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告耐克侵犯商标 指配色发售日混淆



(华盛顿6日讯)因不满标志性的“橙、绿、红”招牌三色涉嫌遭抄袭,跨国便利店巨头7-Eleven(7-11)已入禀美国德克萨斯州联邦法院,起诉运动品牌耐克(Nike)侵犯其商标权。
根据路透社报道,7-11于7月2日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称,耐克即将推出的Air Max 95运动鞋,采用的颜色与7-11品牌商标极易混淆,消费者会将该设计与7-11品牌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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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7-11在诉状中指出,耐克将该运动鞋的发售日期定于7月11日,与7-11每年举办的“7-Eleven日”促销活动及免费冰沙活动日期高度重合。
7-11声称,公司在提起诉讼前已多次试图与耐克协商解决争议,但耐克坚持继续宣传该鞋并按原计划于7月11日发布。

“鉴于我们的品牌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且这款新鞋将在几天后,也就是我们的生日‘7-11日’正式发布,我们不得不迅速且果断地采取行动以保护我们的品牌。”
为此,7-11寻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耐克销售该鞋、召回已分销的产品,并赔偿损失。
诉讼文件还指控“耐克对7-11的权利表现出了冷酷且恶意的漠视”;另一方面,路透社报道,耐克至今暂未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这起事件一出,瞬间引发网民热议,引发“颜色本身是否享有单独版权保护?”等课题,也皆在质疑耐克精准绑定7-11专属纪念日推出新品,是否构成恶意蹭热度、搭便车式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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