文字的意义,文学的价值,文艺的本质。当然,也许是我奇怪。 你会让AI幫你写情书吗? 前些日子,我在小红书关注的一位中国诗人发表帖子,标题为〈那时候,文学开始了〉。该帖内文写道:“如果老板给你一个任务,你会不会用人工智能?会,因为记录会议很快。如果老师给你布置一篇作文,你可能也会用人工智能。”寥寥数句便点出了人工智能的效率,以及人类对人工智能的依赖基于“应付”。 只见内文续写道:“如果你家小狗死了,你想要给它写一封信,你会用人工智能么?你有一个暗恋很久的人,在毕业之际,告别的时候要你在他的留言册上留下一段话,你会用人工智能么?都不会。” 说起来,这些事情我都有经验。遥想当年,我的狗死了,我给它写的诗词给它写的回忆录皆是我亲自一字一句写下;我也曾给深爱的人写诗,写过一篇篇字数近3000的情书散文。 我从未想过,我那发自内心的倾诉与表达,要假手他人,更遑论假手人工智能。我想,这才是我们,我们这被誉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本能,总用最原始的、属于自己的方式,去面对生命的无常与情感的澎湃。 我们用文艺将抽象的生活变得具象,却又像是个无法说清楚,只可意会的概念——正因朦胧,触发共鸣,才让人觉得美。 知名作家余华曾针对人工智能取代文学表达了看法。他说,人工智能强调的是“精确”,而文学追求的是“模糊”。文学的意义就是给了足够的空间,安放人们的喜怒哀乐,人们的现实与想像,人们的过去与未来。 余华还分享,自己读海涅的诗,一句“死亡是凉爽的夜晚”令他想起儿时夏天躲在太平间睡觉的生活细节;而他曾在法国巴黎人潮熙来攘往的地铁,想起宋代女文人朱淑真〈生查子·年年玉镜台〉的“人远天涯近”。他说,其实他的联想与原文八竿子打不着,但那就是意义。 一言蔽之,文学唤醒生活,生活唤醒文学。人在际遇中独特的意识流动,正是其魅力所在。 中国文史学家蒙曼曾言,过去我们的教育把知识放在最重要的位子,但其实人在知识层面永远比不过人工智能。她认为,由审美、情感与道德构成的人文精神才是人真正的优势。她说,人也并非一生下来就是人,唯有抓住了精神价值,才会有那“人之为人”的快乐。 我想,这便如同下雨天,诗圣杜甫仍在忧国忧民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宋代文人辛弃疾愿意外出散步“听取蛙声一片”,而同是宋代文人的陆游则“我与狸奴不出门”,在暖和的被窝里和猫玩。 思及此,我玩心突起,找了人工智能下达指令,生成一首与雨天相关的七言绝句。人工智能倒也爽快,秒回一首诗:“斜雨悄分青瓦色,风帘微动昼昏时。行人不语深巷里,只听梧桐滴梦迟。” 嗯,这首生成诗有板有眼,而艺术欣赏并无定法,无法轻易评断是好还是不好。只是,无论是晴天雨天,我只担心流浪在外的猫猫狗狗是否有遮荫挡雨的地方落脚,能否觅得粮食果腹。 人工智能果然没有感情。我想,我终于明白了何谓“匠气”。
5月前
星云
星云
短视频时代,音乐为何越来越吵?/陈心怡(新山)
前几天偶然刷到一位混音师的专栏,他的视频里提到一个如今愈发明显的问题:短视频平台在传播音乐的同时,不断被牺牲的音乐动态。 抖音等平台的兴起,为很多歌曲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传播机会。一些原本冷门的作品,往往因为一段短短的配乐而迅速走红。这样的现象一方面让音乐有了新的舞台,另一方面却也推动了一种“响度至上”的趋势。 视频主要抨击的是,部分抖音视频在制作过程中对“音乐动态”的破坏。混音师发现有人在抖音上使用他本人混音的〈雪花落下〉做视频,音频虽然响亮,却严重失真。