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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禁锢

3星期前
(新加坡23日讯)为获2500元(新币,下同;约7750令吉)报酬,夜里撑伞戴口罩和帽子,上门骚扰欠债人,到组屋单位外锁门、倒油、纵火,险害七口之家断生路,大马男子被判坐牢19个月零2周。 《新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籍被告维鲁(32岁)早前承认一项恶作剧纵火罪,另一项非法禁锢他人的罪行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受害人是一名41岁男子,他及妻子、两名孩子(分别为9岁和3岁)、双亲及妹妹一家七口住在被纵火的单位。案发时,他因涉及诈骗案正接受警方调查。 案情揭露,被告因经济困难到处找散工。2023年11月底,他突然收到不知名人士的短信,让他骚扰住户,锁门放火。被告起初拒绝,最后耐不住对方答应支付2500元的报酬,以及400元“订金”。 被告按照指示,从新山通过兀兰关卡入境新加坡后,向一名男子获取400元。数日后,被告获得地址,随之买了一条脚踏车锁链,为纵火做准备。 同年12月8日凌晨4时25分,被告从摩托车抽了些汽油装入空水瓶,再骑车到淡滨尼一带。期间,他特意换上连帽上衣和长裤,并戴好口罩和帽子,在楼梯间撑伞掩护。 根据监视器画面,被告确认单位门牌后,先用锁链锁上大门,再倒汽油,随之点火烧大门,拍照发给不知名人士后离开。他在清晨5时10分返回大马。 当天凌晨4时42分,受害人的父亲起身上厕所,闻到烧焦味还听见屋外传来爆炸声,见大门着火,连忙把一家人都叫醒。受害人的妻子检查监视器,发现有人纵火后,立即报警求助。 直到2025年9月4日,被告才向大马警方自首,并于同日被移交给新加坡警察部队受查。他求情时称,当时因妻子怀孕,需要钱缴付医药费,才会干案。 新加坡警方调查此案时,受害人称事发前他因欠人钱而陷入经济困难。他表示,曾有人向他发出恐吓信息,但警方无法追查对方身份,被告也不清楚是否是追债人所为。
1月前
8月前
11月前
(新加坡30日讯)新加坡一名兼职电召车司机称事先订了陪游服务,于是找上泰国女试图霸王硬上弓,还拿刀恐吓要杀了她,最终被判监禁4年6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根据判词,被告费尔扎(40岁)早前不承认5项控状,包括非法禁锢、刑事恐吓、鲁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 根据控状,他2022年11月14日清晨6时10分,到一名泰国女子位于新加坡的住家,并起了争执。 审讯中,受害者供称,当时她在位于新加坡里峇峇利路的住家看电视,听到敲门声后开门查看,发现被告站在门外。 怎料,被告把她推入单位,反锁大门,还拿出一罐啤酒要求受害者喝酒,但遭到拒绝。 事后,被告想要跟她发生关系,指示她到床上,再次遭到拒绝,但被告抓住她的手,要把她拖到床上。 受害者试图挣扎,但无法挣脱,就指着手机,威胁说要报警,但被告夺走手机。 双方扭打过程中,受害者拳打被告的脸,被告也还手。打斗时,受害者试图开门,被告却掏出一把刀,指向受害者的腹部,恐吓说若她离开,就会杀了她。 受害者尝试抓被告的手,却抓到刀刃,导致手掌靠近拇指的位置被割伤。被告看到血,吓得反应不过来,受害者则趁机逃跑。 受害者逃跑时回头查看,发现被告在翻找衣橱,自己尝试拦车求助但不成功,转而向对街的一名男子求助。 等待警方和救护车期间,受害者留意到被告离开家,于是返回家中,发现护照、500元(新币;约1655令吉)现金等贵重物品都不见。 被告则供证称,案发当天因嗑药亢奋,用手机预订受害者的陪游服务,这是第二次与受害者交易。 被告称,受害者开门让他进入,要求付款,自己却发现对方并非“真女人”,于是拒绝付费,两人才爆发冲突。 他称受害者用利器袭击他,期间不小心划伤自己,不过,被告手机并未找到预定记录。 至于受害者,她持旅游签证来新加坡,否认被告预定了陪游服务,也不认识对方。 法官早前裁定被告的证词不可靠,最终判他罪名成立,判他入狱4年又6个月。
