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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执

(新加坡14日讯)一对夫妻因不满邻居太吵,上门大骂之余还用水桶动粗,警方介入调查。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于本月5日晚上约10时许,地点是淡滨尼45街第492F座组屋。 根据网民发布的视频,画面显示一名身穿粉红上衣的男子在走廊上与另一红衣男子发生争执。 过程中,红衣男拿起一个塑料桶往粉红衣男头上连砸三下,砸到塑料桶破裂。 塑料桶还一度卡在粉衣男头上,他的颈部事后出现一条约5公分长的伤痕。 记者昨午走访事发地点时,叶女士(69岁)透露,被塑料桶击中的男子是她女儿的男朋友。叶女士说,女儿与外孙女同住在这里的租赁组屋单位,她则是在女儿外出时上门顾孙。 叶女士说,事发时自己不在现场,所以不清楚来龙去脉。 住在隔壁的卓先生则证实,自己就是视频中拿起塑料桶砸人的红衣男子。 被问及冲突因由时,他仅表示对方先向他泼水,他才动手打人。 不过叶女士女儿家门外的监视器则拍下,卓先生于当晚约10时24分,拿着一瓶水往监视器的方向泼去。约3分钟后,他再拿起塑料桶往叶女士女儿家门口泼水,并破口大骂。 随后便发生塑料桶砸头的一幕。 事发时卓先生的妻子也在场开骂。卓先生指,夫妻俩对叶女士女儿一家不满已经很久了。“他们很吵,每天晚上7点到8点都在大声说话。” 邻居称未大声喧哗 对此,叶女士表示,女儿一家人从未大声喧哗,反倒是卓先生一家曾在凌晨时分大声爆粗口。 新加坡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报案,一名44岁男子因涉嫌蓄意伤人和蓄意骚扰,目前正协助调查。有关调查正在进行中。 另一邻居:8年来未遇到问题 另一名8年旧邻表示,与红衣男子未有冲突。 住在卓先生家另一侧已有8年的另一邻居受访时表示,自己与卓先生之间并没有发生过任何冲突,也从未遇到所谓的骚扰行为。 她说,多年来双方鲜少来往,但也一直相安无事,没出现过不愉快的情况。 针对卓先生和叶女士女儿一家之间的问题,她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无法多作评论。
2天前
2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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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星期前
3星期前
(新加坡22日讯)疑与人起争执,新加坡一名男子手持双锯大闹,警方出动盾牌和电击枪,成功震慑男子,让他束手就擒。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本月18日晚上9时许,地点是新加坡武吉巴督31街和33街一带区域。 社媒TikTok日前流传一则视频,一名身穿长袖上衣、牛仔裤的男子站在停车场中央,附近有至少四名警员包围他,并举起电击枪瞄准。 画面显示,四个红色激光点对准男子的胸口及身体,而地上则放着一个相信是钢锯的物品。当时,男子左顾右盼,随后又蹲下身子,双手放在大腿上,一般相信是在配合警员的指示。 该报记者昨晚走访武吉巴督31街,花了一个小时追踪以及排查,最终厘清案件的来龙去脉。 涉案男子最先出现在武吉巴督31街的第373座组屋,之后再走到33街的第324座组屋旁的露天停车场,最终被警方发现逮捕。 附近居民田女士(47岁,行政人员)受访时说,当晚听到声响后往窗外查看,发现一群警员包围一名男子。“好几名警员手持电击枪对着男子,大声指示男子放下手中之物。” 她透露,另有警员手持盾牌赶来,气氛十分紧张。 一般相信,面对四把电击枪的震慑,男子最后束手就擒,向警方投降。 根据田女士提供的视频,三名警员围着坐在地上的男子,其中一人相信在安抚男子情绪。随后另一辆警车抵达,警员下车后将男子上铐带走。男子全程中完全没有反抗。 新加坡警方受询时证实,当晚9时10分接获求助电话,抵达后在附近一个露天停车场发现一名手持两把钢锯的男 子。 由于男子对自身和他人构成威胁,执法人员掏出电 击枪并口头命令他放下钢锯,男子也配合指示。上述46岁男子因持有攻击性武器而被捕,事件中无人受伤。 有居民听见激烈争执声 记者走访时,不少附近居民表示知晓围捕事件,也有人听到声响。 居民苏女士告诉记者,当晚她听到一阵争吵声,持续数分钟,随后又听到一阵警笛声,然后警方就出现在停车场并包围男子。 还有居民透露,男子相信是住在附近的居民,疑是与他人起冲突,才会手持钢锯。
