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洗咖啡厅 猛刺50刀断夫命根 怒妻监7年


(首尔13日综合电)去年震惊韩国社会的仁川江华岛复仇案周二迎来二审判决。首尔高等法院仁川分院刑事二庭宣判,针对持凶器割除丈夫身体重要部位、涉嫌特殊重伤害等罪名被起诉的58岁妻子A某,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决处以7年监禁。
至于受岳母之托协助犯案的女婿B某,则获得法院法外开恩,由原先的4年监禁改判为3年监禁、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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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于去年8月1日凌晨发生,A某因不满50多岁的丈夫C某外遇,愤而在一间咖啡厅内持刀攻击,朝丈夫的脸部及手臂狂刺约50多刀,更残忍割断其下体。当时,40岁的女婿B某也在现场,他涉嫌以胶带捆绑被害人,协助岳母施暴。C某在紧急送院接受手术后,已脱离生命危险。
在二审时,检方曾主张被告具有杀人意图,并以“事实误判”为由提起上诉,试图追究杀人未遂罪。然而,法官在综合各项证据后表示,难以认定被告具备杀人的不确定故意,因此维持一审“特殊重伤害罪”的定罪标准。
针对妻子A某,法院认为尽管其主张量刑过重,但案发至今并无足以变更刑度的特殊情况,因此维持7年重判。
至于女婿B某的部分,二审裁判部则展现了不同的量刑判断。法官指出,B某是在岳母的要求下才勉强参与,并非主导犯罪的人员,且考量到B某事后已与受害者达成圆满和解,受害者也表达了原谅之意,因此认为原审刑度稍嫌过重,最终决定给予缓刑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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