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涉司法抄袭 港高院法官被令提早退休



(香港28日综合电)香港高等法院的61岁法官陈嘉信再涉司法抄袭,被令提早退休。
据香港政府公报,关于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嘉信在撰写判词时多次出现司法抄袭的事件,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周一(27日)发布声明,宣布上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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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举能说,法官审理案件的首要职责,是按照适用法律及在法庭席前提出的证据,公正地聆讯和裁决案件。履行这项职责时,法官必须独立思考,审慎考虑和处理有关争议和待决事项,然后作出裁断。法官行使独立司法判断是裁决过程的核心要素,最主要体现在其所撰写的判词及裁决理由中。
他强调,司法抄袭直接冲击上述根本要求,并令人质疑有关法官是否曾就须予裁决的争议和事项进行独立思考。因此,司法抄袭属完全不能接受的行为。
张举能表示,他充分认同公众对陈嘉信过去数年间涉及多宗司法抄袭事件所表达的关注。社会大众对司法机构和法官操守与专业水平抱有高度期望,实属合理,也理所当然。
他指出,尽管陈嘉信早前已受到严厉谴责,并曾承诺作出改善,但其后仍然出现司法抄袭的情况。有关事件先后引发多宗上诉,其中部分案件更被命令重新审讯。这些情况不但影响有关诉讼各方的权益,也不必要地耗费上诉法庭的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事件已削弱公众对陈嘉信继续妥善履行司法职责能力的信心。
张举能说,经过审慎考虑后,他认为有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以维护公众对司法制度和法官独立及专业地履行司法职责的信心,因此已在当天要求陈嘉信提早退休。陈嘉信已依照要求提出退休申请,而他也基于公众利益批准陈嘉信的申请,由周五起生效。
据香港《明报》报道,根据法例,香港高等法院及以上级别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龄为70岁,区域法院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但可酌情延长任期。终审法院法官的任期可延长不多于两次,每次三年,高院和区院法官的任期可延长不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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