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谋伪造文件 商人再控洗钱1.28亿


(沙亚南24日讯)继昨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涉及4亿令吉伪造文件的串谋控罪后,商人今日在沙亚南地庭面对另7项涉嫌收取非法活动收益的控状,涉及总额1亿2834万令吉,他否认有罪。
根据第一至第七项控状指出,现年58岁的沙伦被控从Paneagle Infratek私人有限公司的银行户头收取非法活动款项,并汇入自己名下Primawin Limited公司的银行户头,涉及金额分别是494万9965令吉99仙、474万9966令吉1仙、529万9966令吉、229万9964令吉69仙、2969万6330令吉51仙、3828万1920令吉56仙及4306万576令吉3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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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指在2012年7月11日至2013年11月20日期间,在雪兰莪首邦市一家银行,犯下上述罪行,因此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5年,或两者兼施。
由于被告此前已在吉隆坡地庭支付10万令吉保释金,因此地庭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今日批准该保释金沿用此案,同时附加保释条件,被告每两个月须到反贪会报到一次,不得骚扰控方证人,并将护照呈交法庭保管。
6月11过堂
法官也谕令案件移交吉隆坡地庭审理,并择定6月11日过堂。
本案控方为努鲁依扎蒂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哈菲祖丁。
沙伦昨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串谋控罪时同样否认有罪。他被指与56岁的拉吉星串谋,将一份文件充作真实文件使用。有关文件志期为2012年6月21日,据称由V Telecoms公司与Huawei Technologies公司签署的“联合完工保证”文件。
有关文件是为了满足一项4亿令吉银行贷款申请的批准条件,用于资助一项在半岛建设光纤网络的沿海网络项目,被指有理由相信该文件是伪造文件。
他被指于2012年6月29日在苏丹依斯迈路的一家银行,犯下上述行为。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471和第465条文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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