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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

3星期前
(新加坡7日讯)已婚色男“好心”将迷路的七旬失智嬷送回家,发现她独居后竟频频上门播色情片给她看,半年内强奸和非礼她,殊不知行为都被屋内监控器拍下。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55岁的被告莫哈末扎奇尔面对包括强奸和非礼在内的9项控状。他于今早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受害人是现年75岁的老妇,她于2019年被诊断患失智症,丧偶后独居。根据她的精神评估,她没有任何做决定的能力,更不可能同意和人发生性关系,属于弱势群体。 案情揭露,2022年6月,被告的妻子在街上偶遇看似迷路的受害人,于是根据其身份证上的地址将她送回家,并将此事告知了被告。不久后,被告也遇上迷路的受害人,于是同样把她送回家。途中,受害人披露她独居,儿子每周都会登门探望。在交谈中,被告确认了受害人患失智症,随即起了歹念。 下班后,被告再次登门拜访。在受害人开门让他进屋后,他便在餐桌旁用手机向受害人播放色情影片,随后不仅非礼受害人的胸部,还诱导对方为自己进行口交。 接下来的半年里,被告又三次上门,最后一次发生于2023年1月3日凌晨1时许。当时,被告按响受害人家的门铃,进门后又对她做出猥亵行为,完事后就离开。 事后,受害人的小儿子刚好查看母亲家中监控器画面时,惊见被告的恶行,随即通知哥哥并报警处理。 控方:极恶劣性侵案 控方指被告利用老妇的病况,多次占她的便宜,应当严惩,促请法官判他坐牢15年1个月到16年3个月,以及外加12个月监刑取代鞭刑。 控方指出,这是一起极其恶劣的性侵案件,被告一再对患有严重失智症且独居的老妇下手。受害人本应获得社会的保护与关怀,被告却恰恰利用她毫无自保能力这一弱点,对其进行性剥削。 另外,被告预谋干案,下班回家途中刻意改道,专程前往受害人家中施暴,还深夜登门犯案。 辩方律师则辩称,被告只是在下班顺路前往,并非刻意挑选深夜上门,以此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控方反驳,强调被告自得知受害人患有失智症的那一刻起,便开始筹谋并实施接下来的恶行。 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表示,针对是否应以额外监禁取代鞭刑这一点,要求控辩双方进一步提交书面陈词,案件因此展期下判。
4星期前
(新加坡5日讯)被指在教课时3次手伸到水里,非礼10岁女童下体,游泳教练否认罪行,反指对方讨厌自己,要换教练才撒谎,经审讯被判罪成。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49岁的新加坡男子,他面对3项动粗非礼的控状。受害女童案发时10岁,是被告的学员。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女童身份的资料。 被告不承认罪行,案件展开审讯。 据控方结案陈词,受害者供证时说,2023年10月7日与妹妹和哥哥第一次上被告的课。同月14日、21日和28日,受害者发现她好几次游泳后站在泳池时,被告会突然从后头走到她身后,然后在水里用手非礼她。 由于次数太过频繁,她在28日上课时,问妹妹被告是否也摸了她的私处。 青年楼道擦身过 非礼女同学 妹妹说“有”后,两人便设计暗号,如果其中一人被摸,就向对方举大拇指,反之拇指向下,不过受害者不记得妹妹给了什么暗号。 受害者说,被告当天3次非礼,她隔天告知父亲。 父亲当天打电话质问被告,后者一直支支吾吾,父亲于是报警。 被告说,他有20年的教课经验,教导学员时,只会握住他们的手掌、手臂或小腿,不会与学员颈部以下至大腿之间的部位有接触。他反指受害者讨厌自己,要换教练才撒谎。 控方则表示,受害者父亲供证时,说两名女儿都没说过要换教练,而且也喜欢游泳。受害者也说,如果想换教练,大可向父母提出要求,不必靠说谎达到目的。 控方表示,游泳池的监视器所拍到的画面显示,被告会与受害者靠得很近,或时不时对她做出毫无必要的身体接触,与受害者证词一致。 法官最后判被告非礼罪名成立,案展23日过堂。
4星期前
1月前
2月前
    (新加坡12日讯)狮城国际学校的男学生因对女同学心生歹念,竟假装迟到赶着上课,在楼道匆忙擦身而过时趁机非礼对方,被判罚款4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2593令吉)。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是一名20岁的中国籍青年,案发时在狮城一所国际学校就读,他面对一项动粗非礼的控状。受害者是与他同校的女学生,两人此前互不相识。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女学生身份的资料,包括学校名字和地址。 案情显示,2025年10月6日上午8时34分,受害者在校舍一楼,正准备走楼梯到二楼。