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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

我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我通常带着小朋友到学校草场或羽盖篮球场上体育课。踏在草地上,心情理应舒畅。孩子们一见到草场,像群羊似的四处狂奔。有的时候难免需要他们坐在草地上聆听活动指示,大部分的孩子不理草地干湿与否,一屁股就坐下来。然而,还是有几位小朋友强行蹲着,哪怕我在一旁重复示意坐下,他们也完全不想坐在草地上;我的脑袋飞速运转,加上旧有经验判断,那理由不外乎是怕泥土里的虫子,或是怕脏。 此时心里默默感叹——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泥土成了“脏”?那可是虫子们的家,它们活在里头可自在快活多了。小时候从没觉得泥土不干净,我和小伙伴们看见泥坑水坑都会跃跃欲试,奋力一踏让水花四溅。粘在白校鞋上的泥是出门玩得尽兴的标记。 或许蚂蚁最懂古吉打 看见小朋友们如此对待草地,我语气稍重地道出我对泥土的感受:你们吃的米饭和蔬果,不正是从泥土里长出来的吗?部分孩子赞同,有些则默不作声,只是双眼盯着我。 摇头感叹之余,这个问题似乎需要用漫长的时间去消解。 有幸参与文学写生,此行主要探索布秧谷。读过了中学历史课本,永远忘不了“Lembah Bujang”这样特别的地名。那时候感受不到历史给予我的温度,文字资料无论多长多详细,于我就只是回应考试的答案。 《地母》这电影也恰巧走进了我的生活,告诉我这地名的缘起。里头每一个靠近稻田的镜头,就是一步步用视觉去闻闻泥土气息。最震撼的莫过于看见清朝着装的华人祖先,手里拿着神主牌凝视着大地的一幕。从古至今孕育了多代人口的泥地,像父母用心呵护孩子般,把自己身上最好的一切毫无保留地给予下一代。 这地,也默默守护着古人生活的痕迹。谁曾想过油棕园底下竟会保留了2000年前的宗教建筑?为了扩建高速公路,这一挖掘让多年来被埋藏、封尘于地底的历史印记得以重见天日。停下脚步亲自目睹,终于真切感受到它们传来的温度和气息。重回人类视线的它们诉说着不完整的故事,用碎了一地的遗迹试图唤回远古的记忆。 古迹旁,有不少的树木,还有一地的蚂蚁。它们看起来忙碌,步伐超快,可能是想堆砌了不起的巢穴。要说最了解当地遗迹原貌的,可能是活在这里的蚂蚁们了。可惜我和它们无法对话,但却可以从它们忙活的步伐里头看出多年前古人在古吉打工作的身影。这古庙选址还蛮好的,群林环绕,修行之地应是宁静的,凉快的,才能提升共修力量。 我忍不住感叹,大地给予的同时,似乎也承载了多年的重担。不知道重新被发现究竟是福是祸,但仔细一看,那些堆起的石头就算已过千岁,却还是坚硬无比。顽固的何止石砖,还要算上那些蔓延在它们身上的青苔,也别忘了从缝隙里钻出来的小小绿植。或许它们为自己得以喘息而高兴,那是静待在历史遗迹里的生机。 每一段被回顾的历史,都在告诉我们——今日的幸福是一代又一代的人守护而换回来的。这广大土地始终如一地静默,保护着地上地下的生物,我们看见的美好,仰赖于大地完完全全的馈赠。我以为只有国外才有丰富的历史资源,如今我能轻易且轻轻地靠近、走近,用心抚摸被我遗忘的历史遗迹。不知随时踩于脚下的地底是否还有未被听见的故事,正对我们呐喊,或低吟。对自然怀有的敬畏之心,是要经过合力共修才能感悟的。匆匆走过一生,感觉会对不起大地的养育。
1月前
