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夫丁:拟修正法案 监10年以下外籍囚犯后期可就业



(士乃6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表示,该部拟在国会提呈修正法案,让犯错被判监禁10年以下的外籍囚犯,若行为良好且符合资格,可在服刑后期从监狱转移至特辟的场所工作,直至刑满为止。
赛夫丁今日应邀到士乃,与各行业代表进行对话会后,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此举有助我国缓解监狱拥挤问题,并增加生产力,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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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根据现有法律,仅犯下轻微罪行,即被判监禁4年以下的外籍囚犯,可获上述服刑工作安排。
他说,内政部准备修订法案,将相关年限提升至10年以下;法案内容已在讨论中,目前进入最后阶段。

他指出,曾参与上述计划的囚犯,每800人中仅有1人重犯;没参与的囚犯,重犯率则为13%。
“这显示此政策取得正面成效。”
他提到,参与此计划的雇主总计超过900人,来自各领域,包括洗车业、油棕园、橡胶园、制造业、摩托车组装工厂等。
他强调,雇主必须为外籍囚犯提供住宿,不过,内政部有时也租用国民服务训练中心,充作他们的住宿地点。
他解释,这些外籍囚犯尚在服刑,因此必须确保他们在白天到特辟的地点工作、傍晚回到宿舍,不得离开,以控制他们的行动。
他说,若上述政策只适用于刑期4年以下者,涵盖人数范围太小,扩大至10年以下,则能发挥更大效果。
他表示,我国的监狱可容纳的人数,以7万5000人为顶限,但现有囚犯却多达约8万7000人,已超出1万2000人。
“若监狱过于拥挤,容易引发疾病、打架以及环境不舒适等问题。”
他指出,有关囚犯在工作之际,还可接触社区,不只能赚取收入,还能把钱寄回乡下给父母;至于雇主则能获得劳动力,不必另外引进移工。
上述对话会在士乃的FOZ One举行,出席者包括:FOZ One执行主席拿督李福源、内政部副秘书长拿督玛克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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