1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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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新加坡24日讯)男子在黄金坊公厕外向19岁女子求欢,被拒绝后还不让她离开,一边非礼她,一边企图脱掉她的衣服,昨日被判监禁4年外加6下鞭刑。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23岁的马来西亚籍被告维鲁苏巴(Virut Supak)承认连同23岁表兄弟李伟汉(译音,Lee Wei Hans)犯下非法禁锢进行非礼的罪名,另外2项控状也在量刑时纳入考量。 面对相似控状的李伟汉将在下个月15日出庭。 今年8月29日凌晨2点50分左右,被告和表兄弟各自跟朋友到黄金坊喝酒,在厕所外偶遇,聊了起来。 19岁的马来西亚籍受害者要上厕所时被两人堵住去路,把她推到厕所旁的楼梯间。 两人被指摸了她的胸部,用泰语叫她“给他们一下”,也就是要她跟他们发生性行为。 受害者一口拒绝,李伟汉就拿走她一只鞋,离开楼梯间。当受害者尝试离开楼梯间时,被告挡住不让她走,一边非礼她,一边企图脱掉她的衣服。 受害者往楼下跑,打电话向朋友求救,被告才打开楼梯间的门,让她离开。 受害者找到朋友时崩溃痛哭,向他们叙述刚刚的经历,朋友们随后找上被告表兄弟俩,双方爆发冲突。 法官在下判时说,被告对相对年轻的受害者犯下相当严重的罪行,并在受害者挣脱之后才住手。 “你的求情中唯一有意义的是你的认罪,让受害者不需要再回想起她恐怖的经历。” 非法禁锢进行非礼的最高刑罚是监禁2年至10年,外加鞭刑。
4年前
(新加坡19日讯)在社交媒体看到贴文得知前女友隔天结婚,男子醋意大发凌晨找上新郎家,用脚踏车链将铁门锁起来,再倒汽油放火烧鞋架,所幸火势没有蔓延,新郎早上起床发现大门被锁和鞋子被烧毁,于是报警处理。 这名打翻醋坛子的男子是苏伦帝兰(30岁),他面对一项非法禁锢和一项恶作剧纵火的控状。他昨日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在今年3月11日在社交媒体上看到贴文,得知前女友即将在隔天举办婚礼,顿时心有不甘,因此决定在婚礼前对新郎制造麻烦。 被告接着准备了黑色连帽外套、脚踏车链、打火机和空瓶子,并从自己的摩托车油箱抽出汽油倒入空瓶中。 隔天凌晨4时许,被告骑摩托车来到新郎居住的组屋后,先用连帽外套遮脸避免被电梯电眼拍到。 为了躲避追查,被告还特意搭电梯到12楼后,沿着楼梯爬上13楼。他走到新郎家门口,取出脚踏车链把大门锁上,接着把汽油倒在门口和鞋架上,再用打火机点燃汽油。 被告干案后,按照原路下楼,沿途把打火机丢到附近草丛,再骑摩托车逃离现场,把空瓶丢进垃圾桶才回家。 早上8时22分,新郎打开木门,发现铁门被锁,鞋架也被烧,于是报警处理。 调查显示,被告放火烧毁鞋架和7双鞋子,造成410元(新币)损失。 控方指出,恶作剧纵火是严重罪行,因为火势是不受控制的,一旦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控方也指出,被告预谋犯案,特意全副武装企图躲避追查,而且故意将大门锁上,若火势蔓延开来,新郎将难以逃离火海。 控方因此吁请法官严惩,判他坐牢6个月至9个月。案展12月9日下判。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