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民事案| SRC律师:申请暂缓还11.8亿美元 纳吉未证明无力偿还



(吉隆坡7日讯)SRC国际公司的代表律师卡纳纳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暂缓偿还11亿8000万美元予SRC,但在纳吉入禀法庭的宣誓书中,并未看到纳吉明确表示其无力偿还这笔款项。
他说,纳吉的说法是如果上诉成功,是否能够追回已偿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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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31日,高庭裁定,SRC在针对纳吉提出的民事诉讼中胜诉,纳吉有责任对SRC的损失承担责任及因欺诈性违反信托义务而应支付的赔偿金。纳吉随后提出上诉,并申请在上诉期间,暂缓支付有关款项。
承审法官拿督阿末法鲁兹今日审理纳吉提出的暂缓偿还申请。
指不足构成“特殊情况”
卡纳纳达在陈词时指出,无论是个人困难、资产影响或判决金额庞大,均不足以构成法律上的“特殊情况”,不应成为暂停执行判决的理由。
他说,是否批准暂缓执行属于法庭的酌情权,必须基于既定法律原则,即是否符合“特殊情况”的门槛。
他表示,由于该判决本质上属于金钱判决,法庭一般倾向于不剥夺起诉人享有判决成果的权利,除非能够证明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即使上诉成功,也已经无法追回款项。
他指出,纳吉主张,若上诉成功后,追回款项存在风险,因SRC已进入清盘程序。
“此主张缺乏证据支持,因纳吉未能通过宣誓书证明SRC无力偿还。“”
称SRC目前仍具偿还能力
卡纳纳达说,SRC目前仍具偿还能力,资产状况仍然稳健。
“同时,SRC为财政部全资拥有的公司,清盘程序是为了进行资产追讨,并由专业清盘人负责管理相关事务。“
他表示,财政部已向清盘人作出相关承诺安排,确保资金在法律程序期间由信托方式管理,并在必要时可依法归还。
指若准暂缓削弱判决执行机制
“若法庭仅因个人财务困难就批准暂缓,将意味着任何面对巨额判决的答辩人都可自动获得暂缓执行,这将削弱判决执行机制的有效性。”
卡纳纳达进一步指出,此案判决金额达11亿8000万美元,确实数额巨大,但单凭金额本身并不足以干预法庭执行判决,否则所有涉及高额判决的案件都将自动获得暂缓执行,这将违背法律原则。
他表示,纳吉未能证明此案存在“特殊情况”,因此不应暂缓执行赔偿。
纳吉律师:纳吉存“极为特殊”情况
另一方面,纳吉的代表律师法汉陈词时指出,纳吉目前正在服刑,财务能力受限,并同时面对多宗仍在上诉及审理中的案件,包括可能涉及监禁风险的刑事罚款事项,涉及人身自由问题。
他表示,SRC目前已清盘,财务状况长期未更新,因此纳吉申请暂缓执行判决,属于“极为特殊”的情况。
他说,纳吉此前在税务案中,也曾获得上诉庭及联邦法院批准暂缓还款,而当时涉及金额约16亿9000万令吉。
“如今SRC案的金额远高于税务案,当年税务案都获准暂缓执行,更何况如今这宗涉及约54亿7000万令吉的案件。”
称SRC处清盘或无法追款
法汉进一步指出,SRC目前处于清盘状态,SRC本身并无稳定资产或营运收入,账目也长期未更新,因此即使纳吉最终在上诉中胜诉,也存在无法追回款项的风险。
他主张,一般情况下,涉及金钱的判决通常不会获准暂缓执行,但若涉及特殊情况,包括金额异常庞大、个人财务状况特殊,以及存在无法追回款项风险时,法庭仍可酌情批准暂缓执行。
他说,SRC案与税务案相比,实际上更适合批准暂缓执行,因为税务案件受“先付款后上诉”原则约束,但法庭最终仍批准暂缓。
他指出,若无法暂缓赔偿,纳吉不仅可能面对破产程序,其上诉权益也可能因此失去实际意义。
13日裁决
在聆听了各造的陈词后,阿末法鲁兹择定5月13日,就纳吉的暂缓申请作出裁决。
SRC是在2021年入禀法庭提出此诉讼。SRC的代表律师此前在发表开案陈词时指出,纳吉通过操纵SRC,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得高达40亿令吉贷款。
“纳吉为自己谋取至少1亿2000万美元的财富,并在此过程中给SRC乃至人民造成至少11亿8000万美元的损失。损失正在持续累积。“
在此诉讼中,SRC寻求法庭谕令纳吉应对欺诈行为承担责任,支付该公司损失的11亿8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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