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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

5天前
3月前
3月前
3月前
(新加坡10日讯)新加坡一名已婚的公司董事,被指趁女客服喝醉后强奸她,但是他不认罪,称两人你情我愿。 不过,承审法官认为女客服当时已醉得几乎失去意识,没有能力同意和被告发生关系,因此裁定他罪名成立。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被告李龙宽(37岁,音译)是一家公司的董事,因工作往来,认识了在另一家公司当客服人员的受害人。 被告面对一项强奸控状,指他在2021年9月15日晚上9时许,在受害人的家中强奸她。 根据控辩双方都接受的案情,两人案发当天一起吃晚餐庆生,喝了不少酒,受害人后来觉得喝多了,表示想回家,被告于是建议开车送她。 抵达后,被告把车停在停车场,再陪受害人回她家。 受害人一到家就到厕所呕吐,被告也在一旁为她拍背。被告随后与她发生性关系。 新加坡高庭法官蒋诗琦宣读裁决时说,控辩双方都同意被告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唯一争论的点在于,她是否同意与被告发生关系。 控方认为受害人当时已醉得几乎不省人事,根据监控画面可见她走路踉跄,不仅呕吐还口齿不清,根本没有能力同意发生关系。 辩方则提出,即便受害人没有口头上同意,被告却相信他们是你情我愿。 根据辩方传召的专家分析,即便受害人喝醉,也不至于不省人事,偶尔还是清醒的。 法官斟酌双方说辞后,认为受害人是诚实的证人,体检时私处有撕裂伤,事发后警方上门调查,他们的随身摄录机拍下的画面,也能证实她所言属实。 法官最终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展期进行判刑陈词。 被指装傻逃避问题 法官指被告在供证时的表现,更像在装傻逃避问题,在看到证据后才迟迟地说出能帮助自己的辩词。 法官也指,审讯中有很长一段时间针对受害人是否不省人事,或意识时有时无。 不过,在出示更多证据后,辩方专家在被控方盘问的过程中,对受害人是否可能具备给予同意的能力,显得不再那么有把握。
4月前
10月前
11月前
1年前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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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4日讯)生意失败又情场失意,男子喝醉大闹拉面店大闹,还动手拳打6人,其中一人眼窝骨折。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闹剧发生在去年12月18日凌晨3时许,地点是位于肃街的日式拉面店,受害者包括公众和拉面店店员。 被告罗偕康(27岁)共面对14项控状,控方以两项蓄意重伤他人和一项蓄意伤人提控他,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他今早被判入狱12个月又两周,也必须向受害者支付共2062新元5分(约6800令吉)的赔偿。 案情显示,被告上拉面店前已经喝醉,他和3名友人坐在二楼角落。后来,被告忽然走到其中一桌,对两名男子大呼小叫,再分别出手打两人的头部和脸部。 两名男子感到震惊且都没还手,被告接着继续袭击两人,还朝一人丢拉面碗,又再次攻击了他的头。 被告友人见状尝试阻拦,但被告多次跑向两人,还把装满热水的水壶丢向他们,结果水壶击中一人的头。 事后,被告下楼推翻一张桌子。他之后走到拉面店外,看见两名抽烟的男子,直接朝一人大喊,拳打他的脸。 对方跌倒后,被告又打了另一名男子的嘴唇,还试图要追他继续攻击。被告接着对跌倒的男子拳打脚踢。两人都没还手,而是跑到对街躲避被告。 被告打了4人仍不解气,试图再进入拉面店,但被几名店员阻止。被告恼羞成怒,拳打了厨师,又打了经理的肩膀,还朝清洁工丢消毒液,最终才离开。 第一名受伤的食客事后去陈笃生医院接受治疗,被诊断眼窝骨折、头部轻伤、头皮和嘴唇割伤等,需要缝合并拿了5天病假。其他受害者都蒙受不同程度的伤势。 代表律师替被告求情时说,当时被告跟前女友之间有些问题,加上生意失败,导致他借酒消愁,但被告承认做错了事,也后悔做出草率的举动。 律师也指,被告的爷爷刚过世,他非常后悔没有花更多时间跟爷爷相处,也想向所有受害者道歉。(人名译音) 逃马4天 返新落网 闹事后,被告搭德士回家,再拿上护照开车前往马来西亚新山。 直到12月21日早晨6时,被告才返回新加坡。他在兀兰关卡被扣留,遭警方逮捕,隔日被保释在外。 不过,被告在保释期间又犯案,最终被还押,法庭文件并没有说明他犯下什么罪行。 控方指出,被告在袭击他人时喝醉酒,也攻击受害者脆弱的部分。另外,被告的袭击不仅狠毒还维持一段时间,要求严惩被告。    
