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墓地上演“活春宫”判监一年 高庭4月21日复审刑罚



(槟城9日讯)男女因在墓地上演“活春宫”而被法庭判处各监禁一年,高庭定于4月21日聆审此案件的复审申请,以检讨其定罪及刑罚。
这对男女被告分别是58岁的杰嘉德森和37岁的哈莉拉,两人早前在推事庭认罪后,各被判监禁1年。他们的代表律师拿督纳兰星,较后以刑罚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申请,请求法庭审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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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海峡时报报道,纳兰星说,一般上若通过法院上诉,程序耗时会较长,因此他才提出复审的申请,以加速处理此案。
“我只希望法庭能裁定刑罚是否过重,以及是否存在司法不公。”
这对男女被控在3月22日上午8时30分,在峇都眼东一座墓园内进行猥亵行为,触犯刑事法典377D条文(公共场所进行猥亵行为),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他们于3月26日被控上庭时皆承认有罪,各被判监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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