更离谱的是,有人直接加了“浴室大混响”,听得雪花落下快成雪崩了。视频中举的例子十分典型:原曲本来音色清晰、层次分明,但经过二次处理后,响度提高了,细节却消失殆尽,动态范围被压缩得只剩下生硬的轰鸣。甚至有人为了“更震撼”,加入夸张的混响,结果好端端的一段旋律变得失真、混乱,仿佛被大雪掩埋。 这种手法并不新鲜。早在广告音乐盛行的年代,商家们就为了让自己的广告显得更突出,不断要求混音师把音量调高。彼此竞相较劲,最终演变成所谓的“响度战争”。在这个过程中,动态、细节、空间感全都被牺牲,音乐变成了一块硬邦邦的“砖头”。而短视频的传播逻辑,恰好又放大了这种趋势。 意义在于情感而非流量 音乐一旦失去动态,就失去了灵魂。它或许在短短几秒能制造出轰动,但很快便显得单调乏味。更严重的是,当听众习惯了这种响亮而粗糙的声音后,真正高品质的录音反而变得“不够刺激”。那些最能打动人的弱音与细节,被逐渐忽视甚至遗忘。长此以往,音乐审美也会随之降低。 当然,这并不是说短视频平台上的音乐全无价值。它们确实让一些优质作品得以被更多人认识。但如果单纯为了流量,为了吸引眼球,不惜牺牲原曲的精致与动态,那么这种创作最终失去了意义。音乐本该是情感的表达,而不是算法裹挟下的牺牲品。 想起一个有趣的音乐小故事:巴洛克作曲家海顿以幽默著称,他在〈惊愕交响曲〉中故意在舒缓旋律里加入一个突如其来的强音,用来惊醒音乐厅里昏昏欲睡的贵族。戴着耳机聆听时,我不禁笑出声来。这哪是“惊愕”,简直是“吓傻”。但这恰恰说明了动态的重要:没有起伏,就没有惊喜,更没有震撼。 在这个信息纷杂、声音嘈杂的时代,我们更需要保持耐心与敏感,去欣赏那些真正有呼吸、有细节的作品。唯有如此,才能在音乐中感受到那份穿透喧嚣、直击灵魂的力量。
7月前
星云
星云
【一半的梦】讨厌书腰的那派是嫌麻烦的情人?/林淑可
我听过相由心生。意思是说一个人内心所想的、对外在事物的看法,会使人的外在相貌受内在心地或心境的影响。后来联想到可以替换的句子是:“心由所读。”即是你读的各种书籍,都有可能改变你的心境。每个句子,每个词汇,都在引导我们走向什么样的世界。看的东西越多,越能创造出什么样的可能。我觉得生活也是这样的提醒。 阅读不是一件特别难,也不是特别容易的事情。现在或许是个专注力分散的时代。当要阅读或进入文本的时候,时间、场合、读者自身的心态也是重要的。我觉得并不是所有场合都适合阅读,像是无法做到在咖啡厅阅读,因为周围的环境会把吸引力分散,或许找一本可以在咖啡厅翻阅的书本。我的阅读场合通常会在家中、飞机上、图书馆、公交等。后来发现注意力和吸引力或许是有冲突的(但因人而异)。在一个有很强吸引力,就如和自己磁性一样的场合,是不适宜阅读的,那时候注意力会分散;然而处在一个和自己磁性不相符的场合,反而是可以待着阅读。 阅读的时候,如果发现书身上的零件太多,都会先拆除,再阅读。有天突发奇想,书的“附件”会有多少呢?书衣、书签、书纸、书腰等,然而依然逃不开书腰的话题。书腰是否是必要的存在?有人会嫌书腰太挡位子了。那时候在想喜欢书腰的人会不会是一种“不嫌麻烦的情人”,而讨厌书腰的则是一种“嫌麻烦的情人”,这样的定义也不妥当。 书腰也可以是“行销法宝” 讨厌书腰的人大概会觉得书腰就如长裙偶尔会系上的腰带,长裤子偶尔会套上的腰带,他们会觉得虽偶尔是必要的存在,却有些麻烦。我倒不会把书腰当作书签,因为书腰也是需要被尊重的小附件。然而值得思考的是,在书业的世界,关于书衣、书签、书纸等的配件的存在是否就变得没必要?我觉得越小的事物,被忽略的可能性就会越大,但越小的事物,其实很多时候都会需要。