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以为包邮到家就合规 网购中国腊肉猪蹄邮寄大马涉走私可被判监兼罚款



(八打灵再也18日讯)为了满足一时的口腹之欲,通过网购平台将国外的腊肉、猪蹄甚至活鱼直接邮寄入境大马,代价可能是高达数十万令吉的罚款,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随着中国电商平台“拼多多”近期凭借“一件也包邮”的低价策略强劲席卷马来西亚,本地消费者的境外网购热潮被彻底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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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庞大的买气背后,社交媒体上近日也掀起了一阵关于“网购境外食品安全与法律”的激烈讨论。
有网民发文指责,越来越多大马人在网络平台上开贴“炫耀”自己如何通过跨国网购平台,成功将原产自中国的腊鹅、烧肉、猪蹄,甚至活鱼等违禁食品邮寄至大马,引发了社会对食品安全、检疫机制以及法律漏洞的广泛担忧。
许多消费者普遍存在一个极大的认知误区,认为“只要拼多多等网购平台能够顺利发货,且包裹成功送到家门,就代表该食品已获得官方默认合规”。
然而,法律专家与相关部门多次警告,这种在没有合法进口准证下的邮寄行为,在我国法律下已被定性为非法进口和走私违禁品。
从国外邮购未经大马检疫和注册的肉类入境大马其实触犯了大马多项法令,包括2011年马来西亚检疫与检验服务法令及1967年关税法令等。
其中,在2011年马来西亚检疫与检验服务法令第11(3)条文下,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6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罚款最高1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
在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a)条文(违反禁令进口任何违禁货物)和1967年关税法令第133(1)(a)条文(虚假申报),一旦罪名成立,可以被判不少于货物价值10倍或1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且不超过货物价值20倍或最高50万令吉罚款、或不少于6个月及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发帖者在文末提醒消费者,不应为了“虚荣心”而购买或邮寄相关违禁食品,并警告此类食品若携带病毒或细菌,可能对公共卫生构成风险。
该帖文随后引发网民热议,不少人表示支持发帖者的提醒,也有人分享自身误解经历。
有网民留言称:“对不起,我以为允许邮寄入境就代表经过食品安全检验了,之前也买过腊肠,感谢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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