为了学习如何加强诗歌朗诵以及演讲的技巧,本就计划驱车到外地上课。恰巧碰上工作日,从山上下到上课地点必须开上至少3个小时的车程,所以必须提早离开,赶在日落前到达目的地。我迅速写上学生必须要在代课老师进班时完成的功课,拎起书包转身就走。 通常,我会布置跟写作有关的课业,学生在一个小时内写一篇日记,题材不拘、字数没限制,只要做到“我手写我心”便可。当然,我自己也会写上日记,上华文课时会将之展示并大声朗读给孩子们听,分享在生活当中我认为有趣的人事物,甚至连小苍蝇也可以成为写作素材。 好不容易赶上课程,心里始终惦记着小不点们。点开手机输入文字,询问同事这群小不点在班上有没有好好地完成功课。其实不需要过问,大概能猜出他们在班上的情况——手里虽握着笔,嘴上却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那画面如此清晰,唉……我这就是在想念这些时而可爱时而气人的孩子们。 多少,有点迫不及待想看看他们写的日记。 周末结束了,又迎来上班的日子。熟悉的作业本放在办公桌上。顾不上肩上沉重的书包,手快速地翻阅那些日记本。一目十行的本事是这3年来带着孩子们写作后所练就的。总的来说,写的都是跟我这个班主任相关。 岂有此理!说好一人写的一篇文章,这些家伙居然一人只写了一段! 上面满是“温馨提醒”,要顺着他们写好的排序阅读。 《戚老师去……流浪……了》(开头) ……戚老师去……又去流浪了。还不告诉我们原因。不过,还好这次没带XX一起去流浪,还好,还好…… 我明明提醒了他们我不在呀!这金鱼般的记性,实在是展现得淋漓尽致! 《戚老师去…流浪……了》(内容一) 戚老师还给我们写日记……写不完就必须在道德课继续写……不!我们得赶快写!这是为了节省时间,好让我们在道德课的时候玩耍! 如此的直接,我这个老师瞬间无言。果然,孩子是天生的游戏家。 《戚老师去…流浪……了》(内容二) 戚老师以前还说过,那是她最后一次去流浪,但是今天她还是去流浪了。唉……今天是别的老师代课,不好玩。如果戚老师不去流浪就好了。 金鱼记性大集合 天哪!读到这里,才意识到我压根没教过他们“流浪”这个词……我到底是什么时候说那是我最后一次流浪呢?现在可是轮到我脑袋旋转个不停…… 《戚老师又在外面流浪》(内容三) 老师竟然又去流浪了!难道老师去参加读书会?还是去考试?希望老师这是最后一次出去流浪。 班里的“金鱼”可真是不少。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没这样教过他们以接龙的方式写作…… 《戚老师又来流浪了》(内容四) 唉……为什么戚老师又去流浪呢?而且到现在也没和我们说,真不喜欢! 我发誓,我是有说过我到外地上课的……这群孩子,到底上课时耳朵是不是收了起来? 《戚老师去……流浪……了》(结尾) 如果戚老师再去流浪,我们就抓着戚老师的脚,不给老师去! 我的脚可不是那么轻的…… 读过了这几篇让人哭笑不得的“接龙日记”,还真的忘了我应该先把书包放下的。 那肩包的沉重感回来了,但心里,是挺暖的。
6月前
7月前
说起筷子,这段经历可谓痛苦不堪。 我和爷爷是这个家唯二的左撇子。在餐桌上,我俩坐在一块儿问题不大。以逆时坐法来看,我坐在爷爷的左侧,我的右手使不上所以不会有“恶斗”事件;而坐在我左侧的人,用上右手吃饭,那必定会引发手之间的战争。吃个饭费劲,更何况是用筷子。我和爷爷基本上不大会用筷子吃饭,较多用叉子、汤匙。无论是写字还是用筷子,我们一律用左手,基本上没有人可以握着我的手带着我操练这些技能。 还记得回到外婆家,一家人围在一起吃团圆饭。我在家是老幺,大家总会让着我,尤其是爷爷、外公还有外婆,有他们在我的饭碗永远不会是空的,甚至堆满了我最爱的鸡胸肉。我不大需要夹菜给自己,反正碗很快又会被填满。要是吃完了,想要添加点菜,我当然也不会假手于人。虽然不大会用筷子,但我还是会学着让自己用它夹菜夹肉。筷子的正确使用方式我看得多,但学起来就是困难重重。拿着筷子我习惯性让筷子打开成“X”字,用尽力气只为了让那些想吃的来到我碗里。一气呵成! “哇,你好会‘用’筷子哦!” 耳朵飘来这句话,我笑了笑,还说了声“谢谢”。这称赞谁不喜欢,听了还是挺开心的。 等到若干年后,我才意识到这句话,并不是什么赞美之词,和当年的心情有着相当强烈的落差感。其实那又怎样?夹到东西就得啦!“你居然不会用筷子?我看到有的非华裔都开始用筷子吃饭。”差不多一样杀伤力的话也经常听得见。总之,我在他们眼里就是不会用筷子,就算夹到那也方法不对。 