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称无关联、境外称全权控股 小红书冲刺港股IPO前夕突遭前高管实名举报



(北京6日综合电)在冲刺香港首发股(IPO)的关键窗口期,中国社交电商巨头小红书因涉嫌“恶意裁员规避期权兑付”及“境内外主体信息披露不一致”,遭前高管向香港监管机构实名举报,导致其上市进程面临重大合规变数。
根据中国媒体及当事人的公开指控,小红书商业化华南直销前负责人陈浩已正式向香港交易所及香港证监会递交实名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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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信附上的证据链包括双方劳动仲裁时的法院判决书、诉讼卷宗、业绩凭证及数十名前员工的佐证材料,指控小红书在上市申申报中存在信息披露前后矛盾、系统性在行权前裁员以规避期权赔付等重大合规问题,并要求监管部门叫停其上市程序。
举报信揭露,陈浩于2022年受聘入职小红书,担任华南直销负责人。当时,他获得公司授予的3万股境外期权,约定分4年分期归属行权。若足额行权,该笔期权的潜在价值接近人民币193万元(约115万9000令吉)。
在职期间,陈浩带领原本在全中国业绩垫底的华南团队扭转劣势,超额完成了120%的业绩指标。然而,在2023年12月,即距离陈浩首批期权到期并进入合法行权窗口仅剩5个月时,小红书突然单方面将其强制解雇,理由是“无法胜任工作”,并在离职证明上标注“汰换”,导致其全部未行权的期权被作废。
陈浩随后与小红书展开了长达两年的劳动及期权纠纷诉讼。今年初,中国法院判决小红书在劳动纠纷及期权争议中败诉,须赔偿陈浩约人民币85万元(约51万令吉),当中包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及期权损失赔偿。
虽然民事诉讼已告一段落,但陈浩质疑公司是蓄意在期权归属前夕将他解雇,以规避大额股权兑付。
为此,他选择在小红书筹备上市的节点进行实名举报。他透露,自公开维权以来,已有约40名前员工主动与他联系,反映曾遭遇相似的境遇,即在期权即将归属前遭到辞退、调岗或被刻意提高绩效指标,最终痛失行权机会。
在这场资本博弈中,陈浩提交的举报材料直击小红书的合规软肋。根据港股红筹上市规则,拟上市公司必须在招股书中如实披露境内运营主体与境外上市主体通过协议控制(VIE结构)实现百分之百管控、财务完全合并且权责统一的事实。
然而,小红书在此前应对陈浩的劳动仲裁及诉讼时,为了规避兑现境外期权,在法庭上坚称其“境内外主体毫无关联”;而在冲刺港股上市时,又向港交所呈报其属于“全域管控、整体合规”。
这两套截然相反的表述,如今成为前员工指控其信息披露违规、涉嫌上市造假的核心铁证。
目前,随着实名举报事件持续发酵,小红书的员工权益保障、期权激励机制以及上市主体的合规性已引发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这起纠纷是否会阻碍小红书的IPO进程仍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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