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孝仁.尽孝不是靠一纸法案


当一个社会开始需要依靠法律,来强迫孩子“回家照顾父母”时,也意味着这个社会的养老安全网,早已出现裂痕。
副首相阿末扎希日前表示,政府正考虑制定一项全新的“赡养父母法”,将照顾年迈父母的责任纳入法律,以应对日益严重的弃养老人现象,要求子女更负责任地照顾年迈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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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初衷无可厚非。然而,“养儿防老”早已不再是这一代人的选择,如今却试图以法律去延续一个逐渐消亡的模式,这究竟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掩盖问题?
政府似乎忽略了一个被长期回避的真相:现在年轻人并非不愿尽孝,而是在经济结构、人口流动与生活成本等问题的多重挤压下,尽孝已从“意愿问题”变成了“能力问题”。
过去一对父母养育五六个孩子,子女轮流分担奉养责任并不困难。如今是少子化时代,一对年轻夫妇除了要赡养父母,同时背负房贷、育儿、职场竞争的多重压力——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还不完的贷款,可以说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何谈“全天候照顾父母”?
更现实的是,大马的人口外流与城市化趋势早已无法逆转。年轻人为求学、就业和更好的收入离开家乡,年迈父母则留在乡下,这不是放弃陪伴父母,而是经济环境所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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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不能一边鼓励年轻人离乡发展,另一方面又用法律把他们拴在父母床前。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项法案背后可能产生的连锁效应。
首先,它可能将政府原本应承担的养老责任,逐渐转嫁给家庭。养老从来不只是“家务事”,而应是国家制度与家庭共同承担的社会责任。
当长期护理体系不足、乐龄福利有限、居家养老缺乏配套时,一套“赡养父母法”仿佛是在告诉人民:“政府做不到的部分,由你们自己承担。”
其次,它可能进一步撕裂家庭关系。原本就面临经济压力的子女,在法律强制下,可能从“尽力照顾”变成“被迫履行”。
这项法案也忽略了最脆弱的一群人。独居长者、失独家庭,甚至子女本身患病或失去工作能力的家庭,该如何面对?
法律可以约束“有能力的人”,却无法照顾“没有依靠的人”。
真正需要被社会托底的,往往是那些连“被强制照护对象”都不存在的老人。
与其急于研究制定“赡养父母法案”,政府或许更应该先回答几个根本问题:
乡区的养老与照护中心是否足够?许多乡村至今连基本的老人活动空间都缺乏。
居家护理服务能否真正普及?专业护理员的薪水,比很多年轻人的工资还高,谁请得起?
城乡医疗资源差距何时才能缩小?不少乡村老人为了看一次专科,往往需要耗费半天,甚至一天时间。
所谓“银发经济”是否真正被重视?长者不应只是被照顾的对象,他们同样可以成为社会资源与社区参与者。
当一个社会开始需要依靠法律,来强迫孩子“回家照顾父母”时,也意味着这个社会的养老安全网,早已出现裂痕。
最好的“赡养父母法”,从来不是写在法条里的强制责任,而是建立在社区中的完善养老体系,让老人能够安心老去,也让子女有能力、有空间去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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