4星期前
4星期前
(新加坡16日讯)称为“保护”妻子免受威胁,持棍子袭击行动不便的81岁邻居,导致对方头部鲜血直流倒地,手部骨折需打石膏,83岁男子被判坐牢16周,不满要上诉。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8月20日傍晚6时许,地点是盛港东道第279A座组屋。被告彭建光(83岁,译音)与受害者李前忠(81岁)是对门邻居。案发时,受害者需要拄拐杖才能行走。 被告面对一项蓄意伤人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他不认罪,案件因此进行审讯。法官考量了证人证词、证据,以及被告和受害者的供词后,早前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他坐牢16周。被告不满裁决和判刑,随之上诉,目前保释在外。 根据判词,受害者案发时与被告妻子发生争执,被告随后报警。警方抵达现场后,查获一根木棍作为证物。当晚9时许,救护车将受害者送院,他被诊断右额部头皮撕裂伤、右前臂有淤伤、右指骨挫伤等。医生为受害者的头皮做了清创和缝合,随后通过X光检查,发现其右手骨折,须打石膏。 受害者妻子供证时称,案发时她在房内听到声响,出门查看时,丈夫已倒地。她也称被告不断袭击丈夫头部,导致鲜血直流,令她惊恐万分。 法官:三处伤势 证明受害者供词真实性 受害者在供词中也表示,他摔倒在地后,被告并未停止攻击。他抬手防御,结果手臂被打伤。 被告答辩则坚称仅朝受害者头部击打了一次。他辩称,当时听到妻子与受害者在屋外大声争吵,出门查看时目击受害者双手将拐杖“举过头顶”企图殴打其妻,于是立刻从家门后抽出一根棍子。 被告称,受害者随后举起拐杖转而企图打他,他用木棍挡下了攻击;受害者再次出手时,他也成功躲过。被告声称,他朝受害者头部打了一次,导致对方神情茫然、踉跄后退并摔倒。期间,受害者的双臂擦过了两辆未上锁的脚踏车,脚踏车随之倒在其身上。被告随后注意到受害者头部有血迹。 法官指出,受害者始终强调头部多次遭到击打,并在倒地后用右臂“阻挡”了被告的攻击,且经由医生断定,三处伤势均与受害者被棍棒击打的情况相符,证明受害者供词的真实性。 法官:被告说辞属事后编造 被告辩称,自己当时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推诿称受害者骨折可能是因脚踏车倒地砸伤所致,但法官指出,这些辩解缺乏可信度,纯属事后编造的托词。 法官也指出,即使受害者当时企图袭击被告或其妻子,被告也完全可以采取其他防御措施,例如与其保持距离、远离攻击范围,或是设法夺下拐杖以阻止其进一步施暴。 另外,鉴于受害者供述自己不拄拐杖便无法站立或行走,加之医生证实受害者患有严重的膝关节炎、失去拐杖极易跌倒,法官确信,受害者在案发时根本没有能力对被告或其妻构成实质性威胁。 法官也认同控方陈词,即便如被告所言他仅击打了受害者头部,且骨折是因脚踏车倒地压伤所致,但脚踏车倒下这一结果,也是被告重击受害者导致其踉跄跌倒的直接结果。 被告描述受害者被击中后的反应时说,受害者“茫然”、“踉跄后退”和“向后倒下”,这恰恰佐证了被告当时是以极大的力道朝受害者施暴。 律师:判被告监禁如同判终身监禁 律师指被告已高龄83岁,“判处他监禁就如同判他终身监禁”。 律师表示,被告一向奉公守法,案中使用的木棍也并非刻意准备的武器,而是他平时留着做家务用的旧窗帘杆。被告也坚称,自己当时仅击打了受害者一次,随后便立即停手。 控方则指出,受害者案发时根本无法正常行走或站立,必须拄拐杖移动,且被诊断患有严重的膝关节炎。被告的行为显然带有预谋与蓄意成分,他不仅使用了武器,还集中攻击受害者的头部要害,甚至在受害者倒地、举起右臂自卫后,仍未收手继续施暴。鉴于此,控方建议判处被告坐牢5至6个月。
1月前
1月前