当时在后方的被告盯着她的背影,突然色心大发,产生了非礼对方的冲动。 被告随即拉下肩上的书包紧紧攥在手中,假装一副赶着去上课的模样。就在快步经过受害者身边时,他伸出右手摸了受害者的臀部。 当时身穿短裤的受害者感觉到被告的手指触碰,气得当场质问被告。 被告见状,立刻指向自己手里的书包,谎称只是不小心触碰到对方,随后便借口赶着上课匆忙溜走。 受害者不接受被告的解释,她当天下午1时28分报警,控诉自己遭被告性骚扰。 警方进行调查,从学校的监控画面找到被告犯罪的证据,并于今年2月5日逮捕被告。 求情称事发后遭学校开除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透露,被告因这起事件已遭学校开除,导致他在狮城求学多年所付出的时间和心血全数付之东流。 律师指出,被告已深刻反省,并在第一时间认罪以承担后果。如今他的学生证已被取消,希望法官能网开一面,判处不超过3000元的罚款。 控方陈词时则指出,被告的罪行尚未达到必须判处监禁的门槛。 控方解释,被告并未触及受害者的私密部位,且双方未有直接的皮肤接触,非礼过程时间短暂。因此,控方认为判处罚款即可,促请法官判被告罚款5000元。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6日讯)71岁男子非礼两名女童,又用雨伞打社工,被判监禁19个月又6周。 被告是71岁的多莱(音译),他拥有多项非礼案前科,昨日在国家法院共面对9项包括非礼及蓄意伤人等控状,被告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被非礼的受害人分别是10岁和11岁的女童,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她们身份的信息。 根据案情,在2025年2月至3月间,被告在组屋楼下经过10岁女童时,突然伸手摸了一把女童的私处。 女童因此感到极度不适和无措,又害怕成为同学议论的对象,迟迟不敢将这件事说出来,承受几个月的心理压力后,女童才告诉校方这件事。 警方在2025年4月9日接获报案,被告被捕后,隔天获得保释;但他在保释期间,又非礼了另一名11岁女童。 2025年7月25日下午1时许,刚放学的11岁女童到巴士站等待乘巴士回家时,被告在她身旁落座,并和她搭话。 谈话时,被告把手放在女童的大腿上,半个手掌与她的大腿有直接接触,在未经女童的同意下,被告又抬手轻拍一下她的头,将手搭在她的肩上,还亲吻她的手背。 另外,被告也在2025年1月14日,因社工不允许他进入办公区域而感到不满,抄起雨伞打社工的右臂。 控方指出,被告有多项蓄意伤人及非礼的前科,早前已为此服刑,但被告仍旧再犯,明显缺乏悔意;再者,被告非礼的两名女童年龄很小,极其脆弱,而且非礼11岁女童时被告正处在保释期,因此请求法官判被告坐牢22个月半至26个月半。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说,被告已认真悔过,也明白自己的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 被告如今已到垂暮之年,希望能够尽早服刑后回家。 法官审理后判被告监禁19个月4周,以及一下鞭刑。由于被告已年过50岁,法官下令被告以坐牢2周代替一下鞭刑,因此总刑期为19个月又6周。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29日讯)前警长扮女装到中学后门徘徊,假装寻求男学生协助调整内衣,把学生骗到楼梯间后非礼对方下体,手机内也被查出大量偷拍视频,被判入狱三年,以及鞭打四下。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沙里扎(40岁)案发时是新加坡警察部队的一名警长,他在2024年事发后已离职。 被告共面对15项包括非礼、偷拍和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早前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五项,余项交由法官今日下判时纳入考量。 控方指出,尽管被告与受害人之间并无直接的肌肤接触,但被告预先乔装成一名需要协助的女子,有预谋地针对少年下手,把受害人骗到僻静的楼梯间,因此促请法官判处被告坐牢36至39个月,以及鞭刑六至八下。 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4年4月18日中午12时许,装扮成女子出门,身穿蓝色长裙、头戴棕色头巾,还化了妆。 下午约2时30分,被告在一所中学的后门附近徘徊,先后接近三名男学生,称自己需要对方帮忙调整内衣,要求学生跟随自己。首两名男学生拒绝了被告,但当时15岁的受害人以为被告需要帮忙,便同意随受害人走。 当受害人跟随被告来到附近的楼梯间时,被告示范如何调整内衣,受害人则站在身后,尝试依照被告的指示帮忙。岂料,被告开始用臀部磨蹭受害人的下体,并把手伸到身后,非礼受害人的下体约两秒钟。 受害人当天傍晚到警局报案。被告在4月28日被捕,警方扣押被告手机取证时,在手机内发现偷拍视频。 调查揭露,其中一个长约12分38秒的视频于2023年7月31日录制,画面涉及一名15岁少年赤裸自慰,且未经少年同意录下。 被告接受调查时说,他假扮女子,与少年在网上认识,案发时通过短信聊天,要求对方打开视频通话,并在荧幕前自慰。 被告使用相同伎俩,在2024年4月18日让另一名网上结识的15岁少年在视频通话时自慰,并悄悄录下过程。 被告并未散播这些视频。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一直遵守法纪,在警队服务17年也曾获得数次表彰。他现已感到懊悔,并采取行动改造自己,恳请法官轻判。