正如我在阅读一本书,想要找书签放在书中的时候,却找不到。正如书腰能迅速而明确地带出这本书的为何推荐、这本书述说的内容等,可能书腰也成了行销的一种“行销法宝”的用途。 书腰是麻烦的。就好像打开一本书,都会受到限制,不然就会容易把书腰折断。那书腰的存在意义到底是干嘛的呢?可能有人会忍不住纳闷。我以前不懂得区分书腰、书封等的东西,也不知道原来悬挂在书的腰部的就是称作为书腰。但我个人是站在有书腰的那派的。一本书的特色并不能以有无书腰作为标准,可能书腰只是一种陪衬,但那也可以是必要的陪衬。书腰,可以让读者看到书的第一眼:其实书是有两个颜色的。这样说未免太抽象,书封用色当然不可能只存在一种,但如果没了书腰的书封,那显而易见的只是单一的色彩而已。但加入了书腰的设计,是可以看到书封和书腰各自拥有不同的颜色,这样才能搭配书封与书腰的色彩,两种色彩才能凸显书的美感和制作,并且设计师一般上应该也不会选这两者之间相异太大的颜色。 一本成品的书的“前身”是出版,再后来才是书店。作为菜鸟编辑,见证也制作过一本书从无到有的过程。以前会认为书最珍贵的地方理应是内容产出的部分,现在则认为书的制作过程、每个人和每部分都一样重要。其中包括设计师的审美和如何决定这本书呈现出来的模样,都与作者的心血相连。文字工作者需要的工作之一,是筛选,或是说“看”的能力。能够保持好奇心之余,还能够拥有懂得如何去用不同的眼光“看到文本”,可以懂得如何在各种文本中进行筛选和看到。
1年前
星云
星云
【当代小物件:3月/帆布袋02】消失的习惯/陈德兆(八打灵再也)
记不得那出门必带帆布包的自己,究竟是如何养成这类习惯的,像是无所追溯根源的野史,让人突然在某天的某个时段想起。曾尝试找寻这种习惯的痕迹,但在梳理之后依旧无法记起,也无从考证。不那么重要的东西,似乎都是这样被遗忘的。或许,就是这样自然地成为日常所需,一种固定的生活模式。 有段时间痴迷于收集帆布袋,只因它从来不会轻易变脏,反而会转变成另一种颜色,仿佛自带生命般自我蜕变,颜色的时效性带来两种视觉体验。当然,我亦能够通过其表面上各种不同的印花设计来见证设计者的巧思,更符合当下青年对文青审美的追寻。可即便早已明确知道帆布袋的设计万变不离其宗,痴迷的人还是会为了它独有的文青特质买单。 帆布包向来是出门之必要,钱包、书本、手机、平板,一切有关生活所需的物品皆能够通通收入其中。只是出门的动线颠倒紊乱,内在物品总会因路程颠簸而交杂在一起,虽说这不影响它的收纳功能,可乱中有序,大概是对它最精准的描绘。 帆布袋几乎陪我走了很多的路。大学时代常和朋友从丹绒马林搭火车到吉隆坡出游,背着帆布袋伪装自己是个文青,在城市间游走,逛不同的书店和咖啡厅,寻宝般挖掘不同样式的帆布袋。但有时候并非以金钱购买,而是参与活动获得。有次回校主持过一场纪录片的分享会,会后主办方亦是赠送拓印当届文学季标志的帆布袋,用于答谢主持人。虽说后来阴差阳错之下得到相同样式的帆布袋,但随后还是转赠给友人,用于纪念彼此的情谊。可无论是以何种途径获得,只要觉得喜欢就用,不用时便挂在吊架上,权当成一种时尚单品来欣赏,既赏心悦目,又有其收藏价值。 总要学会接受新的习惯 后来开始学习如何穿搭衣服来装饰自己。实验性地穿过各色的衣服,却为了匹配帆布袋的颜色,只好从中筛选与之更适合的套装,衬托帆布袋的特色。久而久之,穿搭成了一种陌生的习惯,着装的美感只为帆布袋,而非自己。 市面上的帆布袋设计大多偏小,提把也相较于其他的包包来得短,适合大部分身形匀称的人。原先使用并没有如此担忧,但久了会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合适,只因身材日渐庞大,帆布袋挂在身上显得怪异。