前艺人黄奕良(右)和隔壁鸡饭嫂(左)。(取自8视界新闻网) (新加坡12日讯)狮城前艺人黄奕良与隔壁鸡饭摊主再传出起冲突。鸡饭嫂坦言,夫妻俩知道动手不对,因此主动报警。黄奕良也澄清,被抬上担架时面带微笑,只是想向旁人示意自己没事。 《8视界新闻网》报道,黄奕良前日在自家煮炒档同隔壁鸡饭摊位夫妇起争执后,被鸡饭嫂的丈夫攻击。他之后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被送往医院检查。双方今日通过电话,向媒体还原事发经过。 黄奕良透露,事发前,鸡饭摊夫妇叫他的女助手过去询问事情,他出面阻止,双方随后发生口角。 名为丽华的鸡饭嫂受访时解释,当天夫妻俩找黄奕良的女助手,是想厘清早前一场争执的起因。 根据社交媒体流传的视频,鸡饭嫂希望女助手澄清,自己没有过问她与黄奕良之间的事情。视频拍到鸡饭嫂说:“你老板讲我每次问你,我没有讲。我要澄清这件事,因为对我不公平。” 鸡饭嫂谈起此事时一度哽咽。她向媒体强调,自己没有询问女助手相关事情,她不解这一说法从何而来,使她背负骂名。 “是女助手她自己讲的,我没有问她。我真的很冤枉。” 黄奕良后来阻止女助手与鸡饭档夫妻俩交谈。根据视频,黄奕良对助手说:“不要跟她谈了!明白吗?” 根据黄奕良的说法,他阻止女助手和他们交谈后,鸡饭嫂开始大声嚷嚷,试图吓走他的顾客;鸡饭嫂则称,黄奕良出言辱骂她,丈夫看不过去,才会动手。 黄奕良说:“他用手揍我的右耳,痛的不得了。” 鸡饭嫂说:“是你给人家骂,你老公会怎样?我是一个正常的女人,不是给你这样来欺负我的。这样对我,我很难受的叻。” 鸡饭摊夫妇主动报警 黄奕良送院检查 鸡饭嫂也承认,他们知道动手不对,因此选择报警,留在现场等警方到场。“因为打人,我们知道我们错。” 黄奕良指出,事发当天是母亲节,煮炒摊原本排起人龙,但他认为身体状况不能轻忽,因此决定到医院检查。 “我必须上救护车,哪怕是母亲节生意特别好,我都要去。如果你不去的话,搞不好现在没事,一个礼拜之后死掉呢?脑溢血怎么办。” 据他估计,当天煮炒摊生意损失约六成。 黄奕良:我没有装 我不是这样的人 根据网络视频,黄奕良被抬上担架时面露微笑,黄奕良解释,当时微笑只是想向旁人示意情况没有那么严重。 “我上了救护车,我的表情全都是在微笑,我其实在示意我没事,我健康,我去看医生,而不是在说我胜利了,肯定很多人支持我。我不允许自己做卑鄙无耻的人。” 黄奕良也说,自己曾是演员,若要做出痛苦表情并不难,但他没有刻意放大伤势。 “我没有装,我不是这样的人,我没有那么卑鄙。” 黄奕良表示,到医院检查后,报告显示一切良好,但他的右耳目前仍会疼痛。医生给了他三天病假休息,不过他现在仍照常营业。
1月前
(新加坡30日讯)一名阿叔疑因口出粗言引发争执,与一名阿嫂在咖啡店内互相对峙,甚至各自举起椅子准备动手,过程中误伤一名女顾客,惊动警方介入。 根据《新明日报》报道,一段约15秒的视频近日在网上流传。画面显示,一名身穿背心、戴眼镜的阿叔手持椅子,与远处同样举起椅子的阿嫂对峙,现场一度紧张;另有一名身穿黄色上衣的女顾客手持拐杖防卫。期间有旁人上前劝阻,避免冲突升级。 记者走访涉事咖啡店时,找到当时手持拐杖的女顾客。她透露,事发时自己正在用餐,阿叔突然上前并出言不逊,引发一名身穿斑点衣的阿嫂反驳,双方随即起争执。 “他当时举着椅子冲过来,我也被波及打到,只能拿拐杖自卫。” 她说,事后回家才发现左手臂有两处擦伤,随后报警处理。 她也指出,原以为事件已经告一段落,不料隔天早上该名阿叔再次出现,并试图从背后用椅子袭击她,所幸被在场人士及时制止。 74岁的王先生受访时表示,当时见阿叔再次欲动手,便立即上前劝阻。 “我跟他说,男人不应该打女人,他听后才把椅子放下。” 王先生指出,该阿叔过去也曾在该处闹事,居民曾多次向当局反映并报警,但问题未获妥善解决。 据了解,事件于本月28日发生在义顺81街第848座一间咖啡店。 事后,阿叔的孩子已到场向受伤女顾客道歉,并劝对方日后若再遇见其父亲,尽量避免接触。
2月前
