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超速接罚单 他是史上第一人!



(八打灵再也2日讯)根据交通规则,我国现行高速公路限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不过你知道吗?史上首位因超速而被处罚的人,是来自英国的沃尔特阿诺德(Walter Arnold),他也是一名奔驰汽车经销商。
根据tovima网站报道,1896年1月28日,阿诺德因驾驶“无马马车”(早期汽车)超速,被认为是历史上首位收到超速罚单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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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他驾驶其交通工具以约每小时13公里的速度穿行在鹅卵石街道上,而当时当地限速仅为约每小时3.2公里。由于当时汽车尚未普及,警方以1865年《机动车法案》对其进行执法,并当场将其拦下开出罚单。
报道引述《伦敦每日新闻》报道,阿诺德共被控四项罪名,包括“无马牵引行驶”、“车内操作人数少于3人”、“超速行驶”以及“未在车辆上标明自己的姓名与地址”。
阿诺德的代表律师辩护时表示,该法案未考虑新型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相关指控存在不合理之处,但最终未被法庭采纳。
最终,阿诺德因“无马行驶”及“超速”两项罪名被罚款10先令。
此案为未来的车辆立法打开先例,引发了争议,并推动了允许单人驾驶车辆而非三人驾驶的立法转变。
尽管以今天的标准来看,阿诺德在1896年的超速违规或许显得微不足道,但它标志着交通执法漫长且不断演变历史的开端。
一个多世纪后的今天,超速仍然是最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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