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拒收现金 遭中国央行罚款2.8万


(北京23日综合电)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央行)周四指出,去年第四季度对2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公司及负责人作出经济处罚合共5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万8729令吉)。
综合新华社、中新经纬等报导,其中,江苏城市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警告,并处以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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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被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警告,并处以8000元罚款。
中国央行表示,将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同时促请公众人士若遭遇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法维权。
中国央行曾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于2025年底联合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明确自2026年2月1日起,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及各类经营主体,不得随意拒收人民币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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