(新加坡25日讯)67岁拐杖叔在后巷打赏20元(新币,下同;约62令吉)给男子助买禁药,但怀疑男子偷了他私藏的安眠药,为此爆发争执,结果他5次被推倒又挨拳,头部撞地重伤不治。 推倒死者的男子祖比尔(41岁)因此被控,面对13项包括蓄意重伤他人、蓄意伤人、偷窃等的控状,他昨日承认其中4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处他坐牢6年10个月以及打鞭12下。 调查揭露,2024年8月3日,被告和妻子到事发地点购买违禁药物,包括咳嗽药水、阿莫达非尼(Armodafinil)和EPAM药丸(俗称安眠药)。 被告谎称当天是夫妻二人的生日,向药贩陈俊宇(译音)索要免费药水遭拒,随即转向拄着拐杖的死者斯瓦拉筑(67岁)讨要。 死者给了被告20元,被告随即购买药水。 随后,死者与被告谈起安眠药的品质并掏出药丸展示,但不久后死者向陈俊宇申诉,称被告触碰其裤袋后,部分药丸不翼而飞。 死者以此质问被告,被告非但不认,反而大发雷霆,朝死者飙脏话。 下午2时32分到2时35分之间,被告推开死者导致他摔倒在地,还朝他挥拳。当死者跪着尝试用拐杖将自己撑起时,被告又企图抢走他的拐杖,再次把他推倒。 被告妻子和药贩尝试推开被告,而死者也不甘示弱,起身继续理论。期间,被告再次把死者推倒,导致他重摔头部撞地。被告还捡起已断掉的部分拐杖,丢向死者。 被告继续朝死者挥拳,药贩介入阻止,并扶起死者同时叫被告离开,死者当时被扶去坐在一张椅子上,并且眼睛发红,鼻子和嘴巴都在流血。 不料,被告三分钟后再次折返,当死者缓缓走向被告,被告又朝死者开骂,接着第5次用力把死者推倒,导致他后脑勺重摔在地,无力再起身。 当药贩返回后巷时,死者已口吐白沫、耳鼻流血。尽管死者在2时55分于警方的协助下曾尝试坐起,但送院后因伤势过重告不治。 被告与妻报假案 指死者图卖毒品 事发后,被告和妻子还在同天到警局报假案,指死者想要卖毒品给他们被拒后,用拐杖攻击他们。 夫妻俩称他们没有还手。 接受调查时,被告继续撒谎,之后又称不记得当天发生了什么事,还称死者打伤他妻子,他只是推了死者一次,以及拳打对方两次,以教训对方。 直到警方拿出监视器画面质问被告,他才承认罪行,并表示想向死者家属致歉。 头骨折内出血 家人忍痛拔管 死者送院急救,院方发现他头颅骨骨折,颅内出血,家人忍痛拔管。 院方告诉死者家人,即便阿叔手术成功,也将成植物人。家人最终于8月17日忍痛拔管,死者两天后离开人世。 验尸报告显示,死者全身共有8处外伤,分布于面部、双膝、左大腿及左手肘等处,死因为头部重创。 被告在求情时提到,其母亲在他被还押期间离世,并以此承诺必会改过自新。面对前科累累的被告,法官当庭质问:“你打算如何改过?” 被告称,案发时他是因服了违禁药物才会失控,甚至会忘记自己做了什么。他表示还押期间没有嗑药,也能够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25日讯)26岁女子在餐馆闹事掷酒瓶袭员工,警员到场后不但拒捕,甚至咬伤警长,干案过程全遭拍下,昨天被判入狱12周。 《新明日报》报道,中国籍被告高晓彤(26岁,译音)面对包括鲁莽行事、使用暴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逾期逗留等6项控状,她昨日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今年2月26日傍晚约6时,被告到一家餐馆用餐,点了食物和一瓶啤酒后,坐在户外用餐区。期间,一名缅甸籍女主管一边呼喊员工,一边从被告桌旁经过。 监视器画面显示,被告突然指向对方,随即拿起啤酒瓶冲上前并掷出;女主管及时闪避,未被击中并逃回室内。 被告随后追入餐馆,推倒柜台附近的架子及椅子,又拿起菜单掷向一名女员工,并推搡女员工及一名上前制止的男员工。她回到座位后不久,又再将玻璃杯掷向餐馆,碎片散落一地,职员随即报警。 两名警员随后到场,其中一名驻署警长要求被告出示证件,但被告未予理会,试图离开,还推开警长。她无视劝阻走向马路,警员只好抓住她的手臂制止。过程中,被告不断挣扎、推人并叫喊,最终被制服带回餐馆。 在餐馆内,警长检查她的手提包并再次要求她出示证件,被告仍拒绝。当警长要求她站起以取下手提包时,她突然咬伤警长右肩,随后被逮捕。 受伤警长隔日凌晨到医院求医,右肩出现两道U形红痕,获两天病假。 患精神分裂症 被告于2月28日至3月27日期间被还押于心理卫生学院接受精神评估。她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疾病,同时伴有一氧化二氮(Nitrous Oxide)使用障碍。报告指其精神状况与犯案有关,但案发时并非精神失常。被告自2月26日被捕后一直还押至今。 案发时,她所持社交访问准证已于2月11日到期,因此也面对逾期逗留控状。
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