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谎报为“鱼皮” 甲关税局侦破鱼翅走私案



(马六甲27日讯)马六甲关税局侦破一起大型鱼翅走私案,起获重达5069公斤、总值包括税款高达836万3026令吉98仙的鱼翅。涉案集团涉嫌将鱼翅谎报为“鱼皮”,企图逃避更高税率及相关部门检查,最终遭关税局识破。
除此之外,当局也扣查一名50余岁男子协助调查,同时追查公司董事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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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关税局局长罗斯兰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这批鱼翅共装在180个麻袋内,于本月2日在雪兰莪巴生港口一个货柜内被查获,是马六甲关税局近期侦破的重大走私案件之一。鱼翅的税前价值为760万2751令吉80仙,税额76万275令吉18仙。

他说,执法人员是接获侦查情报后,于7月2日中午约12时,由马六甲关税局执法组联合总部肃毒组,在巴生港截查一个进口货柜。
他指出,调查发现,进口文件将货物申报为“鱼皮”,并采用税率仅5%的税。然而,经开柜检查后,执法人员赫然发现,货柜内装载的并非鱼皮,而是180袋、总重5069公斤的鱼翅。

他表示,鱼翅实际上并须缴付10%进口税,此外,进口鱼翅也必须取得大马检疫及检验服务局(MAQIS)及大马渔业局批准,并符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规定。
“初步调查显示,涉案人士涉嫌刻意错误申报货物,以规避MAQIS检查及减少应缴税款。马六甲关税局已充公有关货柜,同时扣查一名50余岁男子协助调查。该男子为货运代理公司代表,负责处理进口报关文件。”
罗斯兰说,涉案进口公司是一家位于雪兰莪的本地公司,当局目前正追查公司董事下落,以协助进一步调查。

“我们相信,这些走私鱼翅是为了供应本地市场,初步调查,这些鱼翅是来自南美洲圭亚那。不过,具体是什幺品种的鲨鱼,则在等待渔业局的化验报告。”
他表示,当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a)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名成立,涉案者可被判罚款不少于货物价值10倍或5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最高可达货物价值20倍或5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罗斯兰呼吁民众配合执法工作,积极提供情报,共同打击包括香烟、酒类、爆竹、毒品、车辆及其他违禁品的走私活动。该局强调,走私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也威胁国家安全及人民福祉。
视频:黄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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