出门后,外人投来的目光如箭矢,刺向身体,也刺向心灵,小小的余光扫射,都会让我心悸般地觉得“我的搭配有问题”。这一大一小的原始比例被打破,无法构成基本的美感特质,于是只能舍弃,改换成较大的卡其色斜挎包,用于代替日常的收纳。收集和使用帆布袋的习惯,大抵是这样消失的。 曾为了让自己与帆布袋更为合适,一度计划减肥瘦身,以达到最佳的视觉效果。然而,现实的偏差总会让你走向另一种结果,久了之后,原先那些看得极重的事情变得如蒲公英般轻盈,一吹即散。 关于还用不用帆布袋这一问题,也变得不再重要,因为总要学会接受新的习惯,仿若下一个天亮,持续循环、更新。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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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影框争议/陈逸文(太平)
静谧如镜的太平湖,承载着太平人无尽的骄傲。那一片静静的湖光山色,吸引着无数游客前来欣赏。然而,最近市政局在湖边设立了一座崭新的打卡点,白色的几何形石墙在湖畔突兀而立。石墙中间的方形洞口,形成一个不规则的留影框,供游客拍照打卡。 这座新地标的出现,犹如在湖水中投下了一颗石子,瞬间激起了波澜。社交媒体上,大家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的人认为,这个打卡点为太平湖增添了新的活力,丰富了景区的多样性。然而,更多人则批评它破坏了原本大自然的和谐之美。 自然风光自有它的语言,它不需要人工的装饰,也能让游客感受到它的美丽。如诗如画的风景应当保持其最原始的模样。朋友曾经打趣道,真正美丽的地方不需要“I LOVE XYZ”的标志来证明其价值,然而马来西亚却偏偏对此热衷,仿佛每个美丽的角落都必须用醒目的标志来提醒游客:“这个地方值得一拍。” 有人觉得它别具一格 太平湖的留影框并未获得所有人的喜爱。仅仅几天时间,原本整齐排列的“TAMAN TASIK TAIPING”字样就被人破坏,字母缺失成了“AMAN A TAIPING”。相信如果不及时修复,这个白色石墙可能就会像破窗理论那样,很快就会成为签名涂鸦的靶子。 就个人而言,我不觉得它有特别的美感,但也没有到令人反感的地步。毕竟它并非违法建筑,而只是一个新的装饰而已。正如那句哲理所说:“存在即合理。”我们在网上再多的抱怨,也改变不了它的存在。 再者,审美本来就是主观的,有人认为不好看,也许有人觉得它别具一格。或许,一开始觉得不合眼的设计,最终也会变得顺眼。作为一个太平人,只是衷心希望大家能共同守护这片美丽的土地。无论新旧,都值得珍惜。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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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城者/陈心怡(新山)