2年前
(新加坡24日讯)与男友喝了半瓶伏特加,两人醉后擅闯新加坡红十字会大楼,用喷漆涂鸦墙面,还拍照留影,女子被判短期拘留14天。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梁依琳(24岁)面对两项包括恶作剧涂鸦和擅闯的控状,她9月12日在庭上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后,今天被判刑。 根据案情,去年10月7日晚上,被告参加了一场音乐节活动。 活动结束后,她与涉案的另一名被告王伟翰(27岁)在新加坡克里门梭道一家酒廊见面,两人当时是正在交往的情侣。 10月8日凌晨12时许,被告抵达酒廊时,便和当时已在喝酒的王伟翰一同畅饮,最后喝完了半瓶伏特加。 两人不久后一同到酒廊外抽烟,之后却没回酒廊,而是步行约110公尺到附近的红十字会大楼。该大楼建于1961年,经翻新后于去年10月3日重新开放。 根据监控器录像,凌晨12时50分左右,已经喝醉的被告与王伟翰擅闯入大楼。约1小时后,两人开始用黑色喷漆在大厦墙壁上涂鸦。 被告在一根柱子上喷写了粗话字眼;王伟翰则写下“生活糟透了”和“我要杀了所有人”等字句。 被告似乎对两人的“杰作”感到满意,事后不仅帮王伟翰拍照,两人也抱在一起拍照留念。 两人最终在凌晨2时零6分左右离开红十字会大楼,回到王伟翰的家。 新加坡红十字会员工早上8时许发现了墙壁遭涂鸦,随即报警;员工事后也粉刷墙壁和柱子。 被告至今没有做出任何赔偿。(人名译音)
2年前
2年前
2年前
2年前
(新加坡2日讯)新加坡一名离家出走的14岁少女,住进友人介绍的男子家中,在一群男子诱导下尝试喝酒,一次喝醉后遭3人轮奸。 其中一名强奸她的青年昨日认罪,被判坐牢11年和鞭打12下。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现年21岁的巫马,案发时18岁,他承认一项强奸罪,是这起案件中第2名认罪的被告。 另外两名被告是阿斯里(36岁)和莫哈末乌扎尔(21岁),前者的案件仍在审前阶段,后者早前承认两项强奸和一项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罪行后,被判坐牢16年和打鞭20下。 遭3名被告轮奸的受害少女案发时才14岁。原本在不受父母管教令下和父亲同住的她,于2021年5月离家出走,少年法庭随之对她发出通缉令。 期间,少女在友人的邀请下到阿斯里的家坐坐,她在那里结识在场的一群男子,当中包括被告和阿斯里。 众人问了她的年龄,得知她是14岁的中二生,但阿斯里仍游说她一同喝酒,直到她醉倒。由于少女无处可去,自此之后都住在阿斯里家。 某天,少女在阿斯里家和被告、阿斯里、莫哈末乌扎尔,以及另外几人一起喝酒,她越喝越醉,徘徊在清醒和失去意识之间,遭被告、阿斯里和莫哈末乌扎尔轮奸。 被告犯案时仅18岁 主控官指出,少女在玩“真心话大冒险”时,被告也在,他知道少女当时有多抗拒,但仍选择在她喝醉时强奸她,因此促请高庭法官判他坐牢10到11年,以及12下鞭刑。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表示被告已知错,并深表歉意;他案发时才18岁,一开始便表示愿意认罪,并且没有前科,也愿意接受控方的判刑建议。 迫玩“游戏” 两遭蹂躏 案情显示,少女被轮奸前的某一天,一群人聚在阿斯里家时,阿斯里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好能趁机对少女伸出狼爪。 少女一开始不愿意玩,但在阿斯里的游说下答应,但她并不知道“大冒险”将面对什么。 少女因游戏被带进房里遭阿斯里指侵,虽然她之后表示不要玩了,但众人还要她继续,结果又被阿斯里非礼。 少女二度崩溃,本想离开但无处可去,只好要求众人让她回房休息。 2021年6月,少女遭警方逮捕,被安排到新加坡少女辅育所,才向辅导员倾诉遭轮奸的事,并且报警。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