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宗理会:非反对伊宣教 民众忧诱导施压改教


(吉隆坡21日讯)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MCCBCHST)指出,民众针对高等学府疑似涉及宗教转换宣传活动所表达的关注,并非反对伊斯兰宣教,而是担忧当中是否存在诱导、施压及滥用公共教育机构资源的问题。
该理事会今日表文告,回应伊党青年团传教与捍卫伊斯兰委员会主席苏克里的言论。后者援引联邦宪法第3(1)条文及第11条文,为大学内进行的宣教活动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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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苏克里所引用的宪法条文,并未赋予任何人在违反宪法及法律的情况下展开传教活动的权利。尤其是联邦宪法第3(1)条文“伊斯兰为联邦宗教”的规定,已在1988年联邦最高法院“仄奥马案”中被诠释为仅涉及宗教仪式与庆典事务,而非涵盖完整的伊斯兰生活体系或法律制度。
MCCBCHST说,该判决后来也获得联邦法院在2024年“聂伊琳案”以及2018年“英迪拉甘地案”中认可,因此伊党青年团试图将社会大众对校园宗教转换活动的质疑,诠释为挑战伊斯兰地位或联邦宪法的说法,既不准确也无助于解决问题。
文告强调,非穆斯林社会充分理解并尊重伊斯兰在宪法下的特殊地位,也不反对穆斯林以和平、自愿及符合伦理的方式传教。
“真正引发关注的并非宣教活动本身,而是有关宗教转换活动是否透过公共教育机构的平台进行,以及过程中是否涉及物质利益、福利援助或其他形式的诱导。”
大学应维持包容中立学习环境
该理事会认为,由全民纳税人资助的公立大学,应维持包容、中立及安全的学习环境,而不应被用作有组织的宗教转换宣传平台,尤其是在海报、活动或奖励措施可能令人产生官方背书印象的情况下。
MCCBCHST也指出,联邦宪法第11条保障宗教自由,不仅包括信奉及实践宗教的权利,也应包括学生免于承受宗教压力、诱导或针对性劝导的权利。
文告说,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UPSI)已否认批准相关宣传海报,这反而令事件更值得深入调查,包括海报由谁制作及散播、是否涉及校方名称或设施被滥用,以及是否有学生曾被接触或获得与宗教转换相关的福利援助。
“要求展开透明调查,并非反伊斯兰,而是负责任的治理方式。”
MCCBCHST呼吁各方回到事件核心,即杜绝任何形式的强迫、诱导及滥用公共机构资源的行为,并尽快展开公开透明的调查,同时制定明确指南,确保我国公立大学持续维持包容、尊重及安全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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