“缥缈一生,火里寻冰。梦中追梦,云上筑城。” 这一篇文章想献给所有在读,对未来或憧憬或迷茫的建筑生。 我一直保留日记的习惯,有时未必是文字。毕业前我一直以为,我未来的工作处在艺术和理性的边界上,是充满创新和理想的,而灵感和作品是血汗和试错的成果。 我接受的建筑教育培养了我的审美和思维方式,教科书上的设计理论看似平铺直叙,却时常蕴含很深刻的意义。建筑伟人的名著更甚,他们的语言经常晦涩难懂,给我带来很大的阅读障碍,却是让我对建筑理论的求知萌芽的契机。我开始期盼能一直看见“见所未见”的事物。 关于我的职业生涯,我想从大学的某个节点开始回忆。 第一次看见S老师的时候是在课室里,她和我另一位导师正兴致勃勃地交谈,几度情绪激动到拍桌,引起了我的注意。后来我才想起她还有个身分是国家注册建筑师,名字带着令人敬畏Ar.前缀。去年她在大学教课的闲余读了博,顺利穿上红袍。她是第一个登台的,我在现场。上台前她握着我的手笑着和我说恭喜,我一直记得。她是我大三最后一个学期的导师,也是我的恩人。 当时有一种刻板印象是,建筑设计行业好多都靠关系和介绍。我年初对求职和薪酬就有焦虑,断断续续问了当时的前室友,给我最大影响的还是我那届的班长P。她和我说可以请S老师写推荐信,我便去找了。老师根本没给我第二选择,就让我进那家事务所。我答应了。这公司我从C导师口中隐隐听过,相传大老板是总给职员酒喝的慷慨英国人,待遇和福利也在业界很有名。 老师的原话是:“你想加入XX?作品集传给我吧。” 我在新年的初三夜晚仓促写好了简历和作品集,传了过去,而后在云顶清水寺的佛像前接到面试电话。 下一次见到S老师,是在公司30周年的年会上。她难得穿了裙子,我和她一起走,就像一对母女相伴而行,我狐假虎威地跟在后边打招呼。我笑谈来公司是寻亲的,这段时期同事的温暖对待就像家人相处。这点我和我部门总监D也说过。他说,只有我才觉得公司里的人都很温暖。 但的确不是所有建筑师都如称谓那样听上去那么严肃。还在里头的,大家都已学会苦中寻乐。早上刚见完事业有成的生意人,落到工地又要监管工程,皮鞋踩在灰泥上,像游走在世间两面的使者。建筑从设计到落地的过程复杂得像人体系统,对于大项目,实际工作会被拆分成更细致的区块。以前的建筑师描绘骨骼肌肉,现在得要窥见血脉根须。 从来没有真正白费的努力 我前个星期才见了S老师。她一个四旬,刚完成博士学位的人,和我说她迷茫。她是我的榜样,是我想成为的人。我想至少要走过她走过的路,但她和我说迷茫。工作后,还有更多这样停驻在我心上的印记,我上司从工地载我回公司时抑制不住烟瘾的样子,经理看着我软件界面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刻,我们公司设计师在汇报上对着客户因为紧张而颤抖的手。 D离开公司的那个星期三特别平静。他总是说着类似他休息的事情要“低调”的话,询问他想休息多久,他又会赌气地说:“不会回来了。”我说不上来那种感觉,和我经理E谈起时被他一语道破。我从未设想过,毕竟他比我大了整10年,我不可能用这些词汇评价他。 E的原话是:“你不觉得这样很不专业吗?” D是我的面试官。他的名片是我面试那天拿到的,上面有3个满是含金量的称谓,长得快装不下,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在我眼里一直是优秀又努力的人,年纪轻轻就考到了许多从业者梦寐以求的资格,长得又一表人才,从来都不可能和这些词有联系。 原来在这里,稍微卸下壳子,松弛下来就会被打上“不专业”的标签。 有太多不得不面对的责任和不可控,躺在公司服务器落不成的废案和图纸,好像上班每一天都在参加项目的葬礼,每一刻都在经历妥协和遗憾。 但建筑的本质是人类欲望的释放,我听见诉求还是会激动。我从没有挡板的铁架往下眺,会想这是人付钱也看不到的景色。夜晚行走在光怪陆离的街道,隐隐看见埋在群楼里的筑城者们,会觉得好像从来没有真正白费的努力。强者因历经艰辛的道路产生高尚的道德力量,这是一种人间罕见的巨大力量。 因为如此,我每天都在见所未见,梦中追梦。
