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强.善良若无边界,也会变成残忍


这一次,关于罗兴亚难民的问题,不是来自联合国报告,而是从我国的一栋“自建组屋”开始。关于难民版的“九龙城寨”新闻见报后,网上陆续登出关于难民不遵守法律的贴文,包括无照驾驶、无牌经营、无证工作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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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网络联署要求把罗兴亚人移出马来西亚,联署的人数从二十多万人很快冲上四十多万人。而另一方面,七十多个公民组织要求撤下联署,认为这是把整族人推向仇恨。这两个声音,到底哪方才善良?
网络联署关心的是国民,公民组织关心的是难民的处境。这就像是纪录片里的非洲草原,狮子捕猎到了野兔。有人庆幸狮子能填饱肚子了,有人心疼兔子被吃了。
大规模逃亡的罗兴亚人,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他们受迫害,但也得面对收留他们的现实压力。在孟加拉,庞大的难民营区挤压土地、森林、工资和治安,营内也出现武装组织、绑架、谋杀、人蛇网络和毒品路线。
另外,泰马边境曾发现人蛇集团营地和乱葬岗,受害者包括罗兴亚人和孟加拉人。马来西亚同样不能幸免,扣留营逃脱、无照驾驶、非法住屋、灰色工作和公共卫生争议,都是一直存在的问题。
我必须强调,上述事件不能证明“罗兴亚人天生如此”,更不能给整族人定罪。一个族群不能被标签成“能不能被教化”的对象。人可以受教育,行为可以被法律规训,社区可被制度引导;但若用“族群本性”解释一切,我们就会忽略地主、雇主、人蛇、贪腐、执法懒散和政策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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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长期没有国籍、不能正式工作、孩子难以入学、成年人靠灰色机会生存的群体,本来就容易被地下经济吸入。不是因为他们比较坏,而是环境把他们推到坏情况里面。
然而,政府不能等最坏情况发生以后,才说现在开始管理。在管理学里,预防性措施讲的是事前防范,不是事后哀悼。火灾未烧起来,就要检查电线;疾病未扩散,就要隔离风险,这些都是合情合理的事。
而另一方面,法律说,不能因为害怕未来犯罪,就先把没有犯罪的人判罪;惩罚,必须要有证据。于是,问题来了。我们能不能因为害怕未来出事,就驱逐罗兴亚人?
就算某些罗兴亚人并没有制造事端,我们是否仍可用“最坏情况”来处理整个族群?在最坏情况发生前行动,究竟是在避免悲剧,还是在制造冤案?
若今天有成群结队的罗兴亚人在你我的住宅区溜达,很多人会不安;若今天有一批又一批的罗兴亚人聚集在公路中间的草坡上,并放任幼童们在公路上玩耍,发生意外也是迟早的事。
但,法律不能只根据不安或潜在危机而惩罚人,政府也不能无视这种社会不安与危机。管理要预防,法律要证据,两者之间的拉扯,才是处理罗兴亚难民问题,最难的地方。
所以,问题不是要不要善良,而是善良的代价是什么,并由谁来承担?城市居民承担治安焦虑,低薪工人承担工资竞争,医院承担看诊人数量,地方政府承担公共卫生与交通问题。
讲人道的人若不回答成本由谁支付,只要求社区继续包容,这种善良就容易变成另一种残忍。对罗兴亚人的善良,若建立在原生住户的不安之上,这不叫高尚,而是把道德账转交给最没有能力拒绝的人。
可是,残忍也不能假扮成治理。把所有罗兴亚人赶走,听起来干脆,但并没有解决人道问题。事实上,很多难民根本无处可去。把他们推上船、推回迫害地,只是把问题移到别人的海岸。
真正的治理,应是登记身分,限制非法聚居,追究违法地主和雇主,严办犯罪,提供有限而可监管的工作路径,让儿童有基本教育,并要求国际组织分担其中责任。
最后,政府应当优先对谁负责?政府首先得对本国公民和守法居民负责。国家不是慈善机构,税收、土地、治安、学校、医院和公共秩序,都是人民交给政府管理的共同资产。可是优先照顾国民,不等于可以放弃人道;保护边界,也不等于羞辱难民。
一个成熟政府要做的,是让本国人知道法律没有失守,也让难民知道人道不是永久通行证。罗兴亚难民问题真正考验的,不是马来西亚人有没有同情心,而是马来西亚有没有治理能力。
只讲人道,会看不见本地人的痛;只讲驱逐,会看不见难民的命。
没有秩序的善良与没有怜悯的秩序,都很伤人。国家最难的责任,是在两者之间划线。线划得太松,人民受苦;线划得太狠,人性受伤。这才是政府不能逃避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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