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海.严刑方能遏止虐童罪行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对他们的保护本就是法律最根本的使命之一。因此我们对持有与传播儿童性虐待材料的犯案者,必须以最严厉的刑罚回应,方能彰显正义维护社会道德,并树立强而有力的司法威慑。
儿童是一个国家未来的栋梁,是必须受到“重点保护”的。也因此,我们不应该也不允许让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受到任何的伤害。人权委员会儿童专员法拉妮妮,日前便对八打灵再也与沙亚南地庭,轻判两名持有多达五万份儿童性虐待材料的被告,提出严厉批评,显然便是出于爱之深责之切的心态。此二人虽已在刑事法典第292条文下认罪,却仅分别被罚款区区3000令吉与6000令吉,如此轻微的惩罚,显然与其所犯之严重罪行,惩罚力度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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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法拉妮妮所指,此种判决不仅削弱了司法制度的公信力,更是对受害儿童的一种再度伤害。需知道儿童性剥削及性虐待材料的制作、传播与持有,不仅是对受害者人身尊严的极大践踏,更可能造成他们一生难以抹灭的创伤。法庭应当以严刑峻法作为回应,反映社会对这类罪行“零容忍”的态度。而如今轻判的后果,不只难以起到实质性的遏阻作用,反而会令到公众对司法产生质疑,甚至可能鼓励潜在犯罪者,认为即使被捕也仅须支付一笔不痛不痒的罚金的侥幸心态。
这起案件背后显然有着跨国的调查合作,涵盖新加坡、泰国、香港、日本与韩国等国家的执法机构。这类国际联合打击行动,耗费了大量人力与资源,如今却可能因为本地司法的宽大判决而功亏一篑。
我们有必要要严肃看待“司法宽大”的这一问题,因为过度的宽恕,既是对各国执法努力的漠视,也是对受害儿童的不负责任。
另一方面,电讯公司仅保留用户数据6个月,导致警方无法追查其余16个IP地址线索,反映出了这方面政策的严重不足。相关当局应尽快推动法律修改,强制电讯公司与网络服务商延长数据保存期限至至少两年,为打击数码性犯罪提供必须的证据支持。
“唯有严刑峻法,才能彰显司法对涉及儿童罪行的严厉威慑力。”这句宣言不应只是官员的呼吁,更应成为国家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座右铭。事实上,我们社会对待儿童性犯罪的态度,反映了整个国家的道德底线。倘若连最基本的司法震慑力度,都无法建立,又将如何保障儿童的安全?
如前所述,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对他们的保护本就是法律最根本的使命之一。因此我们对持有与传播儿童性虐待材料的犯案者,必须以最严厉的刑罚回应,方能彰显正义维护社会道德,并树立强而有力的司法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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