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uk Prof Dr Mohd Faiz Abdullah.对等贸易协定:了解马来西亚的主权抉择


批评者混淆了方向:他们究竟希望公平市场还是追求虚幻的地缘政治目标?事实是,马来西亚完全掌握采取行动的方式、时机和法律手段,主权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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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根本错误前提的论点乍看之下可能显得合理,甚至有说服力,但仔细审视后就会发现根本站不住脚。
这同样适用于近期马来西亚与美国签署的对等贸易协定所引发的一系列批评。这些批评者抨击这项协议,指责马来西亚成了美国的代理人,受制于美国重商主义的要求,甚至濒临出卖本国的经济与政治主权。
当我们退一步看,就会发现我们仍然有部分思想仍困在殖民主义居高临下的模式中,无法接受马来西亚有能力在世界舞台上具备自主行动能力这一事实。贸易协定的法律和合约解读从来都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但基于短视和狭隘的理解而对贸易协定发起全面攻击,无异于被自身的逻辑谬误所困,最终被囚禁在偏见与谬误的牢笼之中。
对于那些持怀疑态度的人和冷嘲热讽的批评者,恕我直言,他们的论调不过是“诉诸无知”。
让我们逐一回应这些批评者的各种论点和说辞。针对批评,第5.1条并非出卖主权,而是简化来看:若美国为保护自身经济或安全利益采取关税等措施,马来西亚可在双方同意的时间表下采取对应行动,原则是善意和强化双边关系。
批评者坚称这是一项强制性条款,要求马来西亚在美国的要求下采取同样的措施。如果美国人让我们跳,我们就跳;如果他们让我们随特朗普起舞,我们也应照做。这种说法既荒谬又站不住脚,因为它在法律上是错误的。在国际贸易中,此类措辞用于建立协商协调机制,并以双方同意为前提。它并非命令性条款,不存在自动生效、更没有强制执行。
条文提到的“双方同意的时间表”以及“共同经济或国家安全利益”,本身就保留了马来西亚的自主与主权空间。若按照批评者的牵强解读,所有含磋商条款的国际协议都等同于投降——那加入东盟、RCEP甚至世贸组织,都成了“投降行为”。
其次,有人声称第5.2条让马来西亚成了美国制裁的“代理执行者”,理由是条文涉及出口管制与制裁。批评者认为,马来西亚必须按照美国意愿修改法律——这套逻辑听起来像“让你跳,你就必须跳”。
实际上,这是对条文的根本误解。条文明确写着“通过其国内监管程序”,也就是说,国内法律始终具有最终决定权。合作的前提是尊重马来西亚自身的法律和程序,并非被强迫。只凭空喊“绝不投降,绝不做美国代理人”,看似英勇,但读懂条文的人会立刻发现,所谓代理人完全站不住脚。虚张声势很快就像烟雾般消散,而马来西亚的主权和自主权依然完好无损。
第三,有人声称贸易协定第3.3条让美国对马来西亚的贸易伙伴和交易拥有否决权。该条款规定,在签署可能影响美国核心利益的数字贸易协议前,马来西亚需先与美国磋商。
确实,马来西亚有磋商义务,但磋商只是对话,而非同意。在《法理之战》一书中我专门论述了同意原则。条款明确没有强制马来西亚接受或采纳磋商期间的建议。一旦启动磋商程序,马来西亚的义务即已履行,条约法区分了磋商与批准。因此,美国没有否决权,马来西亚仍完全保留缔约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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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评者称,第5.1(2)条会迫使马来西亚针对与中国、俄罗斯或其他“不受欢迎”国家有关的企业采取行动。该条款实际上要求马来西亚根据本国法律应对境内由第三国控制企业的不公平商业行为。这不仅没有问题,反而体现了公平贸易原则。马来西亚已依协议约束企业遵守竞争法、关税法和公平交易法。