出于好胜的个性使然,只要是会用筷子的,我就会忍不住问他们筷子到底怎么用。前提是,我需要过滤一遍示范教学的人选名单。那些不会说“你不会的吗?”“这样都学不会”这般话的人,是我的首选。其实,也不是没人教,但就是学不会。我看到他们拿起筷子是如此的轻易,只有羡慕的份儿,暗忖自己好笨脑筋转得慢。手握筷子,下侧的筷子必须用上食指和中指夹着,使上力的就是这两只手指,而无名指则是作为支撑点,这样就可以给自己夹上菜了。简单的几行字,却用了好多年才学会如何“正确”使用筷子。 练习多年后才完美夹上菜 什么时候练习用筷子?每一顿需要用上筷子的,就是最佳时机。那几根手指,几乎要打结了。起初,食指和中指使不上力,怎么开都合不起来,到最后还是以“X”字形收尾夹菜。那,就先用对的姿势拎起筷子,夹着筷子的两只手指慢慢的往下推,再往上挑。反复地操练,还真的可以夹上菜了。只是,手指累得快。渐渐的,连旁人对我用筷子的意见也越来越少了,直到无。 我自己学会了,但看到不大会用筷子的,我也说不上什么话。偶尔淡淡地说一句——你不会用筷子,对吗?对方显然也没介意什么,还是乐得很,开心的吃起他的菜。 何必总纠结于“正确”还是“错误”。对的用法意味着什么?错的方式感觉也无伤大雅。餐具,是老祖宗免于烫伤手而研发出的智慧结晶,目的就在于慢慢地把热食送进嘴里,保护双手。若一教就会,用起筷子便是得心应手,夹得牢夹得稳。像我这样持续练习了好多年才完美掌握“筷子使用手册”,是不是在此之前的错误用法就予以全盘否定?给自己打上各种打击自信的标签。“华人就必须学会”这样的语句说实在,我已免疫也百毒不侵。 一双筷子,就我而言是用餐的工具,能吃饭也能用于吃面,掌握对的方式那吃的体验也就非常享受。有些想法难免挥之不去,筷子并没有因此变得沉重。能够坐在一起吃吃喝喝谈笑风生,轻松愉快的氛围才能让关系变得更紧密。用筷子需要观察和操练,教他人用筷子更需要时间和智慧,看来用餐果然是一辈子的学问。
1年前
我接过袋子时,指尖触到几处洇开的油渍。阿雄额角还沁着薄汗,轻快铁穿越大半个城市的颠簸,6个包子在袋里依然保持着出发时的队形,褶皱里积着未散的热气,像6枚圆润的月亮。 这是第一次收到根登新村的住家包子。顺着联邦大道往北40公里,那个地图上小到会被睫毛扫过的村子里,那村妇的面案永远蒙着潮湿的棉纱。凌晨3点的井水要分3次醒面,老面种在陶缸里呼吸的节奏,比任何计时器都精准。虾米得用炭火烘出脆响,沙葛丝拌进猪油渣的瞬间,铁锅会发出幸福的叹息。 我见过夜市工厂流水线上的包子。它们列队穿过蒸汽隧道的样子,像被驯服的云,每个褶子都精确到毫米。发酵箱里恒温催发的面团,永远学不会在晨露未晞时自然醒转的慵懒。虽然没有看到那些标榜“手工制作”的标签,不过可以想像那是流水线尽头机械臂盖下的钢印,像夜市都市人社交软件上格式统一的笑脸。 阿雄说包子要坐12站轻快铁才好吃。摇晃的车厢是最后的发酵室,台阶的震颤让馅料找到最妥帖的位置。那天慢去轻快铁站接他,他抱着袋在车站成雕塑。6枚包子正在他臂弯里积蓄余温,弧形表皮泛着釉色光泽,像从宋代瓷窑里捧出的秘色瓷。 村妇揉面时总哼着客家小调,案板震动惊醒了檐下的麻雀。那些在机械流水线上消失的指纹,都藏进了面皮的肌理。当城市在预制菜包办的餐桌上失去记忆,根登新村蒸笼仍在清晨6点准时吐纳云雾。每个不规则的褶皱里,都蜷缩着拒绝被模具定型的灵魂。 轻快铁通道的穿堂风掀起阿雄的衣,他护着纸袋的样子像护着初生的雏鸟。我知道明天早上办公室的微波炉里,这些翻山越岭而来的褶皱,会在加热的轰鸣中再次舒展成柔软的模样——正如我们终将在程式化的人生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发酵方式。
1年前
2年前
