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公务员申报资产,建立清廉政府



唯有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让每一笔财富接受制度检验,反贪才不再只是政治口号,而能真正成为全民共同守护的国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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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局总监旺阿末达兰6月中发布最新资产申报通令时说,政府修订公司持股门槛及资产审核机制,旨在加强公务体系的廉正、问责与透明度。
根据新条例,公务员无论持有多少私人或上市公司股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产品,所有股权与投资价值累计超过30万令吉的限额,就必须完成资产申报程序。
另一方面,国会下议院议长佐哈里也表示,国会下议院或将探讨强制国会议员申报资产建议,以加强反腐力度及提升透明度。佐哈里指出:“这是好主意,我会研究此事,国会也会探讨这项建议。”
政府多年来一直喊反贪,体制及法规即使到位,但人民最关心的问题始终没有真正解决:亦即掌握公权力的人,透过职务累积的财富不透明。
受到资产申报监督的不应只限于国会议员,应该涵盖所有公职人员,包括高级公务员,以及受委担任政府关联公司(GLC)与政府关联投资公司(GLIC)董事及高层人士,这些人的财富都应接受独立机构查核。
因为反贪不能只查犯罪,更要预防犯罪;而资产申报,就是预防腐败最有效的一道防线。
公务员财富增加来自何方,人民有知情权
公务员不同于一般私人企业员工。他们管理的是公共财政,决定的是公共政策,使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当一名政府官员在任职数年间,突然增加与收入不符的资产,却又无法合理解释,就应该彻底调查。
调查钱从哪里来?如果财富来自合法收入、家族继承、投资获利或商业活动,透过制度化的申报即可证明清白。反之,如果来源无法合理交代,便应依法查个明白。
其实资产申报是保护诚实官员的重要制度。透明,反而能够避免无谓的流言与政治抹黑。
当然,GLC与GLIC更不能成为制度漏洞。长期以来,大批大马退休高官、前政治人物被委任进入GLC及GLIC董事会。
这些机构管理数以千亿令吉计的公共资产,这些“肥缺”属于公共资源,如果政府要求公务员申报资产,却让GLC及GLIC董事豁免,便会形成制度漏洞。所以这批人的所有收入都应纳入年度申报范围。唯有如此,人民才能相信制度不存在双重标准。
新加坡与台湾的做法值得参考
新加坡是亚洲廉洁程度最高的国家,2025年清廉印象指数全球排名第3。新加坡政府奉行高薪养廉,但高薪并非打造清廉政府的唯一因素,更重要的是严格的行政纪律、利益冲突规范,贪官必须冒极高的法律风险。公职人员若涉及贪污、收受利益、利益冲突或隐瞒财务资讯,都将面临严厉刑责。
新加坡的高阶公职人员须向政府申报相关利益及可能的利益冲突,并接受严格监督。政府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因此建立了高度廉洁的行政文化。真正让官员不敢贪污的,不只是刑罚,而是相信一定会被查到。
台湾的清廉印象指数排名全球24,也是清廉度相当高的地区之一。台湾建立了完整的阳光法案,包括重要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包括总统、副总统、行政院长、立法委员、地方首长、法官、检察官、高阶公务员等,都必须依法申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重要财产。
申报内容钜细无遗,包括:土地房屋、存款、股票及有价证券、汽车及高价财产、债权与债务、投资事业、一定金额以上的珠宝、艺术品及其他重要财产。
负责监督的机关除抽查外,也会比对前后年度的财产变化,若发现异常增加,将要求说明;若涉及不法所得,则交由司法机关侦办。虽然制度不能百分之百杜绝贪污,但至少建立了一道有效的预警机制,使公职人员不敢利用职权牟利。
大马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2026年,大马在国际清廉印象指数排名54位,虽略有进步,但仍未达到人民期待。相比新加坡,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清廉印象指数排名反映的并非单一案件,而是整体制度透明度、执法效率、公部门廉洁程度及商业环境的国际观感。换言之,国际社会评价的不会只看政府喊了多少反贪口号,而是制度是否真正发挥作用。
申报不应沦为政治工具,所以必须建立公平原则,而且贯彻执行。否则在选举前突然公布对手资料,平时却没有制度,这时被抹黑者的任何解释都是罗生门。
我们必须从“相信官员”走向“相信制度”。因为民主国家的清廉不是建立在相信个人,而是建立在相信制度。今天的官员可能清廉,下一任未必如此;今天的执政者值得信任,未来也可能出现滥权者。
我们不要期待每一位政治人物都是圣人,而是建立一套透明,且任何人都不能轻易钻漏洞的制度。而资产申报正是这样的制度。它或许不能完全消除贪污,但至少能大幅提高违法成本,降低利益输送空间,并增加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唯有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让每一笔财富接受制度检验,反贪才不再只是政治口号,而能真正成为全民共同守护的国家价值。当廉洁建立在公开、问责与监督之上,大马也才能摆脱贪腐阴影,迈向更透明、更公平、更具竞争力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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