2月前
(新加坡27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两度擅闯公寓吓坏女住户后被逮,两个月后又潜入圣淘沙海滩男厕,对10岁男童伸狼爪非礼,被判坐牢六个月两周。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张博君(34岁,译音)承认两项包括非礼14岁以下受害者及非法入侵建筑物的控状。他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被判坐牢六个月两周。 案情显示,被告于去年11月17日凌晨1时45分,闯进他人公寓阳台,结果被一名女住户发现。面对女住户质问,被告一语不发便离开。岂料半小时后,女住户发现被告竟然再次折返,赶紧叫醒父亲。 父亲当场怒斥被告,被告道歉后落荒而逃。父亲随后通过公寓的监视器画面,发现被告身处公寓另一栋大楼。被告最终被拦下,女住户也报警。 被告落网后,又在保释期间干案。案情显示,一名10岁男童在今年1月17日12时30分左右,走进圣淘沙丹戎海滩俱乐部附近的男厕,使用开放式淋浴间洗澡更衣。 被告随后也进入厕所,他看到男童后,打算要性侵对方。当时,受害者正穿着上衣冲凉,被告上前询问能否一起洗。受害者见到附近还有两个莲蓬头,以为被告想使用,因而同意。 随后,当受害者试图从被告身边走过去拿衣服时,被告突然一把抓住他的肩膀和手腕,并威胁道:“跟我来。”受害者见状当场拒绝并奋力挣脱。 双方在拉扯过程中,被告触碰了受害者右大腿外侧。 当时受害者的母亲和弟弟正在厕所外等待,弟弟随后进入厕所查看情况,撞见受害者遭被告纠缠,随即跑出去通知母亲。母亲迅速冲进厕所将受害者带离,并向附近的清洁工求助,几人随后合力制服被告。 被告在调查期间承认,确实对受害者意图不轨,欲在厕所内将受害者当成“猎物”下手。
2月前
(新加坡27日讯)已婚男被指将女职员拉进母婴室强吻,原本被判坐牢4年鞭6下,最终上诉得直,无罪释放。新加坡高庭法官认为,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忽视了女职员证词中的诸多漏洞,控方证据不足。 《联合早报》报道,涉案已婚男是安吉沙玛,他面对一项非礼罪,他不认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监4年鞭打6下。被告不满裁决与判刑,上诉至高庭后,最终上诉得直,无罪释放。 该报早前报道,报案人是一家招聘公司的女职员,案发时31岁。 2023年3月1日,女职员约安吉见面,讨论潜在的工作机会。首次面谈的两人,约在安吉工作地点附近的商场,边吃晚餐边聊。 女职员称,安吉不断聊私人话题并持续饮酒,令她感到不安。她称,自己曾两度借口上厕所求助,先是联络男友未果,随后致电闺蜜。当她第二次走出女厕时,被告竟守在门口,将她拽入母婴室强吻。 高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女职员有三处证词没能做出合理解释,难以完全采信,不属于“特别具说服力”的证人。 安吉反指女职员在餐馆时就突然问他要“开房”吗?被告拒绝后,对方又问“想亲亲吗?”。被告就建议一起搭德士回家,可以在德士内亲吻,但受害人却提议到母婴室去。 他称,两人接着在母婴室拥抱接吻,后来不再接吻是因为女职员口臭,坦白告知对方后,还惹得对方生气叫他“滚”。 高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女职员有三处证词没能做出合理解释,难以完全采信,不属于“特别具说服力”的证人。 首先,高庭法官指,女职员与安吉是初次见面,无需顾及任何情谊,可以随时终止面谈离开,但她却没有。当辩方就此追问她时,她才称安吉不让她走,说是“还没聊完”,但这说法从未在供证时或是口供书中提到。 再来,女职员称女经理打来时,她曾提到女经理的名字,并且告知对方自己在母婴室,可见安吉听见,并且知道通话人是女经理。然而,女职员的另一个说辞是,她接到来电后,曾谎称是男友来电,这才让安吉离开。高庭法官认为这两处说辞不一。 最后,女职员的男友报警时称安吉企图强奸女职员,但女职员称男友在撒谎,说自己从未提过企图强奸。高庭法官指出,医院护士的报告上也提到企图强奸。
2月前
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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