2年前
星云
文艺春秋
【文学意见】章楷治/论观察
若说阅读文学为我带来什么,审美是必然的。将审美划分主动与被动,现代社会中我们大多收到所谓群众之美所赋予我们的被动审美——无法屏蔽之——玫瑰之艳丽、盐酥鸡的香味、蔚蓝的海与翠绿的草。但在反复的阅读中,现代诗赋予我规避自然条件下的虚假之美,将自我与“世界”疏离,去窥探真实的不真实性与疏离。 阅读一部分刚开始写的诗时,会发现大量意象堆叠,代喻与指涉,故意营造漂亮的句子与使用晦涩的词汇。这在中文系尤其常见,总认为古典诗词的晦涩与生僻会将他们的作品与普罗大众区隔开来,因此曾有段时间厌恶中文系中少部分轻视现实的“文青”。而这类作品丰富的意象充满跳跃,缺乏统一让其叙事散化与令人感到强烈的虚假,因此往往让读者更难以在这类作品中获得共鸣。 在读约瑟夫‧布罗茨基的《小于一》时,在分析安娜‧阿赫玛托娃的作品时强调它与“民众”的统一,我将其归结为意象与语言的“真实”。写诗初期缺乏对意象的描述与统一,总会想着将意象直接与“载体”挂钩,试图一语概全却忽略其“主旨”内涵。 以大海为例,在诗中海的意象经常出现,但大部分海指涉的“主旨”未能精确传达给读者。在暑假开始和球队到了宜兰外澳海滩戏水与在花莲七星潭海岸上睡了一晚,同样是海,但海与海之间存在本质区别——这种本质区别还不涵盖时间、空间与外因素的差异。 中午抵达宜兰外澳海滩时正好起风,浪比平时来得大些,我平躺在海浪拍打的岸上,对面的龟山岛将大海的宽阔给剔除了。海浪来得快,去得更快,水流从趾缝中流逝我刹那有种灵魂随之带走的舒服与慵懒,此处加上外在因素与起风。下一秒海浪汹涌而来拍在我脸上,有种被打了一巴掌的疼痛与清醒,有种被欺骗背叛的感觉,此处感觉源于外在影响产生的舒适。 凌晨3点抵达花莲七星潭海岸,风不大却寒冷,浅滩狭窄往下便是断崖式的海沟,漆黑为其添加恐怖的氛围,夜晚的低能见度为其宽阔增益。浅浅光脚踩水,比宜兰外澳海滩来得稚嫩的浪花却展现出不符合其外表的凶猛,此处感觉源于未知与深渊的恐惧;而当太阳升起,那浪花又刹那变得乖巧。 由此可见,“海”存在一定的本质区别,特别是当我们补充上时间地点等细节后,海的独特会再一步提升。这时候诗作中的海才能与读者经验中共同的海相呼应。 因此所谓的主动审美并非单纯屏蔽普遍之虚假之美,而是将虚假解构去分析其中的真实,将其结合后才能诞生真实之美。这类真实往往可能是无趣的、难以接受、被质疑的;这恰恰是真实的虚假感。 当我作为诗人,站在时间、空间与人类哲思的最前沿去思考,观察一切细微的,难以置信的,这理应是一位诗人除去死读书与华丽辞藻后最重要的基础技能。当诗人观察得足够严谨,丰富,他将会拥有一个借由本质相近分类的意象群;当一切理所应当的合适聚集,那文字便会顺其自然成为一幅画或一张照片。 此时文字得以具象,那由无数真实虚构出的虚假,便拥有极致的真实去说服一位读者的想像。 相关文章: 【文学意见】章楷治/马华诗人?我算吗? 章楷治/死亡无非一道消息 章楷治/遗忘
2年前
文艺春秋
星云
与雀斑和解/薛美琪(诗巫)
百无聊赖,我喜欢站在陪伴爸爸经历无数风雨的摩托车,在微小的车镜前照一照自己,一粒、两粒、三粒……“还是这么顽固啊!”我喃喃自语,但言语中透露出轻松。 那年,数之不尽的褐色分泌物从脸蛋升起,从妈妈的口中得知,那是雀斑,正确来说是遗传斑。雀斑有大有小,因颜色像麻雀羽毛上的斑点,故称雀斑。不单脸颊,手臂、脚部都有。初时,我不以为意,认为这些冒出来的小褐点不足为惧,时间久了铁定消失。 豆蔻年华,偶然发现同窗并无“小褐点”,脸蛋比洗过的碗碟还要光滑。回到家,我不甘心地再照一照镜子,镜子宛如老巫婆,递给我个毒苹果,小褐点不知从何时开始蜕变成大褐点。 