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上诉后不还52.3亿 SRC律师:向纳吉强制追债



(吉隆坡2日讯)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代表律师关威胜强调,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上诉程序结束后,仍未能履行法庭判决偿还高达13亿美元(约52亿3000万令吉)的款项,该公司将毫不犹豫地启动执行程序,强制追讨这笔钜额债务。
他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指出,其当事人别无选择,必定会采取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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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由于高庭目前已批准纳吉提出暂缓执行令,因此律师团的当务之急,是先依法处理相关的暂缓措施。
一般而言,执行程序涉及透过法律机制,如扣押与拍卖资产,或其他经法庭批准的方式,来强制败诉方履行判决债务。但在暂缓执行令下,上诉结果出炉前,相关执行行动将被暂时中止。
高庭昨日在SRC起诉纳吉的民事诉讼中,裁定SRC胜诉,纳吉必须为该公司蒙受的11亿8000万美元资金流失负责,同时全数归还被追查到流入其个人账户的1亿2000万美元,总赔偿额高达13亿美元。
承审法官拿督阿末法鲁兹在判词中指出,纳吉系统性地滥用SRC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取得的40亿令吉贷款,以图个人利益。
他说,纳吉在关键时刻透过股东决议主导公司董事局,并委任对其个人忠诚的董事,运用其首相及财政部长的职权影响公司运作,导致SRC董事局从未独立评估纳吉所提出的任何策略方向。
针对流入纳吉个人账户的钜款,法庭认为纳吉的解释前后矛盾,难以成立。法庭裁定,纳吉的行动显然出于个人利益,并带有明确意图损害SRC,以达致不当的个人财务收益。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闻判后已表明,将针对高庭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以推翻判决,并已获高庭批准暂缓执行付款庭令。
此前,纳吉已因涉及挪用SRC高达4200万令吉资金,于2020年7月28日被裁定滥权、刑事失信及洗黑钱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随后将其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也减至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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