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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项链

5月前
  (峇株巴辖12日讯)拥有抢劫前科的32岁男子的2项抢劫罪名成立,被判监11年及鞭笞3下。法官当庭劝诫,指他应该找一份合法且正当的工作养家。   《新海峡时报》报道,被告莫哈末阿兹鲁曾担任工厂操作员,他过去曾在雪兰莪有持械结伙抢劫前科。   被告今日在峇株巴辖地庭面控时承认两项抢夺金项链的控状。判刑后,他落泪声称犯案是为了筹措妻子手术费用。   不过,法官奥斯曼阿芬迪指出,这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   “这已经不是你第一次犯案,而是第四次了。你应该找一份正当的工作来养家糊口。”   两项控状分别指被告于2月3日上午10时20分,在金宝花园路(Jalan Setia Jaya)一所华小前,抢走一名72岁老妇的金项链。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于1月3日下午1时,在大巴力布达雅花园(Taman Budaya)一所住宅前,抢夺一名61岁妇女的金项链,导致受害者从电动脚踏车跌落并受轻伤。   被告逃离现场时不慎遗落手机,被受害者拾获并交给警方,警方随后在武吉巴西一间住家将其逮捕,但其中一条被抢走的项链已被变卖给二手金饰商。   控状援引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或鞭笞。   此案主控官为莎丽法娜塔莎副检察司,被告则未聘请律师。   法庭谕令刑期从2月3日被捕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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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19日讯)麻坡巴口攫夺匪再现,一名印尼籍女子被抢走价值约3000令吉的金项链。 这起事件于前日(7月17日)上午约11时,发生在巴口北路(Jalan Utara)与学校路的交界路口处。 事主是在当地居住已有5年的努鲁(36岁),她随后已到警局报案,并于今早在巴口西区村长黄炳成的陪同下,讲述事发经过。 由于此事件是当地在今年内发生的第4宗有投报攫夺案,因此,居民受促提高警惕,以免成为攫夺匪的目标。 努鲁表示,当时她骑着摩托车载着3岁的儿子离开巴刹,准备返回位于巴口北路的住家。 她指出,在靠近辅南学校前方的咖啡店路段,一辆摩托车从后越过她,骑士还回头望了她一眼,当下她还不以为意。 岂料,当她在事发地点停下准备左转时,那辆摩托车突然出现在她的右侧,匪徒伸手快速扯下其项链后就扬长而去,留下她不知所措地大声呼叫。 她披露,攫夺匪独自一人骑着摩托车,穿着黑色长袖外套及牛仔裤,面部被黑色头盔遮盖;她相信匪徒在咖啡店前方路段回望她时,是要确定她是否戴着金项链。 她说,那条项链是丈夫在一个月前所送,没想到却被匪徒抢走,她的颈项在事后留下一道被扯伤的痕迹,微微发疼。 她表示,她与丈夫住在当地5年来都相安无事,也没听说有攫夺事件,而尽管事发已有2天,她仍感到心有余悸,要在丈夫的陪同下才敢外出。 另一方面,黄炳成指出,巴口地区从去年杪至今已发生6宗攫夺案,受害者皆为女性,同样被抢走金项链,因此相信是同一匪徒所为。 他说,攫夺匪在干案后,一般会“休息”一段时间才寻找下一个目标,因此,他呼吁村民提高警惕,避免戴金项链或贵重物品外出,若发现可疑人士也可通知警方。 他同时促请警方增加巴口市区的巡逻次数,并加强侦查攫夺案的力度,早日将攫夺匪逮捕归案,让居民安心生活。 “巴口西区乡委会也计划安排警民对话会,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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