批评者混淆了方向:他们究竟希望公平市场还是追求虚幻的地缘政治目标?事实是,马来西亚完全掌握采取行动的方式、时机和法律手段,主权不受侵犯。
最后,针对有人担心疏远中国和金砖国家会让马来西亚失去中立地位的说法,这显然站不住脚。疏远并不等于失去中立,反而可能强化中立立场。问题之所以被提出来,是因为我们与中国及金砖国家的关系比以往更紧密,甚至被误解为过度靠拢。
事实上,与中国保持接触不会因与美国建立建设性关系而受损,美国、欧洲、日本或印度也不要求我们放弃长期伙伴关系。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属于冷战遗产,在今天多极化世界早已失效。
友好关系固然重要,但认为发展与某一经济体关系就必然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是将外交当作零和游戏。现实是,马来西亚重视平衡与开放,通过多元化战略和积极的不结盟政策,实现真正的中立,而非与任何单一大国结盟。
我们必须明确一点:马来西亚绝不会为了方便而出卖主权。我们过去没有,现在也绝不会这样做。此外,那些怀疑论者有意或无意地将马来西亚的所作所为误解为屈服,而实际上,这只是现代国家治理的惯常做法。我们唯一需要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真正严肃的国家会积极参与、磋商并建立伙伴关系,而不担心对话会削弱国家的主权。认为马来西亚一旦合作就会失去独立性,这种说法令人震惊地暴露出他们对外交及其本质的无知。
当全球规则与我们的利益相符时,我们会采取行动。我们在伊拉克问题上选择了自己的道路。我们在南海问题上坚持自己的立场。我们继续与中国、美国、海湾国家、欧洲及其他国家保持着稳固的经济联系。最重要的是,我们始终坚持在巴勒斯议题上的原则立场,并多次强烈谴责加沙的种族灭绝。这难道是一个等待许可的国家的行为吗?签署这项贸易协定会改变我们作为一个自信作出其判断、乐于参与多边多元化合作的国家的姿态吗?无论那些嘲讽者怎么说,答案显然“不会”。
主权并非体现在条件反射式的拒绝,而是选择性的同意。主权体现在选择的自由以及明智地运用这种自由的成熟度。将马来西亚描绘成随风摇摆的芦苇,是对马来西亚数十年来一贯外交政策的蔑视。
当纪律崩塌时,恐惧很容易滋生。批评者以恐惧与全球阴谋渲染合作的风险。这或许能制造戏剧性效果,但主权国家不会根据电影情节般的焦虑来制定政策。我们当然会保持警惕,但我们不会将想象与必然性混为一谈。协定中没有任何条款强迫马来西亚必须因他国的行动而采取同样的惩罚措施。声称有此规定者,无异于完全无视该协定的内容,并陷入臆测之中。
本届政府阐述了一种成熟的主权观,正如首相所强调的:当今的主权并非孤立,而是在必要时保留说“不”的能力,同时通过参与来维护国家利益。衡量主权的标准并非在于喊多响亮的口号,而在于是否能在一个相互依存的世界中,从容自信地实践主权。
马来西亚的不结盟传统从来都不是逃避,而是一种有纪律的参与,通过不屈不挠、务实而不畏惧、合作而不失自我的原则。这一传统仍在延续。《互惠贸易协定》并非颠覆它,而是再次证明。我们始终基于国家利益选择合作伙伴,并将继续如此。
那些持相反观点的人,实则无中生有,无视国家稳步行使自主权。除此之外,他们还抱持着一种傲慢的姿态,这种姿态源于他们无法摆脱殖民主义思维的束缚。其他人或许会咆哮怒吼,但马来西亚会继续走自己的路,发出自己的声音,绝不允许他人用他们的焦虑或臆测来定义我们的立场。我们坚守原则,保持战略平衡,并通过积极的外交手段推进国家利益,而非退缩到孤立状态。
在大国争相施压的面前,马来西亚从未靠隐忍求存。我们凭借立场、参与和自主决策而得以生存和繁荣。这并非丧失主权,而是主权最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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