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批准纳吉 暂缓赔SRC公司50亿令吉



(布城13日讯)上诉庭今日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暂缓执行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向他追讨逾50亿令吉赔偿的民事判决,直至其上诉案审结为止。
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法依鲁斯今日通过视讯会议的线上法庭宣布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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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尽管一般原则上,胜诉方有权享有判决成果,尤其金钱判决通常不轻易获准暂缓执行,但本案存在“特殊情况”。
他说,本案赔偿额超过50亿令吉,法院此前未曾见过针对单一人作出如此庞大的金钱判决。
“法庭也获悉,答辩人(纳吉)同时面对内陆税收局提出的另一项巨额金钱判决,而在该案中,上诉庭已批准暂缓执行,联邦法院后来也认可该暂缓令。”
他说,除税务诉讼外,纳吉也因刑事定罪而面对罚款责任,若未缴付,可能导致延长监禁。
“这些同时存在的判决与命令,构成特殊情况,因此本庭认为,在允许执行前,最好待案件于最高法院最终定案。”
他说,上诉庭也参考税收局案件中,较高法院批准暂缓执行的做法,以维持司法处理上的一致性。
阿末法依鲁斯指出,在衡量原诉方作为胜诉方的权益,以及答辩人可能面对的影响后,法庭认为,司法公正的平衡倾向批准暂缓执行。
“胜诉方(SRC国际公司)享有判决成果的权利并未被剥夺,只是延后至上诉结果出炉后执行;反之,若现阶段执行判决,被告将面对无法逆转的损害。”
他也驳回原诉方提出“附带条件暂缓执行”的建议,包括要求纳吉先履行部分付款或其他条件。
他说,以本案情况而言,相关条件实际上难以履行,因此法庭不适合作出有关命令。
“因此,本次暂缓执行申请获准,并会维持至被告上诉最终处置为止。”
出席本次审讯各方代表,包括SRC国际公司代表律师拿督林志伟、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及法汉沙菲宜、SRC国际公司前董事拿督苏博莫哈末雅欣代表律师拿督古迪亚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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