自此,我对雀斑无比讨厌,甚至到了憎恨的地步,认为雀斑在我的白嫩脸蛋挂上了莫须有的污点。后来,我用了无数的产品,只要出现“SPOTLESS ”的字眼,我就毅然决然地买下。但,童话故事都是骗人的,甚至用起了老套的方法——向流星许愿,也终究比不上现实,现实的残酷不留情面地扇了我一巴掌,我的雀斑完好无缺,这糟糕的一幕令我抓耳挠腮,甚至说出了可怕的言语:“我好想让世界上所有的镜子消失。” 长大后,面对职场上的同事总说:“为什么你的脸上那么多雀斑啊?”即使我知道他们无心,却显得格外刺耳。渐渐地,“自信”二字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勇气正视前方,或是与人交流时眼神总下意识的躲闪。 行动管制令期间,口罩成了我深渊里的一剂良药,仿佛找回了自信的同时也成功躲避周遭人的嫌弃和嘲笑。一度以为,我战胜了自己,战胜了雀斑。 一次夜晚洗漱,我像极白雪公主的后妈,问镜子千百遍,可回应我的是同样的脸蛋。无力反驳的画面让我陷入了“焦虑”的黑色漩涡。我深知,我并没有战胜雀斑。 焦虑一旦产生,那就是缠身。荆棘蔓延全身,锋利的尖刺刺痛着手无缚鸡之力的肌肤。 是,我患上了容貌焦虑症。 审美应围绕在健康上 容貌焦虑是现代人对自己外表的不自信而产生的焦虑情绪。在这个“外貌主义”的环境中,越发多人对自己的外表极度不满意,导致容貌焦虑的症状愈加严重。出门倒垃圾需要化妆;吃个夜宵需要打扮精致,现时代对女性的苛刻要求千箩筐,不可素颜出门、脸蛋不可有任何瑕疵、必须白富美等,对小女孩来说,毫无疑问都是催命符,是煽动脆弱心灵的孵化器。 后来,我偶然间看到了小唯的公寓发布的视频〈容貌焦虑——外貌焦虑的底层逻辑〉。视频讲述多数女孩在最好的青春年华却没有用在自我成长享受青春,整天泡在容貌焦虑里去研究怎么变“美”,提醒大众人类的审美应围绕在健康的维度上。人的身体越健康,就更加有活力。人们应积极应对容貌焦虑,创造一个更轻松的氛围。 我们生来本就是不公,我有雀斑,她没有;她的皮肤黝黑,我的皮肤白皙;我是单眼皮,她是双眼皮。我想通了。既然无法改变,我就接受,选择与它和解。 如今三十而立,我坦然接受自己,包容自己身上的缺点,容许自己犯错,选择放宽心。正如我接受小褐点一样,二十多年过去,雀斑仍原封不动地躺在我的脸蛋上,像是把我的脸蛋当成了它遮风挡雨的避难所。
2年前
星云
特色专栏
素语谓绚 | 章良 – 美与审美
中国人对美,总有着无尽的追求。儒家尚雅正之美,道家尚朴素之美,禅家尚空寂之美。美在日常,与生活息息相关。一花一叶,一草一木,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无不诠释着诉说着审美的意趣
2年前
特色专栏
星云
发事 / 蔡若禾(古晋)
与夫君在饭厅共进午餐,突然不小心四目相投,马上心意相通地扑嗤一笑,继而大笑起来。 “你们越来越有夫妻相啦。”最近孩子们老这么边笑边说。笑得眉眼弯弯。 夫君对我的一头卷发,似乎越看越顺眼,越看越满意,简直是到了惺惺(卷卷)相惜的地步!怪不得了,人说爱屋及乌嘛,我突然就跟他变一路人了——卷发族。 一切得从去年被诊断罹癌、接受8次化疗后开始说起。前4次用的药物Doxorubicin(阿霉素;俗称小红莓或红色魔鬼)和Cyclophosphamide(环磷酰胺)很快地便在我头上施了法:第一轮化疗的两周后就开始疯狂掉发,手上抓了一大把一大把的落发,虽早有心理准备,但仍觉怵目惊心。夫君亲自操刀,帮我剃了个大光头后流下了难过不舍的男儿泪,喃喃道:谁会想到你会有这么一天呢。