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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4pm 03/03/2026

罗斯玛被控太阳能弊案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

要求换法官

申请驳回

罗斯玛被控太阳能弊案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

要求换法官

申请驳回

罗斯玛要求换法官 遭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

罗斯玛要求换法官 遭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
罗斯玛质疑程序的公正性,并怀疑莫哈末再尼在第三方影响之下,无法不偏不倚地履行其职责,进而申请撤换法官。(档案照)

(布城3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要求撤换太阳能项目舞弊案中的法官拿督莫哈末再尼,今日遭联邦法院一致驳回。

莫哈末再尼是在砂拉越学校12亿5000万令吉太阳能项目舞弊案中裁定罗斯玛罪成的原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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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罗斯玛要求撤销法官的最后上诉。

联邦法院:未见司法失当

由拿督诺丁哈山、拿督莫哈末鲁兹玛及拿督阿兹玛奥玛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一致裁定,罗斯玛所提出的申请并不存在可供上诉的错误,更无需联邦法院的介入。

罗斯玛主张,负责审理其案件的法官莫哈末再尼于2022年9月1日宣判她罪成前,由吉隆坡高庭研究单位草拟的判词已提早外泄,鉴此,她质疑程序的公正性,并怀疑莫哈末再尼在第三方影响之下,无法不偏不倚地履行其职责。

不过,法院却不认同,并表示莫哈末再尼没有违反2009年法官道德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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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妻子,她因不服上诉庭维持高庭裁定,拒绝撤换莫哈末再尼的决定,而入禀联邦法院提出最终上诉。

莫哈末再尼目前已升任为上诉庭法官,他裁定罗斯玛3项涉及12亿5000万令吉的贪污罪名成立,判处她入狱10年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

不过,罗斯玛已正式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要求推翻高庭的定罪和判刑,该上诉申请目前还在上诉庭待审阶段。

高庭也批准她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期间,以200万令吉保外,并暂缓执行刑罚。

法官诺丁在宣判时说,在罗斯玛要求撤换法官的申请中,唯一须裁定的关键问题在于罗斯玛所指的事实,是否足以构成“存在的实质偏颇风险”,即原审法官是否依赖第三方所草拟的判词或意见书来作出裁决。

他指出,罗斯玛须证明存在偏颇的风险,而是否构成偏颇则应由掌握事实全貌的原审法官自行判断。

他说,控方提交的宣誓书,以及罗斯玛进一步提交的宣誓书,皆无助于釐清上述核心争点。

“这并非控辩双方在一般案件对事实的陈述争议,而是要求撤换原审法官的申请,原审法官可凭其个人所知事实,驳斥有关指控。”

他补充,即便原审法官未就控方宣誓书作出回应,在当时情况下,这对是否构成司法不公只产生极为有限的影响。

诺丁指出,原审法官在驳回撤换申请时已于判词中明确表明,他并未依赖高庭研究单位所草拟的意见或判词,而是基于本身的研究及双方陈词撰写裁决理由。

此外,上诉庭在审阅研究单位草拟的意见书与原审判词后,也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差异,并裁定原审法官是自行撰写判词,而非依赖相关草稿内容。

鉴此,法院认为,这并不足以证明存在任何实质偏颇风险。

至于原审法官当时拒绝延后审理撤换法官的决定,诺丁指出,这本身并非构成可撤换法官的合法理由。

他认为,罗斯玛的律师团在庭上就撤换法官申请陈词了约1小时15分钟,在当时情况下,原审法官拒绝展延属适当决定,也未违反自然公义原则或有损罗斯玛的宪法权利。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贾吉星在休庭后表示,他将在征询其当事人后,才决定是否提出最后的上诉,要求覆核联邦法院今日的裁决。

其另一名律师拿督阿克柏丁则指出,太阳能案的主要上诉已定于明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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