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籍工人在马贩毒 以养家为由要求轻判



(沙亚南28日讯)一名巴基斯坦籍割草工人于2020年涉嫌贩运逾1.4公斤大麻,今日在沙亚南高庭被判罪名成立,入狱30年及鞭笞12下。
34岁的被告阿里沙贾刑期从2020年12月4日被捕日算起,他闻判后在被告栏内不禁落泪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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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求情时否认涉毒,坚称毒品不是他的,也未涉及贩毒活动,请求法庭从轻发落。
他称自己来自贫困家庭,母亲目前在医院治疗,过去8年在马来西亚工作所得,皆属正当收入。
被告未能证明毒品不属于他
承审法官拿督斯里拉蒂花在裁决时指出,被告未能对控方证据提出合理怀疑,其辩词仅属片面之词,亦未传召其他辩方证人佐证其说法。
她说,案中起获的1404.3克大麻数量庞大,辩方只是一味否认,却无法提出任何证据,证明这些毒品不属于被告所拥有、保管与控制。
她指出,辩方仅由被告一人出庭供证,而被告声称与其同住在森州汝来一间住家的相关人士,并未被传召出庭为其说法作出佐证。
她说,在废除强制死刑后,高庭因此对被告判处监禁刑罚。
此案于去年4月10日开审,控方共传召6名证人供证,被告则是辩方的唯一证人。
根据案情,被告于2020年12月4日下午约3时,在雪州史里肯邦安怡观园一间住宅单位内,被执法人员搜出贩运1404.3克大麻,当场落网。
主控官莫哈末赫卡依斯迈指出,被告曾将毒品交易所得,汇回巴基斯坦给家人,并促请法庭判处死刑,以严惩贩毒罪行。
他促请法庭必须考量,毒品罪案是国家的头号公敌,被告面对的正是贩毒控状,且在新加坡等国家,仍对毒品相关罪行保留死刑重罚。
“他是一名来我国谋生的外籍人士,却不尊重我国法律。”
他指出,贩毒的最低刑罚是30年监禁,但我国是否要让外籍被告在这里服完整个刑期。
辩护律师萨拉斯玛拉恳求法庭从轻判刑,指阿里沙贾需在巴基斯坦奉养家人。无论判处什么刑罚,都会影响被告本人及家人。
他说,被告在调查过程中,全面配合执法当局,并深感懊悔与悔改,也承诺不会重犯同样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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