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自首应获减刑” 文泰一不服判决再上诉



(首尔27日讯)前韩团NCT成员文泰一与另2名男子,去年6月涉嫌合力性侵一名酒醉无力反抗的中国籍女性,触犯“特别准强奸罪”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文泰一在二审时承认犯罪,但不服首尔高等法院在二审时维持一审原判的结果,24日再向韩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据韩媒报道,首尔高等法院于本月17日针对文泰一与两名共犯的二审宣判中,驳回检方与被告双方上诉,维持一审原判,3人各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须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且在5年间不得从事与儿童、青少年相关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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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自首减刑条件
文泰一在二审宣判前曾提交7页反省书,声称“将用一生来赎罪,不会忘记法律的重量”,但最终未获法院采信。文泰一及律师团在上诉中主张“已向调查机关自首,应获减刑”,但法院驳回此说法,指出他在住所遭搜查前供称“未意识到犯罪行为的发生”,另一名共犯更明言“若非案情曝光,不会主动自首”。
此外,被害人遭受严重性羞辱与精神创伤,目前仍持续接受治疗,因此不符合自首减刑条件。而今文泰一和2名被告对二审结果皆不服提出上诉,引发外界强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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