我对甜椰丝内馅的食物,心底就有股莫名的抗拒。尤其是甜到深处自然齁的腻感,使我瞬间即关上想品尝的大门。 “安迪做的包子真的很好吃,吃了一个还想吃第二个第三个。”娘家的女佣在我们抵达家门不久,就拿着一个包往嘴里送。 那一脸的满足,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样子,我懂。我也最爱母亲做的传统糕点。尤其面粉混合酵母而散发的麦香味,随着咀嚼充盈在口腔的每个旮旯时,想起肚子便先咕噜咕噜叫了。 可是,当母亲说是椰丝包时,所有往上涌的口水又吞了下去,灭了熊熊的口腹之欲。 母亲说,自2019年与我一起做几笼包子给表妹们后,就没再做过。这次重回战场,没想到做得又软又好吃。听她和女佣左右夹攻猛夸,想起自己也实在太久没品尝过母亲做的包,试一下无妨。掀开锅盖一看,独剩蒸篦片与我相对望。好吧,吃与不吃的纠结和负疚感,随之消失。 只不过,母亲那被挑起的兴致,却有了燎原的苗头。看到一堆搁置在四方篮的香蕉叶,心知她陆续还有搞作了。果不其然,她说还想做椰丝包,反正所有的材料都俱全了。 第二天,忙完家务,即看到女佣拿着菜刀大力劈椰子。三下五除二,即把坚硬的椰子劈开,倒出椰水、刮出椰肉、再将它们泡成丝。看着椰肉在刨丝器下化成雪花落在钢盆堆成小山,我竟有种在看刨冰沙的错觉。 “好卡在有伊到三刚,那无我即A郎是做未来。”是啊,总算是请到一个能真正帮到她的助手,减轻她的负担。 炒椰丝的工作则由母亲包揽。椰丝加入姜片、班兰汁、椰糖和砂糖去炒,班兰叶的香味飘过长长后面厅,诱得在前厅的两个瓜都忍不住跑来厨房里瞧。 “阿嬷是煮哈米?按呢香的?”在双溪大年,椰丝、班兰和香蕉叶是神仙组合的娘惹糕点林林总总,奈何治愈不了中马查某囡仔的味蕾。大概,是那股令我心生恐惧的甜。 母亲不懂我内心的纠结,却见她的手在铲和炒锅之间来回翻炒。阳光下的侧脸,是一贯的认真。炒好班兰椰丝,轮到做包步骤。我在一旁剪着圆形香蕉叶,边看着她如何制作。 “妈,卖尬烧水,发籽会紧发,等下包无水。” “没啦,我顶道做过,没代志,麻是发水水。” 对于自己在行的事情,看着母亲胡来的做法,我难免想多叨念几句。后来的后来,却止住了。重要吗?步骤不一样,做法不同,难道不可以吗?重点是母亲乐在其中,她随意就好。何必事事都得循规蹈矩,将美好的感觉,消弭在意见不合中呢? 育儿的过程,我也爱如此。总要她们跟着我说的做,最后落得不欢而散的结果。半途插手,败坏了多少当事人的初心与享受? 抛开内心“非如此不可”的执念,就好好陪着她一起做椰丝包吧!我学不会怎样把一片圆形的面团,弄成一个凹洞。每每内馅落在那中心点,内心开始紧张,加速包扎的过程,担心它们滑落。汁沾到皮的边缘,会难以粘合。往往是这阶段做不好,内馅外漏,越包越毁不成形。 好在椰丝内馅无油也干,尚可勉强完全裹住。在搓成圆形时,我又回到那个手忙脚乱的阶段。习惯在板上搓,整个握在手的感觉太不安全。 揉碎了过去对甜椰丝的偏见 “日A手爱弓起来,五只手仔慢慢修起来,安尼款卡圆。”但是,我笨拙得搓了约10个,都没能练好。 午后的木屋灶脚,即使通风,依然是热得快融化掉。我们却在如雨的汗水里,跟发酵冒泡的面团斗快。圆滚滚的椰丝包,一个个罗列在竹篓时,看着就特别欢喜。 “这道正好有二姐回来跟您逗阵做。”3个女儿中,独爱吃的我,遗传了母亲爱搞东搞西的个性,即便是弄得满身油光,都想把古早味延续下去。 “乌A发了,卡紧要放进去炊了。”包子在热能的助力下,很快就发得表面光滑,甚至有些还起了小泡。 “卡等A无知有水无?我顶道做卡真水。”母亲放进去后,嘴上的叨念亦没停止过。她总想能复制前几天的完美椰丝包。 高高的锅盖掀开时,白烟袅袅,热气熏人,母亲的脸却在看见白烟下滑溜溜的椰丝包,笑开了花。 “哇,妈,真A好吃。皮软椰丝香,甜也咁咁好,够有姜A香味。”连我那不吃椰丝的小女儿,也一口气吃了3个。首篓的11个椰丝包,速清。 母亲的椰丝包,揉碎了过去我对甜椰丝的偏见。总要试了才能知道适不适合自己。别让过去的阴影,继续笼罩在未来的体验。那么,曙光也无处可进,不是吗?每次的体验,细细去品味,就会察觉,感受都是独一无二的。 年少时,钻进一个牛角尖里,就不肯去尝试其他的可能。人在中年,反而却是允许生命中还有更多美好的体验会接踵而来。也许,这就是中年送来的礼物。当中,亦是真正体会到父母那番源源不绝的爱,一直都在滋养我的生命。 有母亲在,永远没有挨饿的机会,这是做儿女的幸福。我还在拥有着,夫复何求?