反倒是当事人自己的一颗心轻松释然了不少——大光头起码比这里秃一块那里秃一块的裘千尺可爱太多了吧。 后面4次的化疗换了药:Docetaxel(克癌易;俗称欧洲紫杉醇)。完成了所有疗程后发现新长的寸头一根未掉,还以为奇迹发生,暗自欢喜着呢,岂料半个月后始“发作”:身上所有的毛发都逐日掉光光,包括眉毛睫毛腋毛……于是我二度落发,还成了无眉怪,喜迎2022年的春节。 数月后再长发,发质就完全变了。起初是满头白发,仿佛一夜间变成了白发魔女,活像六、七旬老妪。夫君简直与那些白发不共戴天,不管老人家什么“白发拔一根长三根”的说法,也不管自己一天工作下来有多累,一逮着机会就往我头上动手脚……于是,从此以后生活中勉强算是最浪漫的事,便是我们这对中年夫妻,像猴子给同伴抓虱子那样,给自己的另一半拔白发,不依不饶的。 夫君这些日子以来自认最有成就感的得意之作,就是将我的一头银丝逐日逐月地歼灭吧! 然后呢,我的头发变成了硬邦邦、极有层次感的方便面饼,很是滑稽。孩子们总是没大没小,在我头上“辣手摧发”一通,想想我这个头可是亏大了啊,以前他们老爱摸我的光头,说滑溜溜的,触感不错,之后长成了寸头,更是毫无分寸地,把我当猫来撸,早知道跟他们收费! 顶着这样的新头发,在镜子面前横看竖看,竟然有记忆中当年妈妈中年时的味道,颇有亲切感。刚上中学的小女儿最爱拿我的新发型开玩笑,还不忘调侃,外婆那是电发,妈妈你这是电疗效果(错了,是化疗后遗症),害我笑出了泪花一朵朵。 这头乱发功德无量 再后来,我亲爱的头发慢慢进化成蓬松粗硬的大卷,变成浪花一朵朵。说来可笑,如今是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业内人士,包括莘莘学子都在内卷;我呢,在家养病多时,没有厚积薄发,惟有刘海内卷,左侧右侧后边的头发内卷外翘,乱得毫无章法无可救药,不输夫君那头常年受家人揶揄取笑的天然卷。早上一觉醒来,更是对着镜子不忍直视欲哭无泪,简直是卷得无法无天,成了完全失控的鸡窝头狮子头,有时还能任性地舒展枝丫,开出几朵花来。8岁的儿子一脸无奈,开玩笑叹气道:“你不是我妈妈,快把长头发的妈妈还给我。”那话里有一半是认真的。他还不时忧心忡忡地问:“我长大后,头发也会跟你和爸一样,变成卷卷的吗?” 这头乱发,功德无量,总为家里带来不少笑声和欢乐。有时候,觉得自己像日本动画片《我们这一家》里的花妈妈,莫名地有喜感。有时候怀疑头发自带静电,莫名其妙就突然变成爆炸头,像极了受惊吓或酝酿打架的炸毛猫咪。虽然说吧,这种发型其实挺像70、80年代欧把桑流行烫的那种卷发,也神似那个年代西洋摇滚巨星的复古发型,但……不在我的审美点上呢。更何况我这个四十好几的安娣脸皮厚,虽老将“老阿姨我……”挂在口中,可内心坚决不认老,还不想当真正的欧巴桑哩。 这一天,小女儿吃了豹子胆,突然说我似曾相似,旋即毒舌地脱口而出:“哦,你不就像是朱德庸漫画《双响炮》里的女主角吗?”我只差没失去理智,效仿那个卷发梨型身材女主,手握凶器(哑铃啊玻璃樽之类的),追着女儿满屋子跑,上演家暴戏码。 虽然没啥颜值,历经一劫后,也深谙“头发、人身终归只是臭皮囊,只要健康活着就好”的道理,我还是会陷入容貌焦虑,平日出门都会以我的最佳战友——在网络购物平台买来的平价头巾遮丑,压一压我的冲冠怒发(儿子戏谑我是家里最见不得人的爆炸头)。见我天天为“发事”烦恼,夫君不时安慰提醒:有头发就好咯,要感恩啦!
3年前
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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