2年前
3年前
美味与否已经不重要。这些味道有种穿梭时空的能力,从童年一路走来,和你打个照面,又哔啵哔啵往前走,在你生命转弯的地方等你。 此刻,我们坐在马六甲估俚街口的隆安茶室,一边吃着海南猪肉沙爹,一边呷饮冰冻啤酒。 午后斜阳,照在沙爹摊上,仍清楚看见那不断拨动葵扇,在炭火前烧烤肉串的摊贩脸上,渗出汗珠闪闪。 逆光,眼前烟絮飘忽成云。小小茶室,云涌客满,都在等候摊贩以短短的长方炭炉,一次仅晾烤出少量的沙爹串,说是如此才能精准控制每一串沙爹的火候啊! 一摊三轮车档口从店外缓缓经过。 其基座漆上蓝色,与周遭斑驳街景形成强烈的视觉反差。我二话不说地连忙冲出茶室,也不晓得小贩到底卖的是什么,直觉让我追向前去,连唤几声,年迈小贩才缓缓将铁马停靠路旁。 [nonvip_content_start] 这情景“熟悉”得教我感到惊讶,像排演过无数次似的,许多童年记忆顿时鲜明起来。 不也曾经着急地等候几乎是定时定候出现在家门前的流动小贩吗?从“Tok Tok粉”(潮州鱼丸冬粉汤,小贩习惯以汤匙敲打瓷碗发出Tok Tok的声响)到“叮叮糖”,再到冰淇淋的铃铛声,都曾经牵动敏锐的耳朵,在午后无所事事的时光里着急地守候。 当然,还包括那骑着脚车四处叫卖Rojak的印度老人、那些手握短小桌脚,头顶一桌(充当摊头)Kacang Putih逐家逐户去贩售的印度老兄,以及总是将摩哆停在家门前不断按响“叭咘”在卖叉烧餐包和牛油面包的年轻小伙子。 这些过客都曾经在我的童年时光里出现,或许就只在某一时段持续出现了一阵子,而后就再也没见了。我当时就常这么天马行空的想,前一刻他们会在哪里呢?而下一刻又会去到何方?总幻想着如果能跟他们走一趟真好,彷彿就能“流浪”到天涯海角…… 我问老伯卖的是什么?头戴圆帽,一脸和善的他走到三轮车后方的摊头拉开拖格:包子啊! 看到那些没经保温的包子,迟疑了片刻,知道没有肉包后便安心各买一个:豆沙、豆蓉、花生和菜包。仔细端详,才发现包子上面都盖了红印写上名称,不像一般包子只画个点,以不同颜色区分,感觉上就多了一份如同字画完成后盖印落款的慎重。 老伯说,这摊包子打从1964年便卖到现在了。当年父亲逝世,弟妹还小,廿一岁的他就只好挑起生活重担,向人学习如何做包,开启当流动小贩的生涯,转眼经已四十五年。每天下午三、四点左右,总会路经这条估俚街的。 我一向对能够马上明确说出创始年份的小贩怀以崇敬之心,彷彿他们也会以同等认真的态度来面对所做的食物。 回到茶室后,我们开始分食这些早已冷却的包子。 一口咬下,好像记忆全都回来了。味道直像童年老家附近那杂货店下午才出炉的包子,又像清明节扫墓回来后家人说吃了阿公会保佑我的包子味道。其实,无关乎美味标准,这味道似乎有种穿梭时空能力,让童年1960、70年代的记忆活了过来。 这次南下新山出席新书分享及签名会,途中特地拐进古城马六甲,为的就是专程回味估俚街口的海南沙爹,却无意中发现了这流动的“古迹